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料运输新能源重卡“首秀”》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5-22
  •  昨天,在丰台区石榴庄二街道路摊铺现场,国内首批绿色纯电动沥青混合料自卸专用车正式投入使用。 本报记者 武亦彬摄

      昨天上午,在丰台区石榴庄二街道路摊铺现场,以往冒着黑烟的“墨斗鱼”——柴油自卸车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5辆全新的黑色新型纯电动重卡。来自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的新能源重卡“首秀”,标志着国内首批绿色纯电动沥青混合料自卸专用车正式投入使用。

      “我们引进的这批新能源重卡,是参照沥青混合料行业运输标准量身专业化定制的新型车。”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副总经理李辉中说,新能源重卡由合作伙伴一汽集团定向研制,满电状态下,车辆续航里程220公里,完全能够满足全天候沥青料运输需求;车载电池具备快充模式,充满仅需1个小时,来不及充电时,车辆还支持6分钟内换装电池,丝毫不会耽误运输进度。

      据介绍,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将在5年内分批次引入120辆新能源重卡,按照每辆车每天220公里行驶里程计算,每年可减少约5500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实现沥青混合料运输作业的绿色转型。(来源:北京日报)

相关报告
  • 《2022年新能源重卡市场“加速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09
    • 继2021年“狂飙猛进”后,今年国内新能源重卡市场再次呈现暴涨之势。根据最新发布的交强险终端销量数据,2022年1月,我国新能源重卡销量达2283辆,同比增长1318%,重卡市场渗透率上升至7.5%。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新能源重卡市场将打开高速增长通道,全年销量有望实现3倍增长。 全年有望突破3万辆 2021年,国内新能源重卡销量一路走高,全年销量首次突破万辆,同比增长近3倍,远超行业预期,成为商用车市场中的一抹亮色。持续火爆的市场行情,让业界对于新能源重卡的发展前景充满了信心。 汉马科技相关负责人在全国合伙人大会上表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重卡的总销量有望实现翻倍增长,达到2.5万辆左右。徐工新能源则认为,2022年,国内新能源重卡市场需求有望达到5万辆左右。 除此之外,新能源重卡的主要零配件供应商对于今年的市场走势也持有十分乐观的态度。其中,苏州绿控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磊预测,2022年,国内新能源重卡市场总销量或将突破3万辆;特百佳动力方面也认为,2022年新能源重卡销量将上涨至3万~5万辆。 进入2022年,新能源重卡市场不断向好的态势得以延续,再度验证了新能源重卡赛道的热度正在急速升温,全年总销量突破3万辆的梦想有望照进现实。 多位业内专家和商用车企业负责人均认为,2022年,新能源重卡市场以暴涨之势开局并不意外。一方面,商用车企业在2021年签定的新能源重卡订单达2.5万辆,其中未实现终端交付的仍有1.5万辆左右,其中部分订单已转至今年1月,随着这部分需求的逐步释放,将不断推高新能源重卡的销量。 另一方面,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排放标准切换、基建工程开工不足、库存高企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重卡市场终端需求不断收窄。在传统重卡市场遇冷下行的压力下,大部分车企纷纷押宝新能源赛道,不断丰富各细分应用场景中的产品,为新能源重卡市场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由于去年1月销量基数过低(月销不到200辆),为今年开年新能源重卡销量同比暴涨,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毋庸置疑的是,新能源重卡市场驶入快车道,离不开国家和地方层面支持政策的赋能。”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商用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钟渭平表示,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唐山等能源型工业城市逐年加大新能源重卡的推广应用,在钢铁、煤炭等高能耗运输领域,采用环保、零排放的新能源重卡已成为必然趋势,这将推动该市场销量的大幅提升。 钟渭平进一步指出,2022年,政策东风将会持续刺激新能源重卡的市场需求,比如2022年是各地方践行“双碳”目标的关键年份,也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年,这些利好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新能源重卡销量的提升。 纯电动重卡当道 氢燃料重卡起势 随着环保政策日益趋严,商用车产业加速向绿色低碳化发展,新能源重卡迎来了绝佳的发展时机。面对行业的巨大变革,整零企业不断寻求技术突破,纯电、混动、天然气、氢能以及甲醇等动力技术应用提速。目前来看,国内新能源重卡形成了以纯电、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为“三纵”的技术布局。 其中,作为最为成熟的技术路线,纯电动重卡是目前拉动新能源重卡销量增长的中流砥柱。今年1月累计售出的新能源重卡中,纯电动重卡达2263辆,占比超99%,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从细分产品来看,换电模式的逐步成熟以及相关车型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是拉动新能源重卡大涨的主要推动力。”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换电模式作为快速提升充电速度和用户体验的技术路线,近年来得到了政策的支持与企业的青睐,商业模式也不断成熟,并逐步在制造工厂、工业园区、码头、矿山等各类场景中落地。2021年11月,GB/T40032-2021《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解决了换电模式无标准可依的紧迫问题,有利于换电重卡进一步推广与应用。可以预见,叠加政策、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2022年换电重卡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相较于换电重卡,今年1月,国内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重卡仅售出20辆,占比分别为0.7%和0.18%。由于混合动力重卡未能摆脱对燃油的完全依赖,在新能源重卡市场中的应用始终不温不火。而氢燃料电池重卡在1月的表现虽不亮眼,但其受关注程度及产业热度正在不断升温,随着国家氢能示范城市群的落地,以及地方政府给予政策倾斜的背景下,预计2022年氢燃料电池重卡发展潜力巨大。另外,不容忽视的是,刚刚结束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实现了迄今为止全球最大规模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助推了氢燃料电池在重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 此外,从终端上牌数据中不难发现,新能源重卡市场由环卫类专用车向新能源牵引车和自卸车转化的趋势尤为明显。未来,随着新能源重卡逐步在港口、钢厂、城市渣土等短途运输场景中批量应用,新能源牵引车销量将会大幅提升,预计占比超过50%,而新能源自卸车的增幅也会超过专用车。 市场迎来新转折点 2022年,新能源重卡市场将实现高速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该行业仍存在“虚火”,且市场已经到了由单纯补贴推动向商业化转变的重要节点。 “目前的新能源重卡销量激增现象,是政策‘急忙鼓励和极度鼓励’的结果。客观来看,新能源重卡目前主要应用在短距离运输和特殊场景中,距离在市场中‘全面开花’仍有很长路要走。”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独立研究者曹广平看来,推动新能源重卡发展,仅靠政策支持远远不够,还需要让技术路线对准真正的市场需求。 钟渭平认为,2021年,大量的新能源重卡订单无法完成终端交付,反映出车企存在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另外,芯片、电池供应受限,以及限电等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新能源重卡市场的推广应用。今年主流重卡企业想要完成制定的新能源重卡销量目标,关键要看产业链的供给能力。此外,新能源重卡尤其是换电重卡涉及充电站、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同时对于用户而言,车辆购置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在金融解决方案方面也面临一定难点。
