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32.50GW!风电17.50GW!宁夏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1-19
  • 1月18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推广运用,提升能效水效环保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园区12个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范围,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保持动态清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等规范性审核。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不再列出)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每年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农产品数量200个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100万亩,治理退化耕地10万亩。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科学合理压减高耗水和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渔业生产绿色转型,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到2025年,全区农药利用率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每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发展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林草局、供销社负责)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提高闲置资源利用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2以下,争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广搭建绿色展台,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引导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领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自治区级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环保管家一体化服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认真落实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放开政策。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序推进大中专院校等领域合同节水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机管局负责)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编制《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十四五”规划》,引导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做到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调区扩区,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项目能耗水耗和环境准入关口,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推动绿色供应链节点协调协作,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到2025年,全区大宗货物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率达到60%,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量占比显著提升,重点企业铁路货运占比达到50%以上。发挥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促进各地、各部门物流资源统筹协同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机场等行业领域应用,2025年,银川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各地级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70%以上。大力培育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绿色物流、应急物流等新业态,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宁夏监管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引导集聚发展。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银川市等地争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增强处理能力,严格规范化拆解。支持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行业规范企业。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负责)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进出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生态环境、节能节水、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银川海关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优先选购绿色产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自治区文明办、机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妇联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负责)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制久清”不反弹。到2025年,全区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8%,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地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地级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建设。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氢站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在公路建设中资源化利用,提高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宁夏监管局负责)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提高太阳能、地热能等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广场巷道绿化,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经济型、生态型、景观型绿色宜居村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川区较大规模中心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比例达到95%以上,建成25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林草局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培育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型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带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壮大。整合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优化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布局。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攻关项目。到2025年,建成5个—6个与先行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集成推广应用绿色先进适用技术50项,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达到45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00家。(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和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奖补政策,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国内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编制绿色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指导目录,发挥宁夏技术市场作用,积极开展供需对接和成果转移转化。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成果、带资金来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选择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主要行业,汇聚成果、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鼓励引导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制度保障。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抓好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强化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形成行政司法合力。(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指导各地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地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健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及时评估执行效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农业节水积极性。