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市风电、光伏等资源摸排!浙江兰溪发布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6-14
  • 国际能源网获悉,6月12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全文如下: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宁肯电等发展,不要发展等电”重要嘱托,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突出电力供给安全充裕、用能结构绿色经济、电网建设适度超前,围绕高标准推进电网建设、高效率调配电力资源、高水平做好电力供应目标,深入实施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以坚强可靠电力保障,为奋力“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注入澎湃电力动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

    (一)电网网架更加坚强。到2026年,建成以4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110千伏变电站为主的输变电网架,电网评价指标有效改善。“十四五”规划项目全面落地,“十五五”规划项目适度超前推进,确保横溪、灵洞扩、黄店、马达等重点工程按照规划时序开工建设,电网网架完善工程有序推进。

    (二)供电能力不断提升。2024年-2026年,持续加大配网项目投资规模,争取每年约1.2亿综合计划投资金额,重点安排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新能源下乡、充电桩等项目;同时以提升供电可靠性和局部区域供电能力为目标,安排60%以上网架类项目及30%以上非网架类项目。到2026年,计划完成30条高故障线路、15条重载线路、15条大分支线路、25条转供能力不足线路治理工作,将大幅提升配电网供电能力。

    (三)电力迁建全速推进。力争做好建武高速等重大项目电力迁改工程全面开工。

    (四)招大引强服务有力。有效保障兰溪市欣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兆瓦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兰溪女埠)项目、兰欣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1亿只高性能圆柱锂离子电芯项目、赛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接电,有效提升重点开发区域主配网供电能力,为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完善的电力基础设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网荷储协同,助推能源低碳转型

    1. 统筹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开展全市光伏、风电等资源摸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电网消纳条件等因素,统筹土地及电网资源,做好新能源项目遴选、纳规工作。根据电源、电网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全市新能源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优化调整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促进源网协同有序发展。加快推进整市光伏开发,推进公共设施屋顶、企业屋顶、居民屋顶、集中式电站等光伏发展。

    2. 加快储能电站开发建设。引导新型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科学布局。推动本地集中式光伏、风电等灵活配储,鼓励在新能源密集、特高压近区等电网关键节点合理布局储能项目,探索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场景应用。

    3. 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统筹做好常规电源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能源系统的平稳过渡。深化虚拟电厂、微网等创新发展模式,挖掘海量资源调节潜力;加大对全市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的精细摸排,推动上华街道卫生院、人民医院、融媒体中心、兰创集团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降碳改造。

    (二)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网加快发展

    1. 加强电网发展规划管理。按照“政企合力、科学论证”的原则,市资规局将市电网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生重大调整时,电网设施及廊道应当进行相应同步进行论证、调整。电网企业负责提供规划基础数据,提出规划建议,支持和配合规划工作,并按照审定的电网发展规划制定投资和建设计划。

    2. 落实电网前期要素保障。全面落实站址廊道保护专项框架协议,预留和保护电网建设项目的站址和廊道,为电网项目落地创造良好条件。加快电网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加强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复函、项目核准、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环境影响等环节衔接,提高电网项目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长。电网项目如需占用或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林地、耕地等敏感点的,符合有关规范和要求的,依法履行法定流程后,应予以支持。

    3. 高效推进电网项目建设。把推进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举措,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早抓实。加快全市电网设施补强、推动配套电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灵活接入。其他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发生冲突时,应当以依法批准的建设程序文件为依据进行协商解决。

    (三)服务重点工程落地实施,提升获得电力水平

    1. 提升民生用电保障能力。发挥“企业行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合力作用,形成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部分地区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用电问题,进一步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一户一表”、充电设施配建等要求,持续推行“三零”“三省”服务,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政企协同,有效保障民生用电安全。

    2. 做好大用户的供电保障。电网企业应建立重大用户项目“第一经理”负责制和“一口对外”工作机制,优化流程,及时提供并网接入服务,确保配套供电工程和用户本体工程同步投产。加强新建用户项目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管理,实现用户接入电网前期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3. 优化电力迁改服务措施。涉及电网企业运行管理的电力设施迁改,需征得电网企业同意,按照“谁主张,谁出资”原则,由提出单位承担迁改费用,产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电网企业建立并完善“一项一策”推进机制,提供电力迁改“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清单制度

    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科学分解年度、季度、月度节点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滚动修订工作清单,实现项目化、动态化管控。

    (二)工作联动制度

    根据电网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各乡镇(街道)主导电网项目政策处理工作,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清单,交流汇报已完成工作和后续工作安排,强化协同联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合力加快推动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区域规划、产业布局调整或重大项目引进等可能引起用电负荷重大变化的信息,需及时告知电网企业。

