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波兰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支持在电动汽车等领域开展双向投资合作》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6-25
  • 外交部网站6月2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全文)。

    其中提到,双方支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波兰投资贸易局等两国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加强合作。双方支持在电动汽车、绿色发展、物流等领域开展双向投资合作,改善投资环境,为两国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提供机会平等、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双方将加强在新材料、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能源资源供应多元化等绿色经济领域的合作,以经济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作为合作驱动,促进向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可持续低碳能源转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全文)

    2024年6月22日至26日,波兰共和国总统安杰伊·杜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同杜达总统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就中波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充分肯定中波关系积极发展势头,就一系列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会见杜达总统。

    今年是中波建交75周年,为弘扬传统友谊,深化政治互信,拓展两国各领域各层级交往合作,推动双边关系持续向更高水平发展,双方一致同意制定并积极落实两国关于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2024—2027年)。

    双方确认优先开展以下领域合作:经贸投资、互联互通、科技和绿色发展、人文交流。

    一、经贸投资

    (一)双方认识到中波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愿建立更加平衡的双边经贸伙伴关系,鼓励各部门和机构利用现有机制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和扩大相互市场准入,包括加强企业对接及创造其他机遇。双方将积极改善贸易平衡状况,扩大波兰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准入。

    (二)双方于2024年6月5日召开中波经济合作联委会新一次例会,建立中波贸易畅通工作组、投资促进常设工作组。

    (三)双方愿共同致力于推动波兰产品对华出口,便利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扩大农食产品贸易规模。双方愿进一步加强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交流合作。双方将推动波兰禽肉、鲜食蓝莓、菜豆、野生水产品尽早输华。双方将致力于在2024年底前就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域化管理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在此后签署该合作协议。

    (四)双方愿在新设立的中波贸易畅通工作组机制下,积极探讨扩大自波兰进口的方式和步骤,共同便利波兰产品对华出口,推动更多波兰产品进入中国市场。

    (五)双方支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波兰投资贸易局等两国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加强合作。双方支持在电动汽车、绿色发展、物流等领域开展双向投资合作,改善投资环境,为两国企业进入对方市场提供机会平等、公平竞争营商环境。

    (六)双方愿深化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专利商标审查、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培训和公共服务等领域交流与合作。双方愿继续用好专利审查高速路和中波联络员机制,弥合知识产权分歧,解决专利相关问题,为两国企业获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支持。双方强调探索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知识产权应用的重要性,致力于共同预防和有效打击包括假冒和盗版、恶意注册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双方主张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和法治环境。

    二、互联互通

    (一)双方愿商签深化铁路领域双边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铁路合作,推动亚欧铁路互联互通,共同打造稳定、经济、高效的运输通道。

    (二)双方认为中波轮船公司是两国航运合作的典范,支持其继续快速发展。中波轮船公司将积极为中波贸易发展提供海运服务。

    (三)双方将不断加强关际合作,进一步深化包括“点对点”关际合作在内的海关贸易安全和通关便利化合作,强化海关法律有效正确应用,助力保障中欧和中波产业链供应链互联互通。

    (四)双方愿适时更新中波两国民航运输协定,为航线运营提供更多机会。双方赞赏两国为保障航班运营作出的各项努力,愿进一步支持两国航空公司逐步增开直航班次和航线,在保障公平竞争原则下为直航运营提供便利。

    三、科技和绿色发展

    (一)双方愿充分利用中波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机制,支持两国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深化科研合作。

    (二)双方将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作为国际气候治理的主渠道地位,愿秉承《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和制度框架,继续就气候变化议题进行坦诚对话与交流。波方愿同中方就温室气体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等加强信息交流与务实合作。

    (三)双方致力于在环保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境和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加强科学研究。

    (四)双方注意到在绿色技术、循环利用、废物处理等领域的合作机会及沼气技术合作潜力。双方将继续努力提高经济、环境和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努力应对和降低气候变化风险。双方欢迎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对生物多样性融资的积极贡献。

    (五)双方将加强在新材料、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能源资源供应多元化等绿色经济领域的合作,以经济可持续性和公平竞争作为合作驱动,促进向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可持续低碳能源转型。

    四、人文交流

    (一)双方愿继续加强两国艺术家、专家学者和文化机构等交流,增进文明交流互鉴。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体育交流与合作。

    (二)双方将认真落实现有文化合作议定书,并就新一轮文化合作议定书开启友好磋商。

    (三)双方愿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领域合作,鼓励双方高校联合举办有关活动。

    (四)双方重视教育和语言文化交流,愿加强语言师资交流,编写第一本汉波、波汉大词典,推动两国青年友好交往。

    (五)双方重申旅游产业对增进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促进疫后经济复苏的重要性。

    (六)双方同意积极推动两国游客往来高质量、可持续增长,愿加强旅游机构和行业间合作,推动旅游产品开发实践交流。双方愿在各自法律框架下进一步推动签证便利化。

    (七)双方支持深化中波地方合作,愿适时召开新一届中波地方合作论坛。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hangye/2024/06/25/detail_news_20240625165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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