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氢则氢”!绿氢30万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11-08
  • 11月6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党工委、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印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到2030年,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

    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

    原文如下: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碳达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以推动宁东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锚定二次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扎实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着力建设“一个基地”和“五个示范区”,坚定不移走出一条减煤加氢、减碳增效、循环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合理控制,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百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18%。

    “十五五”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结构优化取得重大成果,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逐步扩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稳妥有序实现碳达峰。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绿氢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取得显著成效,力争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规模达到300万吨。

    “十六五”时期,全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和生活模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着力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着力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新能源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均衡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1.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抢抓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机遇,高水平建设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和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作用。大力推进绿电园区建设,采用并网外送、离网制氢、源网荷储、多能互补等多种开发模式,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和可再生能源制氢配套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以及农光互补等“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将宁东基地建成千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积极开发光热资源,推动太阳能光热发电+储能和集中供热一体化开发示范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左右。到2030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2.积极推动氢能应用示范。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依托宁东光伏产业园和绿电园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实施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加强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互促,促进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到2025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到2030年,绿氢生产规模达到30万吨/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3.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并向综合能源服务转型,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按照分类处置、保障供应的原则有序推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持续淘汰关停不达标落后煤电机组,将符合安全、环保等政策和标准要求的淘汰机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或动力岛。全面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煤化工领域能效约束,持续推动能效达不到要求的煤化工产能升级改造或关闭退出。合理控制成品油消费,大力推进绿氢、绿电等替代传统燃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拓展天然气在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燃煤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降低到300克标煤/千瓦时以下,煤焦化、煤制甲醇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分别超过40%、35%,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能效全部达到标杆水平;城镇居民气化率达到75%;“十五五”期间煤炭消费逐步减少。(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财政金融局)

    4.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逐步培育完善新型储能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等投资建设储能设施,支持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设施,创造共享储能电站盈利模式,支撑综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积极推动长时间电化学储能、氢(氨)储能、空气压缩、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氢储能、废弃矿井井下和井上抽水蓄能电站、压缩空气储能工程示范。加快发展新一代动力锂电池及配套高性能电子化学品,加强安全经济的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千瓦,新型储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果。(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

    5.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发展模式创建“绿电园区”,重点实施新能源保障园区新增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燃煤自备电厂清洁替代三大试点工程,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深度挖掘负荷侧调节能力和煤电机组调峰能力,综合应用市场化手段,精准控制可控用电负荷和储能资源,大幅提高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和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推动“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工程,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探索开展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增量配电业务、加氢站等建设,开发快速实时微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和多元用户友好智能供需互动技术,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的新型电力系统。(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宁东科创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持续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完善用能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强化用能预算管理,对关闭退出、挖潜改造等腾出的用能空间,实行用能预算统一管理,统筹支持重点项目新增用能需求。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达标。强化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争取建立节能监察体系,组建节能监察队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境监测站、宁东新能源公司)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深入实施节能减煤加氢行动计划,对标国际国内能效先进水平,强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制定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推动煤化工、煤电、电解铝等行业开展工艺系统升级、能量系统优化、装置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改造,列出关键节点和完成时限,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约束,以电机、风机、压缩机、泵、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重点推广大型干粉煤气化、密闭式循环冷却、高性能气体分离、高效精馏、绕组永磁等先进高效产品设备,鼓励企业开展大型用能设备能效测试和评估,不断提高重点设备能效水平。引导终端用户优先选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新型设备,推动清洁能源取代化石能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新能源公司)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调整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工业余热制冷、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等技术,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和能耗管理平台,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2;到2030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聚焦重点排放工业领域,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产业、产能、产品结构调整和低碳转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实施工业领域结构、绿色、技术、智能四大改造,加快推动短板产业链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着力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绿色环保等八大细分产业链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生产性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建设,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等特点的绿色产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及包装物的设计方案,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发展节能低碳服务业,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创新,为企业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能源托管等一站式节能低碳专业服务。到2025年,绿色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工厂达到5家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0%,先进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5%;到2030年,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基本形成。(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2.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严控新增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加快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严禁建设不符合国家战略布局和相关规划的现代煤化工项目,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标杆水平。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精细化学品等产业链后端低能耗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打造全产业链条,形成高端产业集群,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动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提升系统集成优化水平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水平,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含焦炭制烯烃)、煤炭间接液化、焦炭等项目开展系统节能诊断,加快未达标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水平。到2025年,单位电石生产综合能耗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单位甲醇生产综合能耗下降6%;到2030年,化工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着力推进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围绕电解铝产品,推广铝电解槽侧部散热余热回收、利用鼓泡流化床的技术改善残极和新极换热、铝新型阴极结构及焙烧启动与控制技术、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技术、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高阳极电流密度超大型铝电解槽等先进工艺,实施装置内衬结构及工艺过程智能化改造,提升能效水平。采用风光互补模式开发,实施电解铝配套自备电厂灵活性改造,通过压减出力腾出的用电负荷由新能源清洁电力等量替代,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25年,电解铝产能控制在57万吨以内,电解铝清洁能源替代取得显著成效;“十五五”期间,有色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合理实施水泥错峰生产,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煤矸石、电石渣、脱硫石膏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实施水泥窑余热综合利用回收。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十五五”期间,水泥行业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管。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之前,要深入论证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耗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四)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建设产业集聚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倡导绿色低碳设计理念,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节能低碳建造方式,强化绿色施工管理,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和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建立绿色低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推行新建建筑全面绿色化,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到35%,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社会事务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国网宁东供电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五)交通运输清洁低碳行动。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结构。优化交通运输发展方式,大力调整原料及产品运输结构,加快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增加铁路运输比重,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散改集”,发展全程集装箱绿色运输,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建设绿色物流体系,科学布局宁东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多功能、多联运、多业态的复合型现代物流园区,实现多样化服务、一体化物流、行业化监管,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到2025年,市政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替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55%;到2030年,大宗货物铁路运输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经济发展局、宁东铁路公司、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能源输送通道建设。加快高效铁路网建设,向东连通包西线、浩吉线或经国铁通道延伸至黄骅港(天津港),为蒙煤进宁和产品外销构建更加便捷的运输通道;向南重点连接太中银正线,打通宁东至山西地区和山东沿海港口的货运通道;向西建设宁东至苏宏图、乌力吉(口岸)地方铁路实现疆煤、蒙古煤进宁便利保障通道;向北经三新、东乌、包神等地方铁路联合体实现货物直达沿海港口城市。重点推进宁东与新疆吐哈、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陕西榆林、甘肃庆阳等能源基地的大宗物流通道建设,建设宁东铁路与内蒙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连接线和宁东铁路至太中银正线(汪水塘)连接线,启动宁东至环县铁路、宁东至苏宏图至乌力吉口岸铁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着力构建蒙煤入宁、疆煤入宁、甘煤入宁新通道。(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铁路公司)

