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定品种退出机制启动》

  • 来源专题:食物与营养
  • 编译者: 潘淑春
  • 发布时间:2008-03-11
  • 2008-03-10 农民日报讯: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品种是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决定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品质的内因。为了保证推广优良品种,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国家非常重视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工作,依法建立了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
  • 原文来源:http://www.farmer.com.cn/wlb/nmrb/nb6/200803100056.htm
相关报告
  • 《江苏首次启动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11-18
    •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对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并具有保护形式的省级重要湿地首次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江苏成为全国率先开展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省份之一。据了解,江苏省重要湿地面积1474万亩,本次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共下达补偿资金7462万元,补偿面积567万亩。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联通等建设,以及开展必要的调查、监测、巡护、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 “我们获得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757万元,正在编制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实施方案。”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盐城珍禽保护区)工作人员成海告诉记者。 盐城珍禽保护区于1983年建立,1992年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全球仅有的两块潮间带湿地世界自然遗产之一,是太平洋西岸和亚欧大陆东部边缘面积最大、生态系统保持最完整的潮间带生态系统,保护着中国境内最大的野生丹顶鹤越冬种群。区内有各类动植物2552种,其中动物1855种、植物697种。近年来,保护区6万多亩的退化湿地得到修复,7.5万多亩的互花米草治理得到治理。通过野生动物保护与20只朱鹮引入野化放归项目,丰富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的生态稳定性。同时,积极进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研究,主动进行盐沼蓝碳开发,开发的3.1万多吨的二氧化碳碳汇减排量成功在广碳所挂牌销售,实现了我国盐沼蓝碳交易零的突破。 据成海介绍,此次补贴,保护区将用于约6000亩退化湿地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40多亩鹭鸟栖息地生态修复、200多亩鸻鹬类鸟类栖息地生态修复、27公里管护隔离网建设、智慧保护区功能提升等项目。 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称洪泽湖保护区)总面积达502平方公里,是江苏乃至华东地区现存面积最大的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也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多种候鸟迁徙通道的密集交汇区和关键栖息地。近年来,洪泽湖保护区累计完成退渔还湿、退圩还湖面积28.9万亩,有序推进生态移民、十年禁渔和两船清理等工作,大力开展水系疏通、“潭—滩—岛”和“边滩—心滩”地形塑造、外来物种治理等3.6万亩生态修复工程。 “洪泽湖保护区此次获得补偿资金874万元,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至关重要。”洪泽湖保护区工作人员王云云说。根据生态保护需求和相关规划,这笔资金将重点用于强化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实施入侵物种清除、受损湿地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生态环境监测和日常巡护等工作,掌握湿地生态系统动态变化,及时处理破坏湿地行为,保障洪泽湖湿地健康发展;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湿地保护的关注和支持。 江苏太湖湖滨(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是集生态保护、度假休闲、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典型的湖滨湿地。“此次获得补偿资金为23万元,我单位将做好行业指导监督,推动湿地公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持续强化生态修复力度。”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副站长范竟成说。 据了解,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今年1月,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建立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实现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省财政厅表示,江苏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坚决遵循《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补偿主体、范围、对象、标准及资金来源等要素,初步构建起江苏湿地补偿机制。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全省各地湿地生态保护积极性,提升湿地涵养水源、固碳、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 《国家启动》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编译者:马丽丽
    • 发布时间:2016-12-07
    • 由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启动会近日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由项目立项阶段转入项目启动实施阶段,将对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了专项下一步工作开展的3点要求: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实施为海洋强国建设发挥重要作用;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三、要通过专项实施,培养一批人才、产生一批成果、发展一批企业、造福一方百姓。 会议还介绍了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包括专项总体情况、专项管理目标任务、特点及挑战、管理思路和措施等,同时明确了专项下一步工作的要点和计划安排。同时,会上还成立了专项总体专家组,由15名专家组成,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张杰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