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6-09
  • 风芒能源获悉,6月6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西新增风电装机179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49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新增光伏装机1295万千瓦。

    《规划》表示,加快推进陆上集中式风电大规模开发。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资源有限和消纳优先原则,加快推进风电资源富集区域和消纳条件较好区域的陆上集中式风电规模化开发。加快已核准存量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并网,积极开展市级“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行动,稳步推进桂林市百万千瓦级陆上风电基地倍增行动,加快柳州、钦州、南宁、百色等设区市陆上风电基地化发展,努力推动来宾、贺州、玉林、贵港、河池、崇左、梧州等设区市扩大陆上风电并网规模。“十四五”期间,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500万千瓦。

    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集中连片开发,试点先行,加快发展,实现海上风电零突破,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优先推进钦州、防城港等近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应用,鼓励按照同意送出、统一运维的模式建设,共建海缆登陆点、海上升压站(汇流站)、集控中心、运维基地、送出通道等公共设施,集约高效使用海域和海岸线,降低整体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具备条件的沿海港口码头等闲置土地及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接入配电网及在园区配电网、微电网内就地平衡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鼓励部分或全部电量自发自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以县域为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小容量、低电压等级的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加快实施“千村万乡驭风行动”,创新分散式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

    开展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

    大力推进新型储能建设。加快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积极引导新建风度、光伏电站同步配套储能,适时推动已投产风电场、光伏电站增配储能。“十四五”期间,新增集中式新型储能装机规模不低于2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

    2021年,广西完成8.861GW风电优选(保障性5.61GW、市场化3.251GW)。优选业主情况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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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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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初步考虑:制定更加积极的发展目标,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秉持市场理念,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由“补贴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培育可再生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曾发文,要求各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将正式稿报送国家能源局。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在其官网公示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浙江省将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到“十四五”末,浙江省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1GW以上,新增装机达到4.55GW以上。 《意见稿》明确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一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积极推进嵊泗2#、嵊泗5#、嵊泗6#、象山1#、苍南1#、苍南4#等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宁波和温州外侧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 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三是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 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宁波、温州、舟山等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 除了浙江省披露改文件外,江苏省也在日前披露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 《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坚持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散式应用并举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陆上和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形成陆海统筹发展格局,实现风能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 一是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加快推进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建设,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主要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以“近海为主、远海示范”为原则,发挥“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规模效益,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技术成本低、并网消纳条件好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力争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以合理规模带动省内海上风电产业平稳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网装机规模达到14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 二是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建设。 统筹考虑开发规模与电网消纳、发展布局与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与风能利用等方面因素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小型风电开发建设并举,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科学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按变电站容量及用电负荷水平就近接入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探索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融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分散风能的就地利用。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垦区农场、沿海滩涂、内陆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地制宜开发风力发电,推动低风速风电形成规模,推进陆上风电平价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全省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 在发展方式方面,《意见稿》明确: (一)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建设 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和技术进步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建设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可再生能源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垦区农场鱼塘水面、沿海滩涂、山地丘陵、沟渠等各类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二)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 充分发挥我省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较早且发展成就显著的优势,加快我省近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有序探索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国家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项目落户盐城,按照国际海上风电检测技术体系等相关要求,建设15兆瓦级多自由度加载全尺寸地面试验平台、120米级叶片试验平台、试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实现对海上风电关键部件、整机、风电场的全面试验检测能力。加快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和高端智能技术发推动海上风电装备向大容量、高功率、智能化方向转型提升着力加强主轴承等关键技术攻关,降低海上风电建设成本江阴市以及省内泰州兴化市共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设,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在海上凤电等领域探索推动大用户直供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促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降本增效。
  • 《累计装机44.5GW!《湖南“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正式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7-05
    • 近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4450万千瓦,其中水电1800万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2650万千瓦。 积极推进存量水电站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水电既有调峰潜力,挖掘已建水电站扩机增容潜力,支持淋溪河、金塘冲、鱼潭(辰溪县)等梯级水电站开发建设。重点推动五强溪水电扩机工程、犬木塘水库水电站建设,确保五强溪水电扩机工程“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大力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平江抽水蓄能电站2025年投运1台机组。 因地制宜优化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布局,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进风电发展。坚持项目布局与消纳送出相适应、项目建设与生态环保相协调,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建设条件优,所在地消纳和送出能力强的储备项目,尤其是扩建和续建项目。以不断扩大的建设规模和市场化资源配置带动省内风电产业继续发展壮大。开展老旧风电场风力发电设备“以大代小”退役改造,因地制宜推进易覆冰风电场抗冰改造,提升装机容量、风能利用效率和风电场经济性。 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建设。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在郴永衡、环洞庭湖、娄邵等地区,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农村空闲场地、宜林荒山荒地、坑塘水面等空间资源,建设一批复合型(农、林、渔)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光伏与大型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协调发展,通过基地化建设,助推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发展。 同时,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的12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工作,加快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总投资约1300亿元,其中,水电投资340亿元(含抽水蓄能),光伏发电投资360亿元,风电投资350亿元,生物质能利用投资180亿元,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投资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