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过硬的成果守护好一江碧水!》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04-17
  • 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以过硬的成果守护好一江碧水 今天,市委书记史立军深入沿江地区,调研长江大保护工作。他强调——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奋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过硬的成果守护好一江碧水。 市委常委、秘书长张余松,副市长徐克俭参加调研。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 史立军首先来到泰兴市滨江镇,实地察看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建设情况,了解健康长江泰州行动的最新进展。 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指挥中心目前在建,设有指挥中心、监控中心及快速监测室等,未来可24小时对长江泰州段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管调度。 史立军说,推进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是我市推进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 要切实把泰州行动的各项部署落地落实,推动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要加快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运,实现长江泰州段环境视频、数据、排放的实时监测监管。 泰兴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工程 高港滨江生态湿地保护带 史立军十分关心沿江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先后考察了泰兴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工程、高港滨江生态湿地保护带,认真听取沿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岸线整治及沿江一张图规划退出项目落实情况汇报。 泰兴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工程全长约12公里,通过江滩清理和环境整治,实现了船厂变森林、鱼塘变湿地、江堤变赛道、工厂变公园的巨大变化。 高港滨江生态湿地保护带总长6.4公里,包括原生态芦苇荡、海军文化公园、春江花月夜、大桥风光带等,形成了原生态的长江湿地风光风貌。 史立军强调,各地要按照“一带、二岛、三节点”沿江生态走廊规划要求,加快长江岸线整治修复、生态绿化、环保设施提升等项目实施,努力打造水美岸美产业美的“最美岸线”,让市民和游客畅享大江风貌。 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涵养湿地工程现场 泰兴滨江污水处理厂尾水涵养湿地工程应用“单元湿地”概念,采用“大断面、短路径、小阻力设计”,通过优化组合不同的“单元”湿地模块,达到对处理厂尾水进行水质净化的效果,今后泰兴化工园区内的入江河流将经过湿地生态过滤后,再排入长江。 史立军对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给予肯定,他指出,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办法,引进先进技术,以更加务实管用的举措,加快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水体生态修复。他还叮嘱泰兴市要紧盯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涵养湿地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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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11-27
    • 全程6300多公里,全流域涉及19个省区市,行经180万平方公里,横跨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蕴藏着全国1/3的水资源、1/5的水能资源……千百年来,长江水滚滚东流,滋养了一代代中华儿女。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长江保护,法治先行。如何为长江保护提供充分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如何建立协同高效的执法机制,如何实现严格公正司法,如何形成依法保护长江的合力?记者赴长江沿线各地进行了调研采访。 站在长江泰州段岸边眺望,江中有洲、河网密集,两岸绿树成荫、水鸟高飞。在一处环保主题公园内,“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标语格外醒目。 “泰州市在2015年7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法规便是《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从泰州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江苏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境资源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葛银余说。 近年来,长江沿线各地人大常委会加快长江保护地方立法,组织人大代表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督办涉长江重点议案建议,不断推动长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与此同时,长江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也引起重视,制定一部具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长江保护法进入议事日程。 “‘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 “‘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长江生态环境问题。 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化工污染、船舶污染、尾矿库污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复杂的污染源正使得长江水质逐渐变差、生态环境恶化。 “沿江城镇林立,港口码头密集,排污口与取水口犬牙交错,直接影响饮用水源地的供水安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春宁说,部分地区长江岸线受到侵蚀,长江干流生态退化趋势加剧,鱼类种类锐减,底栖动物群落优势生物演变为寡毛类,部分区域已无底栖动物,长江生态安全的警钟已经敲响。 “施工产生的建筑弃土被倾倒在长江河道边,对河道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形仍时有发生。在部分长江支流,违规挖沙采石、非法捕捞鱼类的行为还屡禁不绝,河面上的漂浮垃圾、沿岸垃圾也威胁着长江生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一位工作人员说。 “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部分水系严重断流、河湖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岸线、港口乱占滥用问题突出;部分区域土壤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较为严重。同时,水污染形势严峻,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跨区域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呈多发态势。”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说。 长期从事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研究的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陈雯说,保护长江,应该科学合理划定各方职责边界,理顺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长江流域管理体制。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起全流域水岸协调、陆海统筹、社会共治的综合协调管理体系。在这方面,应该加强人大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 “为长江保护提供制度支撑” 在位于江苏扬州的淮河入江水道,有一片开阔的区域,这里水系发达、岛屿湿地众多,被称作“七河八岛”。