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提出新要求》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1-04-11
  •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催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显著提升经济发展效率和碳生产力水平。

    我国面临的减排压力

    在一段时期内,我国在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中国方案。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还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外部环境严峻复杂,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理论认知、政策法规、手段举措等还有欠缺、存在短板,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碳排放量仍将继续增长,要实现双碳目标依然面临巨大挑战。

    经济粗放式发展状态尚未完全扭转,新动能培育仍处于阵痛期。

    目前,我国相当规模的制造业在国际产业链中还处于中低端,生产管理粗放、高碳燃料用量大、产品能耗物耗高、产品附加值低。据统计,我国单位GDP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发达国家的2-3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仍是部分地区经济增长的“压舱石”,存在地方政府保护主义,改革主动性不高,新动能培育在顺应工业体系调整、稳经济保就业宏观环境中面临一系列客观压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任务艰巨,短期内实现碳排放与经济增长脱钩压力巨大。

    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消费占比高,降煤减碳任务总量大。

    经国家统计局核算,2020年我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比2019年增长2.2%,为49.7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7%,能源消费总量与煤炭消费量仍居世界首位;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及《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的阶段性目标。但同时,也要客观看到2019年我国碳排放总量达98.3亿吨,2000年以来年均增速为5.6%,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经济体。再加上当前内外部不确定因素叠加疫情影响,我国要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压力不言而喻。

    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稳步提升,但面临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2020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比2019年提高1.1个百分点,达24.5%。清洁能源快速发展为我国减碳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按照2060年碳中和愿景,预计届时清洁能源消费量在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将达到60%-70%,乃至更高。然而,清洁能源在高速发展过程中陆续出现了诸如调峰、远距离输送、消纳等系统性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清洁能源长远健康发展。因此,清洁能源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依赖于国家宏观体制调控、技术革新、成本降低、输送通道优化、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以及“两个一体化”(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切实得到规模普及。

    建筑、交通能耗占比大,节能减排系统性难度高。

    《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的21.11%,建筑碳排放占全国能源碳排放的19.5%,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预计未来建筑能耗及碳排放量将继续上升。因此,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推广高等级绿色建筑(如近零能耗)、培育民众节能意识,迫在眉睫。

    截至2020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81亿辆,是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场。2019年我国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量212.2gCO2e/km,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下降显著,但由于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492万辆,仅占汽车总量的1.75%,我国乘用车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总量依然巨大。随着未来汽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加大,如何把握住我国汽车产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降低汽车行业系统排放量,对制定行业政策、确立技术路线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对我国能源工业领域碳减排的思考

    降耗减碳不是我国发展历程的新课题,我国过去在发展规划、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等领域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并取得了丰硕成效。2060年碳中和愿景无疑将该课题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必将对我国中长期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因此,新时代减碳工作对我国相关规划、产业、行业都提出了新要求。

    加强顶层设计,目标举措需务实可行。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三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基于目标,相关部门在确立碳达峰指标和行动方案时,应结合后疫情时代国际新形势,立足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统筹相关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评估困难和挑战,重视中央与地方、行业与行业之间的系统性、一致性,目标既不能过于保守,也不可盲目贪大求快,要构建看得见、摸得着、行得通的中远期相结合的碳达峰目标和实施路线;要结合目标,加快配套政策出台,并完善政策、优化体制,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纠偏,建立相关产业阶段性发展价值坐标,引导产业良性发展。

    加快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持续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万亿元人民币,在此规模下维持经济向更高水平发展,也要求尽快推动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关系适度脱钩,构建绿色低碳可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因此,要鼓励新技术、新业态探索,更大力度促进制造业升级,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优化工业产品生产与新能源供给匹配度。大力开展工业园区整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促进生产要素优化调配、行业企业竞争力提升,深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多能互补的绿色园区。

    稳健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推进能源替代。

    短中期内化石能源依然是我国高碳能源结构的主力军,能源结构调整应遵循“有序适度、平稳过渡”的原则,不过度刺激某一能源种类消费的增减,确保能源供给稳定,着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结构整体趋于清洁、低碳。

