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 来源专题: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 编译者: 王阳
  • 发布时间:2023-04-25
  • 202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方案,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明显提升。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镇区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建成区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建制镇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能力全覆盖。到2035年,基本实现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实施方案明确,要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基于本地人口规模、用水现状、经济社会状况、自然地理条件等因素,以县域为单元,合理规划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布局、工艺、规模和服务范围,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避免盲目贪大或过度超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统筹考虑镇域范围内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靠近城市(县城)的镇,生活污水可纳入城市(县城)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城镇化水平较高、人口密集的镇,可集中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合理布局设施。相邻间距较近的镇,可采用跨镇集中联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人口少、集中程度不高的镇,推广小型化、分散化、生态化处理设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 原文来源: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gzdt/202301/20230120_770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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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江苏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9-03
    • 9月2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指出,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布局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处置的终端场所,降低城市垃圾污染风险。加强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可再生材料在市政道路建设与改造中的应用,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新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碳减排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达到新高度;探索适宜寒冷地区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技术路线和建造做法,研究超低能耗推进机制;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显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面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全市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清洁能源深入发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品质全面提高,城乡空间特色显著增强;美丽连云港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和乡村品质全面改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初步实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   力争2060年,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在建筑建造和运营阶段的碳排放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大幅降低,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全面建成。   全文如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根据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印发的《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总书记对连云港“后发先至”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推动绿色低碳建筑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提升乡村绿色低碳水平,坚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向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环境友好方向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好房子。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合理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助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稳步发展。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增强节约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改善建筑环境品质,满足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日益增长的需求,稳步推进建筑低碳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城市,营造绿色乡村,稳步合理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   点面结合,全面发展。从单体建筑、社区到城市、乡村,由点及面,循序渐进,着力抓好建筑单体的绿色低碳工作,同时以城镇低碳为重点,兼顾低碳乡村建设,结合连云港各地经济水平和工作基础,制定适宜发展目标,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工作全面发展。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结合。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进行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合作平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碳减排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达到新高度;探索适宜寒冷地区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技术路线和建造做法,研究超低能耗推进机制;低碳建筑示范成效初步显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到2030年,全面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全市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清洁能源深入发展,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水平显著提升;建筑品质全面提高,城乡空间特色显著增强;美丽连云港建设深入推进,城镇和乡村品质全面改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初步实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   力争2060年,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在建筑建造和运营阶段的碳排放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大幅降低,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全面建成。   二、推动绿色低碳建筑发展   1.强化绿色低碳设计。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树立绿色低碳、经济合理、舒适自然、传承文化、彰显风貌的设计理念。将智慧建筑与绿色低碳建筑深度融合,提升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水平,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奠定基础。优化完善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审查机制,强化绿色设计闭合监管。加强全过程统筹,鼓励工程项目采用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提升绿色建筑建成品质。(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2.促进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加强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新要求,推进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高品质发展。提升建筑环境健康和舒适度水平,提升建筑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水平,促进建筑室内外环境全龄友好,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性能和综合品质。