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日本全球环境战略研究所(IGES)发布题为《东北亚三国碳排放定价的可行性:日本、中国和韩国》(TheFeasibilityOfPricingOfCarbonEmissionsInThreeNortheastAsianCountries:Japan,ChinaAndTheRepublicOfKorea)的政策简报,概述了中日韩三国当前的碳定价状况,并探讨了三国实行碳定价机制的可行性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报告建议,中国和韩国可以建立低碳税,而日本可以适当地提高其现有的碳税。报告的主要结论如下:
(1)东北亚地区碳定价政策的进展滞后。日本征收碳税的税率以及中国和韩国提出的碳税税率都非常低,对温室气体减排的效益微不足道。但一些措施已经开始被引入。
(2)来自行业的阻力是东北亚地区引入碳定价政策的最重要障碍。
(3)IGES的调查表明,能源密集型企业可以承受适度的碳定价。在中国和日本的公司能负担得起5~12美元/tCO2的碳价格,而在韩国的公司能负担得起2.3~3.5美元/tCO2的碳价格。
(4)负担能力与节能投资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和提高其竞争力有关。碳定价缩短了这些投资的回收期,诱导公司抢先投资。
(5)碳定价比一般的理解更加经济可行,因而在政治上也更加可行。建议中国和韩国建立低利率的碳税,而当前在日本实施的碳税可以进一步增加。
(6)碳排放定价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尽管目前的政策意识和接受程度较低,东北亚地区的政府应该继续激励企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做出努力。
(7)三个国家中,适当的税收减免措施和碳税收入的有效利用将有助于获得行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