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氢100万标方,宁煤完成绿氢制绿氨示范》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12-23
  • 近日,宁夏煤业烯烃二公司累计引入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项目清水营制氢厂绿氢100万标方,成功实现了煤化工行业可再生氢耦合示范,填补我国光伏制可再生氢耦合煤制合成氨系统运营的空白,进一步推动了宁夏煤业公司绿色发展。

    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项目是国家能源集团首个万方级光伏制可再生氢耦合煤制合成氨项目,是宁夏第一个氢能全产业链创新生态项目,也是我国首个建成中交的万方级煤化工领域应用绿氢项目、我国首例集可再生氢“制储输运加用”及氢气品质检测于一体的氢能全产业链创新生态项目。

    据了解,清水营制氢厂是国家能源集团在可再生氢耦合煤化工领域的首次尝试,利用12万千瓦光伏供电,光伏碱性电解水工艺制取氢气,总制氢规模为1.5万标方/小时,设计年产量为3080吨。该厂设置16台(15开1备)碱性电解槽,所制氢气经纯化99.999%后加压并通过管道输送至烯烃二公司合成氨装置。该厂所产的可再生氢代替部分灰氢后,将有效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降碳,平均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0.2万吨,平均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4万吨。

    9月20日,清水营制氢厂产出的可再生氢,顺利并入烯烃二公司煤制合成氨装置,全线打通电—氢—化系统,实现了万方级光伏制可再生氢与全球单体规模最大的煤制油项目成功贯通。

    下一步,烯烃二公司将根据国能(宁夏宁东)绿氢能源有限公司试车工作进展,积极配合调试各电解槽,持续增加绿氢接收量,最终安全顺利完成接收满负荷(1.5万标方/小时)绿氢任务,实现合成氨装置绿氢替代灰氢最大引入比例超过30%的目标。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1223/1418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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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200万吨。建成加氢站10座以上,可再生氢替代煤制氢比例显著提升,天然气掺氢推广应用成效明显,氢燃料电池重卡保有量500辆以上。 依托宁夏丰富的太阳能和风电资源,以宁东基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为重点,按照氢能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氢能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聚集,推动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条互促,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着力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的氢能产业发展新格局。 在氢能生产储备项目中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200万千瓦光伏+15万标立方米/小时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 国能宁煤3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一期项目、 国能(宁夏宁东)绿氢公司12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项目、 中石化新星新源公司77.5万千瓦光伏+7.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 鲲鹏清洁能源公司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光伏制氢节能降碳示范项目、 宁东新能源发展公司50万千瓦光伏+5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百中绿电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中广核3.6万千瓦光伏+24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 国电投铝电4.2万千瓦光伏+20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京能宁东发电0.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00标立方米/小时质子交换膜法氢能制储加一体化示范项目、 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160万千瓦光伏+2.5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项目。 国能宁煤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二期项目、 和宁化学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示范项目等。 工业副产氢气生产储备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40万吨焦炉尾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 润丰新材料1.26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副产氢生产液氨项目、 国能宁煤25万吨甲醇气化产能综合利用(宁东合成气供应岛)项目、 苏融达化工1250吨农药中间体副产氢项目。 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电解槽装备制造项目、 凯豪达公司100套制氢设备研发与生产制造项目、 飞驰汽车宁东生产基地氢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维保中心项目。 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氢能作为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发展氢能产业是提高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革命、引领产业变革、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新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1〕1438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能源转型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4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0号)等,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环境 (一)面临形势 1.国际氢能产业发展全面提速。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进行,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氢储能和系统集成等技术日渐成熟,氢能成为未来全球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氢能纳入能源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扶持力度,在氢能技术研发、关键材料制造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位置。氢能由示范应用逐步走向规模化推广,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将创造3000万个工作岗位,减少6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创造2.5万亿美元的市场价值,在全球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有望逐步达到18%。 2.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加快布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氢气生产国,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根据《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2020》估算,2030年中国氢气年需求量将达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其中可再生氢产量约500万吨,部署电解槽装机约80吉瓦。预计到2050年,氢能在中国终端能源体系中的占比将达到10%,氢能产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氢能成为终端能源体系的消费主体。2021年8月,财政部等五部委正式启动了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加氢站超过250座,约占全球加氢站总数的40%;正在运营的商务客车和重卡等氢燃料电池车辆数量已超过6000辆,约占全球运营总量的12%。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完善了氢能产业的相关政策,为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涌现出一批氢能先进技术和产品,全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300家,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区域。 3.氢能产业助力宁夏能源转型。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长期以来存在着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的分步实施碳达峰行动,对宁夏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氢能作为新一代绿色能源,其技术开发和应用是支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深度脱碳的重要路径。前瞻布局氢能产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走出一条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主的能源转型发展之路,有利于宁夏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利于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基础 1.资源基础。宁夏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持续扩大,风电基地、光伏园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快速发展,装机规模先后突破千万千瓦。截至2021年,风电、光伏装机分别达到1455万千瓦、1384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46%,居全国第三位。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281.16亿千瓦时和183.33亿千瓦时,合计占全区发电量比重达到23.3%。2021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97.5%,居西北前列,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潜力巨大。同时,氯碱、焦化等行业副产氢资源丰富且成本低廉,具备规模化利用的条件。 2.