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指标》

  • 来源专题:外来生物入侵
  • 编译者: 王成卓
  • 发布时间:2018-11-28
  • 生态指标的最终目的是将生态环境指标的监测和评价与管理实践相结合。该杂志将提供一个论坛讨论应用科学发展,审查传统的指标方法以及理论,建模和定量应用,如指数发展。下面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生态环境指标和指数的所有方面;新的指标,以及指标开发、测试和使用的新方式方法;指标的开发和建模,例如跨多个规模和资源的指标套件的应用;分析和研究特定于来源、系统和规模的指标;使用基于指标的监测和评估方案,整合社会和其他评估指标以产生科学上严格和政治上相关的评估的方法;如何将研究指标转变为直接用于管理的目的;通过使用指标,更广泛的评估目标和方法,例如生物多样性、生物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特定资源的指标,如景观、农业生态系统、森林、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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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郑春晓
    • 发布时间:2019-05-07
    •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编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指南》的背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出台《工作指南》? 答: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地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018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明确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总体要求、控制指标及排放限值等,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部分省(区、市)已出台相关排放标准,但总体上看,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存在适用范围不清晰、控制指标选取及排放限值不合理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短板。为进一步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定要求,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在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指南(试行)》,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控制指标确定、污染物排放限值、尾水利用要求、采样监测要求等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问:《工作指南》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有以下三点: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工作指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推进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二是重点突出,进一步明确排放标准制定思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工作指南》就控制指标选取、排放限值不合理等重点问题,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规定,确保地方科学合理制定排放标准。 三是充分衔接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指导文件,并适当细化和完善。《工作指南》充分衔接《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的通知》,并根据调研结果、反馈意见及专家建议,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类分级、控制指标、排放限值及尾水利用等作了具体要求。 问:《工作指南》指导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以人为本。以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标准的实施,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加强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群众的沟通,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 二是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区位条件、污水处理规模和排放去向等,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要求。在不加重下游水体污染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和考虑农村地区自然生态、土地及景观要素,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 三是技术可行。地方标准制修订应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因素并具有一定前瞻性。以国内外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为依托,充分考虑相关技术所能达到的污染控制水平,兼顾农村地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体系协调。地方标准制修订应充分考虑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等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相衔接,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相衔接。 问:《工作指南》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一是排放标准制订技术路线及格式要求。按照《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要求开展各阶段工作,主要包括环境管理需求分析与现行标准实施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分析、技术内容确定等。格式应满足HJ 945.2-2018要求。 二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标准分级、控制指标确定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也可对标准实施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做出具体要求。 三是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主要包括采样点设置、监测频次和采样时间确定及污染物测定方法确定等。实施与监督主要是明确对排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功能不确定的水体可由地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水环境的实际情况确定。 四是地方排放标准编制说明的内容与格式要求。主要包括项目背景、制修订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制修订原则和技术路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概况、标准主要条款说明、达标处理技术分析、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实施本标准环境效益分析、标准实施建议等。编制说明格式应满足HJ 945.2-2018要求。 问:《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控制指标是如何考虑的? 答:通过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进行分析测试和筛选,将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判断水质的基本指标。对生化需氧量(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二者均反应水体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情况,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可生化性较好,BOD5和 CODCr两项指标具有一定相关性,但BOD5测定所需时间较长,CODCr属于国家重点控制污染物且监测便捷,因此选取CODCr作为控制指标。 氨氮(NH3-N)含量较高时,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呈现毒害作用,对人体健康也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H3-N处理费用较高,因此,对出水直接排入II、III类功能水域的处理设施要求控制NH3-N,对其他水体NH3-N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控制指标TN、TP含量可反映水体富营养化程度,TN、TP的去除虽可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方法,但其处理效果不稳定,要实现稳定去除,需采取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一般较小,其污泥回流比难以控制,去除效果难以实现稳定,且需增加投药量及运行费用。因此,出水排入封闭水体或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时,控制指标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增加NH3-N、TN和TP,其他情况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随着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日益增加,餐饮废水排放量增大,且该类废水中动植物油含量较多,因此,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 粪大肠菌群数一般作为重要的生物性指标进行控制,若对该项指标进行限定,处理工艺最后须设消毒设施。根据对全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调研情况发现,大量的工艺流程中即使有消毒设施,但是运行成本高,多数未运行。综合技术经济因素考虑,目前阶段对于粪大肠菌群数暂不作强制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色度是水质的外观指标,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来说,一方面,进水浓度中色度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常规的沉淀法对色度有较好的去除效果,所以对色度暂不作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选取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和悬浮物(SS)作为基本指标。其中,出水直接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II、III类功能水域、《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海域及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IV、V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三、四类海域的,污染物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基本指标。