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文: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实施意见》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wukan
  • 发布时间:2018-04-24
  • 摘要: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服务企业和 终端企业在内的供应链骨干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在千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4家,进入全国供应链百强的领先企业15-20 家。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已进入到智慧供应链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现代供应链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引领消费升级,有利于深度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 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供应链智能化水平,提升供应链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供应链模式、业态和服务创新。

    需求导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联动,强化需求信息的获取和反馈,进一步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协同共享。加强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促进产业协同发展、跨界发展。引导企业在竞争中加强合作,打破相对封闭的传统管理和运作模式,共享供应链资源、信息和渠道。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企业之间加强供应链协同合作。

    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流通和绿色消费,将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贯穿于供应链各个环节。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建立全社会逆向物流体系,促进全产业链条的绿色发展。

    开放安全。树立开放发展的理念,积极推进供应链全球布局,通过更广更深地融入全球供给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面向全球吸纳高端生产要素,提 升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建立完善风险预警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高全球供应链安全水平。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服务企业和 终端企业在内的供应链骨干企业,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在千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3-4家,进入全国供应链百强的领先企业15-20 家。形成一批供应链新技术和新模式,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显著提升,重点产业建成智慧供应链,基本建立绿色供应链体系,有效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跨界融合共享的供应链生态初步形成。 供应链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重点举措

    (一)以供应链创新促进我省优势产业发展。

    1.推进制造业协同化、智能化。鼓励引导制造企业应用精益供应链等管理技术,建立和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协同平台, 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出台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政策,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上云”。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提供数据挖掘和商业智能服务,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开展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制造和精准营销。推进重点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慧物流等技术装备的应用,不断增强智能制造、敏捷制造能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负责)

    2.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 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 型。开展多层次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探索推进“产业联盟+总 集成总承包”“电商+个性化定制”等服务模式。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计划,培育300家发展模式典型、示范推广性强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负责)

    3.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业竞争优势。鼓励总承包商等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形成稳定的供应链条。支持企业以多种方式拓展工程咨询、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监测维修等全产业链业务。构建面向建筑工业化的供应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全装修。推广“互联网+集采”方式,搭建标准化、规范化的交易体系。鼓励建立物流联盟,共享物流节点,提高物流效率。推广”建营一体化”,更多采用EPC、BOT、PPP等模式,促进工程与投资相结合。推进对外承包工程,鼓励上下游企业互补合作,抱团出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4.加快供应链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 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供应链领域的应用,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牵头组织、联合攻关,加快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提高供应链智能化水平。加强对供应链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不断提升供应链核心竞争力。推动感知技术在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和综合集成,逐步推行供应链的可视化。推动大中型企业全面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提升企业供应链应用水平。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调动供应链企业创新积极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负责)

    (二)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业创新和转型。支持南京、无锡、徐州等地开展商贸流通改革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流通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商贸+互联网”工程,利用信息技术加快传统商业改造,努力打造精准感知需求、信息互联互通、客户资源共享、业态功能互补的现代化智慧商圈。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探索智慧商店、无人商店等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商品批发和大型零售企业对上下游渠道的资源整合能力,以平台化、信息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向供应链核心企业转型。支持餐饮、住宿、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生活服务、资源回收等各类服务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供应链思维和方式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服务水平。(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负责)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强化信息技术在供应链终端企业的广泛应用,促进流通的扁平化、集约化、共生化。鼓励销售终端与生产商、代理商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深化数据挖掘、分析与预测,及时准确传导需求信息,引导前端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加速产品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强物流标准化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推广应用,着力推进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生产和流通效率。(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质监局负责)

    3.提升供应链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实施“供应链服务企业成长工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引导传统商贸企业、 物流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企业等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向市场提供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管理、代理采购分销、产品质量追溯、知识产权服务、虚拟生产、报关报检、 国际国内物流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推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聚合核心企业、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增值服务商等各类企业,提供覆盖生产、消费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探索构建生物医药等专业化供应链体系,积极打造影视制作企业交流平台,助力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支持苏州市供应链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在物流标准化、供应链平台搭建、追溯体系建设等供应链服务功能提升上先行先试。(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办、省质监局、江苏检 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三)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优化农村产业组织体系。鼓励和支持农业种养殖、加工企业向下游延伸,农产品流通企业向上游延伸,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 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 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完善“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产销衔接,优化种养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省农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商务厅负责)