产业基础。宁夏氢能应用场景丰富,绿氢耦合煤化工、氢燃料电池汽车、天然气掺氢、氢储能、氢能热电联供等重点应用场景均可实现。近年来,宁夏把氢能产业作为发展清洁能源、促进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向,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宁夏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聚集优势,大力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谋划实施了一批太阳能电解水制氢及综合应用示范项目,逐步构建了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示范应用领先的氢能产业体系。2021年,宁东基地依托可再生氢资源丰富、重卡物流市场规模大和短倒运输场景多等优势,获批成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上海、郑州示范城市群成员,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得示范资格的开发区,承担了清洁低碳氢应用示范和500辆氢能重卡示范推广任务,正在推动化工园区低碳物流体系建设和氢能交通平价商业化运营。 3.发展短板。目前宁夏氢能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持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二是氢能产业链上相关企业数量较少,氢能产业链布局尚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三是绿氢生产所需绿电、土地、设备等要素成本较高,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四是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尚未建立健全,在吸引投资、项目落地、人才引进、应用推广等方面支持力度不足。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尽快建立机制、破除障碍、强化支撑、激发活力,引导产业快速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产业培育和示范应用为主线,着力突破氢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和招引氢能产业龙头企业,着力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氢能源产业标准制定,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构建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储能、民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为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推广奠定扎实基础。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性制度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统筹布局,有序推进。把握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特点,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科学布局氢能产业,制定差异化政策,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有序推动氢能制、储、输、加、用等全产业链发展。 ——科技引领,示范带动。瞄准前沿技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氢能创新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合作,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有序开展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煤化工耦合,积极拓展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一批试点示范项目,逐步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 ——清洁低碳,安全规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控化石能源制氢。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氢能利用安全可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200万吨。布局建设一批加氢站,基本实现燃料电池车辆规模化应用。 ——创新能力建设。建成氢能标准研究、检测试验等公共服务平台,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绿氢耦合煤化工、天然气掺氢、加氢站建设等领域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3家以上。氢能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获得孵化转化。 ——产业集聚发展。建成1个应用场景丰富、产业链构建齐全、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氢能特色产业示范区。加快实施一批绿氢生产及应用重大产业化项目,带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行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氢能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建成加氢站10座以上。协同发展、特色鲜明的氢能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应用示范推广。稳步推动氢能在耦合煤化工、冶金、交通运输、天然气掺氢、储能及民用热电联供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可再生氢替代煤制氢比例显著提升,天然气掺氢推广应用成效明显,氢燃料电池重卡保有量500辆以上,完成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任务;氢能装备及氢能汽车零部件加工等配套产业有序发展。 展望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节能降碳效果明显,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三、空间布局 依托宁夏丰富的太阳能和风电资源,以宁东基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为重点,按照氢能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氢能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聚集,推动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条互促,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着力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的氢能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全国领先、西北一流的绿氢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走出一条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主的能源转型发展之路。 (一)宁东基地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宁东基地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建设宁东光伏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光伏、光热等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电池和材料等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实施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程、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先行区。 (二)打造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多个氢能产业支撑点 银川市依托光伏组件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势,打造全球最大单晶硅棒及切片生产基地,为氢能产业上游提供优质、低成本光伏发电装备。适度发展绿氢生产,建设天然气掺氢混氢站,实施光伏制氢补充城市燃气综合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氢能应用从工业化走向生活化,适时开展氢能社区、氢能小镇创建工作,探索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供热设施。 石嘴山市积极开发焦化和氯碱工业副产氢,同时发挥太阳能资源优势,开展绿电制氢示范应用,补充工业用氢缺口,重点实施氢能—冶金—化工耦合应用项目。探索发展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 吴忠市有效利用太阳能、风电资源,在太阳山开发区通过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组建氢氨产业联盟,打造“中国氢氨谷”;在利通区、红寺堡区等地区因地制宜实施绿氢生产项目,开展绿氢耦合煤化工、油化工,在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开发区建设加氢站,开展氢能重卡物流运输,加快构建氢能上下游全产业链。 中卫市大力发展光伏制造及发电产业集群,积极探索氢能在大数据中心、钢铁冶炼、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因地制宜开展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和多能联供设施应用示范,为大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提供能源保障,成为全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发展创新体系。 1.加快培育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宁东基地为主,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参与,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建设宁夏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开展氢能产业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组织产业链创新主体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培育本土氢能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依托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布局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模式,聚焦短板弱项,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 2.