    3.推广新型智能低碳交通。推动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互联网、5G等技术应用与融合。加强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园区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按照“宜氢则氢、宜电则电”原则,推广氢能、充换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物流运输、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领域示范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多能一体综合充能示范站。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科学推进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到2025年,建设公共充电桩65台以上,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绿色出行比例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公安分局、宁东交警大队、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市政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全面提升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水平。

    1.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全面加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链条资源互补和产业链合理延伸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资源型产业一体化、循环化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循环经济新引擎。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发展,加快实施节能减煤加氢和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土地资源高效配置,进一步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循环发展技术支撑能力。搭建完善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建立园区能源资源环境管理和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25年,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持续巩固,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招商局)

    2.加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加快实施以煤电、煤化工为主导产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建设工业资源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提高气化残渣、电石渣、化工渣等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骨料,加大固废在水泥、混凝土、砂浆中的应用比例,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新型绿色建材中的应用,重点发展高档耐火材料、石膏制品、吸音板等高值化产品,着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打造服务宁东基地、银川市及周边区域的装配式建筑部品供应基地。构建固废资源外运外销体系,支持产废企业联合物流运输企业通过铁路集装箱方式将固废资源运输至市场紧缺地区。积极拓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实施工业固废及利废产品外运外销示范工程、工业固废在道路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工业固废在矿井充填、塌陷区治理等领域的生态化利用示范工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3%左右;到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市政建设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强化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积极扩大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规模,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发酵制取丁二酸、加氢制取甲醇等应用示范及综合利用,开展CCUS/CCS工程示范和二氧化碳储能技术示范,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加强与长庆油田开采合作,积极推进二氧化碳驱油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4.强化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培育和引进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积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废旧化学品等废物再利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延伸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循环产业链。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定点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建设,鼓励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加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到2025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进一步提高;到203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持续提高。(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建设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碳汇建设行动。坚持系统观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优化布局,形成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局面;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严格执行林地、草地征占用审批程序,稳定林地、草原、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提高镇区、园区绿化率;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恢复生态功能,增强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建立健全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体系,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储量本底调查、碳汇能力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力争下降15%;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

    1.加强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攻关。加强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煤制油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先进煤制烯烃技术、先进烯烃深加工技术、先进煤气化技术、新型催化剂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开展煤电二氧化碳捕集基础原理与机制、低能耗的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捕集材料等研究,鼓励煤电二氧化碳捕集技术应用示范,研发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展碳排放监测技术研究和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合作力度,开展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智能电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2.加快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化应用。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重点领域,支持先进煤气化技术、连续化及绿色化生产技术等研发应用,鼓励发展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光伏/光热发电、智能电网关键装备等新型电力装备,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等氢能装备发展,加快推动二氧化碳捕集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发展。在火力发电、煤化工等重点领域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进研发和规模化示范应用。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推广节能、节电、节水等低碳设施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信息化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3.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加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重点高校、发达地区共建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共同体,强化与沿海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绿色创新要素对接,探索绿色低碳技术协同攻关新模式。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质赋能行动,推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重点建设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等领域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快速发展。整合优化创新平台资源,建立健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需求、技术供给、专家人才、科技政策信息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人才体系,加快企业绿色低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低碳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引进力度,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和低碳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局、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创建贴近大众的绿色低碳实践活动,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宁夏“碳普惠”小程序,鼓励社会公众践行低碳行为;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利于节能降碳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委属国有企业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加快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指导重点用能单位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制定“一企一策”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强化能力建设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开展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认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局、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委属企业)

    (十)各行业有序达峰行动。坚持分企施策、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把煤电、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动达峰工作深入推进。加快构建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链纵向延伸补强、横向壮大集群,提升产业发展效率,加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低碳企业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探索有效模式和可供借鉴经验,积极开展低碳企业、零碳项目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局)

