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加大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引进。积极抢抓新型储能“风口”》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7-15
  •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1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014号提案的答复。
    文件提出,关于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合理配置储能规模的问题。我市充分参考借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招商工作等建议,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我局根据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建立产业链招商引资、供需对接合作机制,围绕亿纬锂能、德赛电池等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以链式效应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编制《惠州市“3+7”工业园区产业用地导图(2024年版)》,推动在“3+7”工业园区产业用地导图中增设
    新型储能
    产业发展方向。市商务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精准招商力度。
    一是加大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引进。积极抢抓新型储能“风口”,大力引进新型
    储能项目
    ,2023年全市招商引资过会项目中,新型储能相关产业项目156宗(占比9%),计划投资总额约545.03亿元(占比16%),其中10亿元以上的储能项目13宗。
    二是积极开展储能招商活动。我市高度重视储能招商工作,制定储能产业图谱,建设新型储能产业链招商数据库,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平台开展了惠州投资政策推介暨新型储能产业招商对接会等3场境内外新型储能招商活动。2023年9月,我市组织赣锋锂能、开沃新能源汽车、德赛电池、古瑞瓦特、三瑞电源等新能源企业,在阿联酋迪拜举办两场招商活动,积极宣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及新型储能产业基础,对接我市储能产业关联企业项目。
    三是持续加强储能产业宣传推介。为吸引优质储能项目,市商务局编制了新型储能产业手册,介绍我市储能产业基本情况、储能产业发展目标以及亿纬锂能、欣旺达、德赛电池、赣锋锂电等“链主”企业重点企业简介,进一步增进企业对惠州的了解,加强投资者信心,强化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招引。
    原文如下:
    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4014号提案的答复
    惠市工信案〔2024〕第36号
    对惠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014号提案的答复
    钟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
    储能电池
    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发展的建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既有建设性,也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商务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区)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推进我市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发展。主要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主导产业有效聚集的问题。我市在巩固原有电池产业链完备的基础上,加快打造储能电池产业特色集聚区,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聚集发展。一是加大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力度。推动各园区编制投融资方案,积极申请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基金,多渠道筹措社会资本,有力保障了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2023年,印发《惠州市推进千亿级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攻坚行动方案》,各县(区)申请使用了80.7亿元专项债用于千亿级园区建设,将千亿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百千万工程”补短板攻坚行动强力推进。目前,各园区道路、水电气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不断开工建成,学校医院、商场公寓、消防站和停车场等配套功能不断完善。二是加强政策措施引导。在市政府出台《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从支持制造业、支持应用两个方向分别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实施了《惠州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另外,我局充分参考借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今年牵头编制实施《惠州市打造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实施方案》《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分工方案》等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加快建设能源电子或新型储能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三是推动各县(区)和产业园区差异化发展。我市大力支持各县(区)和相关产业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建设特色产业园区。如惠城区依托周边大亚湾石化区、新材料产业园,加快发展与石化产品关联度高的电解液、隔膜、导电剂等电池材料,推动石化能源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两大万亿级产业融合发展;惠阳区在储能材料、储能电池、系统集成、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等环节均有布局,初步形成了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博罗县依托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积极打造博罗县新型储能·新能源产业园,为下来储能产业项目招商落地腾出了主体平台空间;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目前已累计落户25宗产业项目,总投资约373亿元,已初步形成电子新材料产业集群等4条产业链。
    二、关于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合理配置储能规模的问题。我市充分参考借鉴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招商工作等建议,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我局根据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建立产业链招商引资、供需对接合作机制,围绕亿纬锂能、德赛电池等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落户,以链式效应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编制《惠州市“3+7”工业园区产业用地导图(2024年版)》,推动在“3+7”工业园区产业用地导图中增设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市商务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精准招商力度。一是加大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引进。积极抢抓新型储能“风口”,大力引进新型储能项目,2023年全市招商引资过会项目中,新型储能相关产业项目156宗(占比9%),计划投资总额约545.03亿元(占比16%),其中10亿元以上的储能项目13宗。二是积极开展储能招商活动。我市高度重视储能招商工作,制定储能产业图谱,建设新型储能产业链招商数据库,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平台开展了惠州投资政策推介暨新型储能产业招商对接会等3场境内外新型储能招商活动。2023年9月,我市组织赣锋锂能、开沃新能源汽车、德赛电池、古瑞瓦特、三瑞电源等新能源企业,在阿联酋迪拜举办两场招商活动,积极宣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及新型储能产业基础,对接我市储能产业关联企业项目。三是持续加强储能产业宣传推介。为吸引优质储能项目,市商务局编制了新型储能产业手册,介绍我市储能产业基本情况、储能产业发展目标以及亿纬锂能、欣旺达、德赛电池、赣锋锂电等“链主”企业重点企业简介,进一步增进企业对惠州的了解,加强投资者信心,强化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招引。
