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氢替代煤制氢超8万吨!宁夏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11-14
  • 11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其中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200万吨。建成加氢站10座以上,可再生氢替代煤制氢比例显著提升,天然气掺氢推广应用成效明显,氢燃料电池重卡保有量500辆以上。

    依托宁夏丰富的太阳能和风电资源,以宁东基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为重点,按照氢能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氢能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聚集,推动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条互促,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着力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的氢能产业发展新格局。

    在氢能生产储备项目中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200万千瓦光伏+15万标立方米/小时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

    国能宁煤3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一期项目、

    国能(宁夏宁东)绿氢公司12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项目、

    中石化新星新源公司77.5万千瓦光伏+7.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

    鲲鹏清洁能源公司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光伏制氢节能降碳示范项目、

    宁东新能源发展公司50万千瓦光伏+5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百中绿电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中广核3.6万千瓦光伏+24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

    国电投铝电4.2万千瓦光伏+20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

    京能宁东发电0.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00标立方米/小时质子交换膜法氢能制储加一体化示范项目、

    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160万千瓦光伏+2.5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项目。

    国能宁煤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二期项目、

    和宁化学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示范项目等。

    工业副产氢气生产储备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40万吨焦炉尾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

    润丰新材料1.26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副产氢生产液氨项目、

    国能宁煤25万吨甲醇气化产能综合利用(宁东合成气供应岛)项目、

    苏融达化工1250吨农药中间体副产氢项目。

    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包括:

    宝丰能源电解槽装备制造项目、

    凯豪达公司100套制氢设备研发与生产制造项目、

    飞驰汽车宁东生产基地氢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维保中心项目。

    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氢能作为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发展氢能产业是提高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革命、引领产业变革、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新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根据《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1〕1438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能源转型发展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4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0号)等,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发展环境

    (一)面临形势

    1.国际氢能产业发展全面提速。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进行,氢能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氢储能和系统集成等技术日渐成熟,氢能成为未来全球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氢能纳入能源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扶持力度,在氢能技术研发、关键材料制造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位置。氢能由示范应用逐步走向规模化推广,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国际氢能委员会预测,到2050年,氢能将创造3000万个工作岗位,减少60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创造2.5万亿美元的市场价值,在全球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有望逐步达到18%。

    2.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加快布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氢气生产国,氢气产能约为4000万吨/年,产量约为3300万吨/年;根据《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2020》估算,2030年中国氢气年需求量将达3715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其中可再生氢产量约500万吨,部署电解槽装机约80吉瓦。预计到2050年,氢能在中国终端能源体系中的占比将达到10%,氢能产业产值将达到1万亿元,氢能成为终端能源体系的消费主体。2021年8月,财政部等五部委正式启动了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加氢站超过250座,约占全球加氢站总数的40%;正在运营的商务客车和重卡等氢燃料电池车辆数量已超过6000辆,约占全球运营总量的12%。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完善了氢能产业的相关政策,为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涌现出一批氢能先进技术和产品,全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300家,集中分布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区域。

    3.氢能产业助力宁夏能源转型。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和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长期以来存在着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的分步实施碳达峰行动,对宁夏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氢能作为新一代绿色能源,其技术开发和应用是支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深度脱碳的重要路径。前瞻布局氢能产业,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走出一条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主的能源转型发展之路,有利于宁夏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有利于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基础

    1.资源基础。宁夏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持续扩大,风电基地、光伏园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化”快速发展,装机规模先后突破千万千瓦。截至2021年,风电、光伏装机分别达到1455万千瓦、1384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46%,居全国第三位。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281.16亿千瓦时和183.33亿千瓦时,合计占全区发电量比重达到23.3%。2021年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97.5%,居西北前列,可再生能源制氢发展潜力巨大。同时,氯碱、焦化等行业副产氢资源丰富且成本低廉,具备规模化利用的条件。

    2.产业基础。宁夏氢能应用场景丰富,绿氢耦合煤化工、氢燃料电池汽车、天然气掺氢、氢储能、氢能热电联供等重点应用场景均可实现。近年来,宁夏把氢能产业作为发展清洁能源、促进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向,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依托宁夏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聚集优势,大力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谋划实施了一批太阳能电解水制氢及综合应用示范项目,逐步构建了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示范应用领先的氢能产业体系。2021年,宁东基地依托可再生氢资源丰富、重卡物流市场规模大和短倒运输场景多等优势,获批成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上海、郑州示范城市群成员,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得示范资格的开发区,承担了清洁低碳氢应用示范和500辆氢能重卡示范推广任务,正在推动化工园区低碳物流体系建设和氢能交通平价商业化运营。

    3.发展短板。目前宁夏氢能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产业创新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支持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滞后;二是氢能产业链上相关企业数量较少,氢能产业链布局尚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三是绿氢生产所需绿电、土地、设备等要素成本较高,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四是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尚未建立健全,在吸引投资、项目落地、人才引进、应用推广等方面支持力度不足。亟需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尽快建立机制、破除障碍、强化支撑、激发活力,引导产业快速有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产业培育和示范应用为主线,着力突破氢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和招引氢能产业龙头企业,着力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氢能源产业标准制定,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构建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氢能在工业、交通、建筑、储能、民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加快建设基础配套设施,为氢能产业规模化、商业化推广奠定扎实基础。完善产业发展基础性制度体系,规范产业发展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统筹布局,有序推进。把握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特点,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和市场空间,科学布局氢能产业,制定差异化政策,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有序推动氢能制、储、输、加、用等全产业链发展。

    ——科技引领,示范带动。瞄准前沿技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氢能创新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合作,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有序开展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煤化工耦合,积极拓展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应用场景,建设一批试点示范项目,逐步建立完整的产业体系。

    ——清洁低碳,安全规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全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控化石能源制氢。建立健全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管控,提升全过程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氢能利用安全可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制氢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力争实现二氧化碳减排达到100-200万吨。布局建设一批加氢站,基本实现燃料电池车辆规模化应用。

    ——创新能力建设。建成氢能标准研究、检测试验等公共服务平台,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绿氢耦合煤化工、天然气掺氢、加氢站建设等领域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2项以上。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3家以上。氢能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有效提升,一批核心关键技术获得孵化转化。

    ——产业集聚发展。建成1个应用场景丰富、产业链构建齐全、引领带动作用显著的氢能特色产业示范区。加快实施一批绿氢生产及应用重大产业化项目,带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行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氢能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建成加氢站10座以上。协同发展、特色鲜明的氢能产业集群初步形成。

    ——应用示范推广。稳步推动氢能在耦合煤化工、冶金、交通运输、天然气掺氢、储能及民用热电联供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可再生氢替代煤制氢比例显著提升,天然气掺氢推广应用成效明显,氢燃料电池重卡保有量500辆以上,完成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任务;氢能装备及氢能汽车零部件加工等配套产业有序发展。

    展望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节能降碳效果明显,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三、空间布局

    依托宁夏丰富的太阳能和风电资源,以宁东基地、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为重点,按照氢能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原则,引导氢能产业发展要素向重点区域聚集,推动产业链互补、应用链互联、科技链条互促,建设宁夏“沿黄氢走廊”,着力构建“一核示范引领、多点互补支撑”的氢能产业发展新格局,努力打造全国领先、西北一流的绿氢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走出一条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主的能源转型发展之路。

    (一)宁东基地氢能产业核心示范区

    宁东基地大力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建设宁东光伏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光伏、光热等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电池和材料等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实施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程、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液化及氢制氨等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先行区。

    (二)打造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多个氢能产业支撑点

    银川市依托光伏组件产业集群化发展优势,打造全球最大单晶硅棒及切片生产基地,为氢能产业上游提供优质、低成本光伏发电装备。适度发展绿氢生产,建设天然气掺氢混氢站,实施光伏制氢补充城市燃气综合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氢能应用从工业化走向生活化,适时开展氢能社区、氢能小镇创建工作,探索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供热设施。

