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供电公司试点打造“配网+服务+新能源”一体化管控平台》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 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10-20
  • 6月,供电公司“能源管家”服务团队为该企业光伏电站加装自动发电控制装置、自动电压控制装置,醴陵市电力调控中心可实时掌握新能源场站运行情况,及时调控光伏设备出力和电压。近两年,株洲地区配网系统有源化、调度对象多元化特征日益明显。年初以来,株洲供电公司在醴陵市试点打造以县级调控中心为中枢的“配网+服务+新能源”一体化管控平台,进一步支撑区域分布式新能源安全接入、有序发展。株洲供电公司制订中低压分布式电源并网运行管理规范,建立“规-建-营-配-调”一体化协同机制,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并网、运维、检修等流程标准化。同时,该公司加快配网馈线自动化装置及主配协同接地故障研判功能应用,将醴陵市配网接地故障平均处置时间由40分钟缩短至10分钟,有效提升了区域供电可靠性,保障分布式新能源发电设备平稳运行。株洲供电公司制订绿色办电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基层员工和分布式光伏客户开展座谈交流会,解读最新电价政策和分布式新能源相关标准要求。针对有并网及后续服务需求的客户,该公司安排专属“能源管家”一对一对接,全流程服务,帮企业制订科学可行的供电方案。年初以来,该公司累计完成7409户客户的并网服务。
  • 原文来源:http://www.chinasmartgrid.com.cn/news/20251015/662095.shtml
相关报告
  • 《云南:计划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5-06-11
    • 6月6日,云南省能源局就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39号提案进行答复,其中提到,省能源局将以园区为重点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其《问答(2025年版》)出台的有力契机,适时出台配套措施,推进发展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商业户、大工商业户分布式光伏4种类型协调发展。下一步,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印发《云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计划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 详情如下: 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739号提案的答复 苏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绿电高价值转化激发云南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提案》(第0739号)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第0739号政协提案办理,经认真研究,提出有关办理意见。2025年5月27日,与委员进行电话沟通,6月4日与委员进行面商,最终形成答复意见。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支持“绿电+先进制造业”发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优电优用原则,强化度电效益导向,配合制定坚持优电优用打造“绿电+先进制造业”新优势实施方案(云发改产业〔2024〕640号),助力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三样”成长为千亿级产业,有力支撑全省经济平稳增长。2024年,在新能源继续加快投产、火电保供调节作用充分发挥下,首次结束长周期负荷管理,工业“新三样”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用电量分别增长23.4%、15.6%、86.2%。2025年一季度,工业“新三样”用电量229.4亿千瓦时,增长7.8%。 二是做好绿色电力供给消纳。持续加快新能源和大水电项目建设,2023年、2024年新能源投产分别达到2086万、1636万千瓦,2025年将继续投产约1600万千瓦;托巴水电站2024年全部机组投产。截至2024年底,我省绿色电力总装机规模达到1.38亿千瓦,居全国第一,绿色电力装机占比达到90.6%,居全国第三;2024年,我省绿色电力发电量超过4000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二,绿色电力发电量占比达到87%,居全国第三。 三是组织做好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省可再生能源建档立卡项目近6000个,装机超1.3亿千瓦,占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超过95%,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容量排全国第1位,建档立卡完成率排全国第2位。2024年,国家共向云南核发绿证7.41亿个,占全国核发绿证总数的15.7%。2025年1-4月,国家共向云南核发绿证1.48亿个,云南省企业购入绿证115.1万个,售出绿证2275.21万个。2024年12月联合印发《云南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等。 四是支持工业园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全省89个产业园区中除迪庆州外,其余15个州市辖区内均有一定数量园区规划了分布式光伏。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工业园区共规划分布式项目382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01万千瓦,在建58万千瓦,拟建223万千瓦。2024年12月印发云南省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行动方案。2025年2月27日,云南省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昆明揭牌成立,标志着云南省政企协同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迈出关键一步,对于提升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绿色能源+先进制造’产业结构不优,产业链度电增加值不高”。省能源局积极配合推进“绿电+先进制造业”“绿电+智能算力”融合发展,同时结合职能职责,支持丽江与三峡云南分公司、中国石化云南公司、省交投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将“新能源+绿氢”产业与旅游交通配套和酒店热电联供等方面有机结合。坚持“优电优用”原则研究制定负荷管理方案,在电力供应紧张时优先确保度电附加值高的产业用电。 二是关于“‘绿电优用’场景不广,‘绿电’价值转化不足”。从工作进展来看,我省绿色电力资源开发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工作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自2024年6月30日国家正式启用新的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后,绿证核发流程更加顺畅、核发速度进一步加快。但目前绿证应用仅限于能耗双控考核抵扣、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比例测算等。2025年5月8日,国际气候组织正式宣布其所发起的全球绿色电力消费倡议RE100全面认可中国绿证,实现中国绿证在国际上认可的首次突破。但RE100涵盖企业范围有限,中国绿证国际认可仍需进一步推广。