    四、开放合作

    (一)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精准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推进新型材料、现代化工、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国际产能合作,提升外向型产业集聚发展能力。引导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展绿色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合作,为“一带一路”增添绿色。积极构建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促进物流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加强交通运输国际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开通运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构建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对外开放载体功能。(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二)深化跨区域绿色低碳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合作,加快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成渝双城、甘肃兰州等中西部地区产业对接融合,大力引进低碳、零碳、负碳项目,整合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力,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与东部地区人才、技术、设备等创新要素对接,走“科创+产业”道路,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三)协同推进能源地区绿色低碳转型。围绕煤炭清洁生产、智能高效开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强与甘肃陇东、陕北、青海河西等黄河流域能源地区合作,共同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战略合作,畅通煤炭运输通道,打造区域性大型煤炭集散中心或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立功能完备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共同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与上海庙和周边地区战略合作,实现上下游产业有效衔接、互补互促、错位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和交通局、招商局、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政策保障

    (一)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鼓励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引导企业自主加强碳排放监测与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拓展碳排放核算监测功能,推动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和交通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行业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的引导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税务局、国网宁东供电公司)

    (三)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创新研发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委属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投资力度。(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局、宁东开发投资公司、宁东科创公司、宁东新能源公司)

    (四)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逐步扩大宁东基地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落实企业及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率先探索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解决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决扛起碳达峰碳中和责任,拟定推进落实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库。将重大项目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推进措施。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做到“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任务实现。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碳达峰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和二氧化碳排放年度控制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严格对重点企业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跟进问题,适时有效地进行督促和纠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85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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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8-24
    • 8月23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以上;“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蓟州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认真落实“一四五八”发展思路,围绕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总体部署、统筹谋划。坚持全区统筹,强化总体部署,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紧扣《天津市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展定位,加强区域协同,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节约优先、提质增效。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加大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力度,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加快形成集约高效、生态友好的生产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政策引导作用,完善落实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实施绿色转型。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稳存量、拓增量,处理好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的关系,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稳定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重点行业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以上;“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市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紧密结合蓟州实际,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新动能引育,畅通“两山”转化通道,促进生态、文化与经济双向循环永续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 1.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现代都市农业升级版,加快发展有机生态农业,建设特色都市农业功能区,全过程打造“蓟州农品”公共品牌,深入推进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创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推进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依托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大力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升级,建设“古城”“新城”“大盘山”三大活力商圈,规范发展物流产业,大力发展文旅产业,持续发展商贸产业。到2025年,“津农精品”品牌达到25个;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合作交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及节能建材、包装与印刷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大食品精深加工、纸制品包装、玻璃建材、电器设备、节能环保设备、液压设备、有色金属加工等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力度,完善落后工艺、技术退出机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和装备,建设分布式光伏,推动生产绿色化改造。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以重点产业链企业为重点,培育绿色工厂,强化动态管理。推动蓟州经济开发区打造绿色园区。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新增培育绿色工厂3—5家。(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玻璃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执行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推动玻璃企业对标先进能效进行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一窑多线、新型复合保温、窑内喷涂等技术应用,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推动玻璃行业有序达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常态化监管,实施项目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于行业产能尚未饱和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基础上,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推进绿色技术在能耗量较大新兴产业中的应用,提高能效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立足本区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安全降碳,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市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推动区内发电厂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科学调控本地煤电机组运行负荷,严格管控煤电机组煤耗。大幅提升清洁低碳能源供应量,保障更多更稳定的余热资源供给,实现城区以热电联产为主、燃气锅炉为辅的多热源供热。巩固燃煤锅炉及工业终端用煤清零成果,推动煤炭集约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居民等领域电能替代,鼓励推广使用电锅炉、电窑炉、电采暖、智能家居等。加大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动态排查力度,确保山区和纳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区域实现清洁煤替代。(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建设委、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有序发展新能源。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发挥蓟州区太阳能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农光、渔光、高速光伏、光伏+旅游等互补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与能源的深度融合。支持居民住宅、公共建筑、学校等位置布局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南部平原区低风速区为重点,积极推动集中式风力发电站建设。鼓励地热能梯级利用,推动地热能利用向现代高效农业等领域延伸,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科学推进生物质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分布式热电联产,提升垃圾焚烧发电效益,积极开发沼气利用。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投产规模力争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达到37亿度,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54.8万吨标准煤左右。到2030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广成集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天然气保障。不断提升天然气保障水平,建设宝坻至蓟州高压天然气管道,接引中俄天然气进入蓟州,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推动燃气进企业、进社区,保障全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升电力系统消纳新能源能力,鼓励数据中心等重点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提高全区绿色电力消费规模。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打造坚强智能电网。挖掘煤电调峰潜力,因地制宜布局调峰电源,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促进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新型储能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加快推动蓟州区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力争在“十五五”末建成蓟州抽水蓄能电站,增加调峰能力约200万千瓦,充分发挥抽水蓄能调节能力,努力打造以抽水蓄能为核心的“水风光储”多能互补系统。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扩大电力交易,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探索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建设,优化灵活性负荷控制,扩大需求侧响应规模。积极推进需求侧响应注册工作,持续增加需求侧响应能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天津蓟州公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新型基础设施能效水平提升,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能源要素,加强对符合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能效环保指标先进项目的用能保障。