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能源消纳科学有序发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8-01
  • 当前,以新能源为重点、以电为中心转变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已成为全球能源革命的大趋势。全国人大代表宁启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能源转型,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能、太阳能(3.310, 0.01, 0.30%)等新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是这一轮能源转型的重要标志。

    宁启水告诉记者,我国是目前全球新能源发展速度最快、装机规模最大的国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位居世界第一。以陕西为例,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782.6万千瓦,年底全网新能源装机将达1916万千瓦,同比增长69.1%,新能源的迅猛增长将带来以下问题:如,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建设失配,消纳压力非常大;部分新能源机组性能标准偏低,增大了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新能源消纳尚未建立良好的市场化激励机制等问题。

    如何破解上述问题?宁启水表示,目前缺乏全国统一的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利于全国新能源(4.020, 0.03, 0.75%)科学有序发展。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储能等提高消纳能力措施的激励机制不足,过分依赖常规电源调节能力,不利于调节手段的多元化、健康发展。

    为此,宁启水建议,一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新能源发展目标和发展时序,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新能源。加强新能源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新能源与常规电源规划、新能源与电网规划。由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常规电源、新能源、电网等规划工作的统筹衔接,统筹新能源开发、输送、利用各环节的部署安排,保证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相互配套。加强新能源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事前事中监管,完善定期追踪和评估机制,促进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开展新能源涉网性能提升整改,降低电网安全运行风险。一方面针对现有新能源机组继续开展快速频率响应推广工作和风机耐高压改造工作,尽快完成全国已并网,尤其是跨省跨区特高压交直流输电通道落点地区的新能源场站改造,满足电网运行安全需要。另一方面对新并网新能源场站,要求严格执行新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规定,并网前必须具备耐高压耐高频和频率调节能力,各级能源监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新能源消纳体制机制,全方位释放新能源消纳潜力。在发电环节加快推行新能源灵活电价机制,以省为单位出台自备电厂参与系统调峰的价格疏导方案,建立新能源、自备电厂参与现货市场交易体系。在用电环节扶持培养负荷聚合商,规范运营商平台接入和模型数据交互标准,研究制定可控负荷资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品类和交易规则,充分调动可控负荷资源参与市场交易。在运行环节完善和推广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发展面向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消纳的辅助服务新品类,针对性调整考核补偿力度,激励发电企业、可控负荷主动释放灵活调节能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能源消纳全环节的技术研发、设施建设和设备改造等工作,形成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良好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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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发布最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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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郭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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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发、调、储、用协同发力,优化新能源装机结构,深挖电力系统调节潜力,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扩大绿电使用,丰富拓展消纳场景,实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方案强调,有序发展光伏。科学评估新能源入市对光伏行业的影响,合理保持集中式光伏发展节奏;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水平,明确新备案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制定省级具体方案,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引导新能源充分调用储能设施,主动优化出力曲线。      稳妥组织价格结算机制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2025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5年原则上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开展竞价。       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等模式建设试点,年内达到30个左右,建成威海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年内实现30家虚拟电厂参与市场调节。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源电厂新增制氢装机参与电网调峰,年内建成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原文如下: 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认真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发、调、储、用协同发力,优化新能源装机结构,深挖电力系统调节潜力,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扩大绿电使用,丰富拓展消纳场景,实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 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岛北L、山东能源渤中G一期等项目,陆上风电加快推进济南国瑞等第一批集中式项目。 2.有序发展光伏。科学评估新能源入市对光伏行业的影响,合理保持集中式光伏发展节奏;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水平,明确新备案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二)火电调峰增强行动 3.加快存量机组灵活性改造。一厂一策制定改造计划,5月底前完成已改造机组核定工作;年内计划改造的机组确保9月底前完成;提前实施明年改造任务。2025年,完成2000万千瓦机组改造及核定。 4.提升新建机组灵活性标准。新建纯凝和抽凝煤电机组最小技术出力不高于20%和30%额定负荷。加快恒新能源、济南热电等项目建设,年底前建成大型煤电机组268万千瓦。 5.挖掘自备电厂调节能力。推动企业自有电网机组合法合规并网运行,同步开展灵活性改造。