    石嘴山市积极开发焦化和氯碱工业副产氢,同时发挥太阳能资源优势,开展绿电制氢示范应用,补充工业用氢缺口,重点实施氢能—冶金—化工耦合应用项目。探索发展氢能交通示范应用,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商业化进程。

    吴忠市有效利用太阳能、风电资源,在太阳山开发区通过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组建氢氨产业联盟,打造“中国氢氨谷”;在利通区、红寺堡区等地区因地制宜实施绿氢生产项目,开展绿氢耦合煤化工、油化工,在太阳山开发区等园区、开发区建设加氢站,开展氢能重卡物流运输,加快构建氢能上下游全产业链。

    中卫市大力发展光伏制造及发电产业集群,积极探索氢能在大数据中心、钢铁冶炼、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因地制宜开展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和多能联供设施应用示范,为大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提供能源保障,成为全区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发展创新体系。

    1.加快培育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以宁东基地为主,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市参与,构建“政产学研用金”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建设宁夏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开展氢能产业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组织产业链创新主体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培育本土氢能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依托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优质创新资源,布局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模式,聚焦短板弱项,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

    2.着力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碱性电解水、质子膜法电解水制氢等重点可再生氢制备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提高电氢转化效率和单台装置制氢规模,突破氢能生产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充分发挥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作用,重点开展绿氢耦合煤化工、天然气掺氢、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开展液氢储运、氨氢、有机液态储氢、合金固态储氢等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3.积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等为抓手,探索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推动形成“以产业链强化创新链、以创新链赋能产业链、以生态链整合创新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探索氢能+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推动氢能与互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

    专栏1 氢能技术创新储备项目

    实施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公司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测试诊断技术与设备研发及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技术试验基地项目,国华(宁夏)新能源公司可再生能源交直流耦合制氢系统研发及绿氢制储运一体化数字运维平台项目,宁东恒瑞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掺氢降碳工程化示范项目,北京海望氢能科技公司、宁东科创投资公司有机液体储氢中试项目,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火电锅炉掺氢/氨燃烧技术示范项目。

    (二)构建绿色低碳氢能生产体系。

    1.着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发展。依托丰富的太阳能、风电资源,加快实施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水制氢示范工程,稳步提升可再生氢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逐步降低制氢成本、提升绿氢供给比重。整合区域内电力资源,探索多能互补耦合制氢,形成制备方式多样、利用途径多元、生产成本较低的绿氢制备产业体系,建设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

    2.有效利用工业副产氢。充分利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工业副产氢资源,以宁东、石嘴山等地区为重点,采用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实现高纯度工业副产氢的规模化生产,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降低用氢成本。

    3.加快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围绕氢气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实施新型电解槽、氢气纯化设备、储氢瓶及储罐、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和氢能汽车组装项目,加快推动氢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形成集群集聚效应。

    4.做强做优光伏装备制造业。发挥电力资源优势,建立利用新能源发电量发展光伏装备制造业全产业链的激励机制,吸引晶硅、电池材料等产业链企业投资,扩大单晶硅、切片、电池等主导产品生产规模,布局组件生产项目,提高生产线智能化水平;加强光伏生产设备、配套设备、辅材耗材、光伏检测及运维设备的创新研发和产业化,形成以光伏硅材料为核心,辅材耗材和配套设备企业集聚发展的全产业链体系,推动光伏制造在全国形成行业领先水平,打造银川市“中国新硅都”和石嘴山市、吴忠市光伏制造产业集聚区,为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2 氢能生产储备项目

    1.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设宝丰能源200万千瓦光伏+15万标立方米/小时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国能宁煤3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一期项目、国能(宁夏宁东)绿氢公司12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项目、中石化新星新源公司77.5万千瓦光伏+7.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鲲鹏清洁能源公司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光伏制氢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宁东新能源发展公司50万千瓦光伏+5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百中绿电20万千瓦光伏+2万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中广核3.6万千瓦光伏+24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清洁能源制氢项目、国电投铝电4.2万千瓦光伏+2000标立方米/小时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京能宁东发电0.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00标立方米/小时质子交换膜法氢能制储加一体化示范项目、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160万千瓦光伏+2.5标立方米/小时可再生能源制氢合成氨项目。

    积极推进国能宁煤绿氢耦合煤制油化工示范二期项目、和宁化学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示范项目等。

    2.工业副产氢气项目:建设宝丰能源40万吨焦炉尾气综合利用制甲醇项目、润丰新材料1.26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副产氢生产液氨项目、国能宁煤25万吨甲醇气化产能综合利用(宁东合成气供应岛)项目、苏融达化工1250吨农药中间体副产氢项目。

    3.氢能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建设宝丰能源电解槽装备制造项目、凯豪达公司100套制氢设备研发与生产制造项目、飞驰汽车宁东生产基地氢能汽车零部件制造和维保中心项目。

    (三)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氢能输送网络建设。以管道输送为主,配合高压气氢拖车和液氢罐车等运输方式,加快氢能输运网络建设,提高氢气输运能力。利用宁东基地综合管廊设施,试点开展气氢管道长距离输送、天然气管道掺氢输送项目,满足企业规模化用氢需求。积极探索开展液氢、氨氢、有机液态、合金固态等新技术氢储运示范。

    2.科学布局加氢设施。以氢源和产业配套为基础,打造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依托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工业园区和重点城市,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加氢站,有效满足氢能交通用氢需求。发挥综合供能服务站集约优势,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加氢设施。按照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工作要求,规范加氢站立项、审批、监管、建设、验收全流程管理,出台自治区加氢站审批及监管办法。

    专栏3 氢能基础设施储备项目

    1.输氢管道项目:建设宁东基地园区间/企业间30公里以上氢气输送管道工程、太阳山开发区15公里以上氢气输送管道工程。

    2.加氢站项目:宁东基地建设10个以上加氢站(含企业自用站和“油、电、气、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中心),加氢能力达到15吨/天以上;太阳山开发区建设2个以上加氢站(含企业自用站和“油、电、气、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中心),加氢能力达到 3 吨/天以上。

    (四)积极打造氢能多元应用生态。

    1.大力推进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水煤气变换反应替代技术升级改造,重点在煤制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煤制合成氨等煤化工产品生产工艺中补入绿氢和绿氧,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破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瓶颈;新投产煤化工项目必须同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鼓励存量煤化工项目逐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支持独立绿氢生产企业为煤化工项目供应绿氢。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煤制氢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

    2.加快构建氢能物流交通体系。依托宁东基地氢能产业基础优势,充分发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共建协作机制作用,在煤炭、化工原料、工业固废、综合货运运输等重点应用场景推广氢能重卡运输示范,加快创建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新增和更新的车辆中优先采购市政环卫、公交通勤、物流配送等氢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氢燃料电池叉车、机车在工业园区和企业的示范推广,开拓全新氢能交通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推广氢燃料电池商用车500辆以上,打造宁东基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等氢能物流枢纽。

    3.探索冶金工业领域绿氢替代。在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区探索开展低成本清洁能源制氢在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应用,推广“氢能冶金”示范,推动冶金领域节能降碳。

    4.开展氢储能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宁夏可再生能源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示范,探索“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研究提升氢储能发电全流程效率的方式方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展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方式,并与绿氢生产有机结合,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储能体系。

    5.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示范。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工业副产氢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示范,逐步提升掺氢比例,改善燃气燃烧性能,减少天然气对外依存度,降低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排放。探索建立天然气掺氢工业及民用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6.推动氢能在民生领域推广应用。在重点城市和工业园区开拓燃料电池备用电源、氢能热电联供等新应用场景,推动氢能从工业到民用全方位发展。结合“东数西算”、超前布局5G建设等,积极推进氢能在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通信基站、应急电力、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

