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顶层设计出炉 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2-24
  •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提出全方位全过程实施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施懿宸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指导意见》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全面提出了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立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体现了实现“3060”目标的协同效应,即将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会影响碳排放水平的主要因素纳入2025年主要目标。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指导意见》要求,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中短期在风电、光伏以及清洁能源占比较小的情况下,强调节能优先,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绿色转型,从而减少对传统能源过分依赖,最终保障能源替代顺利实现。

    根据《指导意见》,要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提高能源输配效率。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同时,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转效率。

    在林伯强看来,更加灵活的电网和储能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大比例发展的基本条件,但目前相关成本还比较高,能源转型产生的成本需要通过各种排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抑制传统高耗能行业需求。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

    《指导意见》明确,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废物回收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培育新型商业模式,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员分析认为,近几年全国主要再生资源(废钢铁、废金属等)的回收量、回收价值总体都在增长。同时,从部分细分市场的利用情况来看,在废金属市场、废弃电器电子市场和废旧轮胎市场中,还有较大增长空间。

    《指导意见》明确,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

    “从目前绿色金融支持体系来看,其支持范围与《指导意见》所示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下一步地方可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划定《指导意见》、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及地方重点产业的重合领域,制定绿色金融支持地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先行行业、产业,率先行动,这既符合绿色目标,又有助于获得绿色金融支持,最终带动整个经济基本盘的绿色低碳转型。”施懿宸认为。