促进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3.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本地建筑节能保温产品库,制定发布建筑节能产品推广目录。鼓励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标准规划、设计、建造。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打造生态节能、低碳循环的高品质样板。鼓励新建项目的实施单位积极申报省级绿色建筑专项引导资金,因地制宜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推动绿色低碳建筑与智慧建筑、健康建筑融合发展。(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4.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探索符合我市优势资源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措施,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建筑的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热、土壤源热泵、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持续推进新建建筑中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重点推进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应用,研究推广多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复合应用。引导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试点建筑。依托本地太阳能光热企业,培育多层次、多维度、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建筑电气化应用比例达到2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5.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在市中心城区及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三县城区实施装配式建筑配建要求。鼓励学校建筑采用钢结构形式,推动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提高楼梯板、飘窗等复杂预制构件的应用范围及应用比例。探索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数字建造相融合。推广装配化装修,积极推动装配化装修技术产品以及相关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发展。推进绿色施工,强化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建立绿色施工统计、监测、考核制度。推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率先应用,推广实用性强、地域特征明显的绿色建材产品,建立绿色建材碳数据库。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50%。(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6.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构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鼓励能耗较高的商业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在改造中同步实施绿色节能改造,鼓励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业主改造意愿强、居住舒适度差的老旧小区进行绿色化改造示范,鼓励加装可再生能源设备。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在医院、宾馆、商场以及交通场站等类别中的高能耗建筑节能改造中的应用。到2025年,全市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提高10%,力争2030年底前完成城市非节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7.提升绿色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建筑节能监管,持续推进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定期对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进行数据管理与维护升级。对建筑重点用能设备如空调、照明、电梯等进行运行调适,提升设备能效。研究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建立以能耗约束为导向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制度。推进绿色建筑运行后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研工作,研究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提升用户参与度和认可度,促进绿色运营管理优化提升。研究制定绿色物业管理推进机制,做好绿色建筑相关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提升绿色低碳运行水平,提升居住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加强住宅共用部位维护管理,延长住宅使用寿命。(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三、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8.优化城市结构和空间布局。依托淮海经济区,结合“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密度和规模,融合产业和城市功能,构建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空间布局形态。推动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鼓励集约型、内涵式开发,从“规模供给”转向“品质供给”,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多中心、紧凑型、组团式发展。系统推进城市更新,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坚持“留拆改”并举,鼓励绿色节能改造,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9.打造绿色低碳社区。积极推动绿色社区建设,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社区微气候,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社区,完善居家生活、便民商业、体育健身等服务设施,通过步行和骑行等慢行交通网络串联若干个社区,建设“一站式”生活服务综合体,构建“15分钟生活圈”。试点应用无接触门禁、远程抄表、智慧停车等智慧社区技术,构建社区智慧运营系统。合理规划电动车等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加大低碳科普活动进社区,探索低碳社区建设。鼓励申报绿色社区创新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推进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到2025年,城市社区中绿色社区创建比例不低于60%。(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0.推动低碳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和园区低碳发展,开展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因地制宜挖掘园区内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潜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占比。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园区建设中的应用,通过智能光伏公交站、光伏停车场、光储充电项目、工业厂房光伏、污水厂光伏等建设,形成以光伏为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园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可用面积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发展多能互补、深度脱碳、智慧管理的分布式能源技术,鼓励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区域能源系统,合理设置储能设施,促进分布式清洁能源充分就地消纳,推广区域能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动特色园区节能改造,引导既有工业园区低碳更新,践行低碳生活理念,提升工业片区(园区)的使用者满意度。(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1.提升城市生态碳汇能力。推动城市生态修复,提高绿化覆盖率,合理布局完整、连续的蓝绿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塑造连云港特色风貌。广植乡土适生树种,因地制宜推广立体绿化和口袋公园建设,提升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2.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深化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内涝治理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开发建设等阶段纳入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雨水径流管控要求。规划用地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要同步建设雨水收集系统。以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河道水系等设计城市公共区域的工程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海绵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施系统化治理、智慧化管控。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不低于40%。