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定酒类市场新规定》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8-03-27
  • 2003年4月欧盟制定了有关以农作物为原料的酒精市场的670/2003号法规。该法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定义、加强信息统计以增强市场透明度、建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以监督贸易流量、建立政策议案论坛以及国家援助及安全保护条款规则等。该法规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实施细则将于2004年1月份发布。
  • 原文来源:http://www.agri.gov.cn/zcfg/qt/t20060123_541641.htm
相关报告
  • 《新的欧盟电力市场设计:更多的市场,还是更多的国家?》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pengh
    • 发布时间:2018-03-20
    • 作为欧盟电力市场的一项新的监管设计正在成形,该行业存在着严重的担忧,即新规将不会很好地推进国内能源市场。或者甚至可能破坏它。在3月20日于布鲁塞尔举行的能源发布会上,《能源邮报》总编Karel Beckman与一些关键人物进行了交谈,他们将讨论拟议的市场设计规则。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欧洲议会(代表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将为欧洲电力市场制定一个新的“设计”,这是在与欧盟委员会的“三合”谈判中。 欧盟委员会在其清洁能源计划中,特别是关于修订电力监管和修订电力指令的建议,正试图为欧盟电力市场建立一个新的监管结构,这一结构能够应对不断增加的可再生能源。委员会确信,要使这种能源转型具有成本效益,一个运转良好的内部市场是关键。欧洲议会基本上同意这一观点。 “当我们说到备份时,海上风能提供了巨大的潜力。” 但是,各成员国担心新能源系统对其供应安全的影响。为了确保“灯不灭”,他们每个人都倾向于追求自己的解决方案,以不同的方案来应对后备能力和“战略储备”。布鲁塞尔的许多观察人士,包括许多欧盟委员会的代表,都担心,这种对国家关切的关注将导致立法,最终将无助于增强国内能源市场的运作,甚至可能使其更糟。 正如一位委员会官员在最近的一次活动中抱怨的那样,“多年来,国家元首一直在说,他们希望看到一个综合电力市场。”我们将这一承诺转化为清洁能源计划,但现在他们正试图淡化这一承诺。 能力机制和战略储备。 这项立法中最具争议的部分之一是,应允许会员国建立能力机制或战略储备的条件。通过这些方案,他们支付发电机或供应商,以备在出现短缺或紧急情况时可用的备用容量。许多批评人士认为,这些计划被用来补贴现有的发电机,并没有为替代的、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提供足够的激励,比如“需求响应”计划。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DG Energy提出了一些能力计划应该遵守的关键原则,如技术中立和外国供应商的公平竞争环境。它还要求各会员国进行一项“适当评估”,包括其方案应基于的跨国界来源。欧洲议会在某种程度上支持这种做法,但各成员国想要更多地说明他们如何评估本国的充分性。 与此同时,欧洲委员会(DG Comp)的总干事也有自己的指导方针,以确保能力机制不会成为非法国家援助的一种形式。最近,DG竞争批准了四种能力机制(在波兰、意大利、法国和希腊)和两项战略储备计划(在比利时和德国)。然而,许多观察人士认为,DG的竞争不足以确保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有人说,DG的竞争政策与DG能源之间存在“不一致性”。 欧洲能源交易商联盟(EFET)欧洲电力市场主管杰罗姆•勒•佩奇(Jerome Le Page)表示,他对DG竞争最近的决定“不以为然”。EFET的目标是“帮助建立一个竞争、透明、一体化的欧盟能源市场”,并于2013年发表了一份立场文件,提出了能力机制应遵循的“设计原则”。“DG竞赛的指导原则与我们的标准是90%相同”,Le Page说。“但是他们如何运用这些方法有点让人失望。”他们不像他们所能保证的那样坚定,他们所建立的原则的精神和信念在实践中得到了应用。 Le Page提到英国的能力市场是有缺陷的。Le Page指出,西班牙的产能市场也“违反了欧盟的竞争准则”。“但它是在指导方针成为法律之前建立起来的。” Le Page说,总的来说,“我们看到成员国对市场提供安全供应能力的信心在下降。”我们相信市场能够很好地保证供应的安全,但是一些成员国甚至没有尝试。 _文章发布于2018年3月13日
  • 《欧盟碳关税与欧盟碳市场方案,定了!》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2-19
