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4-18
  • 聚焦四个领域 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

    ——《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解读

    “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方案》,提出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培育发展高端消费,提高消费供给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相关领域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

    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网络提速降费取得明显成效,4G网络100%覆盖城乡。农村电商、工业电商、跨境电商实现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万亿元。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快速成长,线上线下(O2O)协同互动的消费新生态发展壮大,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我省将聚焦四个重点领域,不断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和供给水平。

    生活类信息消费。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服务新业态,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OTO)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推广高效、均等的在线公共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居家护理的智慧健康服务、面向便捷就医的在线医疗服务、面向学习培训的在线教育服务、面向利企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行业类信息消费。培育支撑行业信息化的新兴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垂直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支撑服务,面向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

    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领域,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

    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实施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通信和卫星导航发展工程、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工程、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培育工程。

    提高信息消费服务供给质量。实施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工程、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发展工程、在线教育发展壮大工程、智慧健康医疗养老工程、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电子商务应用拓展工程等。

    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实施信息网络提速升级工程、信息消费成本降低工程、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

    开展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实施信息消费城市试点示范工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开展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试点示范、京冀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示范、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示范。

    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增强信息消费安全保障。

  • 原文来源:http://www.ii.gov.cn/hbgxt/zxzc11/snzc89/59978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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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广东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融合应用,扩大网络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多层次中高端信息消费,加快构建安全、便捷、丰富的信息消费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全省4K电视用户达到2000万户,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5万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省,珠三角信息基础设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广州、深圳开展5G网络商用。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 1. 扩大4K电视消费。实施全省新数字家庭行动,推进广州、惠州等4K电视应用示范区建设。支持彩电企业大力发展4K电视产品。推动省广电播出机构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扩大4K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视听节目的创作与生产,推动基于国家第二代数字视频编码标准(AVS2标准)的超高清电视编解码设备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建设。促进4K电视进入家庭,推动4K超高清节目入网,降低4K电视网络资费。发展4K电视+电商、休闲娱乐等新型增值服务。 2. 发展数字创意消费。实施全省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推进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标准)产业化应用,丰富基于ISLI标准的多形态数字出版产品。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与数字媒体融合发展,支持省内媒体企业转型发展数字影音、动漫游戏、网络游戏等数字文化产业。推动省内广电运营企业突破面向智能电视的媒体融合、信息共享、智能互联等关键技术,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有线电视宽带服务等新兴业务。  3. 提升智慧社区消费。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市加快建设面向5G网络的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区,推进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照明、消防、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推动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推进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支持社会机构发展生活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扩大智慧物业管理、养老助残、家政、餐饮、购物等线上线下融合的生活服务消费。  4. 扩大智慧旅游消费。推进广东“互联网+旅游”服务云建设,打造省、市、县三级旅游数据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智慧景区。鼓励景区和旅游机构联合建设在线旅游平台,发展在线导游、导览、导购、投诉等网络旅游消费。鼓励省内互联网企业研发推广虚拟旅游产品,扩大3D美景欣赏、游客互动交流等虚拟旅游消费。  (二)发展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  1. 发展智能交通消费。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智能交通感知网络试点,扩大交通领域的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消费。建设全省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中心,发展交通公共大数据消费。实施“广东交通”信息服务体系深化工程,完善全省汽车客运联网售票服务,推行“一站式”查询、“一票到家”等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2. 促进智慧医疗消费。实施智慧医疗惠民工程,建立涵盖全员人口信息、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扩大医疗健康信息消费。加快全省“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挂号预约、移动支付、药品物流配送、健康咨询等网络医疗消费。鼓励省内大型医院发展临床决策、影像识别、癌症早筛等智能医疗消费。   3. 推动网络教育消费。加快建设“广东教育云”,构建覆盖全省的教学资源云服务体系,推进省、市、县三级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在学校、培训机构推广网络教育软件产品消费,发展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服务。鼓励省内骨干教育机构和企业建设网络教育商城,扩大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消费。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设面向粤东西北地区的信息消费技能网络课程,提升电子商务、网络支付、风险防控等信息消费技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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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人工智能电子产品消费。建设广州、深圳新一代通信设备和终端、惠州智能移动终端、东莞智能手机、珠海人工智能芯片设计等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珠三角智能终端产业链集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电子产品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度智能化电子新产品。支持省内信息通信企业发展5G智能手机软硬件和基于5G网络的高清视频、智能物联等新型信息消费。支持省内家电骨干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开展跨界合作,发展具有人机交互、消费者行为分析等高端功能的智能空调、智能冰箱、智能安防产品消费。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头戴类、体感类、手套类等消费级虚拟现实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影视、游戏、文学等虚拟现实内容服务。  2. 促进智能机器人消费。围绕教育娱乐、助老助残、家庭服务、医疗康复、餐饮服务等领域,发展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服务机器人。发展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卫生领域服务机器人,支持省内医疗机构联合研发手术机器人,突破精细介入感知技术、个性化精准治疗等关键技术。支持省内医院与企业共同发展手术、康复、辅助医疗机器人,推广疾病筛查分析、临床决策支持、医用教学等医疗机器人应用。加快发展防灾救灾、建筑施工、电力检测、民用防爆等领域的特种机器人。  3. 发展智能运载产品消费。推动省内汽车制造骨干企业、互联网企业联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广州、惠州、肇庆等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区,推进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发展自动驾驶、智能物流、共享汽车等新型消费。吸引全球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落户我省设立智能运载技术应用创新中心,提高无人车、无人机、无人船等产品供给能力。在农业、治安、国土资源、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扩大影像侦查、家庭服务、飞行租赁等无人机、无人车消费,在游艇自由行、环保监测、搜索救援、安防巡逻等领域发展无人船、无人艇消费。  4. 扩大北斗导航信息消费。推进广州北斗产业园建设,发展多模融合芯片和具有定位导航等功能的终端产品,扩大导航、授时、精密测量等应用,形成“芯片-终端-系统-服务”全产业链。