  • 原文来源:http://www.cnenergynews.cn/
相关报告
  • 《双碳目标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提出新要求》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4-11
    •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催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效率和碳生产力水平。 我国面临的减排压力 在一段时期内,我国在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中国方案。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外部环境严峻复杂,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理论认知、政策法规、手段举措等还有欠缺、存在短板,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碳排放量仍将继续增长,要实现双碳目标依然面临巨大挑战。 经济粗放式发展状态尚未完全扭转,新动能培育仍处于阵痛期。 目前,我国相当规模的制造业在国际产业链中还处于中低端,生产管理粗放、高碳燃料用量大、产品能耗物耗高、产品附加值低。据统计,我国单位GDP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发达国家的2-3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仍是部分地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存在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改革主动性不高,新动能培育在顺应工业体系调整、稳经济保就业宏观环境中面临一系列客观压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艰巨,短期内实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脱钩压力巨大。 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消费占比高,降煤减碳任务总量大。 经国家统计局核算,2020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比2019年增长2.2%,为49.7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7%,能源消费总量与煤炭消费量仍居世界首位;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的阶段性目标。但同时,也要客观看到2019年我国碳排放总量达98.3亿吨,2000年以来年均增速为5.6%,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经济体。再加上当前内外部不确定因素叠加疫情影响,我国要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压力不言而喻。 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稳步提升,但面临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2020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2019年提高1.1个百分点,达24.5%。清洁能源快速发展为我国减碳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按照2060年碳中和愿景,预计届时清洁能源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将达到60%-70%,乃至更高。然而,清洁能源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陆续出现了诸如调峰、远距离输送、消纳等系统性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清洁能源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清洁能源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依赖于国家宏观体制调控、技术革新、成本降低、输送通道优化、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以及“两个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切实得到规模普及。 建筑、交通能耗占比大,节能减排系统性难度高。 《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的21.11%,建筑碳排放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19.5%,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预计未来建筑能耗及碳排放量将继续上升。因此,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推广高等级绿色建筑(如近零能耗)、培育民众节能意识,迫在眉睫。 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81亿辆,是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2019年我国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212.2gCO2e/km,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下降显著,但由于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92万辆,仅占汽车总量的1.75%,我国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总量依然巨大。随着未来汽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加大,如何把握住我国汽车产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降低汽车行业系统排放量,对制定行业政策、确立技术路线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我国能源工业领域碳减排的思考 降耗减碳不是我国发展历程的新课题,我国过去在发展规划、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领域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取得了丰硕成效。2060年碳中和愿景无疑将该课题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必将对我国中长期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因此,新时代减碳工作对我国相关规划、产业、行业都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顶层设计,目标举措需务实可行。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三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基于目标,相关部门在确立碳达峰指标和行动方案时,应结合后疫情时代国际新形势,立足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统筹相关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评估困难和挑战,重视中央与地方、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系统性、一致性,目标既不能过于保守,也不可盲目贪大求快,要构建看得见、摸得着、行得通的中远期相结合的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线;要结合目标,加快配套政策出台,并完善政策、优化体制,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纠偏,建立相关产业阶段性发展价值坐标,引导产业良性发展。 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持续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民币,在此规模下维持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也要求尽快推动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关系适度脱钩,构建绿色低碳可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因此,要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探索,更大力度促进制造业升级,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优化工业产品生产与新能源供给匹配度。大力开展工业园区整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调配、行业企业竞争力提升,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多能互补的绿色园区。 稳健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能源替代。 短中期内化石能源依然是我国高碳能源结构的主力军,能源结构调整应遵循“有序适度、平稳过渡”的原则,不过度刺激某一能源种类消费的增减,确保能源供给稳定,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结构整体趋于清洁、低碳。 其中,对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应提出更高要求,围绕“先减散煤、气电替代”的思路,稳步降低煤炭消费量;进一步推动燃油效率提升、排放标准提高、新能源车辆快速发展及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变革,逐步降低石油消费增速,力争早日实现增速由升转降;应借助环保治理、城市化进程等推动因素,提升居民、供暖、工业等环节用气水平,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安全有序扩大核电规模;持续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但要以史为鉴,应结合输送、消纳等问题合理控制发展节奏。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力争早日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要深入推进以价格为核心的能源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能源体系竞争性环节在政府宏观监管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释放能源的商品属性,优化电力、油气“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管控体制。充分发挥能源类交易平台的价值作用,增加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幅提升能源供需方购销自由度,追求更加公平的能源交易方式。 促进能源供应、消费多元化,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走深走实。在国际层面,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应坚持国内为主,共享全球的多元化供应战略,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在国内层面,应建立风电、天然气、光伏、氢能等能源大基地与分布式能源互补的多元供应体系,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其中,上游能源开发,应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中游能源输配,应加快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下游用户消费,应提升新能源消纳、存储能力和能源泛在生产水平,并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输气的能力。 重塑数据价值认知,数据共享带动能源智慧化发展。 真实、及时、综合的数据信息是支撑能源智慧化的基础。能源数据价值在前期发展中受条件限制被忽略或无法有效利用,在当前构建智慧能源体系过程中,应重新定义能源行业数据价值认知。目前,已有多地政府在筹建能源大数据中心,但距离真正发挥数据价值,还有完善数据财产保值制度、合理的业务场景驱动模式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政府与大型能源企业要打破能源品种壁垒,走出数据孤岛,寻求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数据融合与交互利用,构建有效的数据利益共享模式,建立能源大数据中心,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作用。 推动能源产业技术革新,快速发展综合能源管理。 碳中和愿景将极大推动低排放技术快速发展,核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氢能生产利用、储能应用、能源高效输送、CCUS(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等将成为能源领域技术研发的主阵地。新技术研发宜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促进技术进步迭代,降低投资成本、提升安全水平,适度扩大应用示范场景,有序开展商业规模化投资,避免盲目投资,扰乱发展秩序。 要围绕需求侧,大力支持发展以能量的全价值链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智慧调控节能、余能回收为手段的综合能源服务,如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配套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储能系统,将建筑变为协调供需平衡的“虚拟电厂”,促使建筑“绿色”程度进一步提高,由能源消费主体向零能耗或负能耗主体转变。 重视全产业链碳资产价值,激活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 要进一步发掘工业产品、能源生产供应链和全生命周期的碳资产价值,同时,促进推动碳资产价值在工业产品、能源等价格中的传导。另外,氢能被广泛认为是未来清洁能源的责任担当,但因氢能生产来源的特殊性(产生耗能、非一次能源),氢能生产用户的碳资产宜结合其来源确定。 碳排放权交易在国内已试行多年,为后期全面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十四五”期间,应推动碳市场实现从单一行业到多个行业、从试点交易到全面交易的快速过渡,交易主体陆续覆盖到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等更多的重点排放单位,进而逐步向一般消费企业和单位延伸,并适时开展碳排放权跨境交易。碳排放权作为新的要素市场,要依托碳排放交易市场,使市场主体分配到的环境资产可以上市交易,并在交易市场中发现环境资产的价格。同时,要基于优良的碳资产属性,做大做强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债券、绿色结构性存款、碳基金等更多的碳金融,激活交易活力。
  • 《光伏32.50GW!风电17.50GW!宁夏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1-19
    • 1月18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2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Ⅱ类进Ⅱ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三)加快工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绿色改造项目,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低碳技术、工艺、装备推广运用,提升能效水效环保水平。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型材料、电子信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铸链强链引链补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25年,全区建成绿色园区12个以上、绿色工厂100家以上。积极推进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企业建设,拓展固废综合利用范围,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双超双有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保持动态清零。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持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等规范性审核。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全流程管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具体落实,以下任务不再列出) (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每年培育认证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农产品数量200个以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综合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达到1100万亩,治理退化耕地10万亩。发展林业循环经济,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农业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科学合理压减高耗水和低效益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到2025年,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50万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渔业生产绿色转型,严格落实黄河禁渔期制度。开展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到2025年,全区农药利用率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工程,每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建设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培育发展20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林草局、供销社负责) (五)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开展绿色商场创建活动,培育壮大绿色流通主体。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提高闲置资源利用率。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宁夏),开展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2以下,争创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会展业绿色发展标准规范,推广搭建绿色展台,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严格执行装修装饰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引导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六)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领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自治区级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新环保管家一体化服务,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认真落实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放开政策。