    • 12月17日晚间,欧洲议会议员和欧盟各国政府同意改革欧盟碳市场(EU ETS)的改革方案,以加快减少工业排放并加大对气候友好型技术的投资。与此同时,CBAM(欧盟碳关税)的实施时间这一最终细节也随着EU ETS谈妥而尘埃落定。 与CBAM略有不同,EU ETS关系到欧盟本土工业的直接利益,在能源价格飞涨的影响下,因此在三方协商上进程更加艰难,而最新达成的方案也体现出了欧盟在各方压力下的坚持与妥协。 在最终目标上,到 2030 年,EU ETS涵盖部门的排放量必须减少62%,高于欧委会原方案提出的61%,但低于欧洲议会修订案提出的63%,取了折中方案。为了62%的目标,欧盟范围内的配额数量将在2024年一次性减少9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在2026年减少2700万吨,并从 2024-2027 年开始每年减少 4.3%,2028-30 年为 4.4%。 免费配额退出时间上,现有的免费配额将削减将从2026年开始,直到2034年所有免费配额退出。年度削减计划为:2026年:2.5%,2027年:5%,2028年:10%,2029年:22.5%,2030年:48.5%,2031年:61%,2032年:73.5%,2033年:86%,2034年:100%。削减后,EU ETS市场的免费配额量变化情况如下: 达成协议的方案对于配额的削减力度介于原有的欧委会草案和欧洲议会修订案之间,也是最终形成了折中的方案: 一是配额完全退出的时间,早于欧委会提出的2035年,晚于议会之前在激进版方案中提出的2032年; 二是年度削减计划,新方案比原有的方案更加考虑到了欧盟工业转型面临的实际情况20230年前的年度削减计划比欧委会和欧洲议会的原方案都更趋温和,达成的协议是免费配额到2030年削减为51.5%(高于原有的50%),笔者猜测是为2030年前工业转型和应对国际规则(如IRA等)留足时间,毕竟EU ETS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加强欧盟工业的竞争力和创新力,但是2030年后直到2034年,配额的削减速度将明显快于原有的两个方案。 随着EU ETS免费配额削减方案的确定,CBAM的实施时间也终于敲定。笔者曾经在另一篇文章中介绍过EU ETS和CBAM(欧盟碳关税)之间的关系,EU ETS免费配额取消后,欧盟企业可能因较高的碳成本,将生产转移至没有碳成本或者与欧盟相比碳成本较低的国家,从而造成碳泄漏(表面是碳泄漏,本质是产业和资本流失)。为了堵住碳泄漏的途径,CBAM作为EU ETS的防补充机制,被提上了欧盟的立法议程上。因此,CBAM机制设立的本质是作为EU ETS的补充机制,防止欧盟内部碳泄漏,保护欧盟工业的同时,实现欧盟的气候雄心。 EU ETS达成改革方案协议后,也明确了CBAM将以与EU ETS中的免费配额逐步淘汰相同的速度逐步实施:CBAM 过渡期将从2023年——2025年,CBAM正式实施将从2026年开始,到2034年前,CBAM蒋覆盖EU ETS下的所有行业。同时,到2025年,欧委会将评估在欧盟生产的出口到非欧盟国家的商品的碳泄漏风险,并在需要时提出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立法提案来应对碳泄漏风险。 EU ETS方案中达成的另一项重要协议,是建立用于建筑和交通的EU ETS II。到 2027 年,欧盟将建立新的单独的ETS II,为道路运输和建筑燃料等实施碳定价,新方案的时间这比欧委会的原草案提议晚了一年。同时,根据欧洲议会的要求,制造业等其他部门的燃料也将包括在EU ETS II。但是,考虑到能源价格高涨的情况,如果欧盟的能源价格异常增高,ETS II 可能会推迟到2028年。此外,ETS II还将建立一个新的价格稳定机制,若 ETS II的配额价格上涨到 45欧元以上,将释放 2000万个配额稳定市场价格。 其他达成的协议还包括为绿色转型融资,提供更多资金用于创新技术和能源系统现代化;配额拍卖的的所有国家收入都应用于气候相关活动;为最弱势群体建立一个社会气候基金,将海运纳入EU ETS系统,以及将EU ETS配额的24% 存入市场稳定储备(MSR),以解决因 COVID-19 等外部冲击导致的市场配额供需之间可能出现的不平衡。 最新达成的EU ETS协议体现了欧盟需要再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和尽量减少高昂的能源成本对欧盟工业的生存造成较大影响之间做出的权衡,从关键目标到实施进程,均体现了最终各方折中妥协的思路,并且为了扶持工业发展,保住欧盟的工业命脉,还将加大对绿色转型的融资支持力度。正如三方协议谈妥后,EU ETS改革方案的报告员Peter Liese(EPP,DE)所说,“EU ETS将为以低成本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巨大贡献。将在困难时期为公民和工业提供喘息的空间,并向欧洲工业发出明确的信号,表明投资绿色技术是有回报的。” 对于CBAM而言,在12月13日达成的CBAM法案中,明确了CBAM过渡期将从2023年10月1日起开始,随着EU ETS免费配额退出时间谈妥,意味着CBAM的过渡期开始时间虽然推迟了,但实质上整个过渡期的时间比原有的方案提出的3年过度期缩短了接近一年的时间,因此,对欧盟进口商和出口商而言,利用过渡期去适应CBAM规则和加强自身应对能力的紧迫性将会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虽然CBAM将从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但是建议可能受影响的相关企业仍不可放松警惕,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过渡期,适时做好应对规划,一方面持续加强规则研判,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和市场等手段加快绿色低碳化转型,切实降低碳排放。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出台,应尽可能地通过多方面手段,控制由此带来的成本上涨,维持或提高现有工业产品在欧盟乃至全球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