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1-03
  • 三部门: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 .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 ??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2023/12/29 17:43:12 ?? 我要投稿 ??
    关键词: 需求侧响应微电网可再生能源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文件提出,加大 可再生能源 应用。在光照资源丰富地区推广“光伏+”模式,在保证厂区建筑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厂区屋顶、处理设施、开阔构筑物等闲置空间布置光伏发电设施。积极布局智能 微电网 、新型储能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稳定性,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参与电力 需求侧响应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污水(污泥)处理厂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积极参与绿证交易等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发改环资〔2023〕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乡建设厅 (委、管委、局)、生态环境厅 (局) :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污水处理既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全过程污染物削减与温室气体减排,开展源头节水增效、处理过程节能降碳、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污水处理综合效能,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美丽中国建设。
    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二、强化源头节水增效
    (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减少生产生活新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推动工业企业和园区废水循环利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严重缺水地区示范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应用尽用。规范工业企业、园区和医疗机构排水管理,对于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废水,严格限制进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二)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加快消除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示范区。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除干旱地区外,新建城区原则上实施雨污分流。以老旧城区为重点,开展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管网诊断修复更新,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对于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污水处理厂,从严审批核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推行“一厂一策”整治。合理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鼓励生活污水就近集中处理,减少污水输送距离。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可建设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鼓励通过建设公园绿化活动场地等方式合理利用地上空间,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和城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三、加强污水处理节能降碳
    (三)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选用高效节能的电机、风机、水泵、照明器具等通用产品设备,结合厂区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老旧低效的重点用能设备。优化负荷匹配,避免“大马拉小车”。推广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开展全过程智能调控与优化,实现精准曝气与回流控制、泵站变频调控与负载匹配、数字计量精准加药等。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对厂内及周边区域供暖供冷。鼓励发展节能降耗专业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科学开展污水管网清淤管护,减少甲烷排放。支持依法依规将上游生产企业可生化性强的废水作为下游污水处理厂碳源补充。加强高效脱氮除磷等低碳技术应用,减少脱氮过程氧化亚氮逸散。鼓励污水处理厂使用植物除臭剂、环保型絮凝剂等新型绿色药剂。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光照资源丰富地区推广“光伏+”模式,在保证厂区建筑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厂区屋顶、处理设施、开阔构筑物等闲置空间布置光伏发电设施。积极布局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稳定性,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污水(污泥)处理厂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积极参与绿证交易等方式,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
    (六)推动再生水利用。坚持以需定供、分质利用、就近利用,扩大再生水利用场景,统筹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等。将再生水合理纳入高耗水项目和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计划用水管理,对于具备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充分配置再生水。结合当地自然禀赋及社会发展需要,有序建设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缺水城市新建城区要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鼓励沿工业园区建设再生水厂。西北干旱地区因地制宜推广再生水“冬储夏用”。
    四、推进污泥处理节能降碳
    (七)推广低碳处理工艺。在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逐步压减污泥填埋规模,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在确保运行参数稳定、配套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前提下,可利用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设施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并将新增废气污染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污泥单独焚烧时,鼓励干化和焚烧联用,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余热利用技术,提高污泥热能利用效率。
    (八)加强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加强污泥沼气回收利用,推广沼气热电联产。遵循“安全环保、稳妥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好氧发酵、厌氧消化等工艺,回收利用污泥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积极推广污泥土地利用,鼓励在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将处理后的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用于国土绿化、荒漠改良、矿区修复等。推动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大科普宣传,消除认识误区,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五、完善支持政策
    (九)强化标准引导。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要求,各地方应突出问题导向,基于本地区经济社会情况、流域水环境容量、污水水质等因素,统筹考虑能耗、药耗增加,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制定污水排放地方标准。做好再生水利用系列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城镇污水处理碳排放统计核算、监测计量等相关标准。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绩效评价 城镇污水处理》国家标准,适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十)加大科技支撑。开展污水处理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环保型药剂、温室气体控制、智能监测与优化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数字技术与污水处理工艺融合发展。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协同等创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集成示范和应用推广。
    (十一)完善激励政策。加大对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申请绿色信贷或通过绿色债券融资。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将污水(污泥)处理厂光伏发电、沼气发电等绿色电力纳入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范围,依规向符合条件的项目核发绿色电力证书。