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高上传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应用,用好市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完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体系,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落实市重点用能单位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持续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和技术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的有关措施,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打造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严格落实行业能效约束,对标标杆水平,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高效节能技术装备推广,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围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完成30家企业公益性节能诊断。(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的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鼓励数据中心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提升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提高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积极推广液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发展绿色农房和节能低碳农业大棚,加快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立足“三地一城”发展定位,构建“一核两带三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格局,坚持保护蓟州古城与建设蓟州新城协同推进,提高产城融合水平,提高城市活力。将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贯彻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出让、方案设计、建设施工等全过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持续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推动区域河湖防洪达标提升。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推行绿色施工。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动建筑信息模型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区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健全建筑拆除管理机制,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拆迁撤并类,制定建设重点任务,防止大拆大建。(区住房建设委、区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落实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结合本区气候特点,探索建筑节能改造新模式和新技术,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和技术推广范围。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建筑规模发展,倡导绿色设计,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试点项目建设,形成示范效应。持续实施城区老旧小区危房提升改造工程,推动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建筑用能监管,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达标和能源审计,运用智能管控等技术实施改造升级。探索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对既有城市热网管路进行改造,科学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引入分布式供热系统,提高一级管网供热能力。逐步实施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探索打造至少1个绿色低碳示范改造小区。(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气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重点提高新建工业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低碳发展,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推广工业余热供暖应用,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在供热管网改造、末端节能等方面进一步发力,突显智慧供热效能。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提高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示范项目。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区住房建设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家院和民宿开展节能低碳示范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构建以电采暖、气采暖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推广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业农村用能需求。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鼓励农村使用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等节能机械和设备设施。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村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国网天津蓟州公司,涉农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坚持绿色高效,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引导低碳出行,持续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以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开展新能源替代工作,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探索运营氢能源客运班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工具更新淘汰,逐步淘汰高排放重型营运柴油车,推动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升级。到2025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5%左右。(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政分公司、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加快推动北京轨道交通平谷支线东延蓟州前期工作,积极推动蓟州客车直通北京行政副中心、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的快速班线。持续开展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公共交通场站和枢纽建设,提升公交中转站的服务功能,进一步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构,逐步完善公交线路、增加公交班次,继续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优化出行结构,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停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在城区范围内建设城市智慧停车体系。完善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快完善铁路枢纽规划布局,协同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市有关部门完成京津冀核心区铁路枢纽规划编制,积极推进津承城际铁路建设和津蓟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提高京哈、京秦、津蓟铁路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新建大型工业企业和物流园区,采取自建或共建共用铁路专用线,扎实推进货运“公转铁”工程。引导货运大车队、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持续推进地方性甩挂运输试点示范,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改革试点。建立区级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分拨中心、乡镇寄递物流集散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与绿色城市配送试点建设(蓟州区新城物流中心)紧密结合,探索打造城乡一体化的货运和快递配送体系。(区交通局、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构建“两环十横十纵”交通路网,主干公路实现乡镇、开发区管委会、景区全覆盖,建好绕城货运通道。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宾馆、旅游驿站和景区等车流聚集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打造精品示范绿色公路,在新建、改建公路施工过程中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匝道空地、服务区和收费站屋顶、部分停车区等空置资源,开发高速公路光伏发电项目。(区交通局、区商务局、邮政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生态定位,强化底线思维,以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为原则,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全力做好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与效率,形成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立足京津冀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筑牢京津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提升生态功能为重点,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实施强制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加强北部山区整体保护,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成开放州河、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稳定森林、湿地、土壤固碳作用。严格规范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以提升生态功能为重点,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之外,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其它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指标精细化管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持续实施生态功能区建设,以国家生态储备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级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为抓手,筑牢京津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天然林系统修复,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档案,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制度,全面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实时掌握森林资源数据。加大于桥水库环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持续实施库区周边造林工程,有序推进于桥水库生态补水。启动北部山区生态修复工程,加快裸地修复、生态涵养、植树造景等工程建设,按照“一矿一策”方案,持续推进二、三期矿山修复治理工程。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深度实施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重点建设州河国家湿地公园、莲池公园、凤凰山公园,并对城区内的成片绿地进行提升改造,依托主要交通干线、河流水系等通道开展绿化建设,构建绿道网络,在有条件的村推行打造“口袋花园”。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加强生态系统固碳核算统计能力建设,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估算、潜力分析。建立全区天然林数据库,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构建森林、库区生态系统碳汇数据库与动态监测系统,结合现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信息化基础,掌握全区森林碳储量与森林碳汇量的现状、变化与潜力。(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实施稻蟹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膜回收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区农业农村委,涉农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坚持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高资源利用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1.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集约集聚发展,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依托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综合服务工作,鼓励产业园区按照生态设计理念、清洁生产要求,加强园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绿色监管,推进主导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开展重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技术等产业化示范。