    2.加强农业支撑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推动农业生产服务外包,提升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 化。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促进政策、市场、科技等信息共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供销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建设工程,推动三农服务链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 强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打造区域性农产品品牌。多方合作拓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省农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金 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负责)

    3.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人才培训、普惠金融、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实现人才、信息、物流等资源共享。推动快递和电商协同发展,深入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支持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既有经营网络优势,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通道。继续推进县、镇、村三级示范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到2020年,建成3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100个农村电商示范镇、 500个农村电商示范村、100个乡镇电商特色产业园(街)区。(省商务厅、省农委、省供销合作总社、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 局负责)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省联合征信公司、 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政府采购中心、供应链核心企业以及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与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大型供应链服务企业申请设立或合作设立民营银行、企业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大力发展商业保理,支持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企业联合发行集合债券、票据,推动供应链企 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省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在供应链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供应链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工 具,以市场化方式整合供应链资源。鼓励供应链企业上市,支持定位于开展全球性业务的供应链企业在海外上市。鼓励保险机构与供应链企业加强合作,服务供应链企业发展。(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省发 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 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按照“谁审批、 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商务厅负责)

    (五)积极倡导绿色供应链。

    1.大力推动绿色制造。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在创建活动中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按照相关标准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引导企业使用低毒无害原 料、引入绿色生产工艺、生产绿色生态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推动企业内部、各关联企业及产业 之间循环利用和耦合发展。健全环保信用体系,开展环保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负责)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在全社会培育健康科学的消费文化, 倡导绿色环保有机的消费理念,普及绿色消费知识,以绿色消费引领绿色流通。鼓励流通企业采购和销售绿色产品,落实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推动运输、装卸、仓储等相关企业贯彻执行绿色标准。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 绿色商场。(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优化再生资源产业链,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依托线上线下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重点针对电子、电器、汽 车、轮胎、蓄电池、包装物等产品领域,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负责)

    (六)努力构建全球供应链。

    1.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与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交通枢纽、物流通道、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沿线国家工业化和基建需求,推动我省钢铁、水泥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全面落实《江苏省中欧班列建设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0)》,加强对全省中欧班列的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便捷高效、安全畅通的中欧班列综合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中欧班列区域竞争力。加强与“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园区合作,加强与境外园区的对接,打通供应链,实现融资、物流、商务服务等方面的联动,搭建我省开发区与境外园区间的高效互动合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2.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

    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和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到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营销网络,逐步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鼓励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借鉴新加坡等境外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实行“建工厂+建市 场”相结合。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依托公共海外仓等载体平台,建立完善跨境电商境内外物流配套体系,加快融入境外零售网络体系。建立面向全省企业、高校、国际留学生的走出去企校国际人才信息平台,服务江苏企业走出去。(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3.提升供应链全球竞争力。开展上市公司海外并购专项行动,鼓励我省企业通过并购扩大市场渠道、获得关键技术和国际品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培育 一批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区域品牌。推动我省优势出口行业在重点国别地区培育一批展示中心、分拨中心、批发市场、零售和售后服务网点。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以及国际知名供应链服务企业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营销、供应链管理、财务结算、利润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负责)

    三、支撑体系

    (一)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来源可追、 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完善追溯运行管理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扩大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建设消费者深度参与的双向互动追溯模式,开通统一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省质监局、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 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加快培养多层次供应链人才。支持各类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 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培训,培养供应链专业人才。出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供应链人才优惠政策,用好“外专相关人才计划”等人才政策,为外国供应链人才来苏提供工作生活便利。成立供应链战略咨询委员会,支持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供应链重大问题研究, 提供决策参考,为供应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负责)

    (三)加快供应链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供应链平台对接,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共享平台对接 国家级信用信息系统,强化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 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研究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 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市场准入、进出口、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寄递物流等方面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金融 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南京海关、省工商局、江 苏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建设。 建立政府引导、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的供应链标准 实施应用机制。加快建立供应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信息、技术、 服务等领域的关键性标准,引导重点企业开展供应链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推动江苏供应链标准国际化进程。完善供应链统计体系,积极开展供应链行业统计调查。(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统计局负责)