  •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4-28
    • 4月2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文件还指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能源、铁路、民航、邮政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省、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新型能源体系,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现就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协同联动、统筹谋划、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强化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保障,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 到2035年,推动交通运输和新型能源体系全面融合互动,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消费为主、科技创新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导向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比例保持高位,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开发的绿色电力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为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体系基本建成。 二、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 (一)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衔接互动。在国家相关规划中,强化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开展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新能源资源普查。统筹清洁能源自然禀赋、用能需求、建设条件等要素,推动制定省级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二)统筹规划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开展公路水路充(换)电站设施网络规划,加强与电网规划的协同布局,提升清洁能源就地保障水平。完善车船绿色燃料加注体系规划,系统推动车船绿色燃料加注设施和装备发展。开展铁路电气化改造规划,推广清洁能源供电新模式。 三、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 (三)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要素保障。强化用地、用海等资源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设计,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通道、管廊、杆塔等资源。推动各地优化完善清洁能源年度开发方案,在规划目标、项目入库、并网接入等方面给予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项目支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 (四)创新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模式。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中,根据项目实际增加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专章。鼓励交通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开发、同步招商。对同一投资主体依托同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相关项目核准(备案)主管机关可以依法统一办理核准(备案)手续。新改扩建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可在主体工程建设中同步办理涉路施工许可。 四、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五)安全有序发展铁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充分利用候车楼、货场、站房、铁路沿线等资源,综合考虑光环境影响和安全影响,对符合条件的既有站点进行光伏改造,建设光伏屋顶、光伏车棚。新建大型铁路场站屋顶预留安装光伏发电所需的基础条件,鼓励站场应用清洁能源。 (六)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按照依法依规、宜建尽建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等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中心,以及原省界收费站用地、边坡、隧道出入口、隔离带、互通立交、匝道圈中的土地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积极推广柔性输配电、智慧调控、构网型储能、浅层地热利用等新技术,支持公路沿线规划建设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分拨中心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推动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开展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提升新能源汽车绿电消费比例。 (七)因地制宜推进港口航道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结合港口码头、航道运河既有条件,在确保港口作业、船舶通航等安全前提下,依托港池、仓库、防波堤等,因地制宜推广海洋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鼓励集装箱枢纽海港报废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港内集装箱卡车。依托港口设施布局建设船舶充(换)电站、加注站。 (八)加快推动枢纽场站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统筹考虑货运枢纽、货运堆场、客运站、公交停车场等智慧化转型升级,以及冷链运输、车辆充(换)电等用能需求,科学利用厂房屋顶、枢纽场站内土地等资源开发分布式新能源,鼓励交通枢纽场站供冷供热使用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资源。 五、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九)增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弹性。鼓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路域范围内新能源就近消纳,优化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等灵活调节资源,加快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和新模式示范应用,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 (十)提升交通运输能源系统应急能力。加强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故障检测、预警和恢复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风险灾害抵御能力。探索建立基于构网型技术的绿色交通应急电力系统,逐步提高交通运输能源供应的安全性、可靠性。在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建设一批集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卫星通讯等功能于一体的平急两用能源服务设施,满足临时安置、能源供应、物资保障、应急通讯等需求。推广移动储能充电车、应急移动储能设施,做好节假日等集中充电高峰时段交通运输能源供应保障。 (十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协同互动。