    (十二)建设绿色低碳标杆厂。推动建设一批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鼓励标杆厂实施“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开展新理念、新技术、新设备的先行先试。加强对配套工程建设的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重点工程项目有序实施。总结推广标杆厂建设的经验模式和实践案例,引导全行业对标对表。鼓励各地依托标杆厂打造宣传教育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加强绿色低碳理念的宣传教育。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省(区、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摸排本省份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能耗及碳排放情况,明确建设改造目标和建设任务,推动本地区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 态 环 境 部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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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31229/651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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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各类重大风险挑战应对预案,切实保障能源原材料安全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牢牢把握经济安全和发展主动权。 二、多措并举,夯实工业经济回稳基础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着力点在政策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以有力政策举措有效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和贴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快“十四五”相关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和各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协同做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力争早开工、早见效。修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引导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落实国家战略,扩大项目投资。 (二)深挖市场潜能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落实好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阶段性减半征收购置税、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等优惠政策,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加快邮轮游艇大众化发展,推动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升级。持续开展消费品“三品”全国行系列活动,加快创建“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创建,开展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组织“百企千品”培优工程,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实施原材料“三品”行动,指导地方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开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系列活动,规范发展线上经济,引导电商平台和线下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推动释放消费潜力。 (三)稳定工业产品出口。确保外贸产业链稳定,指导各地建立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及时解决外贸企业的困难问题,在生产、物流、用工等方面予以保障。提升港口集疏运和境内运输效率,确保进出口货物快转快运。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加快推动通过中欧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推动各地积极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扩大订单。办好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线上展,扩大参展企业范围,延长线上展示时间,进一步提高成交实效。 (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指导企业建立闭环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生活和防疫物资供应相关工作,保障人流、物流畅通。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冲击常态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协调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区域间、上下游联动,“点对点”、“一对一”帮助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堵点卡点问题,保障重点企业稳定生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关键原材料、关键软件、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供应保障和协同储备,统筹推动汽车芯片推广应用、技术攻关、产能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拓展供应渠道。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制定能源保供应急预案,指导地方优化有序用电措施,保障迎峰度冬电力电煤供应安全,满足工业发展合理用能需求。 (五)持续壮大新动能。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推进国家级集群向世界级集群培育提升。启动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区域增长极。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加快推进装备数字化,遴选发布新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加快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转型。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实施5G行业应用“十百千”工程,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加快5G全连接工厂建设,推动各地高质量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落实5G扬帆应用行动计划,深入推进5G规模化应用。 三、分业施策,强化重点产业稳定发展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重点在行业。要统筹推进强基础、补短板、锻长板、育集群、建生态各项工作,深入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促进重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六)推动原材料行业提质增效。聚焦产业基础好、比较优势突出、技术领先的行业细分领域或重点产品,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支持形成一批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绿色建材、新材料产业集群。落实落细工业领域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加快节能降碳装备技术推广应用。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完善大宗原材料供给“红黄蓝”预警机制,下达化肥最低生产计划,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促进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废钢、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总体方案,开展光伏压延玻璃产能预警,指导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合理布局。加快国内(重点)铁矿石项目建设,推进智能矿山建设。优化布局建设国家新材料重点平台,深化实施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加快促进一批重点新材料产用衔接和市场应用推广。 (七)巩固装备制造业良好势头。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大飞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等重大技术装备自主设计和系统集成能力。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做优做强信息通信设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电力装备、船舶等优势产业,促进数控机床、通用航空及新能源飞行器、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医疗器械、邮轮游艇装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组织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一体化推动生产推广应用。加快能源电子产业发展,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和行业应用,完善光伏、锂电等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优化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试点政策,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支持首台(套)试点,推动首台(套)、首批次等创新产品研发创新和推广应用。 (八)促进消费品行业稳定恢复。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促进产品迭代更新。抓紧制定发布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推动生物制造发展等政策文件,加快制修订家用电器、婴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医药等重点产业链补短板,加快关键原辅料、设备配件和生产工艺研发攻关,促进集群化发展。支持纺织服装行业绿色化发展,加大再生纤维制品宣传推广力度,稳住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促进传统行业平稳运行。 四、分区施策,促进各地区工业经济协同发展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关键在地方。