    其中,对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应提出更高要求,围绕“先减散煤、气电替代”的思路,稳步降低煤炭消费量;进一步推动燃油效率提升、排放标准提高、新能源车辆快速发展及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变革,逐步降低石油消费增速,力争早日实现增速由升转降;应借助环保治理、城市化进程等推动因素,提升居民、供暖、工业等环节用气水平,进一步提升天然气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安全有序扩大核电规模;持续鼓励可再生能源投资,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但要以史为鉴,应结合输送、消纳等问题合理控制发展节奏。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力争早日构建现代能源市场体系。

    要深入推进以价格为核心的能源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能源体系竞争性环节在政府宏观监管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进一步释放能源的商品属性,优化电力、油气“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能源管控体制。充分发挥能源类交易平台的价值作用,增加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幅提升能源供需方购销自由度,追求更加公平的能源交易方式。

    促进能源供应、消费多元化,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战略走深走实。在国际层面,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应坚持国内为主,共享全球的多元化供应战略,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在国内层面,应建立风电、天然气、光伏、氢能等能源大基地与分布式能源互补的多元供应体系,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其中,上游能源开发,应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中游能源输配,应加快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下游用户消费,应提升新能源消纳、存储能力和能源泛在生产水平,并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输气的能力。

    重塑数据价值认知,数据共享带动能源智慧化发展。

    真实、及时、综合的数据信息是支撑能源智慧化的基础。能源数据价值在前期发展中受条件限制被忽略或无法有效利用,在当前构建智慧能源体系过程中,应重新定义能源行业数据价值认知。目前,已有多地政府在筹建能源大数据中心,但距离真正发挥数据价值,还有完善数据财产保值制度、合理的业务场景驱动模式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政府与大型能源企业要打破能源品种壁垒,走出数据孤岛,寻求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数据融合与交互利用,构建有效的数据利益共享模式,建立能源大数据中心,充分发挥大数据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作用。

    推动能源产业技术革新,快速发展综合能源管理。

    碳中和愿景将极大推动低排放技术快速发展,核能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氢能生产利用、储能应用、能源高效输送、CCUS(碳捕获与封存)技术等将成为能源领域技术研发的主阵地。新技术研发宜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促进技术进步迭代,降低投资成本、提升安全水平,适度扩大应用示范场景,有序开展商业规模化投资,避免盲目投资,扰乱发展秩序。

    要围绕需求侧,大力支持发展以能量的全价值链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智慧调控节能、余能回收为手段的综合能源服务,如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配套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储能系统,将建筑变为协调供需平衡的“虚拟电厂”,促使建筑“绿色”程度进一步提高,由能源消费主体向零能耗或负能耗主体转变。

    重视全产业链碳资产价值,激活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活力。

    要进一步发掘工业产品、能源生产供应链和全生命周期的碳资产价值,同时,促进推动碳资产价值在工业产品、能源等价格中的传导。另外,氢能被广泛认为是未来清洁能源的责任担当,但因氢能生产来源的特殊性(产生耗能、非一次能源),氢能生产用户的碳资产宜结合其来源确定。