由于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不高、绿证与碳市场衔接机制未建立、绿证应用场景不够广等影响,用户购买绿证后无法转化为经济效益,绿色电力低碳、生态价值在经济价值方面的转化仍存在一定制约。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提升“新三样”度电增加值。省能源局在持续做好增加绿色电力供给、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交易全覆盖工作下,将做好绿电、绿证政策宣贯,着重讲好云南绿色电力故事,宣传云南绿色电力优势,配合发改、工信、投促等部门加强绿电招商,支持绿色铝、硅光伏等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积极推进“绿电+先进制造业”“绿电+智能算力”融合发展。 二是关于建议深入推进“绿电优用”。省能源局将坚持优电优用原则,积极做好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新能源装备等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供电保障及电力服务。持续完善负荷管理方案,以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度电效益为导向,研究建立差别化配置机制,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将能源电力保障向效益高的地区、产业倾斜。 三是关于建议建设“绿电直供”园区平台。省能源局将以园区为重点优先发展分布式光伏,充分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及其《问答(2025年版》)出台的有力契机,适时出台配套措施,推进发展自然人、非自然人、一般工商业户、大工商业户分布式光伏4种类型协调发展。下一步,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印发《云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计划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建设。 四是关于建议提升“获得绿电”服务水平。省能源局将持续做好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工作,依托省级绿色电力证书账户,研究建立省级层面的绿证分配规则,组织做好绿色电力交易。做好绿电、绿证政策宣贯,组织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规则宣贯,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对绿色电力交易认可度,逐步推动扩大绿色电力交易规模。 感谢您对能源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恳请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能源局 2025年6月5日
  • 《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支持新型储能与新能源等领域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 来源专题:可再生能源
    • 编译者:武春亮
    • 发布时间:2024-07-01
    •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6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降低综合用能成本。学习广州持续推进电能替代做法,出台大力推广电能替代、光伏、储能等绿色用能技术的政策文件,全面提升绿色低碳综合用能服务。打造工业园区转供电市级试点,分阶段逐步完成国企、涉及规上工业企业园区转供电改造,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 鼓励和支持 新型储能 与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企业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和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绩效奖励。 原文如下: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 2024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投资年”行动部署,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为中心,坚持对标广深、深化改革,充分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做法,持续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擦亮“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推动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对标广深,打造规范高效的市场和政务环境 1.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学习广州“一站式”证照主题联办套餐做法,持续深化“证照一网通办”改革。通过“一网共享”平台订阅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学习广州获得电力“六联办”做法,探索新开办企业水电气网市政接入领域实行联合报装、联合勘察、联动施工、联合验收、联合抄表过户,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效率。扎实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完善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机制,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2.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学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做法,对接互认平台网络共享数字证书,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跨平台兼容互认。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减轻市场主体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成本压力。推广应用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变更,提升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覆盖程度。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实施,降低专家廉政风险,遏制围标串标违法行为。 3.推动政务服务“集成联办”。加快落实“退休一件事”,打造“一事集成、高效办结、极速简办、智慧便捷”的服务新模式。选取5个镇街(园区)以“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统一出证”为目标,试点推动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有关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并逐步在全市推广。进一步规范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特色窗口设置,推动更多高频业务“一窗受理”。探索利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优化智能客服、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精准度。 4.推动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在松山湖、凤岗、塘厦、长安等临深区域推进深莞政务服务融合,打造深莞政务服务无差别示范点。