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评分指南及细则》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 luoluo
  • 发布时间:2022-12-08
  • 为保证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特制订国家及各省评估组工作指南如下:

    评估组应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建。文化和旅游部组建评估组对省级馆进行评估,并抽评部分副省级、地市级、县级馆;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建评估组对本地副省级、地市级、县级馆进行评估。评估组专家结构宜有熟悉图书馆业务和信息化数字化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一经选定并介入评估工作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有责任对被评估图书馆的资料和信息予以保护,不得外传;相关材料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处理以确保评估信息不被泄露。

    详见http://www.chinalibs.net/Upload/Pusfile/2022/11/21/2022112116164688.pdf

相关报告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luoluo
    • 发布时间:2022-10-21
    •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发挥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效能提升的作用,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此次评估定级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下同),按行政层级相应称为省级馆、副省级馆、地市级馆、县级馆。 二、评估标准 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省级馆评估标准、副省级及地市级馆评估标准、县级馆评估标准和少年儿童图书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为依据,评估数据主要采用2018年至2021年评估周期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采集各参评馆数据并进行评分。线下实地查看各参评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情况,核实评估数据。原则上需对参评馆进行实地评估,确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无法进行实地评估的,可采取线上审核资料的方式进行评估。
  • 《吉林省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暨专家培训会议在长春召开 》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xuxue
    • 发布时间:2017-08-15
    • 按照评估进度安排,2017年7月18日,由吉林省文化厅主办,吉林省图书馆学会、吉林省图书馆承办的吉林省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暨专家培训会议在省图书馆召开。会上传达了本次评估的整体工作目标和工作安排,公布了各组专家名单及所负责地区,并就评估的协调、联络及要求等具体事宜进行说明,介绍了全省评估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落实各组工作任务。省文化厅与各组专家分别签订承诺书,并向其颁发聘书。 根据本次会议部署,我省评估工作共设三个评估专家组,分别由省文化厅、省图书馆、长春市图书馆牵头组织实施。计划用一个半月时间完成对全省60个市州、县区图书馆的网上评审以及部分图书馆的实地评估及终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