    碳排放权交易在国内已试行多年,为后期全面开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十四五”期间,应推动碳市场实现从单一行业到多个行业、从试点交易到全面交易的快速过渡,交易主体陆续覆盖到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等更多的重点排放单位,进而逐步向一般消费企业和单位延伸,并适时开展碳排放权跨境交易。碳排放权作为新的要素市场,要依托碳排放交易市场,使市场主体分配到的环境资产可以上市交易,并在交易市场中发现环境资产的价格。同时,要基于优良的碳资产属性,做大做强碳资产质押融资、碳债券、绿色结构性存款、碳基金等更多的碳金融,激活交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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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碳”进程中煤炭发展定位及关键问题》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4-02-02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消费经历了缓慢增长、快速增长和峰值平台三个阶段。 1978~2001年为缓慢增长阶段,年均增长4.1%。2002~2012年为快速增长阶段,年均增长9.1%。2013年以来为峰值平台阶段,2013~2016年为缓慢下降期,2014年和2015年煤炭消费量分别同比下降2.9%和3.7%,2016年同比下降4.7%;2017年煤炭消费止跌回升,全年煤炭消费39.1亿吨,同比增长0.4%;2018~2023年连续6年煤炭消费缓慢增长,2023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达到46.5亿吨。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学行业是我国煤炭消费最大的行业,其消费比重合计达到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90%。 “双碳”进程中煤炭定位及利用方式转变 ——煤炭定位转变 煤炭功能定位将经历主体能源(2021年到2030年)、兜底保障(2031年到2050年)和调节补充(2051年到2060年)三个阶段。 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然是我国自主可控、具有自然优势的能源资源,是我国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国际能源市场话语权的根基,作为兜底保障的作用仍不可替代。 2024~2030年达峰阶段,维持主体能源地位:由于煤炭在能源保供中的重要地位,“十四五”期间消费仍有一定增长,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峰值为41亿~43亿吨。 2031~2050年下降阶段,功能定位由主体向兜底保障转变,支撑能源消费结构平稳转型:非化石能源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煤炭消费总量逐渐回落。此阶段重点一是支撑能源消费结构平稳转型,二是重点行业低碳利用技术如氢能炼钢、低碳水泥、CCUS逐步开始大规模商业化应用。2050年,煤炭消费占比降至20%左右。 2051~2060年趋于中和阶段,功能定位为调节补充:煤炭消费占比逐步降至15%以内,主要用于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调节和部分难替代领域的消费,排放的二氧化碳主要通过森林碳汇和CCUS回收。 ——煤炭利用方式转变 近中期:由于煤炭散烧相对煤炭发电排放的污染物更多,因此大多数发达国家都优先将煤炭转换为电能使用,通过电厂的污染治理大幅减少排放,直接在终端使用的煤炭量有限。未来,应持续提升发电用煤占比,同时控制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实现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清洁高效利用,预计2030年电煤消费比重将达到65%以上。 中远期:煤炭作为燃料使用,燃烧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碳排放,在中远期随着非化石能源发电、氢能相关技术的逐步成熟、成本下降,煤炭燃烧利用占比将不断下降。煤炭作为原料使用,主要是在煤化工领域,终端产品有尿素、管材等,反应过程天然“固碳”,与我国碳中和目标相契合,未来比重将大幅提升,特别是在相比石油基性能更优的高端煤化工领域,如特种燃料、石墨烯、新型材料等,具有广阔发展前景。 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需要解决关键问题 一是煤炭作为初级产品定位认识问题。我国煤炭需求量大,具有短期内难以被大量替代、煤矿建设周期长、需求弹性低等特点,煤炭是能源领域典型的初级产品。煤炭行业被认为技术含量有限、附加值不高,在我国经济社会与能源发展的过程中,多次出现煤炭定位模糊的问题,煤炭的重要作用受到忽视。