    专栏4 氢能应用储备项目

    1.绿氢化工示范工程:实施国家能源集团、宝丰能源集团、中石化长城能化(宁夏)公司、和宁化学、鲲鹏清洁能源公司等重点企业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瑞科能源集团、宁夏庆华集团、宁夏太阳镁业等企业绿氢耦合煤化工、油化工及绿氢金属冶炼示范工程。

    2.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工程:实施宁东恒瑞天然气公司8000万方/年天然气掺氢示范,掺氢比例达到10%以上;宁夏电投太阳山能源公司天然气管道掺氢、50吨/小时天然气锅炉掺氢示范,掺氢比例达到10%以上。

    3.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创建工程:实施宁夏绿能物联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等企业氢能重卡运输示范项目,推广应用氢能重卡500辆以上。

    (五)建立健全氢能产业支撑体系。

    1.大力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协调地区间的分工与合作,推动全区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利共赢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引导、支持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联盟,加强协作交流、互通有无,全面提升全区氢能产业发展水平。支持电网企业投资建设、运维多端柔性直流输电工程,推动形成以光伏发电、绿氢制备、储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

    2.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依托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加大氢能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和引进力度。支持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开设氢能产业与技术相关专业课程,共建技能型人才实训基地,加快培养本土氢能产业高技能人才,形成分布合理、梯度均衡的氢能人才结构。

    3.着力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培育、引进一批研发能力强、制造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企业和项目,加快推动氢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快速发展。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相关国家、区域城市开展氢能技术交流、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开发等合作。建设氢能产业展览馆、氢能科普及体验馆,定期举办产业交流展会、学术论坛等,全方位、多角度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氢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作用,建立促进氢能产业发展部门间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全区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五市和宁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设计项目、开展招商,研究制定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完善氢能产业配套标准与规范,建立健全产业发展政策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支持制氢企业消纳电网新能源弃电;为制氢企业配置一定规模新能源电站资源,将制氢作为可中断负荷,支持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增加收益。引导、支持科研院所、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氢能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支持氢能企业加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技术先进、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氢能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计划,在用地、用水及新能源发电指标配套、审批等环节予以优先保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绿氢生产设施建设、绿氢耦合煤化工、绿氢消碳及氢能交通推广应用等。加强银企对接合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氢能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简化放贷审批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撑作用,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发债、上市等方式获取资金支持,助力氢能产业做大做强。

