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友环保韩红波:以实际案例解析HPB技术助力城镇污水厂提质增效》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 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10-30
  • 目前,国家、各地方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日趋严格,北京、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湖南等多地已参照III类至V类水水质制定了地方排放标准,尤其是昆明颁布的地方标准,是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领域最严的标准,新建或扩容污水处理厂势在必行。但面对较大的用地及投资运营压力,污水处理厂又该如何提质增效?9月17日,在2020(第十二届)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湖南科友环保有限公司技术高级总监韩红波以实际案例分享了HPB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并以“HPB技术助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为题做了主题发言。近几年,国家、地方相继出台了多个标准,污水处理厂面临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准IV类或更高标准的任务。此外,北京、天津、广东、浙江、陕西、湖南等多地已参照III类至V类水水质制定了地方排放标准,尤其是昆明颁布的地方标准,是现阶段全国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领域最严的标准。2010年~2019年全国城镇污水排放量平均年增长率为4.2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量平均年增长率为7.13%,污水处理率从2011年79%逐年上升至2019年95%,平均为88.42%。

    近年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断完善、污水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合流制溢流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新建或扩容污水处理厂势在必行,但受建设用地及运营成本的制约,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也面临着巨大压力,污水处理技术亟待创新与突破。

    HPB创新技术引领行业发展

    湖南科友环保聚焦污水处理活性污泥法同步提高脱氮除磷效率,创新性开发了应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提标扩容的HPB(高浓度复合粉末载体生物流化床)技术,有效解决了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容征地难、建设周期长和投资费用高等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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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wangyang
    • 发布时间:2020-07-24
    • 以华东地区某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片区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发现采取防倒灌措施后,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进水浓度提升明显。平原高地下水位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影响因素由大到小分别为:地下水入渗、管道沉积和降解、河水倒灌、降雨,对污染物进水浓度影响程度(以BOD5计)分别为:25%~34%、17%~26%、13%~18%、7%~10%。在平原老城区实施“清污分流”,建议优先采取的措施为防治河水倒灌、管网修复,管网系统相对完备后可采取降低管网运行水位的措施,雨污分流需伴随着老城区改造循序渐进。通过多项措施的逐步实施,最终实现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的目标。 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主要目标: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方案》中提出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并明确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低于100 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已达1.61亿m³/d。然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普遍偏低,仍然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城市河道黑臭现象严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17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平均值仅为267 mg/L,南方地区的一些污水处理厂COD甚至低于100 mg/L,而欧洲污水处理厂的进水COD一般在400~1 000 mg/L。 本文以服务于华东地区某城市老城区的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老城区污水处理厂)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该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工程措施,提出平原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实施策略,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 《【解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破解我国污水处理发展症结》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郑春晓
    • 发布时间:2019-05-20
    •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全文请点击链接查看:划重点!三部委正式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及要求。E20研究院水业研究中心试图对方案进行了相关解读,供业界参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0%,均达到或超过了“十三五”规划中的要求。在当前污水处理率已接近饱和的情况下,我国城镇污水治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城市黑臭水体仍时有发生,尚未全面消除;“重厂轻网”等历史问题下,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不到位,尤其是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问题更为突出;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城镇污水厂进水超标责任难以界定;以及价格机制的问题影响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由于存在这些薄弱环节,导致当前污水处理率虽已接近饱和,而污水处理效能仍较低,并未达到彻底改善水环境的目的,在此情况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及要求。 加强管网建设运营,推动污水有效收集处理 “重厂轻网”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污水处理中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导致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虽已建成,但由于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晒太阳”或者负荷率低的情况时有发生,据E20《中国水务行业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部分省份县城污水厂的负荷率不足60%。另一方面,虽然当前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一再提高,城市黑臭水体因截污纳管不到位,尚未彻底消除。因此,文件中对推进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应当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明确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建结合部等管网建设的薄弱地带,加强管网建设等。 污水管网的维护也是污水处理中的难点,由于年久失修,管网破损、渗漏以及管网错接混接等均有可能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实际运营难度增大和运营成本增加;或是污水溢流外渗,影响河道水质。因此,方案中提出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全面提升现有设施效能。对于进水浓度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制定系统化的整治方案,并严格排水管道建设监管和维护管理,以解决当前管网运营维护中的突出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管网维护成本过高是管网得不到有效运维的主要原因之一。据E20水业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城市排水管网建成后年运营维护费用约在3-10万元/公里,相对污水处理厂有明确的收费来源(向用户收取污水处理费),管网的建设和维护基本依赖政府付费,高昂的费用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乡镇方面亦然,其维护费用虽然相对较低,但对于乡镇的财政经济状况而言,依然存在压力。当前,随着技术的进步,管道维护机器人,非开挖管网安装更换和修复等手段逐渐用于管网维护工作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修复改造及运营维护成本,但管网的有效维护运营从行业层面而言依然存在考验。 进水“源头”加强管理,提升污水处理效能 除管网问题外,对上游排污单位监管不足,不达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城镇污水处理厂因进水超标而导致出水超标的责任界定问题,也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对此,方案中亦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即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对排污单位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从源头上解决进水超标的问题。然而,我国部分行业企业分布“小而散”,集中度不高,工业企业“不入园”(工业园区)等问题突出,也给监管造成了难度。因此,该项措施的实际成效,仍需进一步观察。但从源头对城镇污水进水质量进行把控,也体现了我国污水处理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完善激励政策,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 污水处理效能的提升,除监管力度加大,管理的不断规范,也离不开资金的保障。“水十条”的要求下,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的提标改造,一些省市的地方标准也明显严于国家一级A的标准。标准的提升势必带来运营成本的提高,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是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能够正常运营,稳定达标的重要保障。目前一些省市的污水处理费尚未达到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而调价困难也是污水处理企业普遍反应的问题。此前,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中对调价问题也有相关规定,而方案中也强调了建立动态调价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位,保障污水和污泥处理运营成本并合理盈余。实际操作中,仍需各地政府认真执行,并加大对污水处理收费的宣传力度,确保真正落实。 总体来看,提质增效方案体现了我国污水处理管理思路的进步,对污水处理关键症结的破解将起到推动作用。但具体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仍需要各方的有效配合以及监管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