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特制订国家及各省评估组工作指南如下:
评估组应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建。文化和旅游部组建评估组对省级馆进行评估,并抽评部分副省级、地市级、县级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建评估组对本地副省级、地市级、县级馆进行评估。评估组专家结构宜有熟悉图书馆业务和信息化数字化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一经选定并介入评估工作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有责任对被评估图书馆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护,不得外传;相关材料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处理以确保评估信息不被泄露。
详见http://www.chinalibs.net/Upload/Pusfile/2022/11/21/20221121161646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