着力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碱性电解水、质子膜法电解水制氢等重点可再生氢制备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提高电氢转化效率和单台装置制氢规模,突破氢能生产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作用,重点开展绿氢耦合煤化工、天然气掺氢、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开展液氢储运、氨氢、有机液态储氢、合金固态储氢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积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等为抓手,探索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推动形成“以产业链强化创新链、以创新链赋能产业链、以生态链整合创新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探索氢能+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推动氢能与互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 专栏1 氢能技术创新储备项目 实施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公司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测试诊断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试验基地项目,国华(宁夏)新能源公司可再生能源交直流耦合制氢系统研发及绿氢制储运一体化数字运维平台项目,宁东恒瑞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掺氢降碳工程化示范项目,北京海望氢能科技公司、宁东科创投资公司有机液体储氢中试项目,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火电锅炉掺氢/氨燃烧技术示范项目。 (二)构建绿色低碳氢能生产体系。 1.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发展。依托丰富的太阳能、风电资源,加快实施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稳步提升可再生氢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逐步降低制氢成本、提升绿氢供给比重。整合区域内电力资源,探索多能互补耦合制氢,形成制备方式多样、利用途径多元、生产成本较低的绿氢制备产业体系,建设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 2.有效利用工业副产氢。充分利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资源,以宁东、石嘴山等地区为重点,采用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实现高纯度工业副产氢的规模化生产,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降低用氢成本。 3.加快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围绕氢气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实施新型电解槽、氢气纯化设备、储氢瓶及储罐、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和氢能汽车组装项目,加快推动氢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形成集群集聚效应。 4.做强做优光伏装备制造业。发挥电力资源优势,建立利用新能源发电量发展光伏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的激励机制,吸引晶硅、电池材料等产业链企业投资,扩大单晶硅、切片、电池等主导产品生产规模,布局组件生产项目,提高生产线智能化水平;加强光伏生产设备、配套设备、辅材耗材、光伏检测及运维设备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以光伏硅材料为核心,辅材耗材和配套设备企业集聚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推动光伏制造在全国形成行业领先水平,打造银川市“中国新硅都”和石嘴山市、吴忠市光伏制造产业集聚区,为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2 氢能生产储备项目 1.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设宝丰能源200万千瓦光伏+15万标立方米/小时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国能宁煤3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一期项目、国能(宁夏宁东)绿氢公司12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项目、中石化新星新源公司77.5万千瓦光伏+7.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鲲鹏清洁能源公司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光伏制氢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宁东新能源发展公司50万千瓦光伏+5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百中绿电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中广核3.6万千瓦光伏+24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国电投铝电4.2万千瓦光伏+20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京能宁东发电0.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00标立方米/小时质子交换膜法氢能制储加一体化示范项目、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160万千瓦光伏+2.5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项目。 积极推进国能宁煤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二期项目、和宁化学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示范项目等。 2.工业副产氢气项目:建设宝丰能源40万吨焦炉尾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润丰新材料1.26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副产氢生产液氨项目、国能宁煤25万吨甲醇气化产能综合利用(宁东合成气供应岛)项目、苏融达化工1250吨农药中间体副产氢项目。 3.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宝丰能源电解槽装备制造项目、凯豪达公司100套制氢设备研发与生产制造项目、飞驰汽车宁东生产基地氢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维保中心项目。 (三)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氢能输送网络建设。以管道输送为主,配合高压气氢拖车和液氢罐车等运输方式,加快氢能输运网络建设,提高氢气输运能力。利用宁东基地综合管廊设施,试点开展气氢管道长距离输送、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项目,满足企业规模化用氢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液氢、氨氢、有机液态、合金固态等新技术氢储运示范。 2.科学布局加氢设施。以氢源和产业配套为基础,打造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依托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和重点城市,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加氢站,有效满足氢能交通用氢需求。发挥综合供能服务站集约优势,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加氢设施。按照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工作要求,规范加氢站立项、审批、监管、建设、验收全流程管理,出台自治区加氢站审批及监管办法。 专栏3 氢能基础设施储备项目 1.输氢管道项目:建设宁东基地园区间/企业间30公里以上氢气输送管道工程、太阳山开发区15公里以上氢气输送管道工程。 2.加氢站项目:宁东基地建设10个以上加氢站(含企业自用站和“油、电、气、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中心),加氢能力达到15吨/天以上;太阳山开发区建设2个以上加氢站(含企业自用站和“油、电、气、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中心),加氢能力达到 3 吨/天以上。 (四)积极打造氢能多元应用生态。 1.大力推进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水煤气变换反应替代技术升级改造,重点在煤制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煤制合成氨等煤化工产品生产工艺中补入绿氢和绿氧,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破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瓶颈;新投产煤化工项目必须同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鼓励存量煤化工项目逐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支持独立绿氢生产企业为煤化工项目供应绿氢。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煤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 2.加快构建氢能物流交通体系。依托宁东基地氢能产业基础优势,充分发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共建协作机制作用,在煤炭、化工原料、工业固废、综合货运运输等重点应用场景推广氢能重卡运输示范,加快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新增和更新的车辆中优先采购市政环卫、公交通勤、物流配送等氢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氢燃料电池叉车、机车在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示范推广,开拓全新氢能交通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商用车500辆以上,打造宁东基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氢能物流枢纽。 3.探索冶金工业领域绿氢替代。在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探索开展低成本清洁能源制氢在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应用,推广“氢能冶金”示范,推动冶金领域节能降碳。 4.开展氢储能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宁夏可再生能源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研究提升氢储能发电全流程效率的方式方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展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方式,并与绿氢生产有机结合,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储能体系。 