《2024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至87.2%,重污染天数比例降至0.9%。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29.3微克/立方米,比2023年下降2.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的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提升,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0.4%,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0.6%。重点流域如长江、黄河、珠江等水质保持优良,全国地下水水质稳定,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7.9%。
管辖海域海水水质基本稳定,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97.7%。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83.7%,劣四类水质比例为8.6%。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重金属含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农用地土壤环境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
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为59.95,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超过30%,森林覆盖率超过25%。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地级及以上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8%、88.2%。
核与辐射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核事件或事故,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每万枚1起。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至53.2%,清洁能源消费量升至28.6%。截至2024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6.3亿吨,成交额430.33亿元。
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方面,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涉及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等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