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产品的合理使用与传播政策研究》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 xuxue
  • 发布时间:2020-07-02
  • [目的/意义]知识产权视角下,情报产品的使用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情报产品合理使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使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实现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利用,并最大程度上发挥情报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方法/过程]文章以问题为导向,以NSTL的具体实践为例,通过对情报产品类型、产权特征、管理方式的界定,进一步梳理了与情报产品政策相关的管理规范,以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理使用。[结果/结论]在明确各利益相关方主体的前提下,针对情报产品制定具体的作者声明规范、转移用途声明规范以及用户使用规范,共同构建起情报产品传播政策的基本框架,以供信息人员、相关机构在实践中加以借鉴和参考。

相关报告
  • 《ESPI发布5G网络与卫星C波段政策研究》

    • 来源专题:新一代信息技术
    • 编译者:郭世杰
    • 发布时间:2023-11-29
    • 2020年6月30日,欧洲空间政策研究所(ESPI)发布了第42号关于美国与欧盟在5G网络与卫星C波段的空间政策研究概要,具体要点如下。 卫星C波段频谱(3.4-4.2千兆赫)有助于5G移动网络的全面铺开,其效果远甚于其他公认的5G波段。这在卫星运营商、移动网络运营商和监管机构之间引起了争议。最近最突出的案例发生在美国。经过几年的讨论,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于2015年批准3.55-3.7千兆赫频段用于商业无线业务,并于2019年11月决定清除3.7-4.2千兆赫范围内较低的280兆赫。从历史上看,3.7-4.2千兆赫频段一直是卫星通讯业务的关键。 2020年3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重新使用C波段频谱的最终决定。3.7-4.2千兆赫范围内较低的280兆赫最晚于2025年12月5日清除。频率的公开拍卖定于2020年12月举行,由移动网络运营商竞标目前由卫星运营商持有的频谱权。参与拍卖的卫星运营商(国际通信卫星组织、SES公司、欧洲通信卫星组织、加拿大电信卫星公司和克拉罗)需要将其C波段服务迁移到4.0-4.2千兆赫。 为了满足最后期限,包括设在卢森堡的SES公司和设在巴黎的欧洲通信卫星组织,开始采购新的C波段卫星。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和SES公司分别占据了美国卫星C波段市场40%以上的份额,迄今为止,它们宣布了总共10个新航天器的制造合同。 从欧洲的角度来看,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这些新合同均不是与欧洲卫星制造商签订的,即将公布的更多订单很可能也是给美国公司。由于欧洲空中客车公司和泰雷兹阿莱尼亚宇航公司通常会在赤道同步轨道市场上取得成功,这对美国航天工业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结果。可以预计,2022至 2023年的相关发射将主要提供给美国发射供应商。 公开信息没有证据证明卫星运营商在这一问题上有强制性购买美国产品的政策。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Ajit Pai表示,只有在涉及国家安全时,才会考虑采取该措施。一位美国参议员批评当前没有设立购买美国产品的义务。2018年,在决定进行公开拍卖之前,合格的卫星运营商提议承诺购买美国制造的卫星,前提是联邦通信委员会允许它们向移动网络运营商私下出售频谱权。然而,在联邦通信委员会最终决定在2019年进行公开拍卖后,这一提议并未得到明确重申。 欧洲国家和欧盟在推出5G移动网络方面有着很高的积极性。与其他全球参与者类似,欧洲也认识到了C波段在扩展5G可用频率方面的重要性。然而,就C波段再利用规模而言,与美国类似的情景不太可能实现,原因是: (1)欧洲卫星服务对C波段的不同使用——与Ku和Ka波段的光纤或卫星服务相比,欧洲传统C波段应用的使用正在减少。此外,在欧洲,C波段在卫星电视广播中的使用并不多。 (2)没有泛欧频谱分配——欧洲的频谱权分配是在国家级别进行的,这产生了几十个单独的国家级别的流程,这些流程在某种程度上协调一致,但没有正式统一。 (3)欧洲正在进行的针对5G的C波段不同部分的分配——目前,欧洲5G在C波段的频谱分配主要针对3.4-3.8 千兆赫的较低频率,不会像美国那样给3.7-4.2千兆赫的卫星服务带来很大压力。 (4)与5G的快速交付相关的独特地缘政治动机,新一代移动网络的大规模铺开现在是中美地缘政治竞争的一部分。目前在欧洲还看不到类似的竞争态势。 尽管欧洲没有面临与美国类似的有关卫星C波段的巨大争议,但卫星运营商在频谱事务中受到移动网络运营商的明显压力可能会持续,甚至可能会增加。
  •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发布其预印本政策声明》