支持并网自备电厂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与公用电厂平等获得容量补偿等收益,引导企业在新能源大发时段“多购少发”。 6.增强机组支撑系统能力。鼓励煤电企业在鲁北、烟威等新能源富集区域,因地制宜利用关停机组腾出的土地、设备等建设调相机,为电网提供电压支撑和转动惯量。支持亚临界机组升参数改造,进一步提升机组调峰性能,对按期完成改造的适当延长延寿时间。 7.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在计量出口内建设电供热储能设施,按照系统调峰设施进行管理,其发电深度调峰贡献根据现货市场分时价格信号获得合理经济收益,其用电参照厂用电管理但统计上不计入厂用电。 (三)新型储能提振行动 8.加快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重点在盐岩矿资源富集区规划建设大型压缩空气储能,推动中储国能、中能建泰安、中电建泰安等项目提速建设,年内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 9.科学布局电化学储能。重点在新能源集聚区、负荷中心城市、特高压落地点等区域,规模化布局建设集中式电化学储能,加快东营津辉等项目建设,年内新增规模200万千瓦以上。 10.鼓励新技术新场景应用。支持重力、钠离子电池、飞轮、超级电容等储能新技术项目建设,推动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绿电产业园、零碳园区试点单位科学配置新型储能,推广分布式储能等新场景规模化应用,提升灵活调节能力。 11.支持独立储能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独立储能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对于充电电量与放电电量差额部分偏大的独立储能电站,电网企业可按规定开展用电检查,如存在违规用电或转供电情形的,独立储能电站需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乃至强制解网。 12.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支持储能自主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和调频、爬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模式,释放储能快速调节能力。存量新能源场站继续实施容量租赁,按并网承诺落实配储责任。 (四)电网支撑强化行动 13.加强网架建设。夯实500千伏省域主网架,加快弥河新建、海口扩建工程建设。加强220千伏市域主网架结构,力争年内尽早投产东营富国至裕民线路等工程。实施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 14.优化调度运行。开展并网运行服务专项行动,超前组织并网验收、停送电等工作,确保煤电灵活性改造、储能等建成即并网。细化统计分析方法,加强新能源运行数据管理。持续完善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智慧化调度系统,全面优化调度管理机制,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调控能力。 (五)绿电消费促进行动 15.推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参与消纳新能源。支持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作为零售用户或代理购电用户在市场低价时段购电;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低谷时段和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以我省公布的谷段和深谷时段为准)月用网电量高于其全部网电量50%以上的,对该电力用户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系数为1。 16.打造绿电产业园。制定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园区。紧盯国家绿电供给相关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就地就近消纳,实现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 17.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适应算力中心绿电需求,协同布局算力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优先支持绿电占比超过80%的新建算力中心项目,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量负荷。 (六)消纳模式创新行动 18.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等模式建设试点,年内达到30个左右,建成威海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年内实现30家虚拟电厂参与市场调节。 19.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源电厂新增制氢装机参与电网调峰,年内建成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20.积极拓展省外消纳空间。加强与外电入鲁送端省份沟通,结合省内供需水平优化送电曲线。加大省间现货交易规模,实现富余新能源省间常态化交易,力争年内售出4亿千瓦时。 (七)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行动 21.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制定省级具体方案,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引导新能源充分调用储能设施,主动优化出力曲线。 22.稳妥组织价格结算机制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2025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5年原则上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开展竞价。 (八)用户侧响应能力提升行动 23.持续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动态优化分时电价峰谷系数浮动比例和执行时段,引导“黑灯工厂”等用户增加午间绿电消费。健全零售侧价格监管机制,推动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向零售侧用户有效传导,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电网调峰。 24.加快充换电示范站建设。推广济南起步区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模式,开展车网互动试点,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丰富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对电网调峰作用,组织开展示范站建设,实现市级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统筹协调新能源消纳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加强新能源消纳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开展“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引导居民、工商业用户等错峰就谷用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将安全管理贯穿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定期开展各类新型主体涉网能力检查,确保各新能源场站和调节资源稳定运行。 上述政策重点促进2025年全省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2025年建成的项目,后续年度视情况另行制定或延用。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4月21日
