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峰谷电价上下浮动70%,降低新型储能项目购电成本》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11
  • 11月6日,河北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文件指出,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采用购买或租赁方式获得共享储能电站服务,实现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以共同建设、租赁容量的模式实现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鼓励市内新增及已建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垃圾焚烧电站等新能源发电站配套建设新型储能设施。

    文件明确,提升工业用电峰谷电价价差。支持我市工商业用电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幅度提升到70%,降低新型储能项目购电成本。

  • 原文来源:https://www.nengyuanjie.net/article/102887.html
相关报告
  • 《贵州:峰、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下浮动60%》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5-19
    • 5月16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划分峰、平、谷时段: (一)冬季(1-2月、12月) 峰时段:9:00-11:00、17:00-23:00; 平时段:8:00-9:00、11:00-17:00、23:00-0:00; 谷时段:0:00-8:00。 (二)非冬季(3-11月) 峰时段:8:00-9:00、17:00-0:00; 平时段:7:00-8:00、9:00-13:00、14:00-17:00; 谷时段:0:00-7:00、13:00-14:00。 工商业用户参与浮动的平段电价为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参与浮动。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现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因素,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5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有关意见发送至电子邮件: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增量配电网企业,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为充分发挥电价信号在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用电负荷变化、新能源出力特点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一)我省供电区域内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包括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和代理购电用户),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独立储能电站充电。 (二)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气化铁路牵引、城市公共交通、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自来水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生产、垃圾中转站生产、医院等公共服务性用电不执行分时电价。 (三)污水处理厂(站)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按规定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二、时段划分 根据我省现行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划分峰、平、谷时段,具体如下: (一)冬季(1-2月、12月) 峰时段:9:00-11:00、17:00-23:00; 平时段:8:00-9:00、11:00-17:00、23:00-0:00; 谷时段:0:00-8:00。 (二)非冬季(3-11月) 峰时段:8:00-9:00、17:00-0:00; 平时段:7:00-8:00、9:00-13:00、14:00-17:00; 谷时段:0:00-7:00、13:00-14:00。 三、浮动比例和基数 工商业用户参与浮动的平段电价为上网电价(交易电价或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参与浮动。峰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上浮60%,谷段电价以平段电价为基础下浮60%。 四、其他事项 (一)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发、用电企业在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时应同时申报分时段电量、电价,原则上分时电价的浮动比例不得低于本通知要求。售电公司与用户按分时电价政策签订电力销售合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曲线以及市场交易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我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电力用户参与浮动的上网电价按交易合同明确的平段电价和全省统一浮动幅度执行。 (二)因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产生的损益无法在发、用两侧直接传导的,由电网企业单独归集,按月通过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滚动清算。 (三)现货连续结算试运行后,参与现货交易的批发侧终端用户原则上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安装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峰段、谷段、平段的用电量。 (五)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3〕48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宣传,确保本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增量配电网企业落实本通知规定。 (二)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级供电局、各增量配电网企业要进一步加快用户用电计量装置和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做好政策宣传,切实加强服务。 (三)贵州电力交易中心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研究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做好交易合同签订等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和服务。 (四)本通知自2025年 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6日
  • 《河北省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4-13
    • 4月10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为保障调峰容量电源的合理收益,研究推进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市场化调峰电源补偿机制,对发挥系统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经调峰电源能力认定后,研究参照抽水蓄能管理并享受同样的价格和能耗政策。根据替代的火电和电网投资,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独立储能电站,结合不同储能时长给予差异化的容量补偿;探索储能电站商业化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此外还要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增加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减少供配电设施增容投资,节约用户侧用电成本。 在电网侧储能建设方面,为保障安全并充分发挥调峰作用,要求锂离子电池独立储能电站原则上建设规模为5―30万千瓦,时长2小时以上。 规划提出,在电源、电网、用户等环节广泛应用新型储能,增强源网荷储配套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新能源+储能”深度融合,实现一体规划、同步建设、联合运行,增强电网和终端储能调节能力。 到2025年,在大力发展煤电灵活性改造、燃气调峰电厂、抽水蓄能电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电力安全供应、系统调节能力、电网支撑和替代、用户侧等需求情况,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具备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明显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钒液流电池、铁铬液流、锌溴液流电池等实现产业化应用,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展试点示范;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兆瓦级飞轮儲能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储氢等长时储能技术取得突破;复合型储能技术得到示范应用。新型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基本形成,配套政策与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储能产业体系日趋完备。 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产业体系成熟完备,技术创新水平名列前茅,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近年来,我国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多种储能技术广泛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综合智慧能源系统、配电网、微电网,在技术装备研发、示范项目建设、商业模式探索、标准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削蜂填谷等市场化应用规模稳步扩大,对能源转型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重点龙头企业投身新型储能、或者考虑跨界合作。截至2020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已达330万千瓦,排名世界第一,已基本实现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宁夏、青海、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制定出台调峰调频辅助服务、电价补偿、发电量计划保障等支持政策,有力促进新型储能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