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逬步奖(通用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会议初评工作定于6月中旬至下旬在北京进行,现将初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初评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逬步奖(通用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会议初评工作定于6月中旬至下旬在北京进行,现将初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最高科技奖实行现场答辩;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实行视頻答辦,按照属地化原则,答辩人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答辩室(附件1)远程答辩。请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査询参加答辩的具体项目(候选人)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如需调整视频答辩地点,请提名单位(专家)于5月17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申请。
二、 答辩人员
1. 提名者1人:提名单位(专家)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 1名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最高科技奖候选人所在单位、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合作单位、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单位)熟悉项目(候选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委托函格式不限,不需提交我办。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含创新团队)及最高科技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不能作为受委托人员参加答辩。
2. 完成方不超过4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创新团队至少1名带头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的须在初评答辩回执(附件2)中说明原因,参加答辩的其他完成人排名不限;最高科技奖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国际科技合作奖由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候选人本人不参加答辩。
三、 答辩流程
1. 我办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播放项目(候选人)多媒体介绍材料。播故结束后,评审现场与答辩人所在视频答辩室连通网络视频。
2. 评审专家与答辩人进行问答。关于专业科学技术内容和应用(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由完成方回答;如有涉及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的问题,由提名者回答。回答提问过程中,如需引述多媒体介绍材料,请答辩人自行远程播放。
3. 最高科技奖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5分钟,问答不超过15分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5分钟;国际科技合作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