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渔业 绿色能源与生态养殖的双赢探索》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6-09
  • 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在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从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了解到,面对传统光伏项目用地紧张的瓶颈问题,该院农业设施与装备研究所相关科研团队率先开展“光伏+渔业”模式创新,通过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立体开发,开辟出新能源与水产养殖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农业设施与装备研究所相关科研负责人介绍,光伏渔业是在不影响水域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将光伏发电系统与现代化水产养殖有机结合的新型产业形态。通过在养殖水域架设光伏阵列,既保留了原有水产养殖功能,又实现了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这种“一水两用”的模式不仅显著提升单位面积水域的经济效益,还可通过减少水面蒸发抑制藻类繁殖,形成有利于鱼类生长的微生态环境,真正实现“渔、电、环保”三丰收。

    相较于传统地面光伏项目对土地资源的刚性需求,光伏渔业展现出独特优势。江苏省农科院创新团队积极与国家能源集团、长江三峡集团等新能源头部企业开展科研项目合作,致力于在渔光一体评价体系构建的基础上,开展适于光伏渔业系统生产的绿色丰产种类筛选与养殖,研究不同光伏支架结构遮阴场景下水产全生育期温、光、饲料等高效利用与水产疫病绿色防控技术,建立江苏区域光伏渔业高效绿色养殖模式,相关成果“光伏农(渔)业耦合增效关键技术与应用”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国际先进水平。该团队已发布江苏省渔业协会团体标准《光伏渔业池塘建设通用技术规范》,为光伏渔业池塘的新建、扩建或改建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

    该《规范》明确了光伏渔业池塘建设的场址选择、规划与布局、建设施工等关键环节。在场址选择方面,要求符合光伏电站选址和渔业水质标准,确保池塘符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并满足光伏发电与渔业生产的配套设施需求。在规划与布局上,强调养殖平均产量不低于同地区、同模式平均养殖产量的80%,同时充分考虑光伏发电系统对养殖池塘环境的影响,以及运行维护的便捷性。

    此外,《规范》还强调了运营维护的重要性,要求明确养殖区、光伏区的运维责任主体,并开展养殖技术培训与安全培训,确保光伏渔业池塘的长期稳定运行。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的“光伏+渔业”创新模式正在逐步推广,未来将持续深化“新能源+”跨界融合研究,重点突破相关前沿技术,建立江苏不同区域“光伏+渔业”可持续高质量低碳发展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为推动绿色能源革命和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江苏方案。


  • 原文来源:https://www.china5e.com/news/news-11897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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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8日,广东德庆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加快培育低碳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无碳技术与装备,以及热电联产、化工、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碳技术与装备。推进分散式屋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分散式风电场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势,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凝聚产业优势。 加快发展新能源。以新能源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新质生产力,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德发集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能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光伏、风电资源统筹。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将发展光伏项目作为快速提升电源调节能力和本地“绿电”供应量的重要措施。加快马圩绿美光伏示范镇、肇庆德庆凤村镇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示范引领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面和屋顶光伏资源,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乡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 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鼓励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 全文如下: 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2日 德庆县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系统观念稳妥有序推进全县碳达峰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深入人心。到2025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2.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为全县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分别完成市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升,确保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立足德庆县情,在确保经济发展和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重点从能源、工业、交通、建筑、节能、全民行动等多个领域提出减碳措施,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实施着力抓好产业绿色提质行动、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行动、节能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1.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德庆产业园区为依托,规划布局“一城双园”(德庆产业新城、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食品南药产业园),加快建设广东省风机产业园、木工智能装备产业园、现代家居产业园、食品饮料产业园等特色“园中园”,打造机械装备、家居建材及食品南药3大主导产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2.加快培育低碳新兴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培育低碳零碳负碳等新兴产业。着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无碳技术与装备,以及热电联产、化工、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碳技术与装备。推进分散式屋顶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分散式风电场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森林覆盖率高的优势,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凝聚产业优势。 3.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坚持将产业、环保、能耗等政策作为项目准入约束条件,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和节能审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倒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全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 4.加快发展新能源。以新能源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新质生产力,逐步降低煤炭、天然气等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科学规划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打好“绿色能源牌”,优化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开发模式,发挥德发集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能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光伏、风电资源统筹。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将发展光伏项目作为快速提升电源调节能力和本地“绿电”供应量的重要措施。加快马圩绿美光伏示范镇、肇庆德庆凤村镇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示范引领推进全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充分挖掘地面和屋顶光伏资源,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资源利用,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5.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压减非发电用煤消费。落实县相关部门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会商调度机制,实行月度监测、季度预警。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对用能数据异常、波动较大的企业重点监控。在确保气源落实、价格可承受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水泥和燃煤自备锅炉“煤改气”,以及通过建设厂区光伏项目,科学推进“煤改电”工程。引导水泥行业谋划绿色高质量发展路径,指导企业对原有生产线进行煤炭减量技术改造,实现煤炭消费减量。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平稳过渡,“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逐步减少。 6.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量,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完善天然气保供稳价长效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华海能源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动天然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到2025年,天然气发电装机总容量达240MW。大力推广内河LNG动力及电动船舶、氢能源等新能源船舶应用。到2025年西江能源LNG加注站建成运行,中海油悦城LNG加注站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燃料、居民生活、商业等领域的高效利用,到2025年,预计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600万立方米。 7.