    (四)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完善氢能检测认证、质量监管、安全检测体系及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加快构建全方位氢能安全防控体系,提升氢能生产、应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加强监测评价。建立氢能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氢能生产和应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氢能的投入、产出、消纳利用途径等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规划实施成效。跟踪产业发展趋势,修编完善规划内容,进一步优化后续工作任务方案,确保规划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对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完善推进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206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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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5-06
    • 5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文件提出: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根据广西“十四五”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共14地市总规模合计3.5GW。 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或集群,推动高精度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频率/电压/惯量调节主动支撑控制等创新技术应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南宁横州、崇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以及桂林、贵港覃塘、梧州藤县等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结合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大规模开发,开展海上风电配置新型储能研究。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分散式风电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煤电机组配置新型储能进行联合调频,鼓励煤电机组通过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提升电厂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支持区内核电建设新型储能开展调峰调频及多场景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送出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缓解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压力。支持在负荷密集接入、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地区布局新型储能,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结合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在偏远地区的电网末端、海岛等,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在缺乏网间联络的独立供电区,通过新型储能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在变电站变压器重过载、输变电走廊(站址)资源紧张或项目建设难度大、季节性临时性负荷增长等地区,依托既有土地资源或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大容量关键输电通道近区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分级分类管理。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根据全区电力系统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展情况提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并定期滚动调整。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布局规划、电力系统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术示范性强、落实租赁共享协议的项目纳入示范。纳入自治区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的配建新型储能项目视同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延缓和替代电网投资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经过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纳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由各市根据全区布局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备案管理,优先推进布局规划范围内的项目。 全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电网企业、各有关能源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我区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现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种储能,技术形态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手段和基础装备,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催生能源新业态、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领域。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文件精神,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十四五”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要求,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展望至2030年。 一、发展基础 广西新型储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试点应用、政策体系构建、装备制造产业布局等方面均开展了有益探索。 (一)积极推动“新能源+储能”规模化发展。 2021年起广西开始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2021年纳入全区建设方案的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669万千瓦和1416万千瓦,分别要求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的20%、15%比例配建新型储能设施,总容量346万千瓦,时长不低于2小时。2022年,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在全区开展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明确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以集中共享形式加快建设,首批示范项目12个,总规模162万千瓦/364万千瓦时。2022年底,武鸣平陆共享储能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并网试运行,成为南方五省区范围内首个市场化独立运行的大容量共享储能电站。 (二)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布局开始起步。 随着全区新能源汽车的加快普及和新能源汽车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动力电池开始实现本地化生产和大规模应用。广西依托有色金属、稀土资源优势,以及华友钴业、鹏辉能源、顺应动力电池等头部企业,着手加快发展锂电新材料、储能电池等电化学储能产业链。持续加大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引进力度,顺利推进比亚迪弗迪年产70吉瓦时动力和储能电芯、35吉瓦时储能系统集成产线在南宁开工建设,远景能源等智慧储能制造基地也相继开工,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布局初步形成。 (三)新型储能发展配套政策持续完善。 探索建立新型储能政策体系,先后出台并完善了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印发实施《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广西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新型储能商业应用和市场化价格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广西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完成正式交易申报,现货市场建设稳步推进,新能源逐步进入电力市场,为后续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市场化商业模式、拓宽新能源消纳空间奠定了基础。 二、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广西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型储能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将迎来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型储能发展提供重大机遇。新型电力系统要求源网荷储各环节协调互动,具有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灵活高效、智能互动等特征。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下,新能源发展按下“加速键”,预计“十四五”时期全区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将分别新增不低于1800万千瓦、1300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出力稳定性差,新能源消纳压力和电网安全运行风险加大。同时,广西电力需求旺盛,供需形势紧张,且广西主电网属于南方区域西电东送重要通道,对电力安全保供和安全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型储能具有多重功能,具有快速响应特性,可作为灵活性资源削峰填谷,平抑新能源并网波动性,扩大新能源消纳空间,对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顶峰能力、应急备用能力、运行效率、安全稳定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能源科技革命为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已成为能源技术创新的关键领域之一。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迅猛,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技术逐步具备规模化发展条件,飞轮储能、超级电容、固态电池、储氢等创新储能技术百花齐放,技术进步预计将带动系统成本持续下降。广西可利用后发优势,加快布局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技术适用性研究平台,紧紧抓住新型储能发展机遇。 新型储能产业将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积极动力。新型储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区已具备新型储能部分材料、电池的生产条件及下游新能源储能应用市场。立足广西“三大定位”和区位优势,充分发挥产业、市场基础作用,加快布局集材料、电池组、器件、系统集成、创新应用于一体的新型储能全产业链,有利于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产业发展新动能,催生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积极动力。 (二)面临挑战。 技术发展尚在起步。国内外除锂离子电池储能外,其他形式的新型储能技术大多仍处在起步阶段,循环寿命、成本、安全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广西新型储能产业链尚不健全,新型储能产业和技术应用以锂离子电池为主,仅储备有少数全钒液流电池应用项目,其他储能技术尚属空白,亟需加快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 商业模式亟需突破。当前新型储能技术经济性仍有进步空间,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有待市场化疏导,新模式新业态不够丰富,稳定、可持续的投资收益机制尚未形成,市场主体对新型储能投资仍处于观望状态。 管理体系有待健全。广西缺少大容量新型储能项目经验,施工调试、并网验收、运行检修、安全环保等技术标准,以及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调度运行等机制等尚不健全。 安全运行存在风险。电化学储能属于能量高度密集的化学集成设备,具有易燃易爆特性,长期运行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储能电站项目运行经验积累仍有不足,风险暴露不充分。储能电站风险预警、消防应急处置等难题尚未解决。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内生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加快构建技术、市场、政策等全方位驱动的良好发展局面,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与能源、电力相关规划衔接。统筹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发展,差异化布局发展全产业链。针对各类应用场景,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优化新型储能建设布局,推动源网荷各侧协同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先行。坚持技术多元、场景多元、投资主体多元,鼓励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开展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先行先试形成典型经验全面推广。推动技术创新应用、产业升级、成本下降,有效支撑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化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有序发展。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市场管理体系,探索新型储能市场新模式。 坚持立足安全、规范管理。加强新型储能安全风险防范,明确新型储能产业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国家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核心部件产品安全质量要求,逐步完善新型储能技术、管理、监测、评估体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保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的全过程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由示范应用进入商业化应用初期并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全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集中式新型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体系培育壮大,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初步建立健全,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电化学新型储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氢储能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示范应用实现突破。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成效明显,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到2030年,新型储能实现全面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产业链成熟完备,创新水平显著提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实现多元化发展,与抽水蓄能形成高效互补。新型储能多重灵活调节功能更加凸显,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在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发挥显著作用。 四、规划布局要求 需求导向,合理布局。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合理规模的新型储能。根据电力需求、负荷特性、电源结构、电网网架等电力系统特征,科学确定各区域建设规模,引导项目合理布局。 集中建设,高效利用。发挥新型储能“一站多用”的作用,鼓励优先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提高利用效率。单个集中式储能电站装机容量规模以不低于10万千瓦为宜,时长不低于2小时,场地条件允许的项目可适当提高建设规模。发挥新型储能布局灵活的特点,就近就地高效利用。 因地制宜,科学选址。项目应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落实生态保护、耕地保护,综合考虑城乡发展、消防安全、交通运输、水文地质等要求,优先在消防、应急、电网接入等条件方便、经济,且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地区选址。 