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软件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11-22
  • 一、行动背景

    (一) 软件发展趋势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颠覆式创新、跨界竞争加剧,软件产品迭代周期越来越短,软件服务化和云化趋势进一步显现,企业急需快速、持续的创新能力,软件开发在开发场景、编程语言、软件架构、开发工具、开发模式、交付形式等各个方面都面临巨大变革。

    我省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作为引领性万亿级产业进行培育,虽然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但同样面临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据调研,我省多数百人规模以下的企业仍采用传统的线下开发模式,在面临不断缩短的开发周期、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时,开发能力短板已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发展,企业对提升软件开发能力、降低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十分迫切。

    (二) 软件开发云发展现状

    软件开发云为软件企业提供了一个轻量化、Web化、社交化、容器化的开发平台,帮助企业在云端完成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监控、分析等一系列开发活动,提升了开发效率,同时有助于企业融入现代化的开发理念和开发方式,实现开发转型,提升开发能力和核心业务的创新能力。

    目前国内外顶尖软件企业均致力于软件开发云的建设和应用,汇聚其在各自领域的开发理念和经验,推出集项目管理、配置管理、代码检测、编译、测试、发布、部署于一体的一站式云端应用开发平台,支持互联网开发、移动应用开发、微服务开发等主流研发场景,并依托其产品运营体系,提供大量开发案例、经验和开源产品供开发者使用。

    随着软件开发不断向轻量化、服务化、云化方向发展,云端开发和服务成为软件开发的潮流,据预测,到2020年,70%-80%的开发活动将在云端完成,软件开发云将成为企业的刚需。

    二、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以全面增强我省软件开发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软件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软件开发人员素质为目标,进一步健全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应用牵引、协同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软件开发资源的开放共享,增强我省软件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20年,引入国内外顶尖的软件企业开放其软件开发能力和市场资源,搭建3个以上软件开发云平台,推进1500家软件开发企业上平台用平台。

    三、十大重点能力提升工作

    (一) 提升软件开发能力

    1.打造国内领先的软件开发云平台。引入国内外顶尖的软件企业面向我省软件开发者开放其软件开发能力和市场资源,建立云化、轻量化、服务化、智能化的“一站式”新型开发工具平台,推广敏捷开发、持续集成、持续交付、分层自动化、DevOps等先进软件开发理念,构建贯穿需求、开发、测试、发布、运维、运营等软件开发全生命周期的端到端协同服务,并同步建设网络安全、平台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制度保障机制,保护开发者的软件资产和知识产权。

    2.推进软件开发企业上平台用平台。鼓励软件开发企业转变传统的软件开发模式,充分利用软件开发云平台集聚的资源,低成本、高起点、高效率、高水平开展软件开发活动,不断提升软件协同开发能力、软件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重点软件产业基地,以云服务资源线上申请、创新中心线下服务支撑相结合方式,率先推广云开发模式。

    3.建立工业软件创新创业体系。聚合政产学研用多方力量,依托浙江省supET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撑工业技术软件化,共建平台生态资源池,汇聚工具、算法、模型等微服务组件,开放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和应用编程接口(API),为开发者、创客基于平台开发面向重点行业需求的新型工业APP,提升工业APP综合集成、测试验证、质量管控、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能力;依托平台开辟APP超市,创新开发应用模式。支持优秀工业APP级应用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奖励优秀工业APP。到2020年力争开发集成3万款工业APP,服务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提升软件服务能力

    4.加快软件企业向云服务转型。适应软件服务化和云化发展趋势,鼓励软件企业积极开发适合云上运行的软件,提供可信的云服务。引导软件企业注重基于微服务框架的软件开发,提供应用编程接口(API)服务。大力发展平台即服务(PaaS)和软件即服务(SaaS)模式,实现软件云上销售、云上交付、云上服务,使用户以较低的成本、便捷的方式通过互联网享受到相应的硬件、软件和维护服务,享有软件使用权和不断升级的服务。

    5.打造“一站式”软件服务云市场。依托阿里云等云服务平台建立软件应用商店,汇聚一批云应用软件服务商和云应用软件,打造经营规范、产品丰富、用户活跃的云市场,提供交易、交付、部署、运行、评价的“一站式”软件服务。创新软件担保交易模式,构建软件服务商评价体系,营造让优质软件服务商脱颖而出的良性竞争环境,建立良好的云服务产业链生态体系。