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央地联动、区域协作,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推动区域工业经济协调发展。 (九)东部工业大省主动发挥稳经济关键支撑作用。东部工业大省产业基础好、市场规模大、外资外贸占比高、带动性强,要勇挑大梁,推动工业经济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为全国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多作贡献。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着力强化数字赋能,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塑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强化创新引领和产业转型,支持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强化与资源富集区、成本优势区等区域分工协作,推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增强全国工业经济弹性和韧性。 (十)中西部地区努力巩固较快增长态势。能源原材料大省要着力稳生产增效益,巩固较快增长势头。受电力短缺影响较大省份要对照增长目标,抓紧谋划用电高峰后的追平补齐措施。支持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在有基础优势的地区,通过中央企业投资、国家产业转移基金重点支持等方式,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集群。进一步优化西部地区营商环境,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 (十一)东北地区推动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东北地区要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装备制造、能源原材料、农业及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优势,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快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支持驻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发展,防止因人才流失和人员老化导致创新能力减弱,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不断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提高对资本和人才的吸引力。 五、分企施策,持续提升企业活力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主体是企业。要充分发挥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积极性,激发活力,增强信心,为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十二)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顶梁柱”作用。大型企业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落实稳增长目标任务。特别是中央工业企业要发挥好对产业链主体支撑和融通带动作用;要加强生产运行调度,拓展挖潜增利空间,努力多作贡献;要在加快自身发展助力经济大盘稳定的同时,全力做好能源粮食安全托底和保供稳价,推动能源、物流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释放采购需求;要积极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对中小企业账款“应付尽付、应付快付”,落实2022年减免房租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应免尽免、应免快免”。 (十三)加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协调机制作用,抓好各项惠企政策落实,鼓励地方出台配套举措。加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力度,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投入,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强化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动的支撑。深入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努力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四)强化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建立健全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交流机制,强化用工、用能、物流等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合理需求,确保企业稳定生产和正常经营。指导外资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一步便利外资企业商务、技术人员及家属出入境。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加大在华高新技术、中高端制造、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投资,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和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强化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推动相关项目尽快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数据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趋势,良好机制是保障。要锚定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以及振作工业经济系列政策,细化配套措施,实化工作举措,努力为工业稳增长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十五)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有关方面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对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各地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挖掘政策潜力,完善配套措施,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本地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出有利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举措,推动政策精准发力,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 (十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落实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用足用好制造业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专项贷款等财税金融政策。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基金、保险、专项再贷款等各类金融工具,促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深入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 (十七)完善监测调度和督导激励机制。聚焦重点地区、行业、企业和园区,完善不同频次监测调度机制,加强苗头性问题预警和分析研判,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对稳增长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区在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引导性作用,定期通报各地工业生产、效益、投资和制造业增加值比重等指标数据,加强目标管理和进度督促,推动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大力挖掘各地工业稳增长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和积极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坚定信心、提振预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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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3-12-2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12月12日 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   质量是制造业的生命,卓越质量是高端制造的标准,推动产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是新时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追求卓越质量是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以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以先进质量标准为依据,遵循质量发展规律,采用持续改进和工程化方法,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企业树立科学质量观,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质量改进能力,实现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为推动“中国制造”向高端迈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革新质量理念,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促进生产方式变革,培育价值创造新动能。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质量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卓越质量为目标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坚持效益导向。遵循“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引导企业坚持向质量要效益,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质量损失率,带动企业效益持续增长,让企业在质量提升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分级指引。