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6-12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对创新新能源消纳形式需求迫切,《通知》出台恰逢其时,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将为全国新能源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重点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企业对绿色电力的直接采购需求显著增长。其动力主要来自国际,欧盟已率先启动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电池法案,对本土和海外企业实行等同的碳排放监管,2026年开始正式实施。我国大电网平均碳排放因子较高,产品进入欧盟需要按碳排放量购买CBAM证书,支付“碳税”。此外,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头部企业对供应链企业提出绿电使用要求,比如特斯拉已要求供应商限期内实现全过程100%绿电生产,否则5年内不予采购。鉴于欧盟对欧盟内外类似绿证的协议绿电认可度均不高,绿电直连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一种物理连接直接提供绿电的方式。

    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新能源规模快速增长,传统依赖大电网的新能源消纳模式已难以完全适应当前风光高比例接入电力系统的需求。今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新能源装机的跃升极大推动了能源转型,但也给大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稳定供应带来挑战。相较于德国跨国(省间)平衡、平衡社区和再调度机制三级平衡方式,我国很多省份只有省级(区域级)电力调度中心一级平衡,全部消纳压力由电网企业承担。因此需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以及绿电直连等低一层级的新能源就地消纳新模式,减轻大电网的压力。绿电直连有助于降低网损、提高源荷匹配度,激励用户主动提升用能灵活性、分担系统调节压力。

    但当前绿电直连落地面临很多政策盲区和体制机制障碍。例如存量负荷能不能建设绿电直连、多余电力能不能上网、自发自用比例是多少、专线由谁建设、输配电价怎么缴纳、电力市场如何参与、关口计量如何设置等一系列操作问题,困扰着绿电直连项目的落地实施,亟需明确。

    二、《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的概念和原则

    《通知》首次对“绿电直连”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指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通过专用线路直接向单一终端用户供电,实现物理直供与电量溯源的模式。相比于以往绿证交易或中长期合同交易中的协议绿电,绿电直连突出电源与负荷在物理路径上的一一对应。需要注意的是绿电直连只能点对点,目前还无法实现点对网,即建设绿电专网给园区的众多企业提供绿电。

    《通知》注重与分布式光伏等政策的衔接。《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版)》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应全部自发自用,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通过专线向用户供电”,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本质上也是一种绿电直连,但不用建设专线,避免了很多麻烦。《通知》与分布式光伏政策进行了区分,指出“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统筹责任。在规划部分强调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推动绿电直连纳入地方能源电力与国土空间布局,确保电源、负荷、线路的协调配置;在组织保障部分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细化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充分体现了项目规划建设和监管以省为主的思路。

    三、《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的规划建设模式

    《通知》对绿电直连规划建设模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回答了长期以来行业内关注的多个关键问题。一是存量负荷和增量负荷都可以参与绿电直连。与源网荷储要求增量负荷不同,《通知》允许增量和存量负荷参与,一方面是考虑存量企业也有绿电需求,另一方面可充分利用企业自备电厂等调节资源为电力系统服务。二是电源与线路的投资建设不允许电网企业参与。与江苏版绿电直连政策允许电网投建线路相比,《通知》提出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以负荷侧企业为主导,发电企业或第三方也可参与建设或合作投资,电网企业不参与项目开发。此举打破了传统电网主导的接入模式,为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创造了制度空间。三是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余电可以上网。与源网荷储不允许反送电不同,《通知》明确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方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则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这一规定突出了现货市场的优势,与国家能源局推动现货市场建设的总思路相符。

    四、《通知》规定了绿电直连的运行模式

    并网型绿电直连电源接受电网调度但自主权较大。《通知》要求并网型电源按接入等级和容量接受相应调度管理,但除影响安全的突发情况外,调度机构不干预项目正常运行曲线,赋予极大自主权,但也保留了紧急时刻的备用手段。明确绿电与公共电网责任边界。企业按申报容量获得电网供电保障,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负风险与费用,确保负荷申报真实、运行责任明晰。这一机制有利于促使用能企业科学评估并网能力,合理配置储能和可调负荷资源,主动提升系统调节能力。鼓励提升整体调节能力。要求绿电直连项目通过配储能、挖潜负荷等方式减小系统调节压力。为了提出更明确的要求,《通知》提出项目在规划阶段应明确负荷峰谷差控制目标,不在消纳困难时段向电网反送电,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通知》明确了绿电直连交易与价格政策