推动新增上线不少于100个穗莞、深莞通办事项。在市、镇政务大厅提供不少于50项高频港澳主题服务事项。 5.进一步强化对企综合服务。借鉴“深i企”做法,升级“企莞家”平台,接入政务服务、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涉企服务端口。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整合政务窗口、莞家代办、12345热线等涉企服务队伍力量,构建“服务+数字赋能”“服务+专业指导”“服务+资源超市”的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大力弘扬民营企业家精神,举办东莞市“企业家日”活动,召开“民营企业家大会”。 6.推进政策兑现“一站式”服务。参照广深“免申即享”服务清单做法,梳理形成东莞市“免申即享”白名单,实现“免申即享”事项主动推送、智能识别、默认兑现。编制市直部门2024年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政策目录清单,推动进驻“莞财扶助”模块,实现“应进尽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 二、对标广深,打造湾区一流的先进制造环境 7.加力实施“大招商”2.0版行动。强化产业研究与产业招商联动,构建“1+1+N”产研招商组团和重点招商地区工作组,大力开展以商引商、驻点招商、展会招商、机构招商、飞地招商,积极拓展项目来源,全年统筹参加展会活动50场以上,拜访市外企业1000家以上,力争实现产业项目协议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以上。 8.强化产业空间要素保障。借鉴广深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经验做法,制定出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改革方案,构建“编、审、用、督”四位一体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机制,强化自然资源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控。进一步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出台补偿成本核算指引,形成全市区片容积率“一张图”和区片地价“一张表”。借鉴深圳产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制度,对一般产业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差异化设定土地出让年限。选择5个重点园区,以“产业-空间-运营”三位一体规划打造市级现代化产业园区标杆。开展规范工业厂房“二手房东”租赁市场秩序工作,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 9.强化项目前期指导。学习深圳建设“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做法,优化调整“多规合一”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各级各类规划数据整合、底图叠合,避免规划冲突和“矛盾图斑”,辅助项目策划智慧审批。搭建重大项目全周期调度服务平台,整合“资源要素一张表”“互联审批 围合供地”“完工即投产”等改革措施,完善项目问题事项分类分级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构建从项目招引到项目投产的全周期实时跟踪、动态闭环、完整高效的服务保障体系,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服务管理提效。 10.优化项目全周期服务。深化投资项目过程管理“一张图”改革,推动项目全过程数据汇聚,实现项目“全过程数据贯通、全流程监管督办”。强化市镇联动,完善“服务+专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制定分层分级代办服务指引,将服务范围从重大项目拓宽至全部社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推动代办项目上线投资项目过程管理“一张图”系统,实现“一项目一图一档”,进行全程跟踪、精准服务。 11.深化项目审批改革。对标深圳区域评估系统,强化东莞区域评估系统应用,落实区域评估成果信息共享共用,简化项目相关评估(评价)。持续扩大区域评估实施范围,推进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对重要地段外容积率小于3.5、建设规模小于8万平方的工业仓储项目(不含M3、新型产业、产业转型升级基地项目)试行设计方案两次审结制。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人防许可融合审批,同步受理、同步办结。 12.加强人力资源有效供给。实施“就莞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就莞用”平台功能拓展和推广应用,探索制定“莞职导”服务东莞标准。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借鉴广州重大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预警做法,完善劳动关系风险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13.降低综合用能成本。学习广州持续推进电能替代做法,出台大力推广电能替代、光伏、储能等绿色用能技术的政策文件,全面提升绿色低碳综合用能服务。打造工业园区转供电市级试点,分阶段逐步完成国企、涉及规上工业企业园区转供电改造,降低市场主体用能成本。 14.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深入实施“鲲鹏计划”,滚动建立上市后备企业队伍,为拟上市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学习广州发展绿色金融有关做法,研究建立企业“碳账户”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推动更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批量担保业务落地。用好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力争全年为企业转贷不低于350亿元。 三、对标广深,打造活力迸发的科技创新环境 15.强化重大科技项目引领。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推行“揭榜挂帅”,聚焦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创新链、产业链需求,面向全社会征集揭榜方开展重点攻关或共同攻关解决技术难题。鼓励和支持新型储能与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企业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和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绩效奖励。 16.构建成果产业化闭环服务机制。对标深圳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做法,制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关政策,成立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上下联动的成果转化数据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发现、评价、落地服务机制,力争2024年落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达100项。发挥“莞仪在线”平台作用,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入中关村等科技服务资源,三年内建设3-5个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 17.