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形成“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分级梯度评价体系,强化分级分类指导,组织企业科学评价和自我声明,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向卓越质量迈进。   坚持系统推进。遵循螺旋式上升、渐进式发展的质量提升规律,以系统化思维、工程化方法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坚持自我完善、不断追求卓越、实现持续成功。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企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提高,质量绩效稳步增长,中高端产品的比例快速增大。新增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企业5万家,新增质量管理能力达到检验级企业5000家、保证级企业500家、预防级企业50家,卓越级企业开始涌现。计量、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   到2027年,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产品高端化取得明显进展。新增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企业10万家,新增质量管理能力达到检验级企业10000家、保证级企业1000家、预防级企业100家、卓越级企业10家,质量提升对制造业整体效益的贡献更加突出,推动制造业加速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四、重点任务   (一)增强企业质量意识   1.引导企业坚持以质取胜发展。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理念,切实把质量工作落实到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企业质量战略管理,优化质量组织体系和管控模式,加强质量战略制定、实施、评估、调整闭环管理,促进企业与生态合作伙伴有效协同,确保质量战略定位、发展方向等保持延续稳定。   2.发挥企业最高管理者作用。强化企业最高管理者质量意识,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统一的质量理念,确定质量方针,制定卓越质量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全员参与,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发挥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作用,提高质量改进效率,增强实现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3.推动企业全员参与质量工作。引导企业明确全员参与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员卓越质量意识,完善全员参与制度,提高全员质量能力,提升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质量协同,明确质量责任和任务,履行对质量的承诺。推动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员质量培训和经验分享,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成果的激励力度,有效调动全员参与质量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   4.鼓励企业构建先进质量文化。贯彻质量文化建设标准,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提炼质量文化并大力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质量文化氛围。加强宣传引导,传播卓越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强化全员认同、主动参与,树立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共同价值观。推动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建质量文化生态,树立和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   5.促进企业树立用户满意导向。引导企业以用户为中心,将用户满意作为质量工作的首要任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构建需求预测模型,围绕用户需求和期望完善质量目标,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全过程,不断促进产品迭代升级和质量提升,为用户创造更多价值,提升用户体验,超越用户期望,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6.创新质量管理过程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推动企业将质量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举措,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质量目标实现能力,加强过程识别、管理和验证,围绕关键过程开展定量分析和精准控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先进质量管理。   7.实施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引导企业科学识别质量提升关键要素,找准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强的质量改进目标和工作举措,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模式开展持续改进,推动管理持续完善、产品迭代升级。深化精益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   8.科学运用循证决策模式。推动企业加强关键指标识别,建立关键指标监测机制,结合质量绩效、技术成熟度等数据,深入分析影响质量水平的驱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改进。深化智能管理工具应用,构建基于数据的质量判定、质量改进、质量预防等决策模型,增强分析、判断、验证等能力,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水平。   9.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将质量提升与管理、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一体化推进,鼓励企业加强技术体系化布局,开展质量设计技术、过程控制方法与工具、试验检测技术、运维保障技术、分析评价技术等攻关和应用,建立支撑质量创新的知识资源。引导企业积极学习质量标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提高质量工程技术、质量数据运用能力。   10.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能力。支持企业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持续采用新技术、新产品对计量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加大对标准研制与推广、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的投资,拉升质量“高线”。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中试条件建设,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提升产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阶段中试验证能力,开展产品测试比对以及可靠性、稳定性和耐用性综合评价。   11.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支持企业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沿产业链明确质量指标与要求,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各方协作关系,促进研发平台、应用场景、信息资源等共建共享,增进企业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三)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   12.推动研发设计数字化。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或高于用户需求的质量设计,加强数字化设计工具应用,鼓励运用数字孪生、可靠性设计与仿真等技术开展新产品质量分析,实现关键质量指标的设计优化,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确定最优设计方案,提升智能化质量策划水平,从源头防止质量风险,解决质量问题。   13.促进生产制造数字化。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控制、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管理。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通过系统集成实现设备远程监控和预测性维护。推动企业开展全流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深化传感器、机器视觉、自动化控制、先进测量仪器等技术应用,依据过程质量指标设置智能预警管控,持续提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减少人为偏差。   14.推进质量保障数字化。推广全生命周期综合保障数字化和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质量保障水平。引导企业建立供应链数字化系统,加快条形码、二维码、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保证物料质量,强化质量可靠性。推动企业加强试验验证、检验检测数字化和智能化,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高质量检验检测的效率、覆盖率和准确性。大力推广产品数字化质量追溯、故障预测、保养服务提示等售后服务,促进产品向高端化迈进。   15.加强质量数据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质量数据管理制度,运用数字技术对质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深入挖掘质量数据价值。推动企业建设数据管理能力,完善质量数据架构设计,加强质量数据标准化管理,建立质量数据安全标准,与上下游企业共建供应链质量管理平台,实现质量数据在业务活动中高效率共享。引导企业重视质量数据开发利用,开展质量数据建模分析,提高质量响应和处理及时性,实施更加有效的质量预防和改进。   (四)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16.推动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引导企业依据先进质量标准定期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自我评价,检视问题,精准施策,激发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评价标准,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成功的能力、全过程质量绩效等进行评价,综合判断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经常性的开展监测分析、过程检查和总结评估。   