五、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广应用,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优先发展集中式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自建、合建等方式建设集中式独立储能电站,积极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运行中调峰、调频、系统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种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缓解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压力、加强负荷高峰供电能力、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在重点区域布局一批集中共享储能示范项目。探索试点建设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积极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或集群,推动高精度长时间尺度功率预测、智能调度控制、频率/电压/惯量调节主动支撑控制等创新技术应用,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容量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南宁横州、崇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以及桂林、贵港覃塘、梧州藤县等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设施建设。结合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大规模开发,开展海上风电配置新型储能研究。鼓励结合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分散式风电建设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鼓励煤电机组配置新型储能进行联合调频,鼓励煤电机组通过配置新能源和新型储能发展“风光火储一体化”模式,提升电厂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支持区内核电建设新型储能开展调峰调频及多场景应用。 因地制宜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送出的关键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缓解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和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网压力。支持在负荷密集接入、电力供需形势紧张的地区布局新型储能,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结合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在偏远地区的电网末端、海岛等,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或风光储电站,提高供电保障能力。在缺乏网间联络的独立供电区,通过新型储能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在变电站变压器重过载、输变电走廊(站址)资源紧张或项目建设难度大、季节性临时性负荷增长等地区,依托既有土地资源或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投资。在电网大容量关键输电通道近区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探索用户侧新型储能集中式发展。鼓励在工业集聚区布局新型储能,积极支持铝产业、水泥、钢铁、化工等高耗能用户结合实际用能需求集中建设新型储能设施,利用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区域电网负荷特性,降低用户综合用电成本。鼓励百色铝工业、贵港水泥工业聚集地区等开展用户侧储能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其他行业用户侧储能加快发展。 专栏2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加快推进第一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成投产。适时在柳州北部、桂林北部、梧州市、玉林南部等地区开展第二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 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项目:南宁横州市、崇左、来宾象州县、桂林、贵港覃塘区、梧州藤县、河池环江县、防城港上思县、百色田阳县、钦州等一批风光储项目配套储能项目。鼓励开展“风光火储”、“风光水储”等一体化示范。 常规电源配置储能项目:探索开展一批火储、水储联合调频示范项目。 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备条件的内陆地区或内陆火电机组既有厂址,探索试点建设装机规模30万千瓦及以上或时长4小时及以上的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二)积极试点示范,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开展多元技术路线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技术成熟、低成本锂离子电池技术商业化应用。在具备条件地区,加快开展全钒液流电池等容量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重点开展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等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试点示范应用。推动飞轮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等功率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制(储)氢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探索储热、储冷、制氨等多种形式和更长时间周期储能技术应用。以需求为导向,推动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探索多技术路线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 专栏3新型储能技术示范 全钒液流电池、铁铬液流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技术示范。 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示范。 锂离子电池高安全规模化示范应用。 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储能技术示范。 飞轮储能技术示范。 风光储氢一体化、核能制氢等技术示范。 复合型储能技术示范。 促进分布式储能灵活多样应用。针对工业、通信、金融、互联网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优化商业模式和系统运行模式需求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综合用能效率效益。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探索电动汽车在分布式供能系统中的应用,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探索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与电网双向互动模式,鼓励虚拟电厂等聚合技术应用示范,提升用能灵活性。围绕政府、医院、数据中心等重要电力用户需求,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结合全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开展内部联合调度,提高源网荷储灵活互动水平,最大化调动或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 (三)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 加快全产业链建设。以建链为重点,以“链主”企业为核心,壮大国内龙头企业队伍,培育本土企业发展,重点打造上游储能电池新材料、中游高效电池组及集成、下游配套服务与电池回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造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新型储能装备特色产业集聚区。依托比亚迪弗迪、国轩高科、鹏辉能源、多氟多、华友、中伟等驻桂企业,发挥产业配套和集聚效应,加快完善上下游供应链。促进电化学储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上下游贯通协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专栏4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重点方向 重点发展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为主的新材料、关键零部件、高效电池组和成套装备,提高新型储能装备自主供给能力。在南宁、柳州、玉林、钦州等设区市建设一批储能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健全先进适用正负极材料、电解质、隔膜、集流体等产业链,支持区内铝箔、铜箔等关联企业开展集流体延链补链技术升级。在南宁、桂林等地区探索依托钒矿资源发展全钒液流电池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蓄热换热、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电解制氢、氢能储运等装备产业布局。鼓励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能量管理系统(EMS)及相关芯片、电子元器件、软件系统等的研发和制造。鼓励具备条件地区提前布局储能电站退役管理、电池回收产业,实现废旧电池及储能材料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研究电池一致性管理、安全评估和溯源系统。积极完善咨询设计、技术研发、检测认证、运营维护、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等配套服务业。 加强先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加强新型储能理论、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储能安全等技术攻关,开展新一代储能电池关键技术和工程化应用研究。加快攻关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究超级电容、超导、飞轮、压缩空气、液态金属电池、金属空气电池、储氢(氨)等储能技术,以及适合南方地区的低温蓄冷、储热等实用技术。加大电化学储能系统安全预警、高效灭火及防复燃、储能电站整体安全性设计、储能电池寿命检测和状态评估等全过程安全技术投入力度。研究规模化储能主动支撑控制技术、储能集群协同优化运行技术、分布式储能聚合互动技术等智慧调控技术,开展源网荷储协同、虚拟电厂、市场化交易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支持产学研用体系和平台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技术等高端要素向新型储能产业聚集,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机衔接和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加速成果转化。鼓励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技术机构等联合组建新型储能发展基金和创新联合体,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鼓励区内高校加强学科建设,深化多学科人才交叉培养,培养一批新型储能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支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等持续开展新型储能应用布局、商业模式、政策机制、标准体系等方面的工作,为新型储能行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 (四)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型储能项目,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积极支持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推动独立储能电站以独立调度对象身份直接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纳入电力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 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广西电力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研究新型储能参与各类型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交易机制、技术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等。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探索同一储能主体可以按照部分容量独立、部分容量联合两种方式同时参与市场交易的模式。鼓励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完善“按效果付费”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丰富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鼓励进一步扩大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 健全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完善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适度拉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推动用户侧积极配置储能,降低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落实国家有关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科学评估新型储能替代输变电设施的投资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创新新型储能商业模式。鼓励建设集中共享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市场化并网单体新能源项目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向集中共享储能电站租赁容量的方式落实储能配置需求,鼓励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协议或合同。鼓励通过“容量租赁费+电力辅助服务收益”模式疏导新型储能成本,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共享储能商业模式。 拓展新型储能投资运营模式。鼓励有实力的新能源投资企业、储能运营商、电网企业等联合投资建设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积极引导各类有意愿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型储能项目,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建设新型储能公平保障机制。创新储能合作投资模式,鼓励投资主体采用多种合作模式实现电站共建、服务共享。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 (五)规范行业管理,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 规范项目审批。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新型储能项目实施属地备案管理,项目备案内容、项目变更、建设要求等按《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执行。 分级分类管理。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根据全区电力系统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发展情况提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并定期滚动调整。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符合布局规划、电力系统亟需、前期工作充分、技术示范性强、落实租赁共享协议的项目纳入示范。纳入自治区年度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发电、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的配建新型储能项目视同列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延缓和替代电网投资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须经过充分技术经济论证后,纳入自治区新型储能规划。集中式新型储能项目由各市根据全区布局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备案管理,优先推进布局规划范围内的项目。 强化安全管理。明确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加强全过程责任落实和安全管控,严格落实项目准入、设计咨询、施工调试、质量控制、并网调度、运行维护、应急消防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管理要求。项目业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格设备和核心部件把关,根据相关技术要求,优选安全、可靠、环保的产品。加强新型储能项目运行状态监测,实现对新型储能项目安全运行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和评估。 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国家、行业新型储能有关标准体系。加快成立自治区新型储能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新型储能全产业链、安全、多元化应用相关标准制定研究。支持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等有关单位主持或参与新型储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结合广西实际,适时制定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匹配的地方标准。