    (五)加强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供应链行业协会、学会、商会、联合会等组织,加强供应链研究,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鼓励行业组织建立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供应链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 质监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协调各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 围绕供应链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实施企业成长、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程,出台配套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三)开展试点示范。 积极开展供应链试点示范,组织地方和企业申报国家级试点,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宣传力度,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跟踪服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协作配 合,共同推进全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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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快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 供应链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实现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的组织形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促进产业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我省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竞争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快形成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在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明显增强,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培育1—3家供应链领先企业,白酒、茶、特色食品、民族制药和生物制药、集成电路、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开发、航空航天装备、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等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以蔬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生态家禽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合作建立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产业深度融合,振兴乡村产业。推广“三变”改革和“塘约经验”,鼓励承包农户采用土地流转、股份合作、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融入农业供应链体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发展。 2.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推动建设农业供应链信息平台,集成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大数据,共享政策、市场、科技、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科技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将技术服务辐射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一体的科技示范点。深入实施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优化种养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向消费导向型转变,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在重要产区、交通枢纽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支持发展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流通形式,扩大订单生产规模,在对口帮扶城市、重要目标市场设立贵州农产品展示体验中心或专销区,实现以销定产、以销促产、产销结合。鼓励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各类涉农金融机构的支农能力,落实涉农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平台联合,打造综合型金融平台。支持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3.补齐冷链物流发展短板。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商物流,建设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节点型集散中心和仓储基地,构建智能物流体系。实施冷链物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农产品和食品冷链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推进冷链物流果蔬、禽蛋、肉类主产区、交易市场和集配中心全覆盖,打通低温运输全链条,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全链联动,降低流通成本和损耗。 4.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将绿色农产品纳入贵阳、遵义、铜仁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加快在全省推广可复制经验。将蔬菜、水果、茶叶、禽蛋等主要食用农产品重点生产企业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成一批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检验检测中心。完善六盘水市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供应链的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针对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和中药材,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追溯体系,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提高消费安全水平。 (二)促进制造协同化、服务化、智能化。 1.推进供应链协同制造。推动制造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精益供应链等新技术,抓紧建立和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降低生产经营和交易成本。 2.发展服务型制造。培育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相关企业向供应链上游拓展协同研发、众包设计、解决方案等专业服务,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消费信贷等增值服务,推动制造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提升制造产业价值链。 3.促进制造供应链可视化和智能化。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推进机械、航空、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电子、化工等行业供应链体系的智能化,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工厂、智慧物流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提高敏捷制造能力。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争取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推进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快工业机器人应用,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 (三)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 1.推动流通创新转型。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整合供应链资源,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供应链协同平台。鼓励住宿、餐饮、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创新性文化产品供应链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文化产品设计、采购、销售、服务全过程高效协同、供应链综合服务能力好的文化产业园区,申报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体育项目齐全、功能完备、需求定制、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交易平台,实现体育产品和服务与全球供应链无缝连接、跨界融合,体育产品和服务自主展示、自由交易。 2.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鼓励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准确及时传导需求信息,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引导生产端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按需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库存,鼓励多式联运、无车承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互联网+货运物流”创新发展,逐步统一全省物流信息交换标准,实现物流信息高效交换和共享。推进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鼓励企业获得HACCP认证,推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和产业升级,提高供给质量。 3.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大型流通企业采取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现有弱小、分散的供应链资源,通过业务融合、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动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质量管理、追溯服务、金融服务、研发设计等功能,提供采购执行、物流服务、分销执行、融资结算、商检报关等一体化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扫码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方式,引导供应链企业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拓宽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率。 (四)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 1.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开放共享信息。