    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直连并非游离于市场之外的特权供电,而是可作为智能微电网或虚拟电厂等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型经营主体。这与国家推动电力市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缴纳输配电价和基金附加等过网费用。《通知》要求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公平承担经济责任。特别强调规范电能计量。为了实现绿电直连部分电费的准确收取,防范以绿电直连名义规避监管,《通知》除了要求在项目接入点设置计量装置外,还要求在内部发电、厂用电、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表,确保电量真实、结算准确,严禁绕越计量。

    通过市场化机制和政策的设计,绿电直连交易将形成三方共赢局面:用户获得稳定的清洁电力可免除碳税;发电企业获得新的直连消纳渠道并体现了绿色价值;而电网企业通过输配电价保障了自身收益不受大的冲击。这是兼容并包的精准施策,也是本政策的最大亮点。

    总的来看,《通知》出台深入贯彻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出口型制造业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降碳路径,也为新能源开创了新的就近消纳模式。《通知》系统回应了绿电直连项目规划、投资建设、运行调度、市场交易与价格机制等关键环节的操作难题,形成了较为完整、可复制的制度框架。作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绿电直连的规范化发展也将为源网荷储协同、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供有益借鉴,推动我国绿色用能体系更加高效、安全与可持续。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89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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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10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省工业企业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工业企业和园区通过建设运行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促进工业企业、园区提高能效,保障工业稳增长合理用能需求,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降低用能成本,推动落实“双碳”目标实现。 实施需求侧响应策略,通过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负荷侧调节能力,在电网负荷高峰或能源供应紧张时,调整生产计划,减少非关键设备的用电负荷,或调整生产工艺,将部分用电负荷转移至低谷时段,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原文如下: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征求《河南省工业企业 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航空港区、济源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级行业协会,三方服务机构: 为引导我省工业企业、园区调整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降低用能成本,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工业企业、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组织辖区内、行业内企业、园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2月28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 系 人:孙志民 王占昍 联系电话:0371-65509953 电子邮箱:hngxtjn@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业企业、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5年2月9日 附 件 河南省工业企业 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指南 (征求意见稿) 工业绿色微电网是基于工业企业和园区用能需求特点,采用先进的数字信息以及互联网技术,由分布式能源、用电负荷、配电设施、储能装置、智能管控等组成的发配用电系统;是一种以智慧能源管控为基础,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工业余热余压、新型储能、氢能等多种能源,以期实现工业企业、园区内电、热、冷、气等多种形式能源高效互补利用的工业用能新载体。工业绿色微电网是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节能降碳目标的重要手段,为指导工业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动工业企业、园区提高能效,保障工业稳增长合理用能需求,制定本指南。 一、建设目标 工业企业和园区通过建设运行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园区集中供热、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促进工业企业、园区提高能效,保障工业稳增长合理用能需求,实现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就近大规模高比例消纳可再生能源,降低用能成本,推动落实“双碳”目标实现。 二、建设思路 (一)从需求侧出发,主动适配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工业企业和园区要加强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统等一体化系统应用,增强工业能源供给可靠性,提升用电灵活性和韧性,提高电力需求侧调节响应能力,灵活适配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促进清洁能源接入和就地消纳,增强工业能源供给可靠性。 (二)从过程入手,系统提升工业企业和园区用能效率和水平 工业企业和园区要系统推进现有用能终端设施改造升级,应用智能用电设备,提升能源消费智能化和电气化水平,按照多能协同供应、多元储能设施和智能管控系统的建设要求,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生产过程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 1.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接入能源应以分布式能源为主,集成应用能源耦合技术、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因地制宜开发自身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利用煤层气(瓦斯)发电、生物质发电、天然气冷热电联合供能,为工业生产提供绿色能源。 