    三、关于加强产业链协调合作,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储能电池产业的问题。我局深入研究分析电池材料与石油化工材料关联性,明确发展重点和方向,夯实产业基础,进一步壮大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一是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我市有大亚湾石化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两大专业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有利于发展储能电池材料和电池回收等产业。基于我市两大专业化工园区配套支撑,我市服务推动中海壳牌、贝特瑞、亿纬动力等企业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与石化产品关联度高的电解液、隔膜、导电剂、粘结剂、分散剂等电池材料。二是举办龙头企业产业链供需对接会。我局积极发挥亿纬锂能、欣旺达、德赛电池等“链主”企业作用,分别共同举办了亿纬锂能产业链对接会、新能源产业链对接会(欣旺达专场)、德赛集团产业链对接会等系列活动,吸引了宙邦化工、广东微电等来自深莞惠近240家企业逾470名供应链采购业务负责人参加对接会,推动更多本地企业加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2024年4月,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牵头组织举办惠州市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供需对接会,会同惠南产业园管委会邀请全市共约90家有配置新型储能空间的企业参加,共同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同时,我局联合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成功举办2024惠州电子信息&新能源制造技术研讨会,采用“以会带展、会展同步”的形式,积极推动企业来惠投资和合作。三是争取更多资源支持企业发展。我市紧紧抓住政策和市场机遇,继续扩大储能电池电芯、模组及电池包生产制造环节优势,支持亿纬锂能、德赛电池等龙头企业将更多增资扩产项目留在我市,推动亿纬动力储能电池项目等一批项目列入省工信厅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推动豪鹏新能源科技、德赛西威、欣旺达惠州动力新能源、亿纬集能等一批企业获得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省级产业基础再造专项资金逾9000万元支持。
    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抓好《惠州市打造国内一流数字产业基地实施方案》《惠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分工方案》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加快建设能源电子或新型储能产业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通过举办行业交流活动和龙头企业产业链对接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产业链协调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储能电池产业。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8日
  • 原文来源:https://news.bjx.com.cn/html/20240712/13886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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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文件提出,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水,鼓励和倡导企业使用低成本、替代性资源,开展节能改造。 原文如下: 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构建市场机制有效、政府保障到位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全力培育和保护经营主体,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要素配置、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优化提升举措,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打造准入制度更完善、市场竞争更公平、信用体系更健全、要素配置更高效、政务服务更便捷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1.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工作。争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同步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探索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工作,推动实现L3级别及以上自动驾驶产品量产上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商事登记“跨境办”。与香港公证人协会等机构签署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开展跨境商事登记注册服务工作合作备忘录,在河套“e站通”设立深港跨境委托公证服务窗口,为香港投资者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咨询服务及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身份被冒用经营主体税务解绑流程。针对身份被冒用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税务解除关联关系,实行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撤销登记联办,通过系统衔接、数据校验等方式,简化税务解绑登记环节,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撤销商事登记主体决定书”撤销商事登记后,税务部门自动校验办结税务解除关联关系事宜。(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推广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在河套合作区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开展经营范围主题式服务,按照行业类别整理归纳新兴行业、高频行业政策,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时向其推送该行业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推广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在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盐田区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实现全市范围内开办企业无需银行U盾或CA证书作为电子签名介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6.试行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在前海合作区探索建立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7.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的政策文件,通过推行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市场诚信行为等工作措施,对于超过400万元的政府投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中小企业参与份额提高至4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8.支持香港专业机构作为代建主体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出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代建制管理办法,构建灵活委托、香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全过程代建与施工代建双轨并行的代建体系。(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 9.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各业务板块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政府采购板块与其他业务板块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构建包括采购人评价、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三类指标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分级分类监管。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深圳市开展政府采购易发多发问题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形成对采购活动参加人(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闭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线履约保函在线申请、提交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在线提交履约保函。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签订合同功能延展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外的常规采购板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 12.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将信访焦点、投诉举报热点等要素纳入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名单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价格、统计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 14.