17.发挥外部评价作用。指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贯标评价服务,支持企业选认专业机构并采信评价结果。推动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人才队伍开展质量管理能力第三方评价,指引企业逐级或跨级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宣贯、培训、咨询、诊断及解决方案等全链条服务。探索开展质量管理水平对比分析,逐步实施分行业、分地区评价和结果应用。   18.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绩效评价。推动企业建立质量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评估质量管理的财务和经济效益。引导企业识别质量绩效指标,采用作业成本法、标杆对比、成本—效益分析、顾客关系管理、统计过程控制等工具和方法,加强对用户满意度、用户忠诚度、产品合格率、市场占有率等关键指标的度量、监测、分析和评价,支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19.推动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发挥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对实现质量目标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支持企业将评价结果作为战略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改进机制,以评促改,根据评价结果识别质量管理薄弱环节,明确能力差距,确定改进目标,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质量持续改进,对成效显著的质量改进活动、先进典型经验进行认可奖励和宣传推广,充分激发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评价结果采信机制,激励企业向卓越迈进。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项任务措施有效执行、落到实处。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试点示范,多维度、多视角、多层面扩大宣传先进典型。   (二)强化资源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坚持高质量导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投入。支持地方对企业按质量管理能力分级评价结果给予奖励。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强化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因素。   (三)抓好实施效果评估。构建区域制造业卓越质量评价体系,适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地区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对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测,针对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推动将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纳入政府质量工作统筹。   (四)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开展“入企帮扶”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支持,提升计量服务支撑,加大试验验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供给,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中试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综合技术服务。支持专业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面向企业自评估、自诊断需要的模块化、轻量化贯标工具,提升贯标流程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划分说明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体现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企业持续成功的能力、全过程质量绩效等方面。依据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结合国内外关于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模型和研究成果,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 经验级。 质量管理基本依靠人的技能和经验,未建立先进的质量制度、质量目标和完整的质量数据管理机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数字化未开展或只是实行经验式的管理;未具备基本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水平未达到3σ,过程能力指数未做统计或小于1,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小于90%,对内外部质量损失率未做统计。 检验级。 建立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通过检验手段确定产品质量特性符合标准要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初步开展,收集与质量目标有关的数据并用于改进;具备一定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取得一定的质量绩效,产品质量水平达到3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0%,内部质量损失率大于等于3.0%,外部质量损失率大于等于2.3%。 保证级。 质量管理在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应用适宜的质量技术、工具和方法,促进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收集与关键过程有关的质量数据,并用于过程的改进,保证产品制造的质量可靠性、一致性、稳定性;具备较好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较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4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33,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5%,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3.0%,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2.3%。 预防级。 质量管理贯穿于产品和服务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基于数据开展全面风险识别和预防,确保企业绩效目标的全面达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全面、持续开展,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收集全过程的绩效数据加以应用并转化为价值;具备优秀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5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67,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7%,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1.5%,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1.0%。 卓越级。 质量管理以创新为驱动力,建立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全面、持续、系统开展,实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收集供应链上下游质量数据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有效支撑企业以高质量产品、高水平服务超越用户期望和体验,质量产生卓越的经营效益和持续的竞争优势;质量绩效水平领先,产品质量水平达到6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2.00,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8%,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0.75%,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0.5%。 名词解释:   1.σ(西格玛):σ在统计学中代表“标准差”,即对过程输出的分布宽度的测量。σ值越高,过程不良品率越低。当σ值达到6时,即6σ的品质,表示“每百万单位只有3.4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5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230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4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6200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3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66800个不良品”。   2.过程能力指数(Cpk):表示过程在稳定可控(即没有特殊原因干扰产出品特性)的状态下,能使其产出品达到可接受标准程度的指标。通常过程能力指数越高,产品的不良率越低。   3.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是产品生产各个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的乘积,是反映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及绩效的重要指标。其中,一次交验合格率是指初次提交检验的合格品数量占全部交验产品总数量的百分比。   4.内部质量损失率:是指产品交货前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损失的费用与年度总产值之比。损失的费用主要包括:报废损失费、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等。5.外部质量损失率:是指产品交货后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所损失的费用与年度总产值之比,损失的费用主要包括: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