站在桥上远眺,江河浩渺、波光粼粼,天色空蒙、树木葱茏。这一壮美的自然景观得以完好保护,和扬州市人大多年的努力分不开。 “‘七河八岛’区域既是扬州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又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通道。保护好这一区域不仅对扬州至关重要,对南水北调工程也有着重要意义。”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刘焕琴说。 然而,截至2012年底,这里林立着大大小小的船厂、砂石厂71家,不但破坏沿岸湿地,而且对河道的行洪与水体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当时,许多房地产开发商看上了这块区域,想在河岸边建别墅、河景房。 2013年7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提出“四控一禁”,即严控廊道宽度、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污染排放,禁止违法建设,并且连续多年聚焦“七河八岛”船厂、砂石厂关闭搬迁,盯住决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昔日的“龙门塔吊”不见了,天际线保住了,鱼儿成群、水鸭嬉戏。 素有“千湖之省”称号的湖北,围湖养殖曾十分普遍。截至2000年,各种填湖占湖后所剩湖泊只有800个左右,四处可见杆连杆、网连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付正中介绍,网箱养鱼、培育珍珠的经济效益很好,但污染很大。如何取舍?各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地方政府也顶住了压力。2012年出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2016年,120万亩的湖水网箱养殖全部拆除。 “近年来,长江沿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为长江保护提供制度支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说。 在长江上游,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及时修订环境保护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节约能源条例,以与时俱进的态度,为解决长江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提供多层次、宽领域的立法保障; 在长江中游,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水陆空系统、协调保护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湖泊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土壤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河道采砂管理等13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在长江下游,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明确了区域限批制度、沿江地区政府水质达标责任制、上下游交界断面水质交接制度等,许多制度在长江保护立法中开了先河。 “让制度长牙齿、有刚性” “请问区民政局,部分渔民退捕上岸后,没有生活来源,有哪些救助措施,能否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请问区农业农村委,除了实施渔船退捕上岸措施外,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护长江渔业资源?”这是重庆市万州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监督问政行动的场景。 为保护长江生物资源及物种多样性,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系统修复,重庆人大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监督政府部门推动长江禁渔令在重庆的全面贯彻实施。 2019年8月2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政府办公厅印送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这份意见以清单的形式列出了江苏省124个水环境突出问题。 “江北新区葛中路乡村河水体颜色发黑,味道发臭”“张家港市沙钢集团百万吨钢渣弃置江边”“宿城区运河宿迁港污水未收集处理”…… 翻阅这份清单,问题具体、责任部门清晰、整改时间明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汪泉说,根据省人大提供的这份清单,政府部门正紧锣密鼓落实整改。 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推动长江保护的一个缩影。 “不仅要立法,而且要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让制度长牙齿、有刚性。”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环资城建委主任陈雷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专题视察调研,听取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推动难点问题解决。 南京市人大代表喻君杰提出“关于开展秦淮河保护立法调研”,韩顺霞代表提出“将污水管网验收纳入《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建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受到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地人大积极作为,为保护长江贡献力量,推动长江生态环境好转。 “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解决” 早在200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其中规定,江苏段长江中泓水质不得低于二类。然而,10年后的201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对这部条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水质普遍降为三类,对饮用水源地构成严重威胁。原因之一,是上游来水水质下降。10年来,江苏入境断面水体总磷浓度上升50%以上。长江成为沿江城市的“下水道”。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长江保护是一个全流域的系统工程。 2018年3月,一份由3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长江水环境保护法的议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这是2014年以来,江苏代表团代表第四次联名提出保护长江的议案。 “水污染的流动性与水环境保护行政分割性存在矛盾,局部地区开发的盲目性与流域生态保护系统性存在矛盾,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解决。”牵头提出议案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震宁说。 “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制定长江保护法,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2019年12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作关于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草案围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破坏这一突出问题,特别强化有关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以及绿色发展的特殊性问题,把法律的一般性规定与特殊性规定有机结合,突出特殊性。 长江保护法立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草案两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大量意见建议。 “建议提高污水处理厂水质标准”“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要通盘考虑”“要坚持第三方环评,不能自说自话”……付正中梳理了湖北省人大代表们提出的主要意见。 “目前缺少对养殖尾水排放的专门性立法规定,应该细化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明确不当使用化肥、粪便、动物源性饲料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一位重庆市人大代表说。 “你从雪山走来,春潮是你的风采;你向东海奔去,惊涛是你的气概。你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儿女;你用健美的臂膀,挽起高山大海……”20世纪80年代,一曲《长江之歌》唱出了中华民族对长江的热爱与依恋。 随着立法的推进,长江保护将更加有法可依。织密法网,必将守护长江一江清水向东流。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26日 19 版)