    • 来源专题:科技期刊发展智库
    • 编译者:李涵霄
    • 发布时间:2022-07-06
    • 2022年5月10日,《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发布预印本政策声明,称即日起与“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ChinaXiv,http://www.chinaxiv.org)合作,共建中国的预印本平台,致力于为作者通过预印本平台(ChinaXiv)进行论文手稿存缴、可靠存档、快速传播和网络首发,为读者和作者共建可浏览检索、免费下载、开放共享、学者自治的新型科研成果交流和学术传播模式提供服务。 有关政策如下: 1.《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是ChinaXiv的合作期刊,将与ChinaXiv建立“预印本平台发布-学术期刊发表”的业务协同关系,共同致力于最新研究成果的网络首发与快速传播,提升作者和研究成果的学术影响力。 2.鼓励和支持作者在向《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投稿前后,将论文手稿(初稿或投稿版)优先在ChinaXiv平台发布,或经期刊审稿后录用的版本(未发布稿)提交至ChinaXiv平台上发布。 3.《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已经发表的论文,是该论文的权威版本。《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支持作者自行将发表的版本(后印本)存储在ChinaXiv平台上,构成完整的版本链,同时,标注(或更新)发表论文的DOI,并链接到文章的已发表版本。 4.《中国科技期刊研究》正式发表的论文与在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ChinaXiv)发布的论文手稿(预印本)不构成重复发表,鼓励论文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快速而广泛的传播。 5.已经在ChinaXiv平台发布的未投稿论文,《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将根据论文的质量和期刊需要,择优遴选并通过同行评议后在期刊上正式发表,同时接受ChinaXiv平台对优秀论文的推荐。 6.《中国科技期刊研究》将与ChinaXiv共同开展论文检测-论文初评-论文润色-开放评阅-网络首发等附加服务,寻求论文质量与发布速度的平衡,加强论文发布后的后评议,构建富有生机活力的新的学术社区。 7.欢迎读者和作者加入ChinaXiv志愿者评审队伍,共同打造新型的、学者自治的学术交流系统,推动学术评价的改革与中国学术的繁荣发展。 中国科学院科技论文预发布平台(ChinaXiv,http://chinaxiv.org)是中国科学院传播局支持、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建设、面向全国学术界(作者与读者、期刊与学术机构)存缴、保存、利用论文手稿及后续版本的预印本平台,旨在构建学者自治、规范可靠、开放共享的科研论文交流体系,致力于建设国家级的预印本交流基础设施,支撑构建国家科研论文与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 ChinaXiv带给论文作者的益处: (1)第一时间获得文章的网络首发权。ChinaXiv对作者的投稿经过初步评议即可免费发布,大大缩短文章发布的时间,获得文章的网络首发权,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 (2)更好地满足作者对论文快速、便捷传播的需求。预印本平台与期刊的对接后,作者通过预印本发布再到期刊接受发表,可以兼顾“质量”和“速度”两大需求。 (3)显著提升作者的学术影响力。作者将文章提交预印本平台,即融入了广阔的学术交流社区,可以被更多的作者、读者、编辑及学术界发现,学术影响力得到更多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