重点推动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等特色产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推进市级以上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到2025年,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实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动力蓄电池等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加强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探索培育汽车、航空等行业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覆盖,加强全链条管理,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加强科学评估、合理预测生活垃圾产生量,补齐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别山镇循环产业发展,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8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电力、垃圾焚烧、平板玻璃重点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探索粉煤灰、脱硫石膏、建筑垃圾高值化利用。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探索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厂建设。加强资源再生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农作物秸秆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探索以粉碎还田为主的多途径秸秆资源化利用模式,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坚持创新引领,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引育和关键领域基础研究,加快推进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雏鹰—瞪羚—领军”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加强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推动绿色低碳科技革命。鼓励企业通过“揭榜挂帅”承担国家和天津市重大科技专项、引导企业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推广生态环保技术成果。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绿色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京津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建设一批节能降碳和新材料技术产品研发的创新中心,争创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创新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高端紧缺人才目录和科技创新人才图谱,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持续优化人才环境,建立完善鼓励引才育才、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撑体系。(区科技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依托蓟州经济开发区,推动新材料产业园、京津国泰智能主题园等载体建设,打造创新型企业聚集区。聚焦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对接争取北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蓟探索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新材料产业孵化基地建设,推动稀土永磁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强节能降碳、碳排放监测、碳汇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应用研究,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聚焦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工艺、装备等研发及推广应用。打造“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场景,促进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等优势领域的先进成熟技术应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示范。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碳捕集封存等技术对发电、建材、包装印刷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支撑,快速提升重点领域绿色技术水平。(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坚持宣传引导,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宣传教育,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拓展生态文明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知识进中小学”科普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低碳行动、节能减排活动、减塑限塑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专项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破除奢靡铺张,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等不合理消费行为。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推行再生产品和材料认证,建立健全制度。推广“碳普惠”,打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公共服务等低碳生活场景,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着力提升城乡家庭生态文明意识,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使用智能家居。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完善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鼓励发展二手交易市场,推进电子产品、家电、书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复使用。(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资源利用和绿色创新水平。支持重点领域央企、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制定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纳入碳市场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按照国家要求公开相关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全区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和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区国资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坚持试点先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1.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品调查核算,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及统一确权登记,实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核算结果应用。扩展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强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镇。拓宽生态产品交易渠道,建设特色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通过互联网、社交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发挥蓟州区林业碳汇优势,力争纳入天津市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强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健全蓟州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开展环境权益抵押融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示范建设。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健全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建设,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落地实施。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旧办公电器、硒鼓及废旧家具等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加强公共机构食堂管理,倡导节约节俭,减少剩餐浪费,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鼓励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高效储能、高效照明等技术与产品。到2025年,区内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绿色公共机构典型示范试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对外合作 以推动“三地一城”建设为主线,将蓟州区建设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推进生态保护协同,开展生态共建共享,建立完善水、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合作,协同打造京东绿色生态廊道。推动实施“特色承接平台”规划建设,形成教育、医疗、科研、文旅、新型都市农业等产业集聚的特色节点城市。深入实施“资源承接”工程,做优京津冀现代制造业重点承接平台,提升蓟州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加快引育新材料、电力电气设备制造、表面处理、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合作交流办、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市统计局制定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成重点领域和企业的统计核算工作。支持区内企业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加强碳排放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计量体系,科学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统计核算水平。(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法律法规标准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现行规章制度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推动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税价格政策 区级财政要加大对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落实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执行最新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供热计量价格政策。针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落实差别价格、阶梯价格政策,引导节约和合理使用能源资源。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库,通过企业绿色评级、投资项目评级,支持金融机构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精准对接。(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发展绿色低碳金融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信贷资金供给。推动金融机构成立绿色专营机构和建设碳中和网点,加强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提升自身经营活动环境效益。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引导金融支持循环农业、山地特色农业发展、农林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绿色技术创新,加大金融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融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与管理流程,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金融支持绿色项目的精准度。(区金融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按照全国和我市碳排放权市场任务要求,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监测计划、排放核查、配额清缴和交易情况等工作监督管理。提高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监测和报告的数据质量,鼓励按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完成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推动碳排放信息披露。落实好天津市用能权交易、碳排放交易权等市场机制。积极推行“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评估,协调解决碳达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市、区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考核 将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有关部门每年将碳达峰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向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新能源配储不低于10%,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8-26