加强储能标准体系与现行能源电力系统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完善新型储能并网性能、辅助服务性能等相关技术要求,加快开展规模化储能集群调控、分布式储能聚合调控等相关技术标准研究。电网企业要牵头加快制定出台储能电站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并网技术、运行控制等技术标准,以及测试验收、安全隐患排查、电池系统定期检验、应急管理等规范规则。健全新型储能检测和认证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储能产业检测认证机构。 做好并网运行调度管理。电网企业要根据新型储能项目布局规划,统筹开展电网规划和建设,建立和优化适应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周期的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明确并网接入、调试验收流程与工作时限,公平无歧视为新型储能项目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加大纳入自治区示范以及规划布局范围内新型储能项目的并网支持。电网企业应坚持按市场化原则,积极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率,加快制定完善各类型储能设施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明确调度关系归属、功能定位、运行方式等,对于暂未参与市场的配建储能设施,尤其是新能源配建储能设施,应做好科学调度。保障社会化资本投资的储能电站得到公平调度。 六、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减少新型储能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环境影响分析。 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施工期间,主要有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新型储能项目运行期间,主要有电磁辐射(工频电场、磁场)、噪声、固体废物、废液、危险废物等环境影响。 (二)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储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覆盖新型储能项目布局、建设、运营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的环境保护,储能企业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定,加强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在规划选址、并网线路等方面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依法依规科学避让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和红树林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强化施工期声环境保护及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储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修复。采取措施降低储能设施运行噪音和电网电磁辐射等区域性环境影响。按规定设置疏散通道、消防灭火设施和综合消防技术措施,制定火灾、爆炸等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对废弃电池及电子元件按相关规定处置,强化储能电池气体、电解液等意外泄露和变压器事故排油的预防、监测和紧急处理措施。 (三)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新型储能项目通过严格执行相应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后,环境风险事故出现概率较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通过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可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替代,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各电网企业、储能企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做好新型储能与国土空间、能源、电力等规划的衔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覆盖项目投资建设、并网调度、运行考核、价格形成等方面的配套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各有关市、县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企业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抓好项目建设、运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程序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保障用地等要素指标。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有效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专项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新型储能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及应用项目。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新型储能社会投资渠道,鼓励金融投资机构为新型储能工程和装备产业化项目提供绿色金融支持,鼓励提供优惠的信贷支持措施,创新金融服务。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对于超出规定比例落实调节能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在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加强监督评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建立健全涵盖项目实施、并网接入、市场机制建设、调度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闭环监管机制,保障新型储能发展全环节、全过程安全规范、公平公正、高效利用。强化新型储能项目动态监测和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将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报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清理和废止长时间未开工的项目,要着力避免和解决新型储能“建而不用”、“建而不调”等问题。用好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健全常态化项目信息报送机制,并实现与自治区能源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水平。 《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新型储能是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对于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关键作用。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指导地方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指出省级能源主管应组织开展本地区新型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研究,研究本地区重点任务,科学合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引导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广西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充分与国家有关文件,以及自治区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规划相衔接,共有七个章节,包括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总体要求、规划布局建设要求、主要任务、环境影响分析、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发展基础。总结广西在新型储能应用、装备制造产业、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第二部分:面临形势。分析广西新型储能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三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广西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推动全区新型储能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四部分:规划布局要求。结合全区新能源发展形势、电网规划建设情况等,提出新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要求,以及全区集中式新型储能布局规划建议。 第五部分:主要任务。提出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发展、加快新型储能市场化步伐、健全新型储能管理体系等主要任务。 第六部分:环境影响分析。包括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预期效果。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监督评估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规划》各项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规划实施情况,必要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5-18
    •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是着力推进五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更好适应能源变革趋势,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二是能源供需从单向平衡向双向互动转型,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能源结构优化从政策推动向科技与体制推动转型,逐步实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是能源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更好激发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五是能源设施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更多应用数字技术,促进能源服务从提供单一能源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新增规模约4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研究探索潮汐能试点示范。 《规划》还提出,促进重点用能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本市重点区域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一体化开发屋顶光伏。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6日 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保障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的用能需要,进一步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上海能源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在能源安全保障、结构优化、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十四五”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能源建设有序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建成一批技术含量高、保障能力强的标志性能源项目。随着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通道和500千伏五角场变电站等重大电网工程建成投运,以“五交四直”市外来电通道和500千伏双环网为支撑的城市主干电网结构更为完善。奉贤、崇明等燃机项目建成投产,闵行燃机项目开工建设,石洞口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启动实施,新增电源全部为清洁能源发电。建成洋山LNG储罐扩建工程、临港-上海化工区天然气管道等一批重点油气项目,形成以“6+1”多气源和C字形城市主干管网为支撑的联供体系,出台《上海市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方案》,油气应急储备能力有效提升,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能源需求平稳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更加趋于优化 “十三五”前四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为1.7%,略高于“十二五”前四年1%的水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下降至1.11亿吨标准煤,比2019年减少600万吨标准煤。其中,天然气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速5.9%;2020年全市用气量92亿立方米,最高日用量和最大峰谷差均创新高。电力消费增速小幅回升,“十三五”前四年年均增速23%;2020年全市用电量1576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和最大峰谷差均创新高。抓住能源供需环境相对宽松、清洁能源供应较为充足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37%下降到31%,天然气占比由10%上升到12%,非化石能源占比由14%上升到18%,均已完成本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 (三)能源技术取得突破,能源发展进入调结构新阶段 聚焦前沿领域和关键环节,能源装备研发制造取得重大突破。实现H级燃气轮机国产化总装,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首台堆内构件通过出厂验收。完成6兆瓦直驱海上风机样机研制,250千瓦集装箱式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研制成功。完成国内在用的最大吊重能力1000吨绕桩式风电安装船研发制造。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阳光贷”金融创新,有效破解分布式光伏“融资难、融资贵”瓶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奉贤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扶持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为行业的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比重从4.7%进一步提高至9.8%。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35.6%。 (四)能源体制改革提速,能源市场建设步入快车道 以电力和油气体制改革为重点,有序推进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成立市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制定现货和中长期交易相融合的上海电力市场建设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完成股份制改革,上海石化暂供区、外高桥港区2个增量配网试点项目取得较好成效。创新发电与控煤相结合的市场化机制,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核定,完善天然气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全市工商业电价、气价进行了多轮下调,以减轻企业负担。依托建设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上海在全国能源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现货交易量居亚洲同类交易场所前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市原油期货,跻身全球原油期货市场前列。 (五)能源服务聚焦民生,能源区域合作迈出坚实步伐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连续出台优化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改革方案。通过流程再造、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推动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持续提升,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该项指标排名进一步提升至第12名。燃气接入营商环境也得到较大改善,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能源建设聚焦民生需求,通过政策引导,全市充电桩车桩比达到1.1∶1,为新能源汽车推广营造良好环境。电力架空线入地整治累计竣工规模超260公里。按照每户8千瓦标准,完成315万户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扩容改造。中心城区供电可靠性提升到99.994%。崇明农村电网完成新一轮升级改造,“两率一户”在全国率先达标。完成老旧隐患燃气管网改造近300公里,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40万户,供气安全性有效提升。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区域能源合作不断深入发展。