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8-14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深刻变革,我国消费需求总量快速提升,结构不断迈向高端,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78.5%,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

    信息消费作为重要的新兴消费领域,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据测算,2018年上半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2.3万亿,同比增长15%,是同期GDP增速的2.2倍,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边界不断拓展、消费理念加速转变、消费体验明显改善,有力促进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数字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是,发展信息消费也面临高端和有效供给不足、部分地区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消费环境有待优化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在此背景下,制定发布《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行动计划》的出台,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有关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信息消费发展中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趋势,明确今后三年的工作目标,加快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各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

    二、《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信息消费对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作用,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突破口,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三、《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和举措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可用“一条线三个点”来概括,即围绕一条主线、以人民需要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四大着力点、抓好五大支撑点。

    “一条主线”是指围绕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信息消费供需结构变化出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加速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夯实信息消费基础;以信息消费升级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本出发点”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消费者“不能用、不会用、不敢用、不想用”的各类问题,聚焦重点,从提升供给能力、扩大覆盖范围、提升用户技能、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提出系列措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用得起、用得惯、用得好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共享信息技术最新发展成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四大着力点”是指提出四大主要行动。一是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质行动。加快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提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产品供给能力,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引导消费电子产品加快转型升级。二是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组织开展“企业上云”、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布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5.0版、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等措施,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演进。三是信息消费者赋能行动。通过加快推进光纤和4G网络深度覆盖、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开展信息技能培训和各类体验活动,为消费者赋能,从而释放出更大的内需潜力,拉动消费加快升级。四是信息消费环境优化行动。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置和曝光力度,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五大支撑点”是指抓好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支持各地加强信息消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信息消费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信息消费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各类新型产品和融合应用。进一步加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息消费专项资金,推动出台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的专项政策。三是推动开展试点示范。完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打造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面向生活类、公共服务类和行业类信息服务、新型信息产品等领域,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示范项目。四是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加快制定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推动各地方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及时上报信息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五是搭建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间深入开展合作,在信息消费标准制定、技术验证、产品孵化、国际拓展等方面,创新管理和运作机制,打造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