    • 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8月22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探索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争取北安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新能源产销一体化试点建设。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加快水电开发利用。与大型水电央企合作,挖掘黑河市域各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潜力,配套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提升区域储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库调整工作力度。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实施”原则,配套建设风电、光伏产业,实现水电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探索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建设。 加大储能发展力度。以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不低于其装机规模10%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在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积极引导用户侧储能灵活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风光氢储”产销一体化项目体系,推动储能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研究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绿电园区建设项目。 原文如下: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河自贸片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5日 (本文有删减) 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黑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3〕9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打造全国碳达峰试点城市“黑河模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基础 (一)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1.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散煤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制定《黑河市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通过大力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棚户区拆迁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落实“气化龙江”战略部署,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黑河支线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积极推进风、光、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当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60.75万千瓦。 2.产业发展集约低碳。农业领域低碳发展。以创建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为载体,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建设绿色功能农产品生产基地,2018年,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市。工业领域低碳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对12家煤矿实施“绿色煤矿”建设,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开采数字化建设的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环保化初见成效,矿区环境生态明显改善。服务业领域低碳发展。开发建设“黑河智慧旅游平台”项目,对黑河全域景区进行实时人流监测,解决原有旅游管理服务工作服务不便捷、管理不精确、使用不方便、时效性不强等问题,推动线上线下一站式无障碍服务。 3.城乡建设绿色转型。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将市城区旧改项目列入全市攻坚破难计划,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提高门窗、屋面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加大推广绿色节能建筑。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省相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各项管理制度。严把新建建筑节能关,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积极推进新材料项目技改和新建工作,努力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重。公共机构节能成效显著。扎实开展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印发《黑河市“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截至2022年底,全市70%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共345家单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 4.低碳交通加速形成。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黑河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公转铁”力度持续加大,铁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大幅上升,已形成水铁、公铁、陆空等多种联运模式,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主,兼顾商品车、冷链专业多式联运等服务。绿色能源应用比例不断提高。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黑河市营运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方案》。2022年,全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36%,其中新增和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3%。要求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使用岸电,现有港口经营企业4家,共有21个客货运泊位,岸电设施20套,供电容量达到7000千伏安。 5.资源循环增绿提效。农林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广深翻还田、捡拾打捆、秸秆离田多元利用等技术,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全量利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全面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农膜回收利用。“两网融合”体系日趋规范。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成黑河市全诚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配合原有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厂,完善终端处置体系,提升各类垃圾终端处置能力,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6.节能工作系统推进。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对年能耗总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十三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较“十二五”下降25.27%。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计量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强化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的通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大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碳计量、碳测量标准、技术规范的宣传,推动碳计量能力建设主体单位达标建设和规范运行。 7.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原生态五大保卫战和13场标志性战役,污染防治攻坚战136项具体任务全部完成。生态保护与修复扎实推进。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大自然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创新生态修复治理模式。黑河市历史遗留矿山面积8340.87公顷。2022—2023年,通过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和工程恢复,共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59.70公顷。 8.低碳试点示范稳步推进。黑河市逊克县作为全省唯一一个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县,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优势,确立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绿色低碳产业板块,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集群。 (二)碳减排难点分析 “十三五”以来,全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稳步提升,但未来节能减排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一是经济发展依赖于能源增长。全市三次产业结构呈现“一三二”格局,在“双碳”背景下,面临能耗约束压力和工业转型两大问题,经济增长与能源需求增长尚未脱钩,全市经济发展对能源资源的强依赖性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变,“双碳”目标下日趋缩紧的能耗增量空间是全市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二是能源消费结构相对单一。2022年,化石能源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比重超过80%,其中煤炭消费占比超过70%,呈现“一煤独大”的格局,能源结构调整面临保障民生需求、减少化石能源消费的双重压力。三是基础设施建设亟待优化。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方面的示范性成果较少,对于新技术新方法推广程度不高。在交通运输领域,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覆盖水平和运营服务水平均有待提升。此外,全市物流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货运市场“散、小、弱”特征明显,难以对矿产品开发、农林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构建绿色供应链起到高效支撑作用。四是改革创新障碍急需破除。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创新要素方面,基础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农业领域,对于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力量储备严重缺失;本地产业链延伸不够,本地化配套有限,优质人口资源流失,创新动能不足。 二、建设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公共交通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森林覆盖率达到46.7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到2030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按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黑河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规模化开发和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北安市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利用集中连片的未利用地及垦区农场空闲场地、鱼塘水面等空间资源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有序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屋顶光伏开发。发挥生物质能减煤替代作用,提倡生物质能就地收集、就地加工、就地消纳的利用方式,替代县城及农村燃煤供暖,谋划城镇生活垃圾与秸秆耦合燃烧发电示范项目,探索生物基材料产业项目。探索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开展氢能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消纳保障机制,确保清洁能源电力优先消纳、交易合同优先执行。到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到2030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 2.优化煤炭供给与消费。落实全省煤炭保供和消费替代要求,强化煤炭保供安全,合理释放优质产能,加快实施煤矿开发重点项目。合理控制煤电规模,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鼓励大型煤炭、煤电企业在我市优先开发新能源,实现煤电托底保供作用,促进煤电行业整体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清洁供暖,加快工业燃煤锅炉和窑炉的清洁化替代和设备改造,持续推动工业、服务业、公共机构和居民消费端“煤改电”“煤改气”。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重点推进农村取暖、城镇棚户区散煤取暖治理,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强化风险管控,完善煤炭供应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 3.合理引导油气消费。发展进口油气储运加工业务,严格控制石油消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推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重点加快机动车、内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深入实施“气化黑河”工程,在工业、交通运输、居民生活等领域提高天然气使用占比,布局燃气调峰电站、天然气集中供暖等项目,建设满足自贸区、瑷珲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二公河工业园区工业需求的大管径天然气管道专线,加快推进天然气嫩江支线建设,推动9号阀室改建,支持北安市、五大连池市支线建设。 4.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构建绿电价格洼地。谋划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加快城市配电网智能化改造和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提升电力灵活调节能力,推进调峰电源建设,加强需求侧管理与响应体系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参与系统调节。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探索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争取北安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新能源产销一体化试点建设。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绿电交易机制。 (二)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统筹城市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供暖、天然气供暖等取暖方式试点,提升城市综合能效。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能源梯级利用,探索建设智慧能源系统,鼓励采用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园区层面区域能评制度。