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利用好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全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进程完成相关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宁夏税务局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完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支持生态农业、清洁能源、节能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构建完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等业务,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提升保险保障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利用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地方绿色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负责)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坚持改革开路、创新发展,按照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抓好确权、赋能、定价等工作,加快开展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启动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减碳增效。(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加强督促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地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联动,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工作调度,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二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的成绩,积极宣扬先进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12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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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1-10
    • 11月8日,浙江省金华市发改委印发《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报告明确发展目标: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19.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4.6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8.8万千瓦左右。 金华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金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高水平全面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深入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窗口期。为有效指导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根据全省能源发展总体部署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1. 能源消费增速整体趋缓 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年均增速2.9%,较“十二五”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煤炭消费799.0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31.9%,较2015年下降19.5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消费175.5万吨,占能源消费比重14.4%,较2015年下降1.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约9.3亿立方米,较2015年翻两番,消费比重由2015年1.5%提高至2020年的6.3%;全社会用电量由2015年的284.1亿千瓦时增加至2020年的403.8亿千瓦时,年均增速达7.3%。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幅提高,2020年达1152千瓦时/人,较2015年提高36.8%。   图1 2010-2020年金华能源消费增速情况   图2  2010-2020年金华全社会用电增速情况 2. 能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电力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底,全市发电装机490.8万千瓦,较2015年新增151.3万千瓦。新增110千伏及以上线路1372公里、变电容量1380万千伏安,建成500千伏永康变、220千伏孟湖变等工程,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78%。 热力保障方面,到2020年底,全市主要燃煤、生物质供热企业9家,合计供热能力约达1750蒸吨/小时,有效满足浦江经济开发区、义乌佛堂赤岸工业园区、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片等主要园区的用热需求。 油气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建成省级天然气管网212公里,顺利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加快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形成340余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成公用、专用充换电站222座,充电桩5247个。 3. 能源清洁化水平大幅提升 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量193.6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0.8%(不含外来电部分),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大幅提升,2020年消费9.3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加7.3亿立方米,消费比重提高4.7个百分点;可再生装机比由2015年的15.6%提高至2020年的38.0%,其中,光伏装机由2015年的6.0万千瓦提高至2020年的119.0万千瓦,生物质由2015年6.2提高至2020年的20.2万千瓦。完成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工作。完成兰溪电厂及-热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4. 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在全省率先实行浦江县水晶园区区域能评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市省级特色小镇、工业功能区,完成30个区块的区域能评改革,抓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管,严控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围绕工业、公共机构、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推进全社会节能增效。2020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9吨标准煤/万元,“十三五”累计下降13.5%。 5. 能源产业发展不断突破 能源科技装备技术不断突破,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小镇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成功入选首批省级高新技术特色小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车身生产稳步前行,动力电池生产达国内一流水平,自动变速及新能源驱动系统项目列入省内重点。吉利、氢途、芯盛等优质企业也在自动变速器、氢燃料电池、芯片设计与测封等领域不断取得突破。 6. 能源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积极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用能权市场化改革、配合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改革、增量配电网改革、地方电厂管理。健全完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成省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推进用能监测管理智能化,抓实191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监管。创新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启动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建设。完成甬金金属科技新增用能项目用能权交易,涉及6.6万吨标准煤。 表1  金华“十三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情况 类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15年 2020年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550.4 1787.1 2.9% 煤 炭 万吨 1115.6 799.0 -6.5% 油 品 万吨 170.8 175.5 0.5% 天然气 亿立方米 2.0 9.3 36.0%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44.7 81.2 12.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284.1 403.8 7.3%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4.4 10.8 [1.3]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47 0.39 -3.7%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339.5 490.8 7.6% 水 电 万千瓦 28.5 32.6 2.7% 煤 电 万千瓦 261.9 275.2 1.0% 气 电 万千瓦 18.6 19.7 1.2% 风 电 万千瓦 12.2 14.6 3.7% 光伏发电 万千瓦 6.0 119.0 81.8%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6.2 20.2 26.6% 余能利用 万千瓦 6.1 9.6 9.5%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21.1 42.0 [4.2]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25 1425 9.0%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942 1359 7.6%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068 1531 7.5%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380 1521 2.0%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699 2160 4.9%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208 2978 6.2% 油气基础设施 省级天然气管网 公里 85.6 297.9 28.3% 省级成品油管道 公里 124 124 0.0%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842 1152 6.5% 供电可靠率 % 99.917 99.978 [0.0122] 注:[  ]内数据是指年均X个增加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1. 