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建设以重点发电项目为基础、以周边清洁高效先进煤电为支撑、以安全可靠电网系统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开展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积极参与湾区能源供应网建设,加快500千伏德庆站建设进度,力推220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提升电网调度运行水平,在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调度利用新能源,增强消纳新能源和安全运行能力。增强电力供给侧灵活调节能力,力争将德庆石曹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 8.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谋划布局。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动新型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拓展新型储能多元化应用,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加强规划衔接,规范项目管理,优化并网接入,持续做好项目储备布局,加快推进智储德庆悦城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智储德庆工业园2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建设。 (三)节能降碳协同增效行动 9.强化节能降碳管理能力。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新建“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原则上新建项目能效水平须达到行业先进值。对涉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费普查,建立全县煤炭消费数据库。推进涉煤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能源替代、产能整合和技术创新示范引领,实施节能降碳攻坚行动,有力拉动全县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大幅回落。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降碳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增强监察约束力。探索区域节能降碳工作机制,将节能降碳工作与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结合起来,推动区域能效水平综合提升。 10.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政策规划、技术标准、数据统计及考核机制等层面构建协同控制框架体系。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和污染排放,在电力、建材等行业统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依托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信息服务和信息技术产业为主导,建设集数据中心、应用研发、软件和信息服务、高端电子产品制造等业态于一体的产业园区。 11.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加强节能监察及能耗在线监测。持续推动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严格开展能耗对标检查和节能诊断,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鼓励企业利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提升能源和碳排放管理水平。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和用户。 (四)工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 12.推动水泥行业碳达峰。依托广州石井德庆水泥厂有限公司,着力发展绿色水泥,鼓励水泥行业向集约化、制品化、低碳化转型。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推进二代水泥技术装备标准贯彻实施。加强原料燃料替代,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窑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废弃物,合理控制熟料生产过程碳排放。加强新型凝胶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产品的研发应用,鼓励水泥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力争到2030年全县水泥行业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8%。 13.推动陶瓷行业碳达峰。在确保气源落实、价格可承受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广应用电窑炉和喷雾塔燃煤替代工艺,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广隧道窑和辊道窑大型化、陶瓷生产干法制粉、连续球磨工艺等低碳节能技术,加强薄型建筑陶瓷砖(板)、轻量化卫生陶瓷、发泡陶瓷等低碳产品研发应用,鼓励陶瓷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推进陶瓷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重点实施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深入推进生产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到2030年,全县陶瓷行业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 14.推动金属加工行业碳达峰。加快建设西江先进制造业走廊,发展以风机、电机、不锈钢、铝型材等为主的金属制造业,形成以肇庆德庆风机产业、玫德雅昌(德庆)管业、德庆金泰铸造等为重点的金属加工产业发展体系。全力打造广东省风机产业集聚地 ,发挥广东风机制造行业优势,加快整合省内外风机制造业资源,推动风机制造产业集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完善废旧金属回收体系运用环保无害技术,开展废旧机械、废旧钢材、金属边角料等回收、拆解和输送回炉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高效利用。努力构建低碳、绿色的制造体系,推动金属制品向绿色化、环保化方向发展。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5.建筑设计绿色低碳行动。以培育“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建设为契机,聚焦“富、净、绿、美、强、治”要求,全力推动官圩镇、马圩镇、永丰镇、悦城镇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城乡空间结构,采用不同类型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标准,鼓励发展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绿色建筑项目严格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开展绿色建筑验收。到2025年,力争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16.建筑施工绿色低碳行动。在全县推行绿色低碳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施工用能限额制度。鼓励采用智能建造技术、超低能耗等节能建筑技术、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装饰装修技术等绿色建筑技术,推动绿色建筑稳步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广超低能耗和零碳建筑,推动老旧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建造方式普及,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全面推进工业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及智慧能源应用,大幅提升电气化率,实现建筑低碳化和能效优化。指导广东恒润家居、广东力尊建筑、广东质好建筑模架等家居建材企业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进行再生利用,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提高可循环材料利用率,降低建筑材料消耗。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力争达到55%。 17.建筑运营绿色低碳行动。强化公共机构和大型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智能化管理水平,重点抓好机关、学校、医院、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额管理。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提升建筑物业管理整体技术水平。新建建筑实施绿色建筑公示,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对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提升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各类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应根据国内外先进能效水平不断更新,严格淘汰低能效设备。203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18.建筑用能绿色低碳行动。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积极推广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城乡居民用能基础设施,提升城乡居民用气普及率。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达到8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19.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行动。扎实推进全县13个镇(街道)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屋顶资源进行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探索适合推广的有效模式。将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与乡村振兴战略、“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到2030年,力争建成马圩镇绿美光伏示范镇。 (六)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 20.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加强对交通出行情况的监测,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和选择合理的出行路线。积极推动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到2025年,九市通用码头和悦城通用码头建成,对发展绿色水运、保障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移、带动腹地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到2026年,建成国道G321线德庆县城一级过境公路改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肇庆国道干线公路网络,有效缓解国道G321线德庆县穿城段交通压力,极大改善德庆县城交通状况。同时,满足沿线地区高品质公路交通出行,德庆城东工业园的交通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推进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模式,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车电分离和以租代售等多元形式,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积极配合做好柳广铁路、德罗、德清高速建设的前期工作,到2030年,“德庆融湾赛道”路网将得到进一步拓宽。 2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引导推动出租车、私家车、公务用车、城市公共服务车辆和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的占比。