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行动计划》 三年培育百家智能制造领军企业》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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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工作,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江苏将创建约50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约100家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准,引导和带动全省智能制造水平稳步提升。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江苏省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已累计创建示范智能制造车间536个,为创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奠定了良好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创建一批示范智能工厂,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领军企业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和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推进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工厂建设与互联网平台建设、产业生态建设相结合,充分依托和发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的创建优势,聚焦“设施互联、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产业互融”建设内容,培育创建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覆盖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引导和带动全省智能制造水平稳步提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以机械、汽车、电子、医药、纺织、轻工等领域为重点,创建50家左右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100家左右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智能制造标准。

     

    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总体上分为离散型智能工厂和流程型智能工厂两类,《行动计划》指出,每类智能工厂创建遵循相应示范体系要求,总体上各类智能工厂遵循以下共同原则与要求:

     

    一是设施高度互联。建立各级标识解析节点和公共递归解析节点,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建立工业互联网工厂内网,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的互联;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工厂内、外网以及设计、生产、管理、服务各环节的互联,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二是系统高度互通。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可进行模拟仿真,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工艺设计、工艺仿真;建立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管理;建立试验数据管理系统(TDM),实现产品试验、测试、在线检测数据的管理;建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QMS),实现供方质量检验、关键工序SPC分析、过程质量数据采集、管理与分析等。在此基础上,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与数字化三维设计仿真软件、产品数据管理(PDM)、试验数据管理(TDM)、质量信息管理(QMS)、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系统实现互通集成。

     

    三是数据高度互享。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SCADA),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与数字化三维设计仿真软件、产品数据管理(PDM)、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质量管理系统(QMS)、试验数据管理系统(TDM)等系统之间的多元异构数据实现互享。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四是业态高度互融。构建基于云计算的集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从单纯提供产品向同时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从大规模生产向个性化定制生产转变,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相融合。

     

    《行动计划》强调,创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一是科学筛选项目。分业分类制定智能工厂示范体系,调研建立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创建项目库,同时对省内智能制造领军服务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建立领军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库。按年度动态明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在申报基础上组织委内相关处室和行业专家遴选优质项目。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组织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诊断,形成目标明确、操作可行的诊断报告,企业根据诊断报告意见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形成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创建任务书。建立创建目标考核责任制,加强实施过程监管,确保时间进度和创建成效。

     

    三是加强工作协同。建立统筹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四是优化服务保障。组织开展专题现场对接推进活动,促进智能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与创建企业对接。加强产融合作,促进金融机构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协调服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的有效支持。加强经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智能工厂创建经验,引导带动相关行业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 原文来源:http://www.cena.com.cn/industrynews/20180711/94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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