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糖尿病能够增加结核病复发风险,但目前仍不清楚与6个月抗结核疗程相比,9个月疗程是否可以降低糖尿病患者在抗结核治疗结束后2年内的肺结核复发风险。为了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重点评估直接观察下的短程抗结核治疗(DOTs)对于此类肺结核患者的疗效,来自台北医科大学医学院及万方医院的Jann-Yuan Wang等人开展了一项研究,其相关成果发表在chest杂志2015年147卷第2期上。
研究者首先从台湾国民医疗保险研究数据库中选择2002年至2010年间接受173天至277天抗结核治疗的肺结核(不包括肺外结核)患者为分析样本;然后从中挑选出伴有糖尿病的患者,并根据抗结核疗程(6个月和9个月)将其分成两组;接下来,研究者采用Cox回归分析方法来探讨可预测上述2组患者2年内肺结核复发的相关影响因素。
结果显示,12688名伴有糖尿病和43195名不伴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的2年内肺结核复发率分别为2.20%和1.38%(P<0.001);实施DOTs后,伴有糖尿病患者的复发率从3.54%下降至1.19%;共有4506名伴有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35.5%)接受了为期9个月的抗结核治疗。尽管9个月抗结核治疗与较低的复发率相关(风险比为0.76,95%CI:0.59-0.97),但在实施DOTs后,这种获益即消失(风险比为0.69,95%CI:0.43-1.11)。此外,其它可预测复发的影响因素包括高龄、男性、恶性肿瘤、肺结核诊断年份较早、抗结核治疗2个月后痰培养阳性以及所用抗结核治疗方案与标准治疗方案之间的一致性≤80%等。
该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台湾地区伴有糖尿病的肺结核患者2年内肺结核复发率更高,但结合DOTs方案的抗结核治疗可减少这种复发率的增加;若不能依照DOTs行抗结核治疗,则应将抗结核治疗方案延长至9个月以降低此类患者的复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