2.余能回收利用:鼓励工业企业和园区回收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如钢铁企业的高炉煤气余压、水泥企业的窑尾余热等,将其转换为电能或其他形式的可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其他能源形式:鼓励尝试引入高效热泵技术,利用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等低品位热能为工业生产提供供热、制冷等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可将氢能作为一种补充能源,用于燃料电池发电或为特定工业设备提供动力。 (二)新型储能系统 储能作为微电网重要的调节手段之一,配置规模应该通过合理性分析,与电源发电特性、负荷特性相匹配,最大化利用清洁能源。推广用户侧储能,利用峰谷电价差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同时通过与绿色能源出力特性相匹配,建设合理规模的新型储能电站。储能类型以新型储能为主,除电化学储能外,尝试推广抽水蓄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氨)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储能方式。鼓励在有合适的地形条件时,建设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压缩空气储能可利用低谷电力将空气压缩储存,在需要时释放驱动涡轮机发电。 (三)智能电网建设 1.网架建设:以工业企业、园区用电侧配电网为中心,清洁能源就近、就地以专变、专线直接接入工业企业、园区配电设施,所发电力电量直接由工业企业、园区利用,鼓励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红线外清洁能源项目汇集点与接入微电网的距离不超过20公里。工业绿色微电网应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电气断面清晰,断面之间交换功率和交换时间段应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2.智能电网技术:利用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对微电网内的电力设备和线路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实现电力的智能调度和分配,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和可靠性,确保各能源供应环节与负荷需求的精准匹配。 (四)负荷管理 1.智能用电设备应用:推进工业用能电气化,扩大电锅炉、电窑炉、电动力等应用,并推荐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变压器等节能产品,根据实际负荷需求自动调整运行状态,降低能耗。 2.需求侧响应:实施需求侧响应策略,通过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负荷侧调节能力,在电网负荷高峰或能源供应紧张时,调整生产计划,减少非关键设备的用电负荷,或调整生产工艺,将部分用电负荷转移至低谷时段,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3.加强冷热电三联供技术、风光储互补技术、系统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应用,通过多能互补和能源梯级利用,实现工业能效提升。 (五)智慧能源管控系统 构建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对工业绿色微电网内的多种能源进行统一管理和优化调度。通过大数据分析、预测算法等,根据工业生产的负荷特性和能源需求,制定最优的能源供应方案,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成本最小化。 管控系统应具有能源监控(包括运行监控、数据管理、告警管理等)、能源分析(包括统计分析、能源报表等)、碳排分析(包括碳管理、碳分析、碳评价等)、能源预测(预测未来的能源需求和供应情况)、源网荷储协调控制、最优调度策略、需求侧响应、运行状态全景分析、智能安全分析等功能。 (六)开发模式 工业绿色微电网项目可以业主自主开发建设,可以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发建设;依据建设规模和能源类型,可以自主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混合模式开发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可以一次性全部建设,也可以分阶段开发建设。 四、实施成效 (一)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本企业、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含热电联产、燃气分布式能源等)等合计占本企业、园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工业企业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MW以上,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MW以上。 (三)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四)电力负荷调节能力(可根据电力系统需要变动其输出功率的负荷占电力最大负荷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五)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包括电化学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氨)储能等)达到1MW以上。 (六)可再生能源制氢或工业副产氢年生产规模达到5000吨以上,并实现就近利用。 (七)工业余能利用率(实现回收利用的工业余热、余压、化学余能、余冷及其他余能占理论可利用余能量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和园区应设立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节能管理人员,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统筹各部门资源,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业绿色微电网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强化团队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和企业组建工业绿色微电网的建设和运维团队,提供专业化的建设和运维服务。通过培训和技术引进,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确保工业绿色微电网的稳定运行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合作,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业绿色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