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为权威判定气象应用类科技成果提供指导,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规范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管理。
业务准入是指科技成果在正式投入业务应用前,评判其能否进入业务化应用的过程。《办法》规定,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实行中国气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两级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面向业务应用开发的系统、平台、仪器、设备、软件,以及尚未形成标准的数据产品、方法、指标等科技成果。
气象科技成果业务准入评审指标包括实用性、先进性、可靠性和通用性,分别考量其是否有效提高业务服务能力,是否实现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突破等,是否技术成熟、功能稳定等,是否基于现有软件、数据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