5.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示范。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工业副产氢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示范,逐步提升掺氢比例,改善燃气燃烧性能,减少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低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排放。探索建立天然气掺氢工业及民用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6.推动氢能在民生领域推广应用。在重点城市和工业园区开拓燃料电池备用电源、氢能热电联供等新应用场景,推动氢能从工业到民用全方位发展。结合“东数西算”、超前布局5G建设等,积极推进氢能在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通信基站、应急电力、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 专栏4 氢能应用储备项目 1.绿氢化工示范工程:实施国家能源集团、宝丰能源集团、中石化长城能化(宁夏)公司、和宁化学、鲲鹏清洁能源公司等重点企业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瑞科能源集团、宁夏庆华集团、宁夏太阳镁业等企业绿氢耦合煤化工、油化工及绿氢金属冶炼示范工程。 2.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工程:实施宁东恒瑞天然气公司8000万方/年天然气掺氢示范,掺氢比例达到10%以上;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天然气管道掺氢、50吨/小时天然气锅炉掺氢示范,掺氢比例达到10%以上。 3.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工程:实施宁夏绿能物联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等企业氢能重卡运输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氢能重卡500辆以上。 (五)建立健全氢能产业支撑体系。 1.大力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协调地区间的分工与合作,推动全区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引导、支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联盟,加强协作交流、互通有无,全面提升全区氢能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运维多端柔性直流输电工程,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 2.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依托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氢能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支持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开设氢能产业与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共建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本土氢能产业高技能人才,形成分布合理、梯度均衡的氢能人才结构。 3.着力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培育、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企业和项目,加快推动氢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快速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相关国家、区域城市开展氢能技术交流、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等合作。建设氢能产业展览馆、氢能科普及体验馆,定期举办产业交流展会、学术论坛等,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氢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作用,建立促进氢能产业发展部门间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全区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五市和宁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设计项目、开展招商,研究制定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完善氢能产业配套标准与规范,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为制氢企业配置一定规模新能源电站资源,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支持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引导、支持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氢能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支持氢能企业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技术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计划,在用地、用水及新能源发电指标配套、审批等环节予以优先保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绿氢生产设施建设、绿氢耦合煤化工、绿氢消碳及氢能交通推广应用等。加强银企对接合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氢能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简化放贷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撑作用,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发债、上市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助力氢能产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氢能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检测体系及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加快构建全方位氢能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氢能生产、应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加强监测评价。建立氢能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氢能生产和应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氢能的投入、产出、消纳利用途径等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规划实施成效。跟踪产业发展趋势,修编完善规划内容,进一步优化后续工作任务方案,确保规划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对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完善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宜氢则氢”!绿氢30万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08
    • 11月6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到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 原文如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推动宁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锚定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着力建设“一个基地”和“五个示范区”,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减煤加氢、减碳增效、循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百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成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取得显著成效,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 “十六五”时期,全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模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均衡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1.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抢抓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高水平建设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作用。大力推进绿电园区建设,采用并网外送、离网制氢、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和可再生能源制氢配套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将宁东基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开发光热资源,推动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2.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并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动力岛。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煤化工领域能效约束,持续推动能效达不到要求的煤化工产能升级改造或关闭退出。