实施一批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序推进大中专院校等领域合同节水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机管局负责) (七)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编制《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十四五”规划》,引导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做到集聚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依法依规做好各类开发区、工业集聚区调区扩区,加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论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把项目能耗水耗和环境准入关口,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自治区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负责) (八)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推动绿色供应链节点协调协作,发挥龙头企业在稳定供应链中的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厅负责) 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九)打造绿色物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公铁、空铁等多式联运,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厂进园进企,到2025年,全区大宗货物运量1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接入率达到60%,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铁路运量占比显著提升,重点企业铁路货运占比达到50%以上。发挥好自治区冷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促进各地、各部门物流资源统筹协同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机场等行业领域应用,2025年,银川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各地级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70%以上。大力培育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绿色物流、应急物流等新业态,壮大现代物流企业和产业聚集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航宁夏监管局、宁夏邮政管理局负责) (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区)建设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交易中心),引导集聚发展。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废旧物资回收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支持银川市等地争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市。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增强处理能力,严格规范化拆解。支持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行业规范企业。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聚集发展,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自治区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供销社负责) (十一)建立绿色贸易体系。积极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业扩大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产品进出口,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生产,开展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深化绿色“一带一路”合作,拓宽生态环境、节能节水、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银川海关负责) 四、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十二)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居民优先选购绿色产品。支持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通过积分奖励等形式引导消费者选购。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家电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电力消费。(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商务厅、市场监管厅、供销社、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三)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制止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餐饮浪费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全过程厉行节约意识,深入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银川市全面建成、其他地级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替代产品推广和宣传引导力度,有序禁止限制一批塑料制品。组织开展商品包装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完善城市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等服务系统,建设城市绿道慢道,引导居民绿色出行。支持银川市创建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8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70%以上的城乡学校、社区、家庭达到创建要求。(自治区文明办、机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妇联负责) 五、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十四)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坚持节能优先,完善“十四五”能耗双控政策体系,建立能耗强度下降激励目标机制,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绿能开发,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3250万千瓦、1750万千瓦。大力推进绿氢生产,实现以氢换煤,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氢能规模化生产、运输、储存、应用。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积极推进抽水蓄能、化学储能等储能规模化应用。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实现清洁取暖县级城市全覆盖,减少散煤消费,力争煤炭消费总量在“十四五”末达峰。加快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和盐池至银川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完善区内供气网络。加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支持在煤化工、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试点示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负责) (十五)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持续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巩固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长制久清”不反弹。到2025年,全区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8%,收集率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地级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原生垃圾”零填埋。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地级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建成。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能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将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做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积极推进绿色铁路、绿色机场、绿色公路、绿色航道建设。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中心、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桩、充电站、加氢站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应用温拌沥青、智能通风、辅助动力替代和节能灯具、隔声屏障等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产品。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在公路建设中资源化利用,提高废旧沥青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航宁夏监管局负责) (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加快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弱项,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提高太阳能、地热能等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因地制宜推广适宜干旱寒冷地区改厕模式,鼓励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广场巷道绿化,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经济型、生态型、景观型绿色宜居村庄。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到2025年,集镇规划区和城镇近郊村、川区较大规模中心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比例达到95%以上,建成250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林草局负责)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大力培育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型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带动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壮大。整合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优化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布局。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协同创新,支持企业联合其他创新主体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攻关项目。到2025年,建成5个—6个与先行区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集成推广应用绿色先进适用技术50项,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创新平台达到45家、科技型企业达到100家。(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和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奖补政策,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国内外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编制绿色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指导目录,发挥宁夏技术市场作用,积极开展供需对接和成果转移转化。利用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带项目、带成果、带资金来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选择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主要行业,汇聚成果、人才、资金、服务等要素,打造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鼓励引导区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制度保障。推动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抓好清洁生产、资源节约利用、循环经济、污染防治、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强化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形成行政司法合力。(自治区司法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指导各地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地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健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全面清理取消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差别化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及时评估执行效果,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农业节水积极性。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负责)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利用好中央和各级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等项目实施。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继续落实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办法,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按照全国水资源税改革扩大试点进程完成相关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宁夏税务局负责)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开展绿色信贷创新,完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支持生态农业、清洁能源、节能节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实施。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构建完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森林保险等业务,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提升保险保障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利用公司债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再融资。(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宁夏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和统计监测制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开展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完善地方绿色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国家认证制度,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再制造等认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和标准,做好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负责)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坚持改革开路、创新发展,按照资源有价、使用有偿、交易有市、节约有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抓好确权、赋能、定价等工作,加快开展交易。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启动建立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节能减碳增效。(自治区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六)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抓落实上投入更大精力,加强督促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地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政策联动,抓好贯彻落实。 (二十七)加强统筹协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工作调度,及时梳理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成效、经验、做法。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二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的成绩,积极宣扬先进经验,适时曝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资源和违规上马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等方面的负面典型,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