近年来,“去煤化”和“污煤化”舆论甚嚣尘上,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紧接着出现了煤炭供需紧张、价格大幅飙升等阶段性问题。未来亟须各界充分认识并真正理解煤炭初级产品的定位,坚持底线思维、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国外补充的原则,谋划新发展格局中的煤炭供给保障。 二是煤炭行业发展信心问题。煤炭企业认为中长期煤炭行业不景气,增加产能意愿不足。“十四五”期间,煤炭处于需求峰值平台期,在国内外减碳背景下,煤炭需求不可避免地要走下坡路,相关企业担心若按政策要求增加产能,未来将面临闲置风险,难以收回投资。 三是关键技术突破问题。CCUS技术是煤炭利用实现碳中和不可替代的关键技术,目前仍不成熟,需要及早强化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同时,除了需求侧产品集约化利用、从生产源头强化节能及能效提升,还需要加强低碳原、燃料工程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例如短流程钢厂改造、氢还原炼铁、推广水泥熟料替代等煤炭替代技术的突破与应用。 四是煤炭资产搁浅与人员接续问题。随着煤炭行业的收缩,现有煤矿资产搁浅和人员接续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随着落后产能的逐步淘汰,采矿区无人管理、剩余资产盘活没有资金支持,以及新项目立项权责不清等问题将逐步显现,且煤矿企业中大部分工人生活范围相对封闭、劳动技能较为低下,企业的关停将造成员工失业问题。 煤炭与“双碳”目标协调发展建议 一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升煤炭兜底保障能力。煤炭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责任意义重大,“一刀切”式的“去煤化”和煤炭“双控”既不符合国家能源战略,也不利于“双碳”战略实施。同时,煤炭既是燃料也是工业原料,作为工业原料是碳循环利用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变我国油气资源进口依存度高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多措并举,提升我国煤炭保障能力,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着力建设一大批智能化煤矿和大型露天煤矿,建立煤炭产能收缩与释放机制,在东北、华东、中南和西南等传统煤炭产区,提升煤矿现代化水平。根据区域能源消费形势,准确把握煤矿关闭退出节奏,提高区域煤炭基本供应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煤炭产能储备,提升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我国部分煤矿具备超产潜力,应加强应急产能储备建设。我国诸多煤矿的产量往往高于核定产能,例如核定产能100万吨,但设计生产能力实则按照150万~200万吨建设,以至于超产成为煤炭行业的常态。这部分极具弹性、长期超产的非法地下产能被业内称为“表外产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核准部分“表外产能”,并纳入煤炭应急产能储备序列,将有助于保障我国煤炭供应安全。 三是提高煤炭加工能力,促进煤炭环保洁净生产。煤炭生产环保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要求煤矿必须建设配套的矿井洗煤厂,对原煤进行深加工。我国焦煤回收率偏低,从20%到45%不等,超过50%的很少,配套洗煤厂对于提高经济效益、减少污染非常重要。煤炭洗选可脱除煤中50%~80%的灰分、30%~40%的全硫(或60%~80%的无机硫),入洗1亿吨动力煤一般可减排60万~70万吨二氧化硫、去除矸石1600万吨。 四是发挥工业原料功能,促进固碳循环利用。近年来,随着现代煤化工技术的快速发展,煤炭作为工业原料的属性越来越突出。一方面要建设高水平产业链供应链。推动煤化工产业布局园区化,实现煤基化工产业链供应链有效衔接、系统能耗和碳排放最低。另一方面要科技攻关“卡脖子”技术。发挥煤化工在高端精细化工、具有特殊性能产品、技术密集型产品和新材料等方面的优势,弥补我国产业链短板,研发“卡脖子”产品。开展固碳和碳循环利用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攻关,实现碳、氧资源高效转化和循环利用。 五是健全市场体制机制,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煤炭位于煤电、煤焦钢、煤建材、煤化工等产业链、供应链的最前端,建立煤炭产业链供应链各个环节之间长期战略合作与保障机制,防止出现市场大幅波动、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是煤炭市场化改革方向,也是煤炭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站在国家能源安全和“双碳”战略高度,统筹煤炭上下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由煤炭、电力、焦化、建材、化工等单一产品市场化改革,向煤炭产业链、供应链的全生命周期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作者: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傅观君)
