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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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 dingxq
  • 发布时间:2020-01-10
  • 1月10日,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在京揭晓,共评选出296个项目和12名科技专家。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授奖项目4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授奖项目6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项目185项。中国船舶集团所属719所名誉所长黄旭华院士、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曾庆存院士,摘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10名外籍专家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19年度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

    黄旭华

    曾庆存

    左:黄旭华 右:曾庆存

    图片均由科技日报记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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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结束,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9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298项(通用项目239项,专用项目5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956项(通用项目784项,专用项目172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形式审查合格的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290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234项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767项予以受理,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我办网站(http://www.nosta.gov.cn)同时公布。专用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28项不予受理,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5项,国家技术发明奖5项(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8项(通用项目17项,专用项目1项)。 自受理项目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提名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注明:异议材料)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受理项目目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 《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启动初评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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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user12345
    • 发布时间:2019-05-15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逬步奖(通用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会议初评工作定于6月中旬至下旬在北京进行,现将初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 初评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提名单位(专家): 201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科学技术逬步奖(通用项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会议初评工作定于6月中旬至下旬在北京进行,现将初评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时间和地点 最高科技奖实行现场答辩;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实行视頻答辦,按照属地化原则,答辩人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设置的视频答辩室(附件1)远程答辩。请登录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査询参加答辩的具体项目(候选人)名单。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如需调整视频答辩地点,请提名单位(专家)于5月17 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办申请。 二、 答辩人员 1. 提名者1人:提名单位(专家)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 1名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最高科技奖候选人所在单位、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合作单位、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单位)熟悉项目(候选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委托函格式不限,不需提交我办。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含创新团队)及最高科技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候选人不能作为受委托人员参加答辩。 2. 完成方不超过4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前三完成人(创新团队至少1名带头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的须在初评答辩回执(附件2)中说明原因,参加答辩的其他完成人排名不限;最高科技奖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国际科技合作奖由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候选人本人不参加答辩。 三、 答辩流程 1. 我办工作人员在评审现场播放项目(候选人)多媒体介绍材料。播故结束后,评审现场与答辩人所在视频答辩室连通网络视频。 2. 评审专家与答辩人进行问答。关于专业科学技术内容和应用(引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由完成方回答;如有涉及提名书“客观评价”内容的问题,由提名者回答。回答提问过程中,如需引述多媒体介绍材料,请答辩人自行远程播放。 3. 最高科技奖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5分钟,问答不超过15分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5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5分钟;国际科技合作奖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播放材料不超过10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