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大力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实施碳效诊断行动。严格落实《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指标要求,对能效水平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对不能按期改造完成的项目依法依规淘汰。 2.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水平。严格落实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推广应用,推进变压器、电机、泵、工业锅炉等通用设备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先进适用的工艺设备,新建项目主要用能设备原则上要达到能效二级以上水平,鼓励优先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企业实施装备低碳升级改造。 3.健全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在线交易平台。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探索新型固废一体协同综合利用路径,鼓励探索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储能系统等新兴产业废物高效回收以及可循环、高值化的再生利用模式,加强资源再生产品推广应用。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构建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强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加快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减少二次包装,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响应光盘行动号召,杜绝食物浪费。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布局,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推进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打通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出路。到2025年,市本级公共机构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撤桶并点”居民小区100个,完成5个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5.推行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种离田利用方式,严格禁烧管控。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体系,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可持续运行机制,加大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全面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和推广北安市农糖牧肥循环经济全产业链模式,加强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健全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鼓励废旧农膜的资源化利用,推进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试点应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5%以上。 (三)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 1.加速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巩固提升大豆、玉米、汉麻、乳制品、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促进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煤炭、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能源化工等传统行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着力壮大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经济发展新引擎。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开展协同降碳。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 2.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在煤炭、电力、有色金属、建材、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中,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实施绿色低碳化改造,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模式,实现用能精细化管理。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探、绿色开采,建设绿色矿山、智慧矿山,推动宝发煤矿等煤矿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争光岩金矿等金属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引导新建设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运行,推进现有矿山绿色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25年,力争打造1—2家省级绿色矿山。鼓励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实现产业循环衔接。优化水泥产品结构,加快对烧结砖瓦、水泥熟料等行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鼓励建材企业加强固废再利用,加强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3.推行农业低碳生产方式。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环保型肥料生物农药,改进施肥施药方法。大力发展绿色畜禽养殖,推动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改善畜禽饲养管理,推动饲料产品升级。实施农机节能提效行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设备电气化水平。严格执行农机排放标准,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发展人工智能、航化作业和先进复式适用节能农机装备,引导农机规模化服务,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四)加快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布局,合理控制城乡建筑面积总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建筑拆除管控,推动城镇更新由传统“大拆大建”模式向渐进式、适应性的综合环境治理更新模式转型,低碳化实施城镇更新行动。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建立政府工程采购绿色建材机制,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打造绿色低碳城镇和社区,开展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打造绿色低碳乡村,强化乡村建设密度和强度管控,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强适用于黑河气候条件、不同建筑类型节能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开展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燃煤分散供热锅炉改造等统筹推进,有序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逐步推行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利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提高城市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深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以及生物质等供暖方式,降低燃煤供热比例。到2025年,力争全面完成改造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推进农村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推进绿色低碳建设,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鼓励新建农房同步实施墙体保温、屋面隔热、节能门窗、被动式暖房等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建设结构安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新型农房。引导农村推广太阳能暖房和光伏屋顶,提升改造农房整体能效。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农机具。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构建以电采暖、生物质锅炉取暖等为主的清洁供暖体系。 (五)促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港口、园林绿化等公共业务用车领域的应用。有序推广以LNG、氢燃料为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持续推进使用清洁柴油车(机)行动。鼓励居民购置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到2025年,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50%,到2030年达到100%。 2.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枢纽场站等绿色化提升改造,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养护过程中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等方面的保护。建设一批精品示范绿色公路,推进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加快推进港口、待闸锚地、服务区等船舶密集区建设岸电设施。完善充换电、配套电网、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施工环境保护,严控施工污染,优先采用低碳、环保、节能的新材料、新技术。 3.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从独立发展向综合交通一体化转变。促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路在大宗货物运输和中长距离运输中的比重。逐步完善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网络和多式联运换装设施体系。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城市慢行系统,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 四、科技创新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引育,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以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探索“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联合攻关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建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共建低碳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科技创新基地。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碳足迹认证,规范第三方认证机构服务市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全面梳理黑河优势产业和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重大需求,形成技术应用场景清单,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前沿储能、生物基材料、现代生态农业等领域先进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利用高寒试车优势条件,适时开展甲醇作为动力燃料的汽车试验研究。加强与广东省珠海市对口合作,提升黑河自贸片区与珠海横琴自贸片区低碳技术合作交流水平,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替代、智能电网、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示范项目和规模化应用。鼓励企业、科研院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推广目录。 (三)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引育 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开展合作,提升低碳领域创新能力。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组建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联合开展各类绿色低碳科技研发项目。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相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万人引才”工程,鼓励用人主体积极参加各类引才活动,努力吸纳新能源等多领域人才到我市就业。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机制,支持黑河学院与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探索设立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强化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和技术经纪人才。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积极探索减碳前沿技术 逐步扩大CCUS技术在热电联产项目中的应用比例,研究探索二氧化碳矿化、二氧化碳制备碳纳米管及二氧化碳发泡混凝土等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试点示范。深入研究完善“绿色甲醇、绿色航油”技术。研究搭建农业生态管理系统,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和遥感技术,提高农业精准性,减少对化学品的依赖,提高土壤健康度。探索开发农业碳汇管理系统,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工具,对农业碳汇进行综合评估。研究探索太阳能供热在严寒地区应用模式。 五、重点工程 (一)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1.积极推进风电建设。以全省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开发为契机,积极向国家、省争取风电项目落地黑河。统筹全市风能资源,坚持资源开发和产业导入双驱动,以集中式风电项目为重点,加快开发风能资源。积极从中央企业、地方国企及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中引进风电投资企业,进一步扩大风电装机规模。 2.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发电。