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可渗透面积占比达到45%。(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3.推动城市供排水发展。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分区计量管理,提升供水管网智能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县以上城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超过25%。建立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与区域防洪体系有效衔接,实施系统化治理、智慧化管控。深入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到2030 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100%无害化处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4.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统筹布局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处置的终端场所,降低城市垃圾污染风险。加强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可再生材料在市政道路建设与改造中的应用,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新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四、提升乡村绿色低碳水平   15.推动绿色低碳村庄发展。优化乡村布局,通过镇村布局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和改善提升。加强村庄分类引导,保护乡村生态环境,规划新建村庄应规模适度、尺度适宜、边界自然。引导供水、排水、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绿色化,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鼓励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6.加强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探索绿色低碳农房技术路线,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结合农房改善、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探索既有农房的绿色节能改造,重点提升以外窗为主的围护结构,推广使用高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和使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7.优化农村生活用能。引导鼓励村民减少传统能源的使用,提高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农村电网和天然气管网,降低村民生活用电成本。推广应用自保温体系,提升冬季室内舒适度。推动绿色建材、节水器具等绿色节能技术应用,推广清洁能源,优化农村用能结构。结合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实施计划,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等位置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深入推进太阳能光热利用,鼓励使用太阳能灶等设备。(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五、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部署,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进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19.严格监督考核。强化约束指标,将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成效纳入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奖惩。各区县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并纳入地区发展计划,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县年度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进行监测评价,对工作突出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20.健全支撑体系。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本地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相关文件政策,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根据江苏省制定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碳排放量计算核定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逐步完善本地碳达峰标准体系,明确碳排放核算方法。(市住建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21.增大资金扶持。加大财政、金融对绿色低碳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扩大资金支持辐射面,强化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开展一系列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项目示范,鼓励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推动示范项目科学规范安排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培育绿色低碳金融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22.加强科技支撑。开展建筑碳达峰、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高性能门窗、免拆模高性能模板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和技术研发,推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和产业工人培养,促进各类高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合作研发和技术交流,鼓励搭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创平台。(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23.做好宣传推广。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拓展低碳宣传渠道,创新科普产品形式,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节能宣传周、绿色建筑主题展览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等基层的组织作用,在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广泛开展绿色低碳生活宣传教育,加快构建多元共治、全民参与的双碳行动格局。(市住建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板块具体实施)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来源专题:智能制造
    • 编译者:icad
    • 发布时间:2023-12-2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2023年12月12日 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   质量是制造业的生命,卓越质量是高端制造的标准,推动产业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是新时期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追求卓越质量是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以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以先进质量标准为依据,遵循质量发展规律,采用持续改进和工程化方法,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企业树立科学质量观,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质量改进能力,实现质量效益显著提升,为推动“中国制造”向高端迈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高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作为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的深度融合,革新质量理念,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促进生产方式变革,培育价值创造新动能。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质量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卓越质量为目标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坚持效益导向。遵循“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引导企业坚持向质量要效益,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效能、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质量损失率,带动企业效益持续增长,让企业在质量提升中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分级指引。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形成“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分级梯度评价体系,强化分级分类指导,组织企业科学评价和自我声明,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向卓越质量迈进。   坚持系统推进。