到2025年,共投入共享电动小黄车1400余辆,有效缓解市民短途绿色出行停车难问题。加快船舶LNG清洁动力新建改造和内河LNG加注码头布局建设,持续推进德庆悦城LNG船舶加气站项目、西江能源枢纽中心(德庆)项目一期两个LNG加注站项目建设。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车辆、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下降10%、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达到峰值。 22.构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积极推进交通枢纽站场绿色化改造。加快布局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有序推进充换电站(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县乡镇实现公共充电桩100%覆盖,建成充电桩320个,充电枪450支。积极建设城际充电网络,协调做好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高速服务区快充站充电桩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县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站100%覆盖。推进交通与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加快建设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热点交通区域的5G网络,大力推进智慧灯杆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对城区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配时,对交通组织进行微循环、微改造,完善标志标线。将绿色节能低碳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有效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 (七)农业农村碳达峰行动 23.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推行农村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建育苗、仓储、晒场、农田水利等硬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控制和减少覆膜并积极探索地膜替代技术,提高地膜回收率。实施科学灌溉,提高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同时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推广力度,降低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到2025年,水稻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0.55万亩。 24.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持乡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利用。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推广先进适用的低碳节能农机装备,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推进农业节能降碳,推广节能低碳农业大棚、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大力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到202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 25.提升农业减排固碳能力。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工程,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加强水肥管理,推广水稻间歇灌溉、节水灌溉、施用缓释肥等技术,控制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农业技术改进、种植模式调整,实行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等措施,持续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推进农业减排固碳。 (八)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26.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力推进德庆产业园区建设提速增效,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实行产业链招商、补链招商,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27.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鼓励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鼓励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流向可控的资源回收体系。 28.大力推进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开展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清理河湖沿岸垃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非常规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九)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29.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充分利用适宜绿化空间扩大增量规模,优化存量结构。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挥国资国企带动作用,持续加大优质林地林木收储力度。科学编制我县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抚育、大径材培育等精准经营措施。积极参与林业碳汇市场机制,加强林业碳汇政策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林业碳汇开发利用。到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林木年生长量达35万立方米,森林蓄积量保持在880万立方米以上。 30.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恢复和改善退化土地的生态功能。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31.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通过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气象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介绍绿色低碳的相关知识,推进绿色低碳“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3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坚决抵制浪费行为。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倡导适度消费,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持续做好机关节电、节水、节纸等工作,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加大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力度。全面落实节水型器具,积极参加节约用水的相关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节约用水意识。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3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倡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鼓励办公用品循环使用,推广电子化办公、网络会议,减少无效照明。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广泛使用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重点耗能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压减落后产能,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方案,积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3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分阶段、多层次对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域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撑队伍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培训,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对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求,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切实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一)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35.科学合理制定碳达峰目标。立足我县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减排潜力,把握区域产业结构差异和经济发展节奏,合理设置碳达峰目标。由于我县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未来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尽快进入碳达峰平台期。 36.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根据我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环境等实际情况,发挥德庆产业园区在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采取适合本地区的策略和措施,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 三、政策保障 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碳达峰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县发展改革局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跨部门职能的重大事项,对重大事项进行动态跟踪和定期协调推进。县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各自领域的碳达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督促、有落实、有结果。
  • 《光伏32.50GW!风电17.50GW!宁夏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1-19