建设精准赋能人才服务体系。建立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综合全面的人才评价体系,有效解决人才入户、人才购房、子女入学、补贴发放等问题。深入实施“百校千人”实习计划暨“展翅计划”行动,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来莞实习见习。完善市镇两级优才服务体系,打造“东莞人才服务日”。支持重点企业探索开展职称自主评价,促进企业人才培养和使用。持续推进科学公园、巍峨山森林公园、国际人才社区等项目建设,加快集聚高端科研人才。 1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筹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跨区域行政保护协作,共同打击跨区域侵权行为。落实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适应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特点的审判水平提升,提高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 四、对标广深,打造开放联动的国际化环境 19.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学习广州智慧口岸做法,出台东莞智慧口岸试点建设方案,探索构建口岸多元主体在线协同作业体系,实现口岸通关物流无纸化。加强国家和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应用推广。发挥空港中心在区位、产业、物流枢纽的优势,用好跨关境海空联运通道,逐步形成涵盖贸易、研发、旅游、会展等功能的空港经济产业。 20.优化外贸产业生态。出台电子商务促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建设高水平数字贸易示范项目,筹办具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行业活动。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深化加工贸易单耗“短溢区间”弹性管理改革、残次品管理改革。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发展本土出口平台。 21.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借鉴广深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做法,支持符合标准的外籍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制造业领域。推进深莞协同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一体化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多税收确定性。 22.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实施投资东莞全球推广行动,在莞举办全球招商大会等国际交流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保税物流等外贸新业态扶持政策,完善外综服企业培育机制,深入实施新兴市场开拓行动,进一步促进外贸新业态稳步发展。加大对东莞“近代史开篇地”“国际制造名城”“潮流东莞”“篮球城市”等城市文化名片的宣传,提升东莞国际影响力和城市吸引力。 五、对标广深,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环境 23.实施全流程信用监管。学习深圳打造信用生态圈做法,在实施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申报等工作中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建立完善东莞市信用依法奖惩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实施事后信用奖惩,实现信用依法奖惩“一网通”。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实现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 24.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继续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汇编全市第二批减免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争创建2个省级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信用”抽查,对信用水平高、风险水平低的企业,减少抽查比例和频次。 25.加大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学习广州“线上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模式,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应用,完善健全工作机制,打造“莞邑调解”“非接触式”调解新模式。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多维度培育涉外法治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开展“法治体检”公益活动,助力企业建立依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智慧仲裁”,打造信息化互联工作体系,提高在线服务企业群众的能力水平。 26.提升破产审判效能。学习深圳优化破产流程做法,探索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等破产拯救机制,完善执行与破产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深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身份认同,保障破产管理人查询各类破产企业信息和办理破产事务,建立健全线上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推进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破产事务办理便利化机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营商环境工作领导机制,发挥好全市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领导组织架构,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改革时序和节点安排,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一体化协同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营商环境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地。深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行动,加强政策解读推介工作,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惠企政策红利。建立政策评估制度,牵头部门对已出台政策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检验营商环境改革实际成效。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以群众反馈为导向,对群众反映的短板问题及时整改提升。 (三)加强宣传推广。积极挖掘营商环境优秀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深入宣传推广,展示全市各部门、各镇街(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