规范实施经营主体失信约束。进一步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和信用约束措施实施,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实施惩戒,避免超期惩戒。完善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财政资金资助环节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促进数据交易和监管降本增效。制定深圳市数据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数据交易信用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共享机制,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测+信用预警”,事后“信用激励+信用惩戒”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6.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出台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监管规范,招引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17.降低土地(用房)成本。研究制定降低土地(用房)成本专项工作方案,深挖土地供给潜力,加快土地整备速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供应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机制,拓展市外产业发展新空间,为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 18.降低用工成本。研究制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企业招工、培训、留工等用工全生命周期,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需求保障,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企业用工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9.降低融资成本。研究制定降低融资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强对贷款中介行为的规范管理,推动降低收费水平;创新“股权+债权”融资服务,发挥各产业专项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支持,进一步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分险作用,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20.降低物流成本。研究制定降低物流成本专项工作方案,优化物流软硬件服务配套条件,强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港口进出口查验配套设施升级,促进政府部门、港口与企业间的数据信息共享,稳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强化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降低税费成本。研究制定降低税费成本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行优质高效办税服务,优化监管执法,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和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办税缴费服务,减轻企业办税成本。(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22.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水,鼓励和倡导企业使用低成本、替代性资源,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23.完善工业及产业用地管理机制。修订《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健全用地规划、项目招商、供后管理等产业用地全周期协同监管服务机制,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4.完善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构建求职招聘、灵活用工、技能提升、创业服务、人才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等七大场景式服务专区,推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5.加大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制定扶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绿色金融相关主体及绿色金融业务活动的激励作用。全年认定不少于30家绿色金融机构,推动不少于100个绿色融资企业和绿色融资项目入库,支持入库企业及项目获得绿色信贷。(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26.推行创新积分增信支持。结合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技术成熟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涉企金融政策联动,为积分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27.加强中试平台建设和概念验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梳理研究中试平台公共服务需求情况和建设模式,多元化筹措资金,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中试平台,支撑企业创新技术迭代。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加快推动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精准对接,提升成果转化效率。面向原理验证、产品小试等实际需求,加大力度支持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 28.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实施力度。围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医药与医疗器械、低空经济与空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区域,定期征集并梳理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需求,以场景清单形式集中发布,打造应用场景重点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推动数据资产化加速落地。制定数据资产入表操作指南、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指南、数据资产入表披露指引、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指南、行业数据资产标准等数据资产入表系列指引。依托深圳数据交易所搭建数据资产入表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出台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金融、电力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0.强化企业数据交易合规激励。制定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立数据交易企业合规行刑衔接机制,将数据合规的激励效果延伸至行政监管领域。建立企业数据交易合规容错机制,探索数据交易领域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制定企业数据交易领域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31.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研究制定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企业群众需求和问题常态化收集响应机制,分对象、分场景动态梳理发布高频事项清单;针对重复填写、多次提交等问题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提升行政审批、咨询等政务服务效率;制定符合服务对象阅读习惯的导办指引,迭代升级“i深圳”“深i企”等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稳定性、流畅性、精准性。(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2.推动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快速办理。打通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审批系统,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在项目建设前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次提交环评与排污许可申报材料,深圳本地系统抓取企业申报数据后将环评申报材料自动推送至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生成环评申报业务,审批部门同步审查,一次办结两项行政许可,实现“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出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有关规定,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区认定的重大项目,可申请以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新增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区域评估事项,在有条件的区域实行区域评估结果“一单尽列、免费公开”。