    • 1月18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推广运用,提升能效水效环保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园区12个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范围,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保持动态清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等规范性审核。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不再列出)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每年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农产品数量200个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100万亩,治理退化耕地10万亩。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科学合理压减高耗水和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渔业生产绿色转型,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到2025年,全区农药利用率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每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发展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林草局、供销社负责)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提高闲置资源利用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2以下,争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广搭建绿色展台,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引导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领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自治区级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环保管家一体化服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认真落实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放开政策。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序推进大中专院校等领域合同节水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机管局负责)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编制《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十四五”规划》,引导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做到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调区扩区,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项目能耗水耗和环境准入关口,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推动绿色供应链节点协调协作,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到2025年,全区大宗货物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率达到60%,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量占比显著提升,重点企业铁路货运占比达到50%以上。发挥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促进各地、各部门物流资源统筹协同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机场等行业领域应用,2025年,银川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各地级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70%以上。大力培育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绿色物流、应急物流等新业态,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宁夏监管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引导集聚发展。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银川市等地争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增强处理能力,严格规范化拆解。支持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行业规范企业。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负责)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进出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生态环境、节能节水、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银川海关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优先选购绿色产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自治区文明办、机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妇联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负责)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制久清”不反弹。到2025年,全区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8%,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地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地级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建设。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氢站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在公路建设中资源化利用,提高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宁夏监管局负责)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提高太阳能、地热能等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广场巷道绿化,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经济型、生态型、景观型绿色宜居村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川区较大规模中心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比例达到95%以上,建成25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林草局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培育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型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带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壮大。整合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优化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布局。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攻关项目。到2025年,建成5个—6个与先行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集成推广应用绿色先进适用技术50项,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达到45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00家。(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和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奖补政策,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国内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编制绿色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指导目录,发挥宁夏技术市场作用,积极开展供需对接和成果转移转化。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成果、带资金来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选择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主要行业,汇聚成果、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鼓励引导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制度保障。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抓好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强化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形成行政司法合力。(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指导各地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地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健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及时评估执行效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农业节水积极性。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利用好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全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进程完成相关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宁夏税务局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完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支持生态农业、清洁能源、节能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构建完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等业务,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提升保险保障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利用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地方绿色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负责)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坚持改革开路、创新发展,按照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抓好确权、赋能、定价等工作,加快开展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启动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减碳增效。(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加强督促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地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联动,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工作调度,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二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的成绩,积极宣扬先进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