    (三)专项推进制度

    针对重点电网建设项目,由发改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联系人,根据工作节点计划目标,整合力量集中攻坚、重点突破,确保电网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考核制度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任务进度滞后、项目推进缓慢的单位(部门)进行约谈督导,对完成较好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表扬。

    附表:1. 兰溪2024年重点用户项目汇总表

    2. 兰溪2024年重点迁改项目汇总表

    3. 兰溪电网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4. 兰溪电网建设2024年重点项目汇总表

  • 原文来源:https://wind.in-en.com/html/wind-2450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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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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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6-05
    • 北极星 氢能 网获悉,6月3日,安徽六安人民政府发布《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探索培育“风光发电+ 氢储能 ”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 可再生能源制氢 、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截至目前,明确“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的省级行政区已有吉林、河北、内蒙古、新疆和四川。 原文如下: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六政办〔202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我市氢能源产业先发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企业培育、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明显突破,构建产业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打造全国知名的氢燃料电池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高地。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10座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在氢制备、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推广相协调的氢能基础设施体系。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5MW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氢能产业创新突破,提高产品性能、寿命和可靠性,增强核心竞争力。 (1)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实现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优势。推进制氢技术突破,不断降低制氢成本。保持氢燃料电池技术先进性,持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实现氢燃料电池生产工艺和流程创新突破,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在矿卡、船舶等领域,加快大功率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探索氢冶金等技术研究,实现氢能在钢铁等行业应用的技术突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充分运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政策,支持氢能领域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搭建研发创新平台。 (4)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氢能产业孵化器,引导共建协同攻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支持企业与海螺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同济大学、中科大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推进氢能共性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建立“研发飞地”,探索“在市外研发、在六安转化”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人才引育。 (6)贯彻落实现有各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落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协同互动,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维修等相关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培育氢能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 (二)提高产业化水平。 4.培育骨干企业。 (8)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实施精准培育,鼓励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稳步增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产能,同时在零部件市场发力,双管齐下,不断扩大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企业用足用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母基金、海螺集团创新发展基金以及皖能资本等资本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5.做强氢能产业链条。 (10)紧盯氢能产业延链补链项目,招引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等国内氢能龙头企业,同时在氢燃料电池零部件领域,按照“一专多能”原则,引进氢能源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以点触面、以面带点,上下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氢制备领域。重点发展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装备,培育大规模碱性电解槽制造产业。 氢动力系统。重点引进和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相关的DC/DC变换器、空气压缩机、氢循环系统、热管理系统、传感器、增湿器以及各类阀门、泵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 氢集成装备。以瑶海经济开发区(瑶海园区、庐江园区、金安园区)共建为契机,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专用车,带动氢燃料电池下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谋划布局产业链配套体系。 6.促进产业集聚。 (11)推动以合肥市牵头,六安、芜湖、阜阳、滁州等城市协同,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示范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2)支持金安经济开发区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为重点,集中建设氢能产业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产品多元应用。 7.推进交通领域推广应用。 (13)坚持以用促发展,推进合六氢走廊氢能公交对开,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引导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港航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船舶、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与江淮汽车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与六安钢铁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8.推进电力领域试点应用。 (14)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拓展推广国网安徽六安供电公司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技术成果,促进氢能与电能互补协同,发挥“制氢—储氢—发电”和“制氢—储氢—加注”全链条技术装备优势,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促进科研成果推介运用,推动制氢装置小型化。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5)结合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大型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车载应急供电系统等场景用能需求,支持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工业领域示范应用。 (16)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推进氢能在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四)夯实基础配套。 10.保障氢能供应。 (17)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11.推进加氢站建设。 (18)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六安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推动央企、省企参与加氢站建设、运维,确保六安加氢站布局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9)支持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建设,建立加氢站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加强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0)优化氢能项目审批,制氢类项目备案由发改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发改或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加氢站项目备案参照加气站执行,在加油(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准,输氢管道核准或审批参照输天然气管道管理。项目开工前,除涉及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的审批手续外,其他相关手续可采取容缺办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1)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可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 12.推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22)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对制定涉及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可按规定给予奖励。利用我市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行数据资源,完善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相关技术指标、测试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经信局负责统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金安区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本地产业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市级财政根据产业发展情况,“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氢能在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双招双引”。打开思路引资引智引基金,不断发展壮大氢能产业,承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转移,推动氢能产业项目落户。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产业落地项目,原则上须落户金安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