  • 《预期向好!首份《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出炉》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10-31
    • 香港汽车科技研发中心 (APAS) 近日公布香港首份“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及问卷调查结果”,由汽车科技研发中心执行、香港城市大学协助,综合了业界对于香港在氢能经济的发展及机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业界对于在香港发展氢能反应正面。 香港特区政府《施政报告2022》中提出在2023年试行氢燃料电池双层巴士及重型车,以及在2025年制订陆上运输使用氢能的策略。“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及问卷调查结果”提出有关全球氢技术及其在香港潜在应用的数据研究,有助香港特区政府制订陆上运输使用氢能的长远策略及推动氢能发展相关的举措,以实现香港迈向2050年前达致“碳中和”的目标。 香港汽车科技研发中心行政总裁张梓昌博士(左)与香港城市大学能源及环境学院吴永豪教授(右)在“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及问卷调查结果”简布会上公布,业界对于在香港发展氢能反应趋向正面。 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 特区政府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提出多项政策,以应对香港改善空气质量的挑战。其中六大主要行动包括绿色运输、全面减排和洁净能源等多个方面,以配合国家发展大局,全面推动香港的氢能产业发展。 这次《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报告)提出多项发展氢能经济的重点及建议。首先,探讨香港在利用氢气方面的潜力,如在商用车辆中使用氢气。其次,关注香港氢能领域的近期动向,包括氢能生产、储存和应用的创新科技研发项目。最后,报告也讨论香港在氢能发展方面的限制,并提出相应策略,以推动氢能产业在香港的发展,迎接氢能经济的新时代。 报告还指出,由于香港的供气网络遍布大部分地区,而供气中有一半的气体属于氢气,这样便可在目标地点通过合适的设备从供气网络抽取纯氢以作使用,所以香港在氢能应用方面比其他地方具有更明显优势。还有,由于现有的基础设施可处理氢混合气体,所以在开发纯氢并应用在运输领域更具成本效益。此外,推广氢燃料汽车将有助于实现交通运输业的减碳目标。氢能和电池驱动两种绿色交通方式互补,能够满足不同能源需求的车辆。同时强调制定氢气利用政策和法规将成为香港促进氢能应用的重要推动力。 问卷调查结果 这次问卷调查香港和其他地区氢气生产,特别调查业界对于氢能生产、分销、安全、使用、经济等氢能相关领域的看法。在氢气生产及供给方面,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四成受访者为香港难以生产足够氢气供本地使用,这或与香港土地供应不足之意见有关;当中,有超过一半(51.1%)意见认为香港缺乏土地作绿氢生产,所以主流意见也认为香港需从内地(62.5%)或其他国家,如澳大利亚、智利和南非进口氢气才能满足本地氢气需求。 在氢能安全方面,68.2%受访者认为氢能汽车的安全不逊于传统汽车或纯电动车;此外,80.7%受访者认为氢能汽车只要符合适当的国际标准/要求,便可安全使用。业界对于是否进入氢能市场,会考虑三大因素,包括香港再生能源和氢能技术的发展潜力(44%),气候变迁和持续发展(38% ),及新视角和市场机会(36%)。 在运输成本方面,超过一半受访者(56.8%)认为氢气售价会阻碍其广泛使用的程度。如果氢能汽车的营运成本比传统汽车或纯电动车不高于两成,55%受访者愿意转用氢能汽车。64.8%受访者认为,在考虑里程范围和充电/加氢时间时,更偏好氢能商用车而非电动商用车。然而,约22% 受访者表示无论运营成本如何,都对转换到氢能汽车不抱强烈兴趣。 在推动减碳方面,由于在香港推广氢能的使用是实现碳中和整体计划的一部分,87.5%受访者同意氢能将成为未来减少空气污染并实现碳中和的重要能源之一。 汽车科技研发中心行政总裁张梓昌博士指出:“要落实香港发展氢能经济,业界期待特区政府将来发表的氢能政策,能包括路线图和长远目标,建立清晰一致的监管框架,并希望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基础设备建设外,为如氢气生产商、加氢站营运者和认证机构等提供经济诱因;此外,需加强本地大学和学院的氢能及新能源相关课程,培养该领域的人才。” 香港城市大学能源及环境学院吴永豪教授表示:“调查报告反映业界对氢能在香港发展正面,特别对氢能安全有信心。而发展报告及问卷调查普遍更青睐氢能商用车,相信能够减少空气污染,并帮助减少碳排放,就算汽车成本比传统汽车或电动车差异高达两成,也愿意改用氢能汽车。” 《香港氢能经济发展报告》于2023年8至9月进行问卷调查,成功访问了88位行业持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