鼓励商业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政府采购机构、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引导应收账款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协助债权人企业确认账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将应收账款融资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对业务开展较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带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有效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建立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加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监控,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金融机构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健全供应链金融担保、抵押、质押机制,鼓励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开展应收账款及其他动产融资质押和转让登记,防止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五)倡导发展绿色供应链。 1.大力倡导绿色制造。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汽车、电器电子、通信、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强化供应链的绿色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广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采购绿色产品和服务,积极扶植绿色产业,推动形成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 2.积极推行绿色流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大力宣传、普及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清洁生产等知识,推进衣、食、住、行等领域绿色化,培育绿色消费市场。以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企业等为重点,鼓励流通环节推广节能技术,加快节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绿色流通企业。引导流通企业综合考虑产品设计、生产、回收和再利用等多个环节的节能环保因素,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技术开展节能改造。加强绿色物流新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应用,贯彻执行运输、装卸、仓储等环节的绿色标准,重点推广密集型货架系统、节能照明系统、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标准托盘循环共用、绿色包装技术等绿色仓储发展,开发应用绿色包装材料,建立绿色物流体系。 3.建立逆向物流体系。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分拣加工中心和末端回收网点,建设线上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重点针对电器电子、汽车产品、轮胎、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优化供应链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产品回收和再制造发展。 (六)探索参与全球供应链。 1.积极融入全球供应链网络。充分利用近海、近边、近江区位特点,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一批物流基地、仓储园区、快递分拨中心和物流电商城,大力发展O2O物流、第四方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专业物流等,推动全程物流、多式联运、连锁配送等物流新模式。加快推进渝桂黔陇—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项目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积极争取贵阳中欧班列场站陆路口岸获批建设。加快推进贵州国际陆港联通川贵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集装箱铁水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畅通国际物流通道。依托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与供应链融合,形成面向全球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动中国(贵州)“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建成运营,打造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据存储和处理基地。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深化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等,建立本地化的供应链体系。 2.防范应对全球供应链风险。鼓励企业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落实国家供应链安全计划,按照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全球供应链风险防控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供应链创新网络,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研发、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统筹结合现有资金、基金渠道,为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融资支持。大力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支持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府监管、公共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行业指数、经济运行、社会预警等指标体系。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合作,在智能制造、智能包装、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方面密切合作。 在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总体框架下,探索供应链服务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行业分类,进一步理顺行业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认定后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外包相关政策条件的供应链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二)开展试点示范项目。 以城市共同配送、商贸物流标准化、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等综合示范试点为基础,推广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器具运用,培育供应链平台,完善供应链体系,增强供应链协同和整合能力。开展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争取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试点。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的供应链协同、交易和服务示范平台。各地要鼓励试点城市制定供应链发展的支持政策,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 (三)加强信用监管服务。 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和“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健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海关、质检、工商、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公共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利用一体化信息平台,健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应收账款债权人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报送债务人的付款信息,建立应收账款债务人及时还款约束机制,规范应收账款履约行为,优化商业信用环境。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创新供应链监管机制,整合供应链各环节涉及的市场准入、海关、质检等政策,加强供应链风险管控,促进供应链健康稳定发展。 (四)推进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 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战略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供应链产品信息、数据采集、指标口径、交换接口、数据交易等关键共性标准的制定。加强行业间数据信息标准的兼容,促进供应链数据高效传输和交互。推动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流程标准化水平,推进供应链服务标准化,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国内外相关企业供应链标准的衔接,提高供应链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能力。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实施行业内供应链各环节团体标准,提高行业供应链标准化水平。 (五)加快人才培育引进。 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供应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供应链人才。鼓励相关企业和专业机构加强供应链人才培训。将供应链人才引进纳入人才博览会、省校合作专项人才引聘等大型活动引才范围,用好活动平台资源,做好供应链产业发展所需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引进工作。鼓励我省相关单位依托“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引进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供应链人才,重点引进掌握关键技术、携带项目、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科技转化和柔性引才联动互促引才工作新机制,依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贵州行等活动,柔性引进供应链高层次人才深入我省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攻关、教育培训和人才合作等。对引进的供应链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帮助协调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实施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引进国际知名专家来黔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建设合作研究及技术工作,为我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国外智力支持。 (六)推进行业组织建设。 推动供应链行业组织建设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行业研究、数据统计、标准制修订、检验检测和国际交流,提供供应链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与国际国内供应链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 (七)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五步工作法”,强化统筹指导和跟踪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 《广东:培育创新动能 打造数字经济强省》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9-01-02