如东-崇明天然气管道顺利通气,崇明-南通电力联网加快推进,与浙江共同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长三角地区能源互通互联水平不断提高,能源合作发展机制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形势和挑战 (一)发展形势 一方面,能源发展迎来动能转换期,可再生能源将以更快速度发展。从需求侧看,用能需求再电气化、低碳化趋势明显,集成电路等新产业、5G和数据中心等新基建将成为推动上海能源需求增长的新动能。随着能源科技进步,储能和电动汽车的普及将进一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从供给侧看,风电、光伏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可再生能源将逐步平价上网,这将助推能源转型。面对市内可再生能源资源瓶颈,本市低碳发展仍需大规模新增市外来电,新的特高压通道建设迫在眉睫。另一方面,能源安全步入“立破”衔接期,需高度关注能源转型风险。能源安全转型要求“先立后破”,要求兼顾低碳效率和安全。能源低碳转型要求能源供应从化石能源为主转向更多发挥可再生能源作用,未来国内对低碳清洁能源的需求将大幅增加,但低碳新动能培育需要一个过程,这对本市能源保供将产生重大影响。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发展形势紧迫、任务艰巨,如何有效解决和应对能源发展面临的矛盾和挑战,进一步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低碳能源安全供应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上海能源产供储销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一是电力供应仍存在薄弱环节。大规模、长距离、集中输送的直流外来电带来了较大的调峰压力,城市中心仍有老旧输变电设施,部分区域电网仍较为薄弱。30万千瓦及以下老旧煤机效率低、煤耗高,需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需加快完善。天然气储备能力有待提高,洋山LNG外输面临单一通道风险。原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能源安全短板将长期存在。三是可再生能源面临资源不足等发展瓶颈。大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可供开发场址较为有限,分布式光伏发展受到屋顶资源、产权共有等因素制约。四是成品油规划布局需继续优化调整。航空煤油保障体系需加快调整,机场航油储备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结合中心城区功能转型,油库布局有待优化调整。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从供需两侧加快推动能源新旧动能转换,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为双动力,加快打造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多元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与中西部地区能源合作,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区域管网互联互通,做到内外并重和多元驱动,适度超前规划布局重点项目,加快补齐调峰储备短板,打造高标准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实施电能替代,促进智慧交通与智慧能源的融合,提高能源系统的灵活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清洁高效、低碳发展。低碳能源快发展和高碳能源低碳利用并重,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可再生能源坚持大发展、优布局,增量内外并重、风光并举。煤炭坚持控总量、调结构,煤电逐步从主力电源向支撑调峰电源转变。天然气坚持多来源、稳储备,更好发挥进口LNG作用。在优化大电源布局同时,大力推动分布式电源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以电力和油气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源要素市场。大力推进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基建发展,促进能源系统高效化、低碳化、数字化、智能化、互动化转型。结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实际,开展区域能源综合创新示范。 ——服务民生、共享发展。进一步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尤其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能源新基建建设,推进城乡用能服务均等化,推动能源设施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持续优化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上海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是着力推进五个转型。一是能源发展从集中为主向集中和分布式发展并重转型,更好适应能源变革趋势,推动清洁能源加快从补充能源向替代能源转变;二是能源供需从单向平衡向双向互动转型,推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能源结构优化从政策推动向科技与体制推动转型,逐步实现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四是能源资源配置从计划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型,更好激发企业主体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五是能源设施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型,更多应用数字技术,促进能源服务从提供单一能源产品向综合服务转变。 1.总量预测。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25年,能源供应能力按照力争1.35亿吨标准煤配置。倡导节约用电、合理用能,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预计185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增加到137亿立方米左右。 2.结构优化。到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30%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上升到17%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36%左右和8%左右。 3.安全保障。到2025年,力争中心城区和重点区域供电可靠性达到99.996%左右,电力系统备用率保持在10-15%,天然气储备能力达到20天,燃煤电厂电煤储备能力达到15天。 4.节能环保。到2025年,全市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290克/千瓦时;电网线损率低于4%;天然气产销差率低于3.5%。 5.服务民生。到2025年,人均生活用电量和用气量分别达到1200千瓦时和92立方米。进一步提升电力故障(燃气漏气)报修服务水平,中心城区(内环内)报修到达时间60分钟(45分钟)以内,非中心城区(内环外)90分钟以内。 (四)重大能源设施布局优化 1.加快完善市内“5+X”电源布局。结合吴泾地区转型和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完善“漕泾、临港、外高桥、石洞口、吴泾-闵行-奉贤区域”5大电源基地功能。研究在闵行电厂布局大型燃气发电基地,吴泾-闵行-奉贤区域电源基地将从煤气并重逐步转向全部为气电,加快推进吴泾煤电等容量异地替代。临港电源基地全部为气电,漕泾和石洞口电源基地以清洁煤电为主、气电协同发展,外高桥电源基地全部为清洁煤电。“X”为青浦白鹤、崇明推虾港等分散电源点。 2.推动天然气设施网源协调布局。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建成后,配合“7+1”多气源、多通道格局,着力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三大环网”结构。深化论证宝山-崇明越江管道西线方案,推动6兆帕主干管网从C字型向O型转变,研究在宝山沿江地区规划布局LNG储运站,缓解东北部地区天然气管网较为薄弱问题。优化浦东地区2.5兆帕环网,补强市中心1.6兆帕环网,为全市气源均衡供应提供支撑。 3.形成南北互济的油品供应体系。结合高桥地区城市规划和徐汇滨江开发,同步调整全市油品供应体系,上海石化在全市油品供应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航油形成“5+5”供应格局,虹桥国际机场主要通过金虹管道供应,浦东国际机场主要通过五号沟和海滨油库供应,并通过白沪管道(原油改航油)、浦虹机场联络管道提升安全性;云峰航油油库调整到上海石化地区,并与五号沟、海滨、虹桥和浦东国际机场油库成为上海五大航油储备基地。汽柴油供应形成“2+X”供应体系,汽柴油管道运输依靠金闵成品油管道和适时调整功能的原白沪石脑油管道,云峰成品油库调整到石洞口地区,布局若干个成品油库和码头。船用燃料油主要依托洋山申港油库供应。 4.内外并重拓展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市外非化石能源重点是在巩固扩大西南水电基地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协调支持在西北等地区布局大型风光基地、在华东地区研究布局核电基地。市内非化石能源重点围绕风光布局,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光伏开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主要布局在崇明、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和浦东等区域,支持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实施屋顶“光伏+”计划。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可靠、坚强稳定的能源供给体系 1.统筹兼顾、系统优化,科学实施电源结构调整 一是优化市内煤电结构,煤电向清洁高效灵活兼顾转变。实施现役煤电“三改联动”改造(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具备条件的实施供热改造),重点推进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3号机等高温亚临界改造项目。对有意愿实施等容量替代的吴泾地区、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煤电机组,根据城市布局优化和煤机结构升级需要,支持企业开展等容量替代。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同步关停高桥石化自备电厂。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加快清洁化改造,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宝钢1号机关停改备用,其余燃机等方式替代;宝钢、上海石化保留的煤电机组应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在老旧机组中择优确定战略备用机组。在西北风光基地合理配建煤电。 二是有序推进市内燃气电厂建设,气电向调峰和适度电量支撑转变。推进重燃重大专项建设,配合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再建设约160万千瓦燃机。结合城市重点区域开发,选择冷、热、电负荷较为集中的项目推广天然气分布式供能。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机组达到1250万千瓦。 三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新增规模约4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研究探索潮汐能试点示范。 专栏:“光伏+”专项工程 “光伏+”住宅: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重点结合“平改坡”等工程,在小区住宅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新建住宅小区、低密度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光伏+”园区:新增装机超过80万千瓦。以国家级产业园区和市、区两级产业园区为重点,结合园区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光伏+”农业:新增装机力争140万千瓦。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在横沙岛高标准规划“光伏+”农业,探索建设漂浮式光伏电站。 “光伏+”交通: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结合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停车场、音屏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 “光伏+”校园: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通过在高校、职校、中小学等场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普及绿色低碳教育理念。 “光伏+”水厂:新增装机超过20万千瓦。重点结合本市已建或新建制水厂、污水厂,在沉淀池、滤池、深度处理池等池体构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光伏+”公共机构:新增装机超过10万千瓦。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以及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应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四是积极争取新增市外来电供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根据国家能源战略和特高压通道走廊情况,按照“积极争取、合理配置”的原则,“十四五”期间,争取国家协调支持200万千瓦低碳清洁市外来电。与非化石能源资源丰富的西部等地区加强合作布局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力争“十四五”期间启动建设,为城市能源低碳转型打好基础。 2.对标最优、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 按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在尽快形成“双环”(500千伏双环网)“十一射”(7交4直11个市外来电通道)主干网架的同时,谋划新的特高压通道。进一步推动市外来电通道和城市输电网、配电网协调发展,基本建成满足国际大都市高可靠要求、适应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结构坚强、智能互动、运行灵活的城市电网。 一是合理布局新增市外来电通道。为满足西北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光基地消纳要求,以崇明为落点同步规划外电入沪特高压通道,深入研究特高压过江方案。力争启动葛南直流扩容工程,更大规模消纳西南水电等清洁能源。 二是构筑坚强稳定的500千伏电网。“十四五”期间,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970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361公里。建设东西两大通道,东通道即江苏-崇明500千伏线路,同时加快研究推进崇明到市区可再生能源输电大通道建设;西通道即黄渡-泗泾-新余和东吴-黄渡-徐行“双改四”线路改造。配合重燃重大专项,实施远东-亭卫500千伏线路串抗工程,控制短路电流水平。配合外电入沪特高压,重点做好崇明、宝山、嘉定等地区500千伏新增电网设施布局。 三是建设灵活可靠的220千伏电网。“十四五”期间,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744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873公里。重点加快“三区一域”(临港新片区、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吴泾转型区域)和五个新城等重点地区电网建设。有序推进老旧变电站升级改造,加强相邻分区之间联络通道建设,提高分区间互转互济能力。 四是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配电网。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配电网的智能化水平。结合重点区域建设,加快“钻石型”配电网推广应用,实施本市电力架空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每年实施不少于80公里电力架空线入地,推动电网设施和城市融合发展。“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和35千伏变电容量855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2429公里。 专栏:“钻石型”配电网 “钻石型”配电网是指以10千伏开关站为核心节点、双侧电源供电、配置自愈功能的双环网电网结构,以高安全可靠性,兼具经济性和可实施性为目标,具备安全韧性、可靠自愈、经济高效、易于实施等多重优点。“钻石型”配电网由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探索实施,目前已在西虹桥、徐家汇及张江科学城等地区率先试点应用。“十四五”期间,将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和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区域推广应用,为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补齐短板、优化布局,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通过丰富气源、完善管网和提升储备等方式,构建更加稳定可靠的天然气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气源储备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力争2023年起陆续建成码头和输气管道,推动10座储罐相继投运。积极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资源入沪。开展东海天然气送沪路由和登陆点研究,研究在宝山沿江地区规划布局LNG储运站。二是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布局。建成五号沟-崇明等主干管网项目,加快推动罗泾-白鹤、白鹤-练塘-金山-化工区复线项目,研究上海主干管网北部成环方案,提高本市天然气管网薄弱区域的输送能力。 专栏: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 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紧邻上海洋山LNG接收站。项目主要由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和输气管道工程三部分组成。