遵循螺旋式上升、渐进式发展的质量提升规律,以系统化思维、工程化方法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坚持自我完善、不断追求卓越、实现持续成功。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质的有效提升取得积极进展,企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提高,质量绩效稳步增长,中高端产品的比例快速增大。新增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企业5万家,新增质量管理能力达到检验级企业5000家、保证级企业500家、预防级企业50家,卓越级企业开始涌现。计量、标准、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质量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   到2027年,我国制造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显著提高,产品高端化取得明显进展。新增贯彻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企业10万家,新增质量管理能力达到检验级企业10000家、保证级企业1000家、预防级企业100家、卓越级企业10家,质量提升对制造业整体效益的贡献更加突出,推动制造业加速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四、重点任务   (一)增强企业质量意识   1.引导企业坚持以质取胜发展。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理念,切实把质量工作落实到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企业质量战略管理,优化质量组织体系和管控模式,加强质量战略制定、实施、评估、调整闭环管理,促进企业与生态合作伙伴有效协同,确保质量战略定位、发展方向等保持延续稳定。   2.发挥企业最高管理者作用。强化企业最高管理者质量意识,明确领导责任,建立统一的质量理念,确定质量方针,制定卓越质量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全员参与,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发挥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能手作用,提高质量改进效率,增强实现质量目标的有效性。   3.推动企业全员参与质量工作。引导企业明确全员参与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员卓越质量意识,完善全员参与制度,提高全员质量能力,提升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质量协同,明确质量责任和任务,履行对质量的承诺。推动企业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全员质量培训和经验分享,加大对质量改进和创新成果的激励力度,有效调动全员参与质量提升的主动性、积极性。   4.鼓励企业构建先进质量文化。贯彻质量文化建设标准,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提炼质量文化并大力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质量文化氛围。加强宣传引导,传播卓越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强化全员认同、主动参与,树立重视质量、追求卓越的共同价值观。推动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共建质量文化生态,树立和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   5.促进企业树立用户满意导向。引导企业以用户为中心,将用户满意作为质量工作的首要任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构建需求预测模型,围绕用户需求和期望完善质量目标,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全过程,不断促进产品迭代升级和质量提升,为用户创造更多价值,提升用户体验,超越用户期望,提高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6.创新质量管理过程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推动企业将质量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举措,持续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增强质量目标实现能力,加强过程识别、管理和验证,围绕关键过程开展定量分析和精准控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先进质量管理。   7.实施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引导企业科学识别质量提升关键要素,找准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强的质量改进目标和工作举措,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模式开展持续改进,推动管理持续完善、产品迭代升级。深化精益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   8.科学运用循证决策模式。推动企业加强关键指标识别,建立关键指标监测机制,结合质量绩效、技术成熟度等数据,深入分析影响质量水平的驱动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持续改进。深化智能管理工具应用,构建基于数据的质量判定、质量改进、质量预防等决策模型,增强分析、判断、验证等能力,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水平。   9.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将质量提升与管理、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一体化推进,鼓励企业加强技术体系化布局,开展质量设计技术、过程控制方法与工具、试验检测技术、运维保障技术、分析评价技术等攻关和应用,建立支撑质量创新的知识资源。引导企业积极学习质量标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提高质量工程技术、质量数据运用能力。   10.持续提升质量基础能力。支持企业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试验验证、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持续采用新技术、新产品对计量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加大对标准研制与推广、检验检测认证等无形资产的投资,拉升质量“高线”。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中试条件建设,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提升产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阶段中试验证能力,开展产品测试比对以及可靠性、稳定性和耐用性综合评价。   11.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支持企业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沿产业链明确质量指标与要求,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各方协作关系,促进研发平台、应用场景、信息资源等共建共享,增进企业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   (三)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   12.推动研发设计数字化。支持企业开展基于或高于用户需求的质量设计,加强数字化设计工具应用,鼓励运用数字孪生、可靠性设计与仿真等技术开展新产品质量分析,实现关键质量指标的设计优化,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确定最优设计方案,提升智能化质量策划水平,从源头防止质量风险,解决质量问题。   13.促进生产制造数字化。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控制、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管理。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通过系统集成实现设备远程监控和预测性维护。推动企业开展全流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深化传感器、机器视觉、自动化控制、先进测量仪器等技术应用,依据过程质量指标设置智能预警管控,持续提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减少人为偏差。   14.推进质量保障数字化。推广全生命周期综合保障数字化和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提高质量保障水平。引导企业建立供应链数字化系统,加快条形码、二维码、射频识别技术的应用,保证物料质量,强化质量可靠性。推动企业加强试验验证、检验检测数字化和智能化,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提高质量检验检测的效率、覆盖率和准确性。大力推广产品数字化质量追溯、故障预测、保养服务提示等售后服务,促进产品向高端化迈进。   15.加强质量数据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质量数据管理制度,运用数字技术对质量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深入挖掘质量数据价值。推动企业建设数据管理能力,完善质量数据架构设计,加强质量数据标准化管理,建立质量数据安全标准,与上下游企业共建供应链质量管理平台,实现质量数据在业务活动中高效率共享。引导企业重视质量数据开发利用,开展质量数据建模分析,提高质量响应和处理及时性,实施更加有效的质量预防和改进。   (四)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   16.推动建立自我评价机制。引导企业依据先进质量标准定期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自我评价,检视问题,精准施策,激发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按照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的评价标准,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持续成功的能力、全过程质量绩效等进行评价,综合判断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经常性的开展监测分析、过程检查和总结评估。   17.