能源“双控”任务依旧艰巨 能源消费方面,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787.1万吨标准煤,“十三五”累计增长15.3%,超过12.0%能耗控制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单位GDP能耗方面,已从2015年的0.4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2020年的0.39吨标准煤/万元,累计降幅达17.0%,能效进一步提升空间十分有限。“十四五”时期,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高能耗的建材、纺织、铸造等作为区域性支柱行业的产业结构特点导致能源“双控”难度加大,能源领域碳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2. 能源低碳清洁水平有待提高 浙江作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省,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但金华受传统产业用能结构、资源禀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较全省平均水平低7.8个百分点左右,“十四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期、窗口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不断加快,“双碳”目标对金华目前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提出了新要求,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将迎来重大调整,全市高质量、规模化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需要进一步明确。 3. 能源基础设施仍存短板 电网方面,浙西南可再生能源挤占特高压直流送出和福建来电的500千伏通道疏散能力,局部线路超运行限额。随着电网规模不断扩大,系统短路容量不断上升,局部地区短路电流水平面临超限的问题。天然气方面,部分地区城乡管网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和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可再生能源方面,受陆上风电发展政策、光伏补贴退坡、资源条件有限等因素影响发展受限,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仅为4.5%,虽有所上涨,但比重依然较低,后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面临的形势 1. 能源总体形势 一是能源低碳发展重要转型期。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各国纷纷制定能源低碳转型战略,国家积极响应,提出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国家减排新目标为能源低碳发展指明新方向,金华将紧紧抓牢“十四五”碳达峰的关键期和窗口期,紧密围绕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开展工作,能源领域供给侧以安全保障和清洁低碳为中心,构建多能互补的能源供应系统;消费侧以节约高效为中心,切实推进节能降碳。 二是能源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期。新兴能源技术加快迭代,可再生能源发电、先进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应运而生,能源生产、运输、存储、消费等环节正发生变革。“十四五”时期,金华将充分发挥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发展优势,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 三是能源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期。全国加快构建完善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储能、碳捕捉、新能源汽车应用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开放共享体系和市场交易体系。“十四五”时期,金华应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新模式、新业态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深化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能源市场与碳交易市场深度融合,发挥市场高效配置资源优势,通过碳约束倒逼能源结构优化,挖掘减排空间,实现能源转型变革的历史机遇期。 2. 能源供需形势 “十四五”时期,金华GDP维持6.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市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各领域节能和能效水平持续提升,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等重点领域用电需求加速提升。 一是能源和电力需求维持刚性中速增长。“十三五”时期,金华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9%,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7.3%。“十四五”为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市能源和电力需求仍将维持刚性中高速增长态势,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6%~2.7%,新增用能150~250万吨标煤。为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市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需求将维持中高速增长态势,全社会用电量分别年均增长4.0%~6.0%,新增用电量90~140亿千瓦时。 二是制造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将持续推动二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保持中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智能装备等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工程以及纺织服装、食品制造等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都将拉高二产用能量、用电量和用热量,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增160万吨标煤以上、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以上。 三是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将推动三产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高速增长。“十四五”期末,全市铁路及轨道交通总里程达400公里,交通领域新增用电量5亿千瓦时以上。2020年,金华商业服务业人均用电量990千瓦时,低于全省的1107千瓦时。到2025年,金华商业服务业的人均用电量预计达到1500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35亿千瓦时左右。 四是居民生活用能、用电仍将保持较快增速。2020年,金华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152千瓦时/人,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电气化水平也将大幅提升,预计2025年人均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1423千瓦时/人左右,新增用电量约30亿千瓦时左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要求,推进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深入落实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优化能源设施布局和利用结构,全力打造智能、安全、清洁、高效的都市区现代能源保障网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开发天然气发电,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高容量高能级布局电力设施,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集中供热。坚持“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排放、居民生活”四个维度,加快构建智慧经济、绿色低碳、多元开放、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合理降低能源强度。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打造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步伐。深化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同创新发展。 坚持智慧共享,融合发展。把握能源系统性特点,加快推进能源新技术、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系统的深度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的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统筹,协调发展。紧扣“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建设重点,推动区域能源协同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围绕能源安全保供和营商环境优化,加强能源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绿色低碳等全方位合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能源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GDP能耗进一步下降。