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与国内光伏新能源运营头部企业合作,因地制宜利用集中连片的荒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及垦区农场空闲场地、鱼塘水面等空间资源推进光伏项目开发。利用北安整市屋顶光伏开发项目列入国家开发试点的契机,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利用。探索光伏开发应用新场景,在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探索推进爱辉区、嫩江市等县(市、区)纳入国家试点区域。鼓励在企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就地消纳和有效利用。拓展“光伏+”等发电利用场景,探索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的融合发展。 3.加快水电开发利用。与大型水电央企合作,挖掘黑河市域各流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潜力,配套电化学储能、氢能储能,提升区域储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大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库调整工作力度。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实施”原则,配套建设风电、光伏产业,实现水电与新能源产业耦合发展,探索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基地建设。 4.加大储能发展力度。以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不低于其装机规模10%的原则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在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探索建设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积极引导用户侧储能灵活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风光氢储”产销一体化项目体系,推动储能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研究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绿电园区建设项目。立足黑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重点巩固和建设煤炭、电力、天然气进口“三个通道”,加强对俄能源合作,全力打造对俄能源项目合作高地。 5.探索开展氢能推广应用。依托风光资源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制氢,加快形成氢能源头供给能力,推进氢能供应网络建设。发展以氢能为燃料、原料的氢能产业,探索氢能供热商业化模式。推动燃料电池交通装备示范及商业化应用,配合高寒试车推进加氢站建设。围绕加氢站、氢能示范项目,构建氢能运输体系,拓展氢能供应网络覆盖范围。 6.推动生物质和新能源耦合发展。适时开展甲醇燃料推广应用,积极推动“绿色甲醇、绿色航油”项目,结合全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谋划建设 “绿色甲醇、绿色航油”合成技术工业化试点,提升生物质、新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机融合发展水平。依据农林生物质资源,探索发展生物天然气项目,在乡镇集中居住区、工商业区、学校等用能需求集中区域的周边,积极发展生物天然气工程,改善区域用能条件和结构,满足城乡生产、生活、经营用能需求。探索发展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生物基材料的技术路线。 (二)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1.热电厂节能减排改造。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协同开展节能改造,推动节能减排协同增效。加快推进热电煤电机组淘汰更新,实施热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对现有锅炉进行余热回收改造、煤灰复燃改造、燃烧优化改造、烟气再循环等技改,提高脱硫设备效率。 2.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重点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有效、无害、资源化处理效能。 (三)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结合全市固废种类和再生资源产业结构,重点推动建筑垃圾再生产制备混凝土、铁多金属矿提铁降锌优化建设、开采金属矿石采出废石综合利用、农药瓶回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建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 (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深入推进河流、生态保护区、废弃矿山、生态林等自然资源修复治理,中远期重点实施水资源生态保护修复、河流生态治理、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生态林保护与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五)智慧城市建设工程 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依托城市运行管理及应急指挥中心、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等“一中心两平台”,提升政务服务、应急处理、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数字化能力和水平,形成城市运行管理、指挥决策和智慧中枢,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构建新型智慧城市生态体系。 六、政策创新 (一)加强节能降碳工作能力建设 研究设置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统计专职部门,加强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确保全市能源数据精准可靠。探索建立综合能源服务创新模式,构建节能降碳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市能源消费精准可控。开展全市碳资产盘查、碳效诊断行动,扩大重点排放单位纳统范围,摸排全市碳排放大户。开展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建设全市碳排放管理平台,建立碳减排项目库,提高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实现全市碳排放精准追踪。按照国家、省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加快建立本市各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 (二)建立专项资金整合利用机制 统筹整合市级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项目支持专项资金,构建综合性节能降碳资金补偿机制,优先奖励年度节能降碳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积极推动县(市、区)统筹安排节能降碳专项资金预算。研究搭建碳达峰碳中和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引入产业发展基金,引导支持优质绿色节能低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三)持续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建立智能化绿色低碳动态评价系统,实现节能降碳数据采集自动化、信用评价方式动态化、评价结果显示常态化。建立绿色低碳应约评价双向互动模式,引入金融机构实时对企业客户开展简化高效便捷的绿色低碳评价,实行信息双向会商。强化结果应用,联合各金融机构差别化实施绿色金融奖惩措施,在绿色信贷、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债融资、保险费率优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或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四)加快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围绕碳足迹通用技术标准、不同行业和不同产品碳足迹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制定产品碳足迹管理重点产品清单,向纳入产品清单相关企业定期推送政策优惠、融资需求等信息。建立相关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供公共服务。 (五)完善森林碳汇计量监测标准体系和价值核算评估体系 持续做好森林生态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林草野外生态监测,积累观测数据,核算全市林草生态空间产品价值。推动黑河“头雁”工作站和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森林全口径碳汇计量,研究森林碳汇方法学,核算全市森林年度固碳量。 (六)开发CCER林业碳汇潜力 高质量推动林草碳汇工作,深入实施林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分析碳汇潜力,提升碳汇能力,扩大碳汇增量,推动各县(市、区)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发CCER森林碳汇项目,在国家CCER实施后抢占先机,推动实现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价值转化,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实现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借鉴爱辉区结合新时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探索编制《爱辉林业碳票方法学》和《爱辉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等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在县(市、区)启动开展“碳票”试点工作。 七、全民行动 (一)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 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生态文明科普、生态意识、生态道德和生态法治等宣传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充分利用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平台,分批次组织开展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全民实践教育活动。聘任“生态环境副校长”,在校园内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真正起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组织开展低碳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网格“六进”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推广绿色低碳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建立健全推广使用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中的比例,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居民绿色消费。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各行业制定绿色行为规范。 (三)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建立企业承担绿色发展责任的评估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支持黑河自贸片区建设双碳服务平台,引导进出口企业、碳交易重点企业等对标国际规则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计入企业环保信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四)加强领导干部培训 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主体班次必修课,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分阶段、多层次培训。加强全市各级从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领导干部培养,提升领导干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 (五)积极发挥碳普惠机制作用 研究建立符合黑河生态产品特点的碳普惠机制,制定碳普惠认证实施规则和统一认证标识,构建以商业激励、政策鼓励和碳减排量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通过植树造林、购买绿色电力等方式,率先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零碳实践活动,带动更多社会主体参与碳普惠活动。依托“我的黑河”APP,开发“碳账户”管理系统,建立绿色低碳行为相关数据收集分析平台,探索开展碳普惠应用实践。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碳达峰试点工作专班,整体部署、系统推进全市碳达峰试点工作。市碳达峰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碳达峰试点工作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应用绿色技术装备、购买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绿色采购,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提升绿色低碳政策支持准入门槛,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资源循环、节能环保类龙头企业。 (三)做好资金保障 加大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支撑碳达峰试点重点行动、重点示范、重点工程。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推动建立政府出资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基金。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落实《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企业项目库,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扩大绿色金融规模。灵活运用再贴现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绿色和具有显著碳排放效应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四)严格监督考评 严格落实“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各级政府要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督办台账、将碳达峰试点建设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将碳达峰试点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及时通报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 (五)大力宣传推广 制定碳达峰试点建设宣传工作方案,落实宣传目标、内容以及举措,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我市环境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平台,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工作规划,在国家、省重大科普节点、双碳宣传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活动,同时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降碳宣传。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重点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