  • 《2020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发布《常德倡议》 共护一江碧水》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11-13
    • 2020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湿地管理培训班11月4日至6日在湖南常德举办,年会达成《凝聚社会合力,共护长江湿地——常德倡议》。 与会代表围绕长江湿地保护的未来热点与政策机遇、湿地保护的社会化参与、自然教育助力长江湿地保护、拥抱5G时代、发展智慧湿地、生态旅游、诗与远方的湿地等议题,广泛交流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管理经验。 会议形成的《凝聚社会合力,共护长江湿地——常德倡议》呼吁,携手保护长江湿地生物多样性,助力流域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巩固保护成果,完善保护措施;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共护一江碧水;进一步总结网络经验,实现跨越发展。 年会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司、世界自然基金会、湖南省林业局、常德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共同主办,来自长江流域12省(区、市)的200余人参会。 凝聚社会合力 共护长江湿地 常德倡议 2020年11月5日 常德 我们,参加2020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暨湿地管理培训的代表,相聚在国际湿地城市湖南常德,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广泛交流长江流域各省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的管理经验,回顾总结网络成员单位将湿地修复融入美丽乡村建设的好做法、好故事,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共护一江碧水”的新方法、新措施,协力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达成《凝聚社会合力共护长江湿地——常德倡议》。 我们欣喜地看到—— 1. 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格局正稳步构建。 在“长江大保护”精神指引下,上下协同,多措并举长江流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社会共识。目前,长江保护法即将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有效实施,保护与修复工程系统推进,产业绿色转型稳步推进,环境污染整治措施到位,无序挖沙得到遏止,“十年禁渔”全流域启动,“河湖长制”全面实行,“林长制”大力推进,生态巡护员走上了脱贫与绿色发展的和谐之路。随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完善,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将得到充分保障。 2. 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 长江流域各级湿地监测管理体系日趋完善,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江豚、麋鹿野外种群逐年扩大,湿地水鸟种群数量实现了有效增长。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在流域十二省312个网络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正在助力构建以流域湿地集群维护生物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 3. 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的能力极大增强。 湿地有效保护的理念、方法、措施和技术在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人工湿地、小微湿地在净化水质、美化环境中发挥了独特作用;湿地博物馆、宣教馆、湿地学校、湿地命名的公共空间随处可见,湿地保护意识普遍提高;湿地成为社区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丰富多元的湿地产品和喜闻乐见的湿地文创活动走进千家万户,湿地生态旅游蔚然成风,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我们充分认识到—— 1.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已成为全球共识。弘扬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守长江生态红线,维系长江生态安全,恢复长江生态健康,增强湿地应对气候变化的弹性,仍将是我们未来要肩负的重要任务。 2. 长江生态系统依然脆弱。 受气候变化、周期性洪水侵扰以及污染基数较大的影响,流域生态系统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生物多样性降低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休养生息需要时间,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性保护和修复还需进一步统筹各方资源,长江生态系统还很脆弱,需要精心维护、悉心呵护和科学保护。 3. 双向转换还需广泛实践。 长江是经济带也是生态带,实现长江流域湿地的全面绿色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破解社区参与保护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探索新模式,尝试新做法,推广新举措,逐步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共同增长,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 为此,我们共同倡议—— 1. 进一步巩固保护成果,完善保护措施。 总结流域保护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完善流域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完善保护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管理体系,增强保护管理措施,推广运用新理念,新技术,科学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全面提升保护和修复的管理水平,巩固保护成果。 2. 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共护一江碧水。 湿地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长江流域江河湖海相连,生态、生产、生活相融,是人与自然共生的载体。应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共识,科学配置绿色发展要素,探索社会参与湿地保护修复的新模式,创新社会化生态补偿的新机制,维系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充分发挥湿地的服务功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挖掘湿地文化多样性,传播生态文明,携手全社会共护一江碧水。 3. 进一步总结网络经验,实现跨越发展。 总结网络发展经验,增进内外交流合作,广泛应用科学技术成果,提升网络成员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建立数字化的科研监测管理体系,搭建湿地科普宣传联动机制,在国内外平台充分展示网络发展的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 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正在跨入一个新时代。展望未来,凝聚社会共识,携手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助力流域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融入“一带一路”,联通国际国内,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成为我们的新使命。 来源:《中国绿色守望者》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