一批综合能源、可再生能源、电网、油气基础设施等重大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实现能源多元清洁供应;通过开展能源“双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和多领域节能工作,持续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向低碳高效迈进;同时能源产业的绿色智慧发展,能源制度的绿色创新,能源合作的开放共赢,共同助推金华践行“两山”理念,提高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987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2.1%。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完成浙江省下达的工作目标。全社会用电量达515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年均增速5.0%。 ——能源消费结构目标。到2025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23.1%。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6.8%,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26%左右,石油及制品消费比重在13%左右。   图3  金华能源消费结构情况 ——能源安全保障目标。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总量达812.5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达524.3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64.5%;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8.2公里,变电容量1011.7万千伏安。 ——民生改善目标。到202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量达1423千瓦时,供电可靠率达99.990%以上。新增天然气加气站2座,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以上。 表2  金华“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表 类 别 主要指标 单 位 2020年 2025年 十四五 年均增速 能源消费 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1787.1 1987 2.1% 煤  炭 万吨 799 720 -2.1% 油 品 万吨 175.5 175.5 0.0% 天然气 亿立方米 9.3 26.8 23.7% 可再生能源 万吨标准煤 81.2 135.1 10.7% 全社会电量 亿千瓦时 403.8 515 5.0%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 10.8 23.1 [2.5]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0.39 完成省下达任务 电源发展 电源总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0.8 812.5 10.6% 水 电 万千瓦 32.6 35.0 1.4% 煤 电 万千瓦 275.2 275.2 0.0% 气 电 万千瓦 19.7 218.7 61.8% 风 电 万千瓦 14.6 14.6 0.0% 光伏发电 万千瓦 119.0 219.0 13.0%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20.2 37.0 12.9% 余能利用 万千瓦 9.6 13.0 6.3% 清洁能源装机比重 % 42.0 64.5 [4.5] 电网发展 50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425 1625 2.7% 22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359 1836 6.2% 110千伏变电容量 万千伏安 1531 1866 4.0% 50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1521 1726 2.6% 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160 3140 7.8% 11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 公里 2978 3672 4.3% 民生改善 居民人均生活用电 千瓦时/人 1152 1423 4.3% 供电可靠率 % 99.978 99.990 [0.0024]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能源供应改革,构建多元低碳保障体系 1. 提升清洁能源发展水平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5年,预计全市清洁能源消费总量达459.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比重达23.1%。 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利用范围。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城乡居民屋顶建设用户光伏;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新建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加快建筑屋顶太阳能热水器和光伏发电系统一体化应用。鼓励集中式光伏发展。利用荒山坡地、设施农业等用地标准化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100万千瓦。同时,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将“光伏+储能”作为能源碳达峰的重要路径。 有效提高生物质利用规模。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利用。保障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一期项目、兰溪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永康市垃圾焚烧厂扩容项目以及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十四五”期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约16.8万千瓦。 深入开展气电增发行动。加快浙江中西部天然气发电厂项目建设,新建两套H级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推进镇海燃机迁建项目建设,新建一套9F联合循环燃气机组,装机规模49万千瓦,力争“十四五”建成投产。结合综合能源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分布式天然气综合利用。2025年末,天然气发电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建设。提升电能质量和调节能力,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加快磐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争取“十四五”期间部分建成,推动浦江县白石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 不断加快氢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时期,重点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建设,建成加氢站9 座以上,推进公交车、物流车示范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达到500 辆以上,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地区地热能资源调查,鼓励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供冷供暖。推广以热泵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规模化应用示范区,鼓励地热能利用与综合能源服务、康养、旅游、种植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 2. 构建低碳能源基础设施 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对高比例新能源适应能力,主网方面,提高主网供电能力,新建潘村变、扩容吴宁变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扩容黄村变、仙桥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大坑变、黎明变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879公里、变电容量1012万千伏安;配网方面,以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坚强配电网为目标,加快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十四五”期间新增11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6200公里、变电容量164万千伏安。积极探索能源互联网的发展,打造海量资源被唤醒,源网荷储全交互,安全效率双提升,适应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消纳的新型电力系统。 完善油气基础设施。天然气方面,加快义乌萧山支线管网建设,实现我省天然气主干网互联互通。加快城镇配套管网建设,推动供气管网覆盖,基本完成供气管网“镇镇通”,积极推进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加快建设金华LNG应急储备设施工程,推进天然气多点储备体系建设,落实天然气储备责任主体,主要燃气企业及地方政府分别形成年用气量5%、年均用气量3天以上的储备能力。油品方面,“十四五”计划建成金华兰溪油品仓储设施,新增汽柴油储存规模3.3万立方米。 加快能源领域新型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能源管理决策平台,建设智慧电网、智慧电厂、智慧气网、智慧油网、智慧热网,实现能源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项目管理等系统综合管理。积极探索电化学储能、电动汽车参与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热冷综合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设施发展,推动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应用的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示范。将“可再生能源+储能”作为金华能源领域碳达峰的重要路径之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智能充换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到2025年,新增公用充换电站128座,充电桩3300个。 3. 加快综合能源示范建设 加快能源供给转型,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通过数字化手段推动横向“电热冷气水”纵向“源网荷储调”的多元能源形态协同转化、集中式与分布式能源协同运行的综合能源服务系统,重点围绕产业平台、城市新区、未来社区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建设。 打造园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综合评估全市现有兰溪电厂、金华燃机等燃煤、天然气电厂周边产业集聚和用能需求,选取条件较为成熟的厂址开展改造型综合能源产业服务场景试点。