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推动北斗导航与移动通信、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扩大位置信息服务消费。加快东莞市北斗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北斗导航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拓展导航定位、数字报文和基于位置的增值信息服务。  (五)培育分享式信息消费模式。  1. 发展生活资料分享消费。支持广州、深圳等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市建设分享城市。支持网络约车、房屋短租等生活资料分享新业态有序发展。规范发展共享交通,健全共享市场准入制度、行业标准规范和互联网共享平台,培育专车、拼车、分时租赁、P2P租赁等共享交通新业态。支持发展固定资产、商旅短租、日租、民宿等多种形式的分享生活服务。  2. 发展生产资料分享消费。依托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互联网+”小镇等产业载体,支持园区、企业建设分享厂房、分享仓库,发展生产资料、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分享模式。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将实验设备、研究室、团队等打造成分享型研发设计平台或分享工业云,向全社会提供创客服务、协同制造、协同研发等分享生产服务。  3. 发展智力资源分享消费。鼓励企业、民间组织和社会公众积极分享研发成果、知识技能、劳力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在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医疗服务、创意设计等领域发展一批在线知识分享平台,促进各专业领域的信息、技术、成果充分共享。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智力资源分享平台,发展家政、快递、代驾等分享服务新模式。  (六)优化新型信息消费环境。  1. 推动提速降费。实施新一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部署,加快50M起步、100M普及、1000M引领的全省高速光纤网络建设,推动5G网络和NB-IoT网络城乡覆盖,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打造广覆盖、高速率、多业务融合的新一代通信网络。督促指导省电信运营企业加大提速降费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居民信息消费成本。  2. 普及网络支付。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推广网络支付平台在居民缴费、购物、娱乐等日常生活领域的应用。加快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推广联网通用的移动支付。鼓励省内金融机构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的新产品、新服务。支持与规范各类支付机构开展业务模式创新,推广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加快发展面向工业、农业、交通、商业、旅游等行业的网络支付消费。  3.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广东信用网”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建设,落实网店实名制,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机制。加快“广东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开展联合惩戒进政务大厅试点。加快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规范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推进全省信息消费发展,省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各领域信息消费发展。各地政府要将发展新型信息消费作为政府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扩大信息消费新应用、新模式,推动新型信息消费加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支持。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程序,着力消除阻碍信息消费的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鼓励各地依法依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加快新型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和重大平台、体验中心建设。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  (三)加强试点示范。  推动广州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加快建设深圳、佛山等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珠三角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集聚区。在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新数字家庭、文化娱乐、电子商务、智能教育、智能医疗、智能交通等领域,实施一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举办信息消费体验活动,推广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示范平台、示范项目的经验成果,促进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四)加强信息保护。  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开展网络领域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加大对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互联网规范管理,加快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攻关和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8-14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消费需求总量快速提升,结构不断迈向高端,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8.5%,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 信息消费作为重要的新兴消费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据测算,2018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3万亿,同比增长15%,是同期GDP增速的2.2倍,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边界不断拓展、消费理念加速转变、消费体验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是,发展信息消费也面临高端和有效供给不足、部分地区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在此背景下,制定发布《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行动计划》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有关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信息消费发展中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趋势,明确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加快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二、《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信息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作用,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突破口,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和举措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用“一条线三个点”来概括,即围绕一条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着力点、抓好五大支撑点。 “一条主线”是指围绕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信息消费供需结构变化出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夯实信息消费基础;以信息消费升级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本出发点”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消费者“不能用、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各类问题,聚焦重点,从提升供给能力、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用户技能、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用得起、用得惯、用得好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共享信息技术最新发展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四大着力点”是指提出四大主要行动。一是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质行动。加快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提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产品供给能力,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引导消费电子产品加快转型升级。二是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企业上云”、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布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5.0版、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等措施,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演进。三是信息消费者赋能行动。通过加快推进光纤和4G网络深度覆盖、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和各类体验活动,为消费者赋能,从而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潜力,拉动消费加快升级。四是信息消费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置和曝光力度,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五大支撑点”是指抓好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各地加强信息消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信息消费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信息消费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各类新型产品和融合应用。进一步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息消费专项资金,推动出台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的专项政策。三是推动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打造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面向生活类、公共服务类和行业类信息服务、新型信息产品等领域,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四是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加快制定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推动各地方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及时上报信息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搭建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间深入开展合作,在信息消费标准制定、技术验证、产品孵化、国际拓展等方面,创新管理和运作机制,打造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