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1-17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10日
     
    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新的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要求,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又一轮技术改造,力争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超过25000家,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2万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万元/人。 
      ――2018年:引导82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5700亿元、增长20%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5万元/人左右。 
      ――2019年:引导83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6900亿元、增长20%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6万元/人左右。 
      ――2020年:引导85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8300亿元、增长20%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7万元/人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提质增效。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宣传广东优质制造品牌,提升广东制造国际知名度。 
      (二)推进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重点行业智能化车间,加快旧生产设备计量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大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国家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企业上平台用平台。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 
      (三)推动设备更新。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省首次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引导绿色化发展。鼓励传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广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培育1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和100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择优予以支持。实施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计划,重点在电子、汽车、机械、家电以及民爆等行业领域中推广应用机器人,鼓励企业应用广东省内自主品牌机器人,综合利用保费补贴、事后奖补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工程。统筹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服务机制,构建包括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等方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聚焦电子信息、家电、汽车、先进装备、新能源、时尚消费品、生物医药、轻工材料等重点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培育建设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标杆和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培育形成20家具备较强实力、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100家技术和模式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推动10000家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三)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实施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的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强链补链“一条龙”行动,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同步研制,配套工艺同步升级、产业技术基础同步支撑,促进整机与工业“四基”协同发展。 
      (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军地对接合作,培育一批军地对接服务机构。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鼓励省内企业积极实施“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统筹现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搭建军民融合项目投融资平台,发挥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作用,争取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在粤投资。 
      (五)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加强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报,争取我省更多工业企业产品纳入目录范围。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偿资金支持。 
      (六)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支撑作用。支持培育100家以上制造效能高、服务能力强的省级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支持建设10个服务水平高、带动作用强的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平台,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建设20家省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功能区,力争形成与制造强省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格局。 
      (七)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十家绿色园区、百家绿色工厂,开发千种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建设20家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示范项目,初步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引导支持。2018年至2020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贴息、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引导市县政府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继续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全省各地有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二)强化金融服务。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每年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荐1000个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合作银行和金融机构每年为全省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授信额度超过1600亿元以上。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推进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政府采购订单等质押融资,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等信贷业务,鼓励企业采用债券、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三)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应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应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优先安排支持优质工业技改项目。鼓励市、县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对于采取弹性年期出让供应工业用地的,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对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进行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厂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按照法定程序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四)优化投资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下决心继续压减行政审批,大力推进强市放权、强区(县)放权。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粤府〔2017〕90号文,切实减轻企业在土地、税收、物流、水电、融资等方面的负担。 
      (五)完善重大项目库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重大工业投资动态项目库建设,建立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工作台账。对已建立的项目工作台账要加强管理,及时更新重点项目工作台帐,完善项目信息,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突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采用分片包干、分级督导的原则,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问题解决协调机制,督促已开工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尚未开工的项目尽早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六)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企业技术改造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揽子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为企业技术改造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七)加强督促检查。省每年将技术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级以上市,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到各县(市、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牵头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落地建设、技改进度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派出工作组,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帮助解决,推动工作落实。

相关报告
  • 《衢州工业两大“三年行动计划”出台》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制造与材料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冯瑞华
    • 发布时间:2019-05-10
    • 《衢州市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打造“一区一基地”即全省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和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实现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230亿元。培育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300家,实施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300个,累计实现8000家企业上云等一系列具体目标。 《新兴产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力争到2021年,新兴产业工业产值突破1100亿元;培育百亿元以上龙头企业3家,十亿元以上的标杆企业20家。 解读 “重点推进传统产业弯道超车、新兴产业换道超车。”5月6日,市经信局负责人在解读我市工业两大“三年行动计划”时说,围绕“一区一基地”目标,坚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条腿走路,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同时推动新兴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 经过多年的培育,我市形成了新材料新能源特色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电池材料、含氟新材料、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等,现已建成国内最大、产业链最齐全的国家级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和电子化学品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有巨化集团、华友钴业、乐叶光伏、韩国晓星等。以华友为龙头的电池新材料产业集群,通过引进杉杉、天硕、北斗星等行业知名企业,目前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已逐渐齐全。 工业数字化转型重点任务包括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完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和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等6大着力点共20项重点任务。我市从组织领导、评价体系、政策支持、要素等方面强化保障。对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100家拟培育的试点示范企业名单、100个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名录已明确。 新兴产业培育以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为目标,推动新兴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努力构建现代化工业体系,加快实现“在全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目标。培育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引领,集群推进、优化布局和分类指导、精准帮扶等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和要求,市经信局成立工作专班,广泛调研并经市政府最终确定:将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五大产业,作为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兴产业。 备受关注的新能源产业,我市提出突破发展:构建完善的锂电池产业链,重点发展磷酸铁锂、钛酸锂、三元材料、多元材料等正极材料;高性能硅碳等负极材料;高性能新型电解液添加剂和高性能电池隔膜材料等,将衢州打造成为浙江省重要的锂电池及关键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锂电池下游应用,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7-26
    • 工信部节〔2018〕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7月23日 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履行工业和通信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中,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工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新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工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重点围绕“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强化技术创新,加强政策保障,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到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绿色制造和高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具体范围见附件)重化工业比重明显下降,产业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一)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指导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产业合理转移。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部内产业政策司负责,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落实,不再列出)加快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到2020年,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推动河北省等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通过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结合钢铁去产能和废钢回收利用情况,研究支持引导电炉炼钢发展的政策措施。(部内原材料工业司负责) (二)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2020年底前,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部内原材料工业司牵头,产业政策司参与)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部内产业政策司负责) (三)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参与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分类。(部内产业政策司牵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安全生产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参与)支持列入整改提升的工业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部内规划司负责) (四)实施错峰生产。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部内原材料工业司牵头,规划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运行监测协调局参与) 三、加快推进绿色智能改造提升 (五)加强工业节能。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发布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六)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指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七)加强工业节水。提高重点流域和华北等缺水地区工业节水标准。(部内科技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大力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提高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和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 (八)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工程。利用绿色信贷和绿色制造专项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千家绿色工厂,推广万种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企业,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加快节能与绿色制造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20年前完成百项绿色标准。(部内科技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和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大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民爆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力度。(部内装备工业司负责) (九)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淘汰老旧车,2020年底前,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运营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部内装备工业司负责) 四、培育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发展,加大先进环保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升环保装备技术水平,为污染治理提供装备保障。在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以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为抓手,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十一)推广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达到80%。(部内装备工业司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 (十二)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地方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现有政策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税收、绿色信贷、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部内规划司、财务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 (十四)加强考核问责。配合中央编办、生态环境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政策法规司、人事教育司等相关司局参与)制定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纳入部机关各司局年度绩效考评范围。(部内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于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 附件: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具体范围 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具体范围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