其中,码头工程拟建设15万吨级LNG专用码头1座;接收站工程拟建设10座20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和配套设施;输气管道工程连接小洋山岛与上海奉新输气站。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上海气源保障和应急储备能力。 4.优化布局、提升储备,建设稳定可靠的油品储运体系 一是加快成品油管道建设,重点推进四大管道工程(金虹航油管道、金闵二线成品油管道、上海石化-白沪管道、海滨-高化航油管道),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规划预留管道路由。二是提升油库储备能力。加快四大油库扩建(五号沟、海滨和虹桥、浦东国际机场油库)。三是实施设施布局调整。配合云峰油库停用,推动石洞口地区油库扩建;在上海石化地区布局航油储罐,满足航油储备要求。适时调整白沪原油、石脑油管道功能。研究浦东国际机场专用码头就近供油可行性等。 5.规划先行、适度超前,扎实做好重点区域能源保障 一是临港新片区以完善管网设施布局为重点。围绕500千伏远东变电站,按照高可靠性标准完善区域电网。临港新片区将新建220千伏变电站7座,改造22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8座。新建2座高-次高压调压站、4座高-中压调压站,建设高标准的高压环网系统,推动区域燃气服务一体化供应,大幅提高区域供电、供气能力。二是一体化示范区以能源网络一体化布局为重点。新建220千伏变电站3座、110千伏变电站12座,利用西气、川气多路气源优化管网布局。在全国率先实现跨省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探索建立一体化的区域电力、燃气信息服务平台,从能源设施末端转为互联互通节点,大幅提升能源供应可靠性和服务水平。 (二)着力构建绿色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 1.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节约利用能源。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总量控制更加弹性、灵活适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争当行业能效“领跑者”。通过政策、技术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手段,按照不低于最大用电负荷5%的标准,加强能源需求侧调节能力建设,提高系统能效。 2.促进重点用能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结合本市重点区域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新建项目原则上应一体化开发屋顶光伏,加强用户侧分布式供能、热泵等综合能源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电能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政策引领,优化流程对接,推进LNG加气站和航运LNG加注设施建设。全市岸电泊位达到80个以上,内河码头完成低压岸电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削减钢铁、化工用煤,煤炭使用进一步向发电领域集中。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以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为抓手,促进节能低碳循环发展。 3.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服务民生水平。打造一批能源惠民工程和实事工程,不断提高市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电力重点是将崇明农网纳入城网建设范畴,按照每户8千瓦标准完成石化暂供区居民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改造,进一步做好电网规划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的衔接,推动配电网与充换电设施布局协调发展。燃气重点推动全市居民住宅老旧立管改造、地下隐患管道改造、智慧燃气表具应用。 (三)着力构建技术领先、高端示范的能源创新体系 1.提升能源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水平 围绕能源科技短板弱项,提升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应用,以示范促研发、以应用带产业,加快成为国际、国内能源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技术产业高地。 一是聚焦关键技术,提升传统能源装备技术水平。结合国家重燃重大专项和中国科学院国家试验平台建设,加快实现燃气轮机关键材料与部件制造、试验、设计和运维的自主化。完全具备自主三代大型压水堆主设备关键制造能力,突破第四代高温气冷堆、快堆、钍基熔盐堆等堆型的主设备制造技术及核心材料技术。大力推广煤电高温亚临界技术。提升大容量LNG船舶建造水平,加强1500米及以下工作深海油气采油树、管汇等装备自主制造能力,在深海采油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密封等关键技术方面形成突破。推进国家管网应急救援中心(上海)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新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提升油气管道保护水平。 二是发力新能源新赛道,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兆瓦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和关键部件。推进新型高效晶硅电池发展,加快钙钛矿等新一代光伏电池的研发。加强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高压和液态储氢等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建设中日(上海)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支持低成本、高安全和长寿命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研究新型储能技术。探索潮汐能、波浪能等新型能源开发。 2.加快能源领域新基建建设 鼓励5G、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与能源的深度融合,深挖能源大数据潜力,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加快以充电设施为重点的新终端建设。新建20万个充电设施,建设45个以上出租车充电示范站,支持电动汽车发展。提升充电设施市级平台核心功能,实现全市充电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用户充电体验。根据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需要,在临港新片区、嘉定、上海化工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加氢站。 专栏: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创新试点 新能源汽车新型充电基础设施是推动新基建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上海已建立市级充电设施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实现了公用和专用充电设施平台化管理。“十四五”期间,按照“互联互通、有序可控、安全智能、共建共享”的原则,开展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创新试点,通过充电设施互联互通破解用户充电难问题,通过智能有序充电缓解电网调峰矛盾,力争形成50万辆车、50万千瓦有序充电能力,实现网、桩、车融合发展。 3.推动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动能。结合电力市场建设,促进能源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发展能源咨询、设计、生产、运维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提供集冷、热、电等能源品种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结合能源新基建建设,重点培育新业态发展。一是推进多站融合发展,重点在中心城区建设一批示范站。二是推进阳光金融发展,助力分布式光伏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储能设施,大型风光电站按需适时配置储能设施,在工业园区等领域有序发展用户侧储能。 专栏:多站融合 多站融合是基于传统变电站空间资源和供电能力的双重优势,深入挖掘变电站资源价值,融合电动汽车充电站、5G基站、北斗基站等,面向社会和相关行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新业态。通过“土地融合、建筑融合、通信融合、服务融合”等资源整合和设施共享,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和工程投资,推动电网传统基础设施与充电设施等新基建相结合,打造互利共赢的能源互联网新模式。 4.布局四大能源创新示范区 一是在临港新片区布局风光气储示范区。重点围绕一核(500万千瓦级临港燃气发电基地)、一带(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一区(50万千瓦级分布式发电示范区)布局项目,促进风光气储融合发展,提升区域电源保障能力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二是在一体化示范区布局综合智慧能源示范区。围绕能源互济互保、分布式能源高比例接入、配电网智能化升级等发展需求,结合水乡客厅等重点项目开发,通过能源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绿色城乡和清洁能源协调发展、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打造“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能开放”的能源互联网,有效支撑示范区经济社会清洁化、低碳化发展。 三是在小洋山布局高水平冷能利用示范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梯级利用”的原则,推动冷能发电、数据中心、冷链物流仓库等项目建设,科学规划空气分离、低温粉碎等深冷利用项目,进一步提高LNG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四是在崇明布局低碳发展示范区。围绕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建设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在崇明开展零碳社区建设,建设若干高标准零碳示范建筑。同时,努力将横沙打造成为零碳岛。 (四)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 1.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借鉴国际电力市场建设经验,按照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市场改革。遵循规模由小到大、交易品种逐渐增加、交易机制逐步完善的市场建设规律,以电力现货全电量竞价与中长期交易为主、电力金融市场为补充,推动建设适应安全、低碳、经济发展导向的现代省级电力市场体系,科学引导电力行业投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释放电力市场改革红利。积极稳妥做好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制、售电侧改革、增量配网等各项改革工作。 2.稳步推进燃气行业改革 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部署,持续优化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在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燃气设施公平开放,完善与管网运营机制相适应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 3.加快推进上海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推动交易品种齐全、期现相互联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交易中心建设。通过油气现货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油气期货、发布价格指数和开展衍生品交易扩大价格影响力,为提高我国在国际油气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发挥重要作用。 专栏:建设上海国际油气交易中心 发挥上海各类金融市场活跃、临港新片区政策高地两大综合优势,发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两大国家级平台龙头作用,加快上海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步伐。一是聚焦保税交易,成为国内外油气交易链的中心节点。二是聚焦对标国际,成为向国内外油气交易商公平开放的交易窗口。三是聚焦产业链发展,促进临港新片区成为国内外油气交易商聚集区。四是聚焦期现联动,两大国家级平台进一步加强业务合作,推动交易品种的互动,实现期货与现货的联动发展。 4.持续推进能源营商环境改革 进一步推进电力、燃气接入营商环境改革,在低压非居用户电力占掘路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的基础上,探索告知性备案、负面清单等改革举措。实现燃气接入“310服务”(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优化完善电力、燃气接入收费机制,进一步压缩时间、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用户满意度。 5.健全能源安全储备机制 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加快补齐储备短板,不断优化储备结构,构建规模合理、责任清晰、响应灵敏、应对有力的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等情况的能源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和抗灾能力。一是成品油储备形成经营企业储备为主和政府安全应急储备为辅相结合的机制。二是天然气储备要发挥本市“一张网”优势,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形成“政府3天、城燃企业5%、上游企业5%、国家管网5%”的储备能力,通过气电双调提升用户侧调峰能力。三是煤炭储备要鼓励重点用煤企业深入挖掘潜力,深化与上海周边地区的跨区合作。进一步落实燃煤发电企业电煤储备责任,推动企业加强与上游煤矿、码头和运输环节的协调合作。四是以电力应急储备调峰能力为重点加快提升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最大负荷40%标准,配备应急备用调峰能力,推进发电侧调峰电源建设和灵活性改造,建立战略备用机制。优化完善局部电网网架,保障重要用户安全可靠用电,督促重要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夯实电网安全协同防御能力。 (五)着力构建开放共赢、协同互补的能源合作体系 1.深化长三角能源一体化合作 聚焦长三角区域发展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加快推动区域能源合作发展。积极开展区域能源规划衔接,加快推动上海LNG站线扩建项目、外电入沪特高压等跨省重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沪浙、沪苏天然气联络线等重大项目,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余缺互济合作机制,提高苏浙皖沪三省一市能源应急保障能力。在一体化示范区积极探索区域能源协同发展新模式。 2.拓展能源国际国内合作新格局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动能源上下游一体化深度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能源输出地区的战略合作,鼓励上海能源企业“走出去”,开拓能源供应渠道和储备基地。鼓励上海能源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海外清洁能源、油气勘探等能源项目开发,加大能源领域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力争在能源领域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市场交易中心、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能源统筹管理 发挥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能源保供、控煤、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善规划体系 加强综合能源规划管理,统筹煤炭、天然气、光伏、风能、生物质等资源综合利用,以本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为支撑,形成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发展、项目布局和社会投资的战略导向作用,做好重要能源设施规划场址的预留保护。 (三)推进规划落地实施 健全规划评估推进机制,加强规划任务分解落实,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完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发挥社会参与和监督的作用,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四)完善能源治理体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对能源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以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信用披露和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完善为起点,逐步加强能源行业企业信用管理。建立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增强电力系统网络安全。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提升本市能源应急管理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企业和高校积极培养和引进能源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围绕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化石能源清洁高效转化、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核能安全利用、智慧能源、储能技术等领域,建设一批能源创新中心,为上海能源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来源:中国电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