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为目标,重点围绕园区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开展多能互补、多元融合、协调控制的园区能源综合提升,有效保障园区用户用热、用电、用气需求,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搭建园区智慧能源管理服务平台,有效串联智慧电厂、弹性电网、能源用户、充电基础设施等供需环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用能成本,实现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到2025年,基本实现产业园区(开发区)综合能源服务全覆盖。 建设城市型综合能源服务区。针对金华高铁新城、湖海塘新区等集中式能源供应设施服务未覆盖的产城融合发展空间,重点围绕冷热负荷大的文体、教育、医疗、酒店、冷链仓储等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区。源端采用天然气、光伏、地热、生物质等形式实现清洁替代,用端通过电代油、电代煤等方式提高电气化水平;升级能源网络设施,实现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冷热电三联供、燃料电池、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深度融合;以用户为中心,完善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打造能源产输交易全链条。开发绿色金融服务实现碳交易,以能源的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中和城区试点建设。 谋划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重点围绕金义新区东湄社区和石泄社区、金华开发区山嘴头社区、义乌下车门社区、柳湖花园等省级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在建筑材料、采暖、能源供应、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探索社区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创新能源互联网、微电网技术利用,推广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光伏建筑一体化+储能”的供电系统、“热泵+蓄冷储热”的集中供热(冷)系统,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气网、水网和热网布局,搭建社区综合能源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打造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基地。到2025年,打造4个以上社区型综合能源服务点,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建设。 (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深化节能降碳消费模式 1. 推动生产领域节能增效 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以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严控高能耗项目为抓手,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已有“两高”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强化闭环化管理。着力控制区域内建材、纺织、铸造等行业产能,推动高能耗生产工序外移,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通过抑制不合理生产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生产用能的绿色、节约、高效。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发展。差别化分解双控目标,推动能源资源向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节能审查管理,研究制订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的实施意见,从工艺技术、主要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节能先进性审查,对超过标准的新上工业项目,严格落实产能和能耗减量(等量)替代、用能权交易等政策。 持续深化产业平台能效治理。全面实施“区域能评+产业能效技术标准”准入机制,研究落实单位能耗考核制度,制定重点区域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能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用能前置审查、项目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重大平台综合评价,将年度能效综合评价结果纳入能源“双控”和“亩均论英雄”等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开展重大平台节能形势分析、预测和预警,定期发布评估报告。 大力推进工业用能绿色升级。加大传统产业节能改造力度,抓住碳达峰、碳中和产业结构调整机遇,以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前瞻性布局新能源、节能装备等低碳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化利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盛、对产业链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工业产品,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领和带动绿色消费。 进一步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和全省要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先保障发电用煤,进一步压减非电领域煤炭消费量。优化燃煤热电布局,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后关停。严格控制非电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量,减少直接燃烧及原料用煤。 2. 提高生活领域能效水平 提升需求侧响应水平。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效电厂”工程,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最高负荷3%~5%的电力需求响应库,提高需求侧节能响应能力。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加快天然气用能大户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应用,提升能效管理水平。探索智慧用能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智慧用能技术模式、组织模式及商业模式,促进区域内需求响应资源,提高分布式储能、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 推进城乡用能节能降碳。交通领域推进电动汽车、“纯电公交”、“绿色岸电”、普及应用;物流领域鼓励采用先进、节能环保型物流设施和装备,推广应用可循环的绿色包装和可降解的绿色包材;在住宿、餐饮等领域开展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加大餐饮浪费行为制止力度,全面强化餐厨垃圾的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加强楼宇能效智慧管理。适度控制城市大型商业建筑建设规模,防止超出需求的过度建设。加强金义都市区核心区楼宇智慧能效综合治理,推动大型商业建筑在设计、建造、运营中充分利用各类自然条件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冷热电联供应用和综合能源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3.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强化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绿色施工。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全覆盖,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5个。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开展并扩大城市级的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制度。提高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光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推广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 推进交通节能。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新开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部按照绿色公路标准开展建设。鼓励新建和改扩建交通枢纽项目采用太阳能电池板、自然光照明、自然通风和遮阳等节能技术,推进零碳、低碳枢纽建设。加快专用充(换)电桩和公共充(换)电桩建设,支持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构建多样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客运服务水平,提升绿色出行比例。发展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老旧营运货车、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在更新纯电能源的基础上,鼓励购置氢燃料电池等新型公交车辆,提升城市主城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比例。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与财政预算机制挂钩,推动建立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和能耗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集中示范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公共机构用能效率。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覆盖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优先采购使用绿色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数智化水平,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三)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智慧能源产业 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挥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依托氢途、零跑汽车等为代表的行业领跑企业,加速完善新能源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制造的产业体系。 