合理控制成品油消费,大力推进绿氢、绿电等替代传统燃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煤焦化、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超过40%、35%,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金融局) 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逐步培育完善新型储能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支持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支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积极推动长时间电化学储能、氢(氨)储能、空气压缩、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氢储能、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加快发展新一代动力锂电池及配套高性能电子化学品,加强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发展模式创建“绿电园区”,重点实施新能源保障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清洁替代三大试点工程,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深度挖掘负荷侧调节能力和煤电机组调峰能力,综合应用市场化手段,精准控制可控用电负荷和储能资源,大幅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探索开展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增量配电业务、加氢站等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科创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完善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对关闭退出、挖潜改造等腾出的用能空间,实行用能预算统一管理,统筹支持重点项目新增用能需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强化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争取建立节能监察体系,组建节能监察队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监测站、宁东新能源公司)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实施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强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推动煤化工、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开展工艺系统升级、能量系统优化、装置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列出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约束,以电机、风机、压缩机、泵、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重点推广大型干粉煤气化、密闭式循环冷却、高性能气体分离、高效精馏、绕组永磁等先进高效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开展大型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和评估,不断提高重点设备能效水平。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调整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工业余热制冷、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排放工业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工业领域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加快推动短板产业链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绿色环保等八大细分产业链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点的绿色产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方案,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能源托管等一站式节能低碳专业服务。到2025年,绿色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2.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和相关规划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标杆水平。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后端低能耗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全产业链条,形成高端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动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提升系统集成优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平,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含焦炭制烯烃)、煤炭间接液化、焦炭等项目开展系统节能诊断,加快未达标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到2025年,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单位甲醇生产综合能耗下降6%;到2030年,化工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着力推进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围绕电解铝产品,推广铝电解槽侧部散热余热回收、利用鼓泡流化床的技术改善残极和新极换热、铝新型阴极结构及焙烧启动与控制技术、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实施装置内衬结构及工艺过程智能化改造,提升能效水平。采用风光互补模式开发,实施电解铝配套自备电厂灵活性改造,通过压减出力腾出的用电负荷由新能源清洁电力等量替代,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57万吨以内,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期间,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实施水泥错峰生产,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实施水泥窑余热综合利用回收。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十五五”期间,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四)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节能低碳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和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新建建筑全面绿色化,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5%,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五)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行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大力调整原料及产品运输结构,加快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加铁路运输比重,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发展全程集装箱绿色运输,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体系,科学布局宁东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多功能、多联运、多业态的复合型现代物流园区,实现多样化服务、一体化物流、行业化监管,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市政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替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55%;到2030年,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宁东铁路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高效铁路网建设,向东连通包西线、浩吉线或经国铁通道延伸至黄骅港(天津港),为蒙煤进宁和产品外销构建更加便捷的运输通道;向南重点连接太中银正线,打通宁东至山西地区和山东沿海港口的货运通道;向西建设宁东至苏宏图、乌力吉(口岸)地方铁路实现疆煤、蒙古煤进宁便利保障通道;向北经三新、东乌、包神等地方铁路联合体实现货物直达沿海港口城市。重点推进宁东与新疆吐哈、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陕西榆林、甘肃庆阳等能源基地的大宗物流通道建设,建设宁东铁路与内蒙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连接线和宁东铁路至太中银正线(汪水塘)连接线,启动宁东至环县铁路、宁东至苏宏图至乌力吉口岸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着力构建蒙煤入宁、疆煤入宁、甘煤入宁新通道。(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铁路公司) 3.推广新型智能低碳交通。推动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5G等技术应用与融合。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园区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公安分局、宁东交警大队、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 1.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全面加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循环经济新引擎。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加快实施节能减煤加氢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土地资源高效配置,进一步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循环发展技术支撑能力。搭建完善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建立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持续巩固,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2.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快实施以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建设工业资源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提高气化残渣、电石渣、化工渣等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骨料,加大固废在水泥、混凝土、砂浆中的应用比例,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新型绿色建材中的应用,重点发展高档耐火材料、石膏制品、吸音板等高值化产品,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打造服务宁东基地、银川市及周边区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供应基地。构建固废资源外运外销体系,支持产废企业联合物流运输企业通过铁路集装箱方式将固废资源运输至市场紧缺地区。