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天然气管网建设应统一规划》

  • 来源专题:油气开发与利用
  • 编译者: cncic
  • 发布时间:2018-11-26
  • 当前,刚刚进入冬季,如何规避再次出现“气荒”,仍然是业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近日广东油气商会、广东省石油学会召开的中国地方天然气管网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目前天然气定价体系与价值规律严重背离,冬季燃气商为获得利润,优先满足高价用户需求,这是造成居民用气“气荒”的根本原因,天然气价格改革应当全面放开,以量定价。而作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重要的环节,天然气管网建设将对天然气的定价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应统一规划 .中国天然气管网2017年输配气量2380亿立方米,干线与支线管道长度近10万千米,当中国天然气输配气量达到7000亿立方米时,需40万~50万千米管道,未来国内天然气管网是继续零散集成?还是统一规划?中海油总院规划院综合规划资深工程师许江风认为,为增强全国调气能力,降低管网输送中间物流成本,应组建国家油气管网集团公司统一规划管网建设。预计中国投资建设40万千米长输管道就能满足中国需求。

相关报告
  • 《天然气管道建设应坚持全国“一盘棋”》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4-12
    • 随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公司”)全面完成对我国主干油气管网资产的整合,我国油气体制改革又迈出了关键一步,为解决长期困扰行业的“多头规划、重复建设、分散输送”问题做出了改革示范。然而,在各地能源结构转换需求迫切、各级政府大力推动域内管网建设的背景下,省和地市级的天然气高压支线管网规划、建设和运营又开始面临同样的问题。 中央企业“三桶油”已经将天然气长输管网、沿海LNG接收站、储气库等基础设施移交给国家管网,但仍保留一定体量的地级市域支线管网资产,而由各省级地方政府主导的省级管网的投资、建设也在持续建设和布局之中,而且存在逆向国家油气体制改革的现象发生,在局部地区出现同一区域内天然气管线重复建设、无序发展的势头,这无疑又将给区域天然管网的集约建设利用和未来国家管网公司的高效整合对接带来难题。 以山东省为例,在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山东省拟规划建设的天然气管网与已运营多年的区域高压支线管网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近日,山东省东南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管道公司”,由中石化集团公司与山东省国资成立的合资公司)在济宁市在建的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宣布开工并筹划建设鲁豫皖联络线输气管道,该管线设计压力10MPa,全长495km,途径日照、临沂、济宁、菏泽等4地市,其中,在济宁市全长181.7km,与济宁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昆仑公司”)正在建设运行中的“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和“济宁西部五县高压天然气支线”管道在路径上基本重合。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济宁昆仑公司建设的中俄东线-济宁支线全长193km,设计输气能力30亿方/年。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份立项核准,按照济宁市政府要求,2020年12月30日举行开工仪式。该公司建成运行的“西部五县”高压支线管道,设计压力10MPa,年输气能力超过23亿方,已于2013年投产运行了8年,实际输气量每年仅为3亿方。据统计,2020年济宁市全部天然气消费量仅为9亿方。 现在东南管道公司拟投资逾30亿元,在目前已经基本实现区域内高压天然气“互联互通一张网”、潜在增量输气能力得到保障的济宁市境内,规划建设长达181.7km的管道, 这条新投资的天然气管道能够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让人存疑。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对山东省济宁市境内天然气管网运营、规划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调研,对新规划的东南管道重复建设、管道安全隐患、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做出了初步认定。目前,关于省管网整体规划与地区存量管网的统筹协调问题,山东省、济宁市能源局、两家涉及企业仍在沟通和交涉之中。 国家推行“X+1+X”模式下的天然气管网改革,实现“多气源、一张网、多配售”天然气基础设施保障格局,突出了国家对于天然气行业市场化、集约化的发展导向,从价值链角度明确了不同产业环节的市场组织和竞争方式,然而代表天然气中游管网输配系统的唯一性的“1”,不仅包括国家级天然气管网,也包括省级管网、区域性管网及城市燃气配送管网。在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输配环节,国家管网、省管网、“三桶油”及其他城市燃气企业的存量管网如何进一步明确定位、真正实现管网“全国一盘棋”的集约输送和公平服务,还需要政策层面进行进一步的指导和规范。 专家建议: 一、坚持全局观念,避免恶性竞争。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应坚持“全国一盘棋”的观念,严格按照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要求,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挥顶层设计功能,对全国管网进行战略规划,对市场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国家管网公司应发挥宏观管理职能,根据全国天然管网设施建设需要进行合理推进,避免管道运行风险、国有资产重复投资与无序竞争,尤其要在省级管网层面,推动省级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建立公平有序、运行稳定的天然气市场环境。 二、科学合理规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议中央及省规划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综合本地区天然气近期、远期需求情况,统筹考虑全国和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沿线地区需求、管网运行安全、投资高效利用等因素,对天然气管道项目加强路由规划审核,避免管道重复敷设,促进区域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 三、央企之间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整体协同发展。建议有关企业在管网设施规划建设、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形成整体协同发展观念,避免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等现象发生,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探索中央和地方、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协同发展新模式,公平竞争、互利共赢,促进全国天然气管网的合理有序发展,推动中国大气环境治理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
  • 《四部门鼓励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7-02
    •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阻碍符合规划的其他管网设施接入,并应当为接入提供相关便利。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家能源局负责除城镇燃气设施以外的全国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除城镇燃气设施以外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能源、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相关工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镇燃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工作。 办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逐步实现油气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无歧视地向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提供油气输送、储存、气化、装卸、转运等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拒绝与符合开放条件的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根据办法,国家和地方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资源供应及市场需求中长期变化等因素,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出总体要求,为公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通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本企业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基础信息、剩余能力、服务条件、技术标准、价格标准、申请和受理流程、用户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目录、保密要求等。 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与用户就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事宜达成一致的,在正式实施前应当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对服务时段、服务油气量、服务能力、交接点与交接方式、服务价格、油气质量、交付压力、管输路径、检修安排、计量方式、平衡义务、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等内容进行约定。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和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签订的服务合同在“信用中国”网站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