推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加强交通能源供需大数据分析预测。加快推动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深度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大力推广智能化充电设施和车网互动技术,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 六、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 (十二)推动铁路机车车辆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节能改造和低碳化升级,建立老旧机车车辆更新换代机制,鼓励引导高耗能、高排放机车车辆有序退出。完善机车车辆能耗和排放监测评估体系,开展铁路装备碳积分管理制度研究,推进装用新一代低排放、低油耗中高速柴油机铁路内燃机车应用,推进电网结构薄弱地区长续航电动、氢能、混合动力等铁路新能源机车车辆和配套供能设施规模化应用。 (十三)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持续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因地制宜推动新能源重型货车(卡车)规模化应用,发展零排放货运。 (十四)推进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报废更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船舶,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探索标准化燃料罐、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船舶设备共享共用,支持内河船舶应用光伏发电技术,积极推动电力、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 (十五)发展新能源航空器。推动新能源航空器应用推广,加大对新能源航空器的发展支持力度。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布局绿色航空关键技术、产品方案和安全验证等试验基地。加快推动建立新能源航空器适航审定体系和持续适航体系。 (十六)推动绿色低碳邮政快递发展。推广使用新能源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无人机、无人车等推广应用。积极推广邮件快件航空运输应用可持续航空燃料。淘汰老旧分拣设备,推进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迭代,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 七、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 (十七)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加快突破绿色燃料生产技术瓶颈,逐步提高绿色燃料制备效率。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 (十八)逐步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统筹交通运输装备绿色燃料需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绿色燃料储运加注设施建设。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货运场站、港口、机场、枢纽等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积极稳妥推广多元化氢能储运方式。 八、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 (十九)鼓励新模式推广及新兴产业孵化。聚合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资源,打造交通运输领域虚拟电厂。引导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打造车—站—桩—网智慧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泛汽车新型生态创新发展。 (二十)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零部件高质量稳定供应。推动清洁能源发电设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等产业升级,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体系。积极拓展市场需求,孵化培育电池拆解回收、退役光伏组件再利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等产业。做强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上中下游跨界合作,不断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完善支撑保障政策。鼓励交通路域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就近消纳新能源。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鼓励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开展直连或签订多年购售电协议,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分时电价提升用户参与车网互动的积极性。研究制定绿色燃料的制备支持政策。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二十二)加大资金要素支持。发挥中央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各类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以及充(换)电站税收优惠。鼓励新能源车等通过聚合方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绿电证书交易。 (二十三)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电动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完善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出台能源补给设施与新能源船舶接口标准和通讯协议,统筹推进新能源船舶能源补给公共服务化。推进新能源船舶加注安全操作和检查标准制定。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推动国际标准互认,促进国际标准领域合作,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二十四)推进科技创新。建立交通与能源融合技术装备研发平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强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领域技术创新,支持开展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先进智能储能系统、清洁能源载运装备、交通可持续燃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原创性科学成果的突破和应用。 (二十五)强化试点引领。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结合交通强国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燃料电池汽车、车网互动、智能微电网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批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创新项目建设。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疆煤外运通道、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扩容改造等重大工程,打造(近)零排放运输通道样板。在丹江口库区、长三角等地区打造区域性船舶电动化先行区。建设一批(近)零碳服务区、港口等重点工程。 十、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完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培训,搭建跨领域宣传展示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促进经验分享互鉴,营造良好氛围。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