发挥外部评价作用。指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贯标评价服务,支持企业选认专业机构并采信评价结果。推动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人才队伍开展质量管理能力第三方评价,指引企业逐级或跨级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宣贯、培训、咨询、诊断及解决方案等全链条服务。探索开展质量管理水平对比分析,逐步实施分行业、分地区评价和结果应用。   18.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绩效评价。推动企业建立质量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评估质量管理的财务和经济效益。引导企业识别质量绩效指标,采用作业成本法、标杆对比、成本—效益分析、顾客关系管理、统计过程控制等工具和方法,加强对用户满意度、用户忠诚度、产品合格率、市场占有率等关键指标的度量、监测、分析和评价,支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19.推动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发挥质量管理能力评价结果对实现质量目标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支持企业将评价结果作为战略制定、资源配置、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改进机制,以评促改,根据评价结果识别质量管理薄弱环节,明确能力差距,确定改进目标,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质量持续改进,对成效显著的质量改进活动、先进典型经验进行认可奖励和宣传推广,充分激发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评价结果采信机制,激励企业向卓越迈进。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项任务措施有效执行、落到实处。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引导企业深入开展质量管理能力评价,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试点示范,多维度、多视角、多层面扩大宣传先进典型。   (二)强化资源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坚持高质量导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投入。支持地方对企业按质量管理能力分级评价结果给予奖励。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强化金融服务供给,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因素。   (三)抓好实施效果评估。构建区域制造业卓越质量评价体系,适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地区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对实施过程及成效进行监测,针对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推动将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纳入政府质量工作统筹。   (四)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支持开展“入企帮扶”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支持,提升计量服务支撑,加大试验验证和检验检测服务供给,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中试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综合技术服务。支持专业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研发面向企业自评估、自诊断需要的模块化、轻量化贯标工具,提升贯标流程的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附件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划分说明   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体现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质量管理数字化、企业持续成功的能力、全过程质量绩效等方面。依据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结合国内外关于质量管理的先进方法、模型和研究成果,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经验级、检验级、保证级、预防级、卓越级。 经验级。 质量管理基本依靠人的技能和经验,未建立先进的质量制度、质量目标和完整的质量数据管理机制;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数字化未开展或只是实行经验式的管理;未具备基本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水平未达到3σ,过程能力指数未做统计或小于1,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小于90%,对内外部质量损失率未做统计。 检验级。 建立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通过检验手段确定产品质量特性符合标准要求;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初步开展,收集与质量目标有关的数据并用于改进;具备一定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取得一定的质量绩效,产品质量水平达到3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0%,内部质量损失率大于等于3.0%,外部质量损失率大于等于2.3%。 保证级。 质量管理在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上,通过应用适宜的质量技术、工具和方法,促进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降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收集与关键过程有关的质量数据,并用于过程的改进,保证产品制造的质量可靠性、一致性、稳定性;具备较好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较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4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33,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5%,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3.0%,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2.3%。 预防级。 质量管理贯穿于产品和服务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基于数据开展全面风险识别和预防,确保企业绩效目标的全面达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全面、持续开展,预防为主、不断改进,收集全过程的绩效数据加以应用并转化为价值;具备优秀的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质量绩效水平高,产品质量水平达到5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1.67,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7%,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1.5%,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1.0%。 卓越级。 质量管理以创新为驱动力,建立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保障、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全面、持续、系统开展,实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收集供应链上下游质量数据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战略实施、文化建设、技术创新应用等能力有效支撑企业以高质量产品、高水平服务超越用户期望和体验,质量产生卓越的经营效益和持续的竞争优势;质量绩效水平领先,产品质量水平达到6σ,过程能力指数大于等于2.00,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大于等于98%,内部质量损失率小于0.75%,外部质量损失率小于0.5%。 名词解释:   1.σ(西格玛):σ在统计学中代表“标准差”,即对过程输出的分布宽度的测量。σ值越高,过程不良品率越低。当σ值达到6时,即6σ的品质,表示“每百万单位只有3.4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5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230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4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6200个不良品”;当σ值达到3时,表示“每百万单位有66800个不良品”。   2.过程能力指数(Cpk):表示过程在稳定可控(即没有特殊原因干扰产出品特性)的状态下,能使其产出品达到可接受标准程度的指标。通常过程能力指数越高,产品的不良率越低。   3.全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是产品生产各个过程一次交验合格率的乘积,是反映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及绩效的重要指标。其中,一次交验合格率是指初次提交检验的合格品数量占全部交验产品总数量的百分比。   4.内部质量损失率:是指产品交货前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损失的费用与年度总产值之比。损失的费用主要包括:报废损失费、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等。5.外部质量损失率:是指产品交货后因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所损失的费用与年度总产值之比,损失的费用主要包括: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