    6.加强软件开发和服务标准规范建设。鼓励软件开发企业开展软件能力成熟度(CMM)认证,规范软件开发过程管理;增强软件开发人员的安全意识,推广软件安全开发生命管理(SDL),将安全缺陷降低到最小程度。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认证,按照国家ITSS有关基础标准、服务管控标准、服务外包标准、业务标准、安全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等,提供优质的软件服务。

    (三)提高开发人员素质

    7.建设校企联合软件实训基地。联合优秀软件企业、本地高校、软件培训机构及第三方软件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打造多个面向全省的软件实训基地,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岗前培训,增强毕业生的动手能力和个人职业技能、职业经验。鼓励软件行业协会、软件园区、软件开发云服务企业、软件检测机构、龙头软件企业等举办软件开发专题技术培训,加强对中小微软件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8.打造面向开发者的学习平台。围绕开发者的学习、培训、交流等需求,打造公共学习平台。在高校教育、职业培训的基础上开辟开发者线上学习平台。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优秀软件企业等各界力量开发相关的优秀课程,引入学习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开发者开放。根据开发者的学习经历和从业经历,探索建立软件开发人才专业信用评价体系,并与软件企业人员招聘对接,奖优罚劣。

    (四)打造开放共赢的开发者生态

    9.打造开发者线上交流社区。围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分布式架构、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积极引导各类软件开发企业和广大开发者共同搭建优质、丰富、精准的内容体系,通过博客、直播、问答、课堂、论坛、活动、圈子等多种形式,促进开发者进行线上交流、分享、互助。支持建设开源社区,促进创新资源要素的聚集、共享和开放。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开源许可协议、开源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推动开源项目应用。

    10.举办高水平软件大赛活动。借鉴国内外优秀软件大赛的成熟经验,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定期组织举办大型软件竞赛活动,提升浙江省软件产业的影响力。鼓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竞赛题目并悬赏揭榜,发动高校师生、软件企业和广大软件开发人员积极参与,把竞赛结果直接转化为企业的实际生产力,激发广大软件开发人员的创新热情。借助每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发布软件大赛结果,扩大竞赛活动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企业和开发人员积极参与。

    四、行动计划步骤

    浙江省软件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拟分为4个阶段:筹划准备阶段、宣传示范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巩固深化阶段:

    (一) 筹划准备阶段(2018年1-6月)

    就我省软件企业开发现状开展广泛调研,摸清企业在软件研发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需求。围绕软件产业需求,制定相应政策和推进措施,积极推动国内外优秀研发平台及其技术团队落户浙江,启动省软件开发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 宣传示范阶段(2018年7-12月)

    7月-8月,组织召开行动推进大会,宣贯软件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推进策略和政策措施,各市、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落实软件开发云服务商对我省软件企业开放各自云平台资源,给予至少3个月免费体验期,同时开展相关产品宣讲、展示、培训等工作。

    9月-12月,开展首批软件开发云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组织发动企业与开发云服务商对接,分批次推动软件企业开发上云。同期,由开发云服务商及其合作伙伴,成立创新服务中心,派驻专家团队,对软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培训辅导、资质认定等各项服务工作。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

    对2018年试点示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试点地区及云服务商应用成功经验,评选典型应用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中小软件企业开发上云的良好氛围。

    (四) 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

    在前二年软件产业提质增效成果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对照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查漏补缺,全面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提升我省软件产业创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由省经信委牵头,各级经信部门、云服务商、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商合作措施,解决存在问题,构建高效、顺畅、密切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 建立联合激励引导机制

    建立政府、市场联合激励引导机制,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政策,对使用软件开发云服务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激励,列入软件开发云试点地区可从省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予以安排。

    (三) 建设线上云服务平台

    按照统一、整合、共享、服务原则建设省软件开发云服务平台,平台整合阿里、华为、微软等企业开发云平台资源,提供软件开发云服务网上申请、评审、资源调用、绩效评价等“一站式”网上服务,并围绕软件能力提升,不断拓展、丰富平台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等服务内容。

    (四) 增强服务支撑能力

    支持第三方服务机构联合云服务商、行业协会成立实体性、开放式、独立运行的创新服务中心,鼓励平台上的企业派驻研发专家团队,组建本地化技术支持团队,为企业提供点对点培训辅导、技术支持等服务,逐步引导软件企业转变研发理念,促进从传统软件开发到云上开发的过渡转型,推动软件开发云的应用落地。

    (五) 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省、市、县各级层面的宣传推广活动,为软件企业提供最新开发技术展示、交流平台。各地及时总结应用成功经验,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典型应用案例,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网站、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 原文来源:http://www.zjjxw.gov.cn/art/2018/11/16/art_1108473_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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