  • 《政策解读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6-1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对创新新能源消纳形式需求迫切,《通知》出台恰逢其时,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将为全国新能源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重点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对绿色电力的直接采购需求显著增长。其动力主要来自国际,欧盟已率先启动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电池法案,对本土和海外企业实行等同的碳排放监管,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我国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较高,产品进入欧盟需要按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支付“碳税”。此外,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头部企业对供应链企业提出绿电使用要求,比如特斯拉已要求供应商限期内实现全过程100%绿电生产,否则5年内不予采购。鉴于欧盟对欧盟内外类似绿证的协议绿电认可度均不高,绿电直连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一种物理连接直接提供绿电的方式。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传统依赖大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风光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的需求。今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新能源装机的跃升极大推动了能源转型,但也给大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稳定供应带来挑战。相较于德国跨国(省间)平衡、平衡社区和再调度机制三级平衡方式,我国很多省份只有省级(区域级)电力调度中心一级平衡,全部消纳压力由电网企业承担。因此需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以及绿电直连等低一层级的新能源就地消纳新模式,减轻大电网的压力。绿电直连有助于降低网损、提高源荷匹配度,激励用户主动提升用能灵活性、分担系统调节压力。 但当前绿电直连落地面临很多政策盲区和体制机制障碍。例如存量负荷能不能建设绿电直连、多余电力能不能上网、自发自用比例是多少、专线由谁建设、输配电价怎么缴纳、电力市场如何参与、关口计量如何设置等一系列操作问题,困扰着绿电直连项目的落地实施,亟需明确。 二、《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的概念和原则 《通知》首次对“绿电直连”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指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专用线路直接向单一终端用户供电,实现物理直供与电量溯源的模式。相比于以往绿证交易或中长期合同交易中的协议绿电,绿电直连突出电源与负荷在物理路径上的一一对应。需要注意的是绿电直连只能点对点,目前还无法实现点对网,即建设绿电专网给园区的众多企业提供绿电。 《通知》注重与分布式光伏等政策的衔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版)》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应全部自发自用,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通过专线向用户供电”,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本质上也是一种绿电直连,但不用建设专线,避免了很多麻烦。《通知》与分布式光伏政策进行了区分,指出“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统筹责任。在规划部分强调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推动绿电直连纳入地方能源电力与国土空间布局,确保电源、负荷、线路的协调配置;在组织保障部分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细化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充分体现了项目规划建设和监管以省为主的思路。 三、《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的规划建设模式 《通知》对绿电直连规划建设模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回答了长期以来行业内关注的多个关键问题。一是存量负荷和增量负荷都可以参与绿电直连。与源网荷储要求增量负荷不同,《通知》允许增量和存量负荷参与,一方面是考虑存量企业也有绿电需求,另一方面可充分利用企业自备电厂等调节资源为电力系统服务。二是电源与线路的投资建设不允许电网企业参与。与江苏版绿电直连政策允许电网投建线路相比,《通知》提出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以负荷侧企业为主导,发电企业或第三方也可参与建设或合作投资,电网企业不参与项目开发。此举打破了传统电网主导的接入模式,为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创造了制度空间。三是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余电可以上网。与源网荷储不允许反送电不同,《通知》明确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方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则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这一规定突出了现货市场的优势,与国家能源局推动现货市场建设的总思路相符。 四、《通知》规定了绿电直连的运行模式 并网型绿电直连电源接受电网调度但自主权较大。《通知》要求并网型电源按接入等级和容量接受相应调度管理,但除影响安全的突发情况外,调度机构不干预项目正常运行曲线,赋予极大自主权,但也保留了紧急时刻的备用手段。明确绿电与公共电网责任边界。企业按申报容量获得电网供电保障,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负风险与费用,确保负荷申报真实、运行责任明晰。这一机制有利于促使用能企业科学评估并网能力,合理配置储能和可调负荷资源,主动提升系统调节能力。鼓励提升整体调节能力。要求绿电直连项目通过配储能、挖潜负荷等方式减小系统调节压力。为了提出更明确的要求,《通知》提出项目在规划阶段应明确负荷峰谷差控制目标,不在消纳困难时段向电网反送电,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交易与价格政策 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直连并非游离于市场之外的特权供电,而是可作为智能微电网或虚拟电厂等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经营主体。这与国家推动电力市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缴纳输配电价和基金附加等过网费用。《通知》要求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公平承担经济责任。特别强调规范电能计量。为了实现绿电直连部分电费的准确收取,防范以绿电直连名义规避监管,《通知》除了要求在项目接入点设置计量装置外,还要求在内部发电、厂用电、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表,确保电量真实、结算准确,严禁绕越计量。 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政策的设计,绿电直连交易将形成三方共赢局面:用户获得稳定的清洁电力可免除碳税;发电企业获得新的直连消纳渠道并体现了绿色价值;而电网企业通过输配电价保障了自身收益不受大的冲击。这是兼容并包的精准施策,也是本政策的最大亮点。 总的来看,《通知》出台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出口型制造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降碳路径,也为新能源开创了新的就近消纳模式。《通知》系统回应了绿电直连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行调度、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等关键环节的操作难题,形成了较为完整、可复制的制度框架。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电直连的规范化发展也将为源网荷储协同、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供有益借鉴,推动我国绿色用能体系更加高效、安全与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