加快氢能产业发展。以推动氢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科学布局氢能基础设施,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团队培育,支持氢能终端产品推广应用。聚焦氢燃料电池,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产业,逐步完善氢燃料电池产业链。 探索综合能源服务。依托金华数字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探索实践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综合型能源服务商、节能服务平台和机构,逐步构建成熟的能源服务产业。 (四)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实现资源要素灵活配置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落实省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横店影视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增量配网国家级试点项目,鼓励虚拟电厂、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发挥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作用。推动天然气体制改革。按照省级天然气改革总体要求,推进上下游直接交易改革,鼓励企业自主采购,参与海外资源采购保障气源供应。持续推进节能领域改革,完善用能权交易机制,深化“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推广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积分试点。 健全节能减碳机制。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不履行能源“双控”责任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紧抓“亩均论英雄”改革契机,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县(市、区)及市直开发区,在年度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优先保障发展用能。开展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试点,提高低效高碳行业用能和碳排放成本。 探索服务模式创新。能源服务由单一的热力、电力供应拓展到电、热、冷、气、污水及废弃物处理等。能源供应主体由热力公司、电力公司等公共事业机构转变为综合能源服务商,提供规划设计、建设到运营的全过程服务。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定制化的综合能源服务,切实提高用户使用感受,降低用能成本。 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强化绿色金融引领,探索搭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体系。设立绿色金融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综合能源示范、可再生能源等绿色低碳项目。丰富绿色企业债、绿色金融债等产品,畅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债券融资。鼓励发展绿色保险产品,设计推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到2025年,基本建立全市绿色金融体系,助力全市低碳绿色发展。 (五)加强能源互动合作,拓宽国际国内合作渠道 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金华市场、区位、交通、平台等优势,构建全方位、深层次能源合作新格局,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国内在电力产能、装备制造等能源领域合作,不断增强产业竞争优势。深化与东亚、欧洲经济圈国家在能源及关联产业领域的交流合作,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为能源产业发展升级带来新机遇;深度融入长三角,不断强化G60科创走廊,强化与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临港新片等区合作,强化能源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 “研发在当地,产业在金华”等“产业飞地”合作模式;加强与大型能源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与各大能源集团在可再生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大院名校、国家级研发机构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探索 “工作在当地,贡献给金华”的“科研飞地”合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 强化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做好能源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及水利规划的衔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以项目促进规划实施,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考核。 (二)加强政策支持 全面落实国家、省级各项支持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从财税、投融资、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实施促进能源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数字能源、综合能源、分布式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业务健康发展。对生产效益低和落后高耗能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用能要素差别化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碳减排价格体系。出台有利于碳减排的用能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加强投资政策和节能环保产业政策衔接,促进能源领域碳达峰。 (三)统筹项目推进 健全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储备制度,落实政府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将项目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建立能源项目建设问题通报、反馈和跟踪督办制度,加大全市能源项目推进、日常督查和安全隐患检查力度。属地政府切实承担起征地、拆迁和政策处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要素保障 建立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统筹安排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优先保障规划提出重点项目所需。加强财政预算和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引导和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发展基金、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能源发展服务。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高端技术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 (五)强化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护监管平台,完善感知端设施,建立各类能源设施数字化档案,建立应急抢险仿真模拟和应急抢险过程动态平台系统,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处理监管区域内安全生产隐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手机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能源安全生产常识,增强全社会能源安全生产保护意识。
  • 《我国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顶层设计出炉 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2-24
    •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提出全方位全过程实施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施懿宸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全面提出了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体现了实现“3060”目标的协同效应,即将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会影响碳排放水平的主要因素纳入2025年主要目标。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指导意见》要求,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中短期在风电、光伏以及清洁能源占比较小的情况下,强调节能优先,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绿色转型,从而减少对传统能源过分依赖,最终保障能源替代顺利实现。 根据《指导意见》,要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同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 在林伯强看来,更加灵活的电网和储能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大比例发展的基本条件,但目前相关成本还比较高,能源转型产生的成本需要通过各种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抑制传统高耗能行业需求。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分析认为,近几年全国主要再生资源(废钢铁、废金属等)的回收量、回收价值总体都在增长。同时,从部分细分市场的利用情况来看,在废金属市场、废弃电器电子市场和废旧轮胎市场中,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 “从目前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来看,其支持范围与《指导意见》所示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下一步地方可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划定《指导意见》、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及地方重点产业的重合领域,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行行业、产业,率先行动,这既符合绿色目标,又有助于获得绿色金融支持,最终带动整个经济基本盘的绿色低碳转型。”施懿宸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