  • 原文来源: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3018/c6309226/content.html
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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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8-14
    • 工信部联信软〔2018〕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现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信息消费是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速、辐射最广泛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新时期提振国民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有利于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实现供需新平衡,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普惠社会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信息消费向纵深发展,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为重点,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为保障,深化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应用,打造信息消费升级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拉动、创新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推动信息消费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效匹配、消费升级与有效投资良性互动。 坚持多方联动、协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产学研用各方协作,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完善的信息消费生态体系,扩大信息消费覆盖范围。 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引导各地根据经济基础和产业特色合理定位,结合信息消费需求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不断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有序推进。 坚持有序推进、安全发展。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统筹促发展与保安全,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消费规模显著增长。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 覆盖范围惠及全民。到2020年98%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加快补齐发展短板,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 载体建设稳步推进。创建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打造区域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高地,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项目。 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信息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成长,发展线上线下协同互动消费新生态。 消费环境日趋完善。信息消费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努力实现消费者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三、主要行动 (一)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提质行动 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超高清视频在社会各行业应用普及。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加快新型显示产品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突破新型背板、超高清、柔性面板等量产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实现产品结构调整。推动面板企业与终端企业拓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不同领域应用,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进一步扩大在线健康医疗、安防监控、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深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推进技术测试等支撑平台建设,制定车联网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车载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操作系统、车辆智能算法等关键技术产品研发,构建一体化智能车辆平台,培育多元化应用。推进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立可靠、安全、实时性强的智能网联汽车计算平台,形成平台相关标准,支撑高度自动驾驶(HA级)。 (二)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组织开展“企业上云”行动。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利用云上的软件应用和数据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组织开展典型标杆应用案例遴选。推动中小企业业务向云端迁移,到2020年,实现中小企业应用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形成100个企业上云典型应用案例。 提升信息技术服务研发应用水平。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综合研发应用,加速提高居民生活信息消费便利化水平。组织开展区块链等新型技术应用试点。发布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5.0版,持续开展贯标活动,支持企业以标准为引领加快提升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到2020年贯标企业超过2000家。 培育行业信息消费支撑服务。积极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深化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建设一批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垂直电商平台。支持企业发展网络支付、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支撑服务。到2020年,实现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60%。 推动信息消费领域“双创”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培育信息消费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公告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广泛吸引中小企业入驻,引导示范基地积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提供多方面、多种形式的服务,助力信息消费创新发展。 (三)信息消费者赋能行动 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降费。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推进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高农村地区信息接入能力。加大网络降费优惠力度,充分释放网络提速降费红利。在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到2020年实现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10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和4G网络覆盖,有条件地区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确保启动5G商用。 实施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培训工程。依托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技能相对薄弱的农牧民、老年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培训,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结合当地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创业创新等系列大赛,提升信息消费技能。2020年之前选择重点地区实施100个以上信息技能培训项目。 组织开展信息消费体验活动。组织开展“信息消费城市行”,通过政策解读、展览展示、互动体验、现场参观等形式,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支持各地组织信息消费体验周、建设信息消费体验馆等各种活动,积极运用虚拟/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深化用户在应用场景定制、产品功能设计、数字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丰富信息消费体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四)信息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加强和改进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对信息消费领域新模式新业态采取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环境。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信息通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完善监管技术手段。夯实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实行网站、域名实名联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全流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加大骚扰电话防范和治理力度,维护信息通信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环境,规范市场主体竞争秩序,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推动出台电信和互联网网络数据管理政策,规范网络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和使用行为。建立完善数据与个人信息泄露公告和报告机制,加强行业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执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深入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诈骗等新问题,纵深推进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服务和收费违规行为的处置和曝光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解决好社会关注和用户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组织协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消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做好组织保障。建立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地方信息消费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大对信息消费工作成效考核力度,做好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信息消费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开展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持。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信息消费前沿技术研发,拓展各类新型产品和融合应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现有支持中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息消费专项资金,推动出台支持信息消费发展的政策,切实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三)推动开展试点示范 完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打造一批产业基础雄厚、产业链条完备、聚集效应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试点示范城市。面向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遴选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示范项目。 (四)完善统计监测制度 加快制定完善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统计监测目标、范围和口径,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及时上报信息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五)搭建产业合作平台 充分发挥协会、联盟等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界资源,推动产、学、研间开展深入合作,在信息消费标准制定、技术验证、产品孵化、国际拓展等方面,创新管理和运作机制,打造多方协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 来源专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zhangmin
    • 发布时间:2018-05-04
    •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更好理解和贯彻实施《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负责人就《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产业基础是什么? 答: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从产业基础来看,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一是制造规模全球领先。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光伏主要产品产量均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并持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中国产品在2017年的全球产量占比中:多晶硅占55%、硅片占83%、电池片占68%、组件占71%、光伏应用市场占47%,各环节产量前10名的企业中有半数以上位于中国大陆。 二是产业化技术不断突破。多晶硅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综合成本已降至6万元/吨。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光电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达到21.3%和19.2%,黑硅、PERC、N型等电池技术以及半片、MBB、双玻双面等组件技术快速产业化。 三是应用市场快速成长。2017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53.06GW,占全国电源新增发电的装机39%,连续5年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全球第一;累计装机130.25GW,连续三年全球第一,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32.4%。 四是产业体系逐步健全。我国已基本实现常规光伏产品生产线的设备配套,浆料、背板、铝边框、光伏支架、封装胶膜、光伏玻璃、逆变器等辅材辅料和发电部件也已能够实现产业供应。随着《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发布实施,光伏相关标准制修订速度正在加快,检测测试认证机构正在逐步建立健全。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创新引领、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这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行业发展自身来说,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正处于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移动宽带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光伏产业从自动化向智能化升级,加快实现智能制造和智能应用,已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综上考虑,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动能,实现光伏智能创新驱动和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清洁能源智能升级及应用,按照《中国制造2025》和“十三五”系列规划的总体部署,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行动计划》。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问:《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从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突破、智能光伏产品供给、智能光伏系统建设运维、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等多个角度出发,《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问:《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为何选择这些方向? 答:与发展目标相对应,《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例如,目前我国重点企业电池和组件生产自动化水平已经得到明显提升,但在多晶硅后端处理、铸锭/拉棒到切片等环节的自动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同时,虽然生产自动化已经取得一定进步,但行业生产制造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仍较低,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目前行业已经在研发相关的智能光伏产品,并在推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但相关产品供给能力仍然有限,技术尚待完善,采用无人机、自动清洗机器人等智能集成与运维技术仍有场景限制,还未大规模推广,需进一步加以扶持。此外,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提出加快发展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使用便利的户用智能光伏产品,并鼓励光伏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发展新型光伏产品。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统筹多方力量促进智能光伏发展。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推进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的应用,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广阔市场空间,从而拉动智能光伏产品、系统和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特别是积极推动高转换效率、高可靠性能的智能光伏产品在一些典型行业加快推广应用,既能促进智能光伏产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也可通过应用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活力。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需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同时支持各环节的检测认证工作,以规范产业发展。此外,也需为智能光伏领域相关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众创众筹等创新创业环境。 问:如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答:为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协同。六部门将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力量,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智能光伏试点应用。培育一批国家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若干行业特色智能光伏项目建设,探索智能光伏建设先进模式并加强全国推广。 三是加大多元化资金投入。建立智能光伏领域产业发展基金,引导多方资本促进智能光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大对智能光伏产业扶持力度。 四是促进光伏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逐步完善相关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建立智能光伏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加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消费者的使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