建立公配设施建设统筹对接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会同建设单位征求配套设施涉及使用单位意见,推动各相关主体在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阶段就设计要点、装修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一次性反馈建设单位。完善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前的方案设计核查服务,开展提前介入技术审查,并同步征求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对已取得设计核查意见、且未改变设计图纸的项目,免于再次提交设计文件,实现工程规划许可“秒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4.打造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全市建筑信用管理系统、项目登记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以项目代码和房屋建筑编码为数据标识,实现项目立项(备案或核准)、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档案归档等相关数据的全面共享应用。统一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图抽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联合验收等环节所产生的电子图纸信息,实现房屋建筑工程在各审批审查环节都以同一套电子图纸为依据,形成“一套图纸走到底”的应用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5.探索优化勘察、设计等工程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研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比例,试行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费用与实际工程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等相挂钩、据实支付的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36.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企沟通渠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等阶段,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审批人员与企业直接沟通意见的功能,便利企业在线了解意见并修改资料,减少系统直接驳回频率。畅通施工图监督抽查沟通渠道,搭建设计单位、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专家团队咨询交流平台,提高沟通效率和设计质量。(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7.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两个领域专利预审服务深度和广度。针对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两个新增预审领域,进一步拓展预审领域分类号,制定预审质量管理、预审流程管理、预审周期管理等业务规范,提高预审审查质量和效能,全年实现新增预审服务备案企业1200家以上,完成预审案件不低于5000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8.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支持力度。在南山区试点推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公证费用减免。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结合企业出海需求优化海外维权案例库和法律信息库,增加热点地区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区) 39.构建多维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制定统一互认的商业秘密认定、立案、证据等标准,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综合效能。以黄金内湾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为依托,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建立海外维权援助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智库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 40.推行跨境税费退库。根据纳税人退库申请,将退税、退费资金按原缴款币种跨境汇划至境外缴款人账户,减少退税、退费资金中转环节。(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1.优化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额度管理。根据纳税人风险、信用等状况,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发票开具等情况采取“自动+人工”方式优化数电票额度管理,满足企业合理开票需求。(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2.探索集团企业乐企直连“湾区通办”。结合集团企业跨区域分布经营的特点,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创新探索乐企直连使用单位“湾区通办”。通过“局对局”沟通和“办对办”协调,助推湾区内成员企业批量接入乐企平台,提升集团企业接入效率和服务体验。(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3.大力推进惠企利民事项“免申即享”。将分散的政策补贴事项在“i深圳”“深i企”平台统一上线,按业务场景分类展示,集约化管理。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梳理事项申请对象、办理条件等要素,对“i深圳”“深i企”平台用户加强数据分析,用主动精准的推送方式将政策补贴惠及企业群众。基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对对象明确、审批条件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政策补贴事项,实现“一键确认、免申即享”,全年新增50项惠企利民事项“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4.积极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及文体设施开放共享。丰富公园服务设施供给,在“公园深圳”“深i公园”设置全市公园开放共享信息发布、活动预约板块,打造“公园+市集”“公园+露营”等一批“公园+”系列公园消费体验活动。推进“i深圳”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建设,实现新增体育场馆资源120个以上,更好满足市民体育场馆使用需求。深入推广“i深圳”文艺一键通平台,全年展示全市文艺演出展览活动不少于1200场。(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有关单位要把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对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落实措施,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凝聚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宣传解读,挖掘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深圳—民意速办”平台、“深i企”一站式服务平台等沟通渠道作用,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厚植经营主体发展的肥沃土壤,把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深圳最闪亮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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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07