    • 2018年,广东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工信部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推动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2018年工作情况 全省工业运行总体平稳。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万亿元,同比增长6.2%。1—10月,软件业务收入8978亿元,同比增长14.0%,居全国第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取得新成效。 创新成为引领工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建设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成为全国9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之一。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8.0%、9.2%。4K产业发展成效显著,4K用户累计1343.9万户,占总电视用户45.2%。1—10月,珠西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增长36.0%。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3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大数据发展指数、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智能化发展水平、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数等均居全国第一。 工业发展协调性增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1—10月,全省规上工业企业4.73万家,比去年年底实增4222家,数量居全国第一。预计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270家左右、新增10家左右。1—11月,民营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民营经济单位数、增加值、上缴税收均居全国第一。1—10月,园区工业增加值占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比重超35.0%,比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 绿色发展形态扩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数居全国第一,累计创建96家绿色工厂、225种绿色设计产品、2个绿色园区、9个绿色供应链。1—10月,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168家,新增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2家,累计达110家,省级以上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的比例达73.5%。 工业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石化基地、埃克森美孚项目、乐金显示OLED、富士康10.5代线等一批投资超百亿美元的外资高端制造业项目落户广东。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广泛共享。光纤用户数、4G用户数、互联网用户数、互联网发展综合指数均居全国第一。1—10月,光纤入户率从上年末的79.9%提升至99.2%,新增4G基站3.5万座。信息扶贫成效凸显,全省共1.97万个行政村实现光网全覆盖。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开展大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开展专题党课、专题讨论等学习活动。扎实开展深调研,形成一批成果。认真抓好真落实,以“钉钉子”精神认真抓好中央各项经济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突出抓降成本,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抓好降成本措施的落实,根据政策落实情况及时修订出台“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1—9月,为企业减负约609亿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所有省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或委托地市实施。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率先在全省试行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由地市负责组织具体的项目安排。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1—9月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3.78万亿元,同比增长7.1%。超百亿元的民营大型骨干企业分别有15家、104家,有60家企业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三)工业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制造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一期建设完成,成为全国9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之一,筹建15家省级制造业中心。举办2018年中国制造业创新大会。新认定214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省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园建设,大力推广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应用。1—10月,工业机器人产量2.74万台(套),同比增长36.0%,占全国产量的23.1%。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1—10月,珠西产业带新引进、新开工、新投产亿元以上项目分别为228个、173个、131个。落实稳投资系列措施。支持6892家企业开展技术改造。1—10月,全省完成工业投资6744.37亿元,工业技术改造投资2738.36亿元。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对各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新创建36家绿色工厂、158个绿色设计产品、1个绿色园区、3个绿色供应链管理,数量居全国前列。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落实“一核一带一区”新思路新举措,湛江、茂名产业园成为国家级高新区。1—10月,省产业园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9%,园区新开工项目663个,新投产项目360个。 (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网络强省建设成效明显。实施《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1—10月,新增光纤接入用户638.9万户,累计3281万户;新增4G基站3.5万座、累计33.3万座。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前三季度农村光纤入户率达41.6%。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影视产业发展。举办中国超高清视频(4K)产业发展大会。广东省开通全国第一条省级4K直播频道。4K电视产量、4K芯片出货量和显示面板产能全国第一。发展“互联网+”拉动信息消费。培育23家“互联网+”小镇,新增产值超1400亿元。加快软件产业发展。全省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占全国17.9%,位居全国第一。 (五)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数字经济强省建设不断深入。率先部署发展工业互联网。在全国率先出台《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方案》等地方扶持政策。成功举办2018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华为、腾讯、阿里云、树根互联、东方国信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或落户广东。引导近3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云”“网”降费30%以上,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广州)落地建设。推动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建设。出台《广东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5年)》,培育5个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区。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广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培育创新动能,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打造制造强省、网络强省、数字经济强省。 (一)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认真落实“民营经济十条”,实施千方百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行动方案,大力扶持企业“小升规”。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积极争取工信部支持,推动粤港澳三地5G产业协同发展。落实好“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等扶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争取2019年为企业减负超650亿元。 (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字经济强省。推进旧动能加快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深入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运用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化改造提升制造业效率。大力培育新动能,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全力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 (三)推动“一核一带一区”产业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计划。实施《广东省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总体方案(2019—2022年)》,高起点建设电子信息、汽车、智能家电、机器人、绿色石化等5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园区为重要载体深化区域产业共建。实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振兴战略,补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域短板。 (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