积极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实施工业固废及利废产品外运外销示范工程、工业固废在道路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工业固废在矿井充填、塌陷区治理等领域的生态化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市政建设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强化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积极扩大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规模,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发酵制取丁二酸、加氢制取甲醇等应用示范及综合利用,开展CCUS/CCS工程示范和二氧化碳储能技术示范,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与长庆油田开采合作,积极推进二氧化碳驱油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4.强化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培育和引进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化学品等废物再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加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到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持续提高。(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碳汇建设行动。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优化布局,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局面;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林地、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镇区、园区绿化率;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生态功能,增强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碳汇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力争下降15%;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加强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煤制油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先进煤制烯烃技术、先进烯烃深加工技术、先进煤气化技术、新型催化剂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开展煤电二氧化碳捕集基础原理与机制、低能耗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捕集材料等研究,鼓励煤电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应用示范,研发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合作力度,开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支持先进煤气化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鼓励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光伏/光热发电、智能电网关键装备等新型电力装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等氢能装备发展,加快推动二氧化碳捕集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发展。在火力发电、煤化工等重点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进研发和规模化示范应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节能、节电、节水等低碳设施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发达地区共建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强化与沿海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绿色创新要素对接,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协同攻关新模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质赋能行动,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重点建设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快速发展。整合优化创新平台资源,建立健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需求、技术供给、专家人才、科技政策信息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加快企业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低碳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低碳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创建贴近大众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宁夏“碳普惠”小程序,鼓励社会公众践行低碳行为;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利于节能降碳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委属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快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指导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强化能力建设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开展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委属企业) (十)各行业有序达峰行动。坚持分企施策、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把煤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动达峰工作深入推进。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补强、横向壮大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效率,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低碳企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可供借鉴经验,积极开展低碳企业、零碳项目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 四、开放合作 (一)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精准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推进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引导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合作,为“一带一路”增添绿色。积极构建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促进物流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加强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开通运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构建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对外开放载体功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二)深化跨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合作,加快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成渝双城、甘肃兰州等中西部地区产业对接融合,大力引进低碳、零碳、负碳项目,整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与东部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协同推进能源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围绕煤炭清洁生产、智能高效开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与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河西等黄河流域能源地区合作,共同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战略合作,畅通煤炭运输通道,打造区域性大型煤炭集散中心或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功能完备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与上海庙和周边地区战略合作,实现上下游产业有效衔接、互补互促、错位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加强碳排放监测与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拓展碳排放核算监测功能,推动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行业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的引导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税务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委属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力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四)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率先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拟定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库。将重大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二氧化碳排放年度控制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严格对重点企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跟进问题,适时有效地进行督促和纠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