    • 2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文件对新能源产业、储能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提出发展目标。 文件指出:”引导和支持汕头、汕尾、中山、阳江、揭阳海上风电产业基地规模化错位发展,把握光伏行业技术变革机遇,培育和引进链主型龙头企业。发展核电产业链,打造若干核电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基地。支持佛山开展氢能综合示范。” 文件还强调:“强化电化学储能产业集群优势,开展相变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技术示范应用,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标准。新增10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装机。” 在新能源汽车布局方面,文件明确:“支持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扩量提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水平,完善充换电、车网协同等基础设施,推进广州、深圳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深入实施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 原文如下: 广东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2025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快构建产业科技互促双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内外市场齐头并进、具有广东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实施科技创新强基行动 (一)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深入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持续将三分之一以上的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投向基础研究。高标准推进广州实验室、鹏城实验室建设。促进在建已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沿途下蛋”。推动散裂中子源一期等向企业开放共享,加快建设先进阿秒激光、鹏城云脑网络智能设施等,服务产业技术源头创新。依托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建设核医疗产业设施。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构建全过程创新链,推动全链条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深入实施“广东强芯”、“璀璨行动”、核心软件攻关、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在关键材料、器件、软件、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快启动布局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三)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推动6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成果中试熟化,首批布局建设不少于30个省级中试平台,争取落地布局一批国家级重大中试项目、区域中试中心。 (四)开拓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打造实时在线的粤港澳大湾区“应用场景发布厅”,加强应用场景推介和供需对接,谋划落地一批重大应用场景创新示范项目。建立应用场景创新“沙盒”工作机制,首试首用新技术新产品不少于100项。 (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广运用深圳“6个90%”经验做法(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研发机构、研发人员、研发资金、职务发明专利、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集中在企业),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中企业牵头和参与承担的比例不低于90%。健全多元创新研发资金投入机制,高技术制造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到3.8%左右。 二、实施产业集群培优行动 (六)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1.石化产业。推动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投产、巴斯夫湛江项目建成、中海壳牌三期全面动工。大力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推动广州、惠州、湛江、茂名、揭阳五大炼化一体化基地产业链延伸,做大做强石化产业集群。 2.钢铁产业。实施钢铁行业整合升级,分类推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冶炼设备更新和超低排放改造。支持韶关、河源、梅州、清远、云浮钢铁产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3.建筑产业。抢抓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机遇,推动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学生宿舍等采用模块化建造方式。制定地下管网标准图集,推动装配式构件在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中规模化应用。 4.时尚产业。发挥服装、箱包、首饰、美妆、钟表、眼镜、家具等产业集群优势,抢抓国货“潮品”兴起机遇,积极开发高质价比产品、跨界融合时尚新品、智能化热销单品。突出原创设计引领,发展壮大潮玩等年轻消费群体喜爱的文化创意产业。打造3—5个国内原创品牌集中、产业配套完善、集群效应显著的时尚产业基地。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强化前瞻战略谋划、源头技术供给、应用场景拓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1.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华润微、方正微、粤芯、增芯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爬坡”,补齐集成电路制造、先进封测等短板,大力发展材料及装备产业,谋划建设光芯片产业创新平台,打造全国集成电路“第三极”。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扩量提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水平,完善充换电、车网协同等基础设施,推进广州、深圳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深入实施汽车零部件产业“强链工程”。 3.低空经济产业。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设省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低空文旅项目推广及产业培育。布局一批省级创新平台,争创1—2家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深圳建设国家低空经济产业综合示范区、省垂直起降飞行器制造创新中心。 4.生物医药产业。实施创新药械“研审产销用管”全链条支持政策,争取开展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打造若干国内领先的临床研究平台。培育现代中药产业,推进道地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和规范种植,打造从原料药、中药材到药品示范的全产业链。 5.新型储能产业。强化电化学储能产业集群优势,开展相变储能、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元技术示范应用,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消防安全标准。新增100万千瓦新型储能电站装机。 6.新能源产业。引导和支持汕头、汕尾、中山、阳江、揭阳海上风电产业基地规模化错位发展,把握光伏行业技术变革机遇,培育和引进链主型龙头企业。发展核电产业链,打造若干核电设备及原材料供应基地。支持佛山开展氢能综合示范。 (八)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深入实施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行动,抢占具身智能、量子科技、6G等前沿领域,谋划布局一批省级未来产业创新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争创1—2个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1.智能机器人产业。大力发展人形机器人等具身智能机器人,加快突破机器脑、机器肢、机器体和关键核心部件,积极推动智能机器人应用场景创新。高标准建设省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引进和培育3—5家独角兽企业、科技型领军企业。 2.生物制造产业。制定实施加快建设生物制造产业创新高地的政策措施,谋划建设3—5个省级生物制造专业园区,孵化培育一批生物制造创新企业。建设医疗健康大数据平台和国家生物数据中心体系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建好用好合成生物、国家基因库等设施,打造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 3.商业航天产业。引进和培育6—8家商业航天重点企业,建设3—5家商业航天产业园区(集聚区)。 4.量子科技产业。以量子材料、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为主攻方向,研制一批技术领先和自主化程度高的量子产品,探索有效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技和产业高地建设。 (九)发展岭南特色现代农业。实施“粤强种芯”、“粤强农装”工程,以种业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构建智能农机产业链创新体系。做好“土特产”文章,培育壮大粮食等10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茶叶等20个百亿元级产业集群。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畅通特色农产品产销渠道。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壮大食品饮料、预制菜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化林业产业。全链条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推动近海传统网箱养殖“木改塑”转型升级,清理海上违规养殖7万亩以上,升级改造近岸养殖设施3万亩以上。加快远海抗风浪新型重力式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布局,大型养殖平台数量实现翻一番。创建6个国家级、6个省级渔港经济区。 (十)做优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发展壮大会计、律师、专利、设计、检测认证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打造10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00个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平台、1000家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推动一批面向制造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提能增效,建设国家碳计量服务中心(广东)。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快物流业态创新发展,建设省物流地图平台,开展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动无人机物流场景规模化应用落地。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一批带动性强、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积极发展体育产业,高水平办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擦亮“活力广东·时尚湾区”文旅品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三、实施数智技术赋能行动 (十一)拓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应用。做强做优鸿蒙、“鲲鹏+欧拉”、PKS等自主基础软件生态,围绕汽车、装备、家电、电子信息四大行业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研发应用。聚焦产业链龙头企业扩大试点应用场景开放,打造一批试点应用标杆项目。发展教育、医疗等领域线上服务,支持游戏产业健康发展。 (十二)推动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与生产制造、消费终端、教育医疗、城市管理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大规模使用的人工智能终端产品和一批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节点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支持东莞建设滨海湾人工智能新区。 (十三)加快数字化转型。扎实推进4个国家级、14个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发挥链式改造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应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发展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动1万家工业企业技改数转。 四、实施区域协调协同行动 (十四)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珠三角地区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核心区支撑引领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形成紧密衔接、互为支撑的产业分工,加快打造沿海产业发展带和北部绿色低碳发展区。 (十五)深化区域产业协作。强化新型帮扶协作,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完善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和“反向飞地”共建共享机制,促进产业转出地和转入地互利共赢。高质量建设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103个省产业园区,15个主平台新承接转移项目不少于600个。 (十六)培育壮大县域产业。推动县域深度融入都市圈产业链分工,“一县一策”支持县域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培育一批首位产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县(市)。发布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目录和产业帮扶协作行动计划,加快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五、实施产业开放合作行动 (十七)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巩固提升电子信息、现代轻工纺织等万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千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深化与“全球南方”国家合作,持续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市场。高水平办好广交会、高交会等展会。实施“粤贸全球”计划,举办或参与300场境外展会,助力企业出海抢抓订单。拓展中间品贸易等新增长点,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力争突破万亿元。 (十八)深度融入国内市场。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畅通产业循环,强化与其他省份在产能拓展、产业链延伸、市场渠道开拓等方面合作。实施“粤贸全国”计划,举办或参与200场国内展会,打造线上线下常态化采供对接服务平台。支持外贸企业与商贸平台、电商平台合作,积极打造内销品牌。 六、实施优质企业引育行动 (十九)积极培育优质企业。开展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地方立法。深入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十百千万”计划,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3000家专精特新企业,推动5500家以上企业“小升规”,加快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群。 (二十)大力招引优质企业。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全面实施“招商引资二十条”政策措施,深化产业链招商、展会招商、场景招商,开展“投资广东”百场重点招商引资活动。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打响“投资广东”品牌。 七、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二十一)推动质量强企强链。开展质量强链专项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一批质量稳链强链标志性项目。推进一批质量管理公益推广试点。推荐、遴选一批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领军企业。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研究制定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加强宣传推广实施。 (二十二)实施标准领航工程。围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氢能等新兴产业领域制定一批关键技术标准,发布一批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推进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深入推进“湾区标准”,持续拓展“湾区认证”领域和采信场景。 (二十三)加强品牌培育建设。积极开展品牌创建,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广东制造”品牌,争创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加强老字号品牌保护,聚焦健康、时尚、创意等领域培育一批名牌新品。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布“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 八、实施资源要素保障行动 (二十四)强化财政金融保障。多渠道统筹资金保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加强全省产业基金统筹布局,优化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用好用足现有省市各类产业引导基金,研究新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载体落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加强对制造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 (二十五)强化基础要素保障。持续优化用地用林用海用能审查审批机制。加强实体经济用地要素保障,符合有关要求的先进制造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由省统一保障。开展用能预算管理,推动能源资源要素向强链补链延链重大项目集聚。 (二十六)强化人才要素保障。建立科技产业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卓越工程师、产业“新工匠”,创新培育建设人才载体平台,打造高素质的产业人才队伍。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申领人才优粤卡并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广东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用好国家和省各项政策,立足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同配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产业研究,紧密结合产业发展前沿和广东实际开展针对性研究,提高产业技术研究水平。要加大产业政策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