出水排入封闭水体,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NH3-N、TN和TP;出水排入超标因子为氮磷的不达标水体,除上述指标外,应增加超标因子相应的控制指标。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除上述基本指标外,应增加动植物油。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地方控制指标。 问:《工作指南》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总体要求是如何确定的? 答:原则上控制指标值可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相应指标的标准浓度限值,并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自然景观、受纳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确定。一定规模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原则上可适当放宽,但应规定标准实施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Ⅱ、Ⅲ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二类海域,其相应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浓度限值,且污染物应按照水体功能要求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出水排入GB 3838-2002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的及GB 3097-1997三、四类海域的,其相应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其中受纳水体有TN(以N计)控制要求的,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其排放浓度限值。 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池塘等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控制指标值的确定,应保证该受纳水体不发生黑臭,其基本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三级标准的浓度限值,NH3-N(以N计)参考不宽于《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建城〔2015〕130号)中规定的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轻度黑臭的浓度限值。 出水流经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水体的,其控制指标值参考不宽于GB 18918-2002三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同时,自然湿地等出水应满足受纳水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问:《工作指南》中关于尾水利用有哪些要求? 答:农村生活污水含有的氮、磷等是农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经预处理后可就近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降低水体富营养化风险。因此,《工作指南》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技术、手段或途径,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不得造成环境污染;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规定。特定利用情形且没有相应再生利用水水质要求的,可根据尾水利用特点、土壤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在排放标准中规定尾水应达到的水质要求和水质监控位置。 问:我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地方在制定排放标准中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答:我国幅员辽阔,农村自然禀赋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工作指南》明确要求,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农村区位条件、人口聚集程度、污水处理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自然景观、受纳水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现有技术水平等因素,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制订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 《专家解读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以生态空间管控为首》

    • 来源专题:水体污染治理
    • 编译者:王阳
    • 发布时间:2019-01-17
    •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做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2017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实地考察雄安新区时强调,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牵头,组织国内水利、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研究机构共同编制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提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基本方向、路径和具体措施。这部最新出台的规划都有哪些亮点?如何恢复“华北之肾”白洋淀的功能,实现以淀兴城、城淀共荣的要求?对此,专家又是如何解读的? 1.jpg 白洋淀风光 央广记者杜震 摄 广袤的华北平原,白洋淀是这里最大的淡水湿地系统,素有“华北明珠”“华北之肾”的美誉。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消息发布。雄安新区将白洋淀囊括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对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非常重视,在2017年2月23日视察雄安新区时明确指出“既要利用白洋淀自然生态优势,又要坚决做好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因城废淀”。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曲久辉表示,白洋淀是雄安新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没有白洋淀,就不会有雄安新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一共分为九章,以淀兴城、城淀共荣的理念贯穿其中。 曲久辉:“也就是说治好白洋淀是为了保障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新区的建设和发展,反过来也会支撑和要求白洋淀有更好的质量,提升白洋淀的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这种能力和水平,所以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曲久辉介绍,水资源不足、水污染较重以及淀泊生态环境破碎已经严重影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的发挥。对此,《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中,把生态空间管控放在了首位。 曲久辉:“会形成一个我们叫做一淀,三带,多廊和九片的这样一个生态格局。那么可以想象一下,未来的这个白洋淀建设好以后,和新区这样的一个生态空间,它应该是一个结构完整,功能健全,生态优美,水质和整体质量稳定。” 2.jpg 白洋淀风光 央广见习记者闾陈雨 摄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单保庆表示,根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按照不同的空间管控要求,实施不同的生态环境管控层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一级生态空间区域里,对流域污染物排放限控要求相当高,明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把人类活动带来的干扰降到最低。针对新区及上游流域工业产业结构布局进行调整优化。 单保庆:“它是一个系统的,它这个生态空间有多少,在什么地方,是什么类型,怎么恢复,怎么管控,显然就是最大的一个亮点。”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赵钰进一步指出,当前,治理白洋淀现有污染是最为迫切的工作之一。而在生态空间管控的理念下,流域治理这一国际成熟经验也将在白洋淀的治理保护中重点实施,府河、孝义河、唐河等8条入淀河流与白洋淀被视为一个整体的水生态系统,统筹考虑,采取控源截污、清理河道等治污措施。 赵钰:“就从流域这个概念时候呢,我们白洋淀的规划它有三个圈层,一个呢就是咱们这个环淀区域,白洋淀及其周边,大概约600平方公里,第二个就是这个新区,第三个圈层就是大清河流域白洋淀上游河北的部分,大概约3万平方公里。所以说在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过程中呢,它不是就淀而治淀,它是流域统筹。” 3.jpg 白洋淀风光 央广见习记者闾陈雨 摄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单保庆告诉记者,中国的流域治理普遍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湖泊的水质标准和河流的水质标准不衔接,河流的水质标准和城镇区域的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不衔接,导致流域治理成为“纸上谈兵”。而根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白洋淀的流域治理将逐步建立流域水质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落地。 单保庆:“白洋淀将来就是一套流域的排放标准,比如说工业,不同行业,城镇污水厂,目前河北省已经在展开这方面了,就是说流域排放标准,第二个还有流域水环境标准,甚至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生态环境的监测标准都在制定,还有地表水标准,将来可能以白洋淀流域这种地方标准的建设肯定是要的。” 唐河污水库位于白洋淀上游的唐河主河道内,全长17.5公里。20世纪70年代,白洋淀水域污染日趋严重,保定市为截留排入白洋淀的工业污水,修建了唐河污水库,临时存放这些工业污水。 相比于流域治理,白洋淀淀区内的治污工作着手更早一些。雄安新区设立以来,全区范围内606个纳污坑塘已全部治理完毕,清渔、清围工作正在进行。随着《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的出台,淀区治污步伐势必加快。 根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未来几年,白洋淀淀区部分纯水村将实施有序搬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单保庆介绍,目前白洋淀淀区有40个纯水村,户籍人口达到九万多人,生产生活给白洋淀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监测显示,目前影响白洋淀水质的有四个关键指标,分别是COD、氨氮、总氮和总磷。其中50%以上的COD、总磷来自淀边村和纯水村的生活污水、垃圾、水产养殖等。 单保庆:“这些村子有几种对策,或者说有几种安排。第一,全搬,第二,部分搬,第三,不搬。不搬的情况下比如我村落污染的治理,垃圾部分的高度管控,环境保洁,加上监管。然后我们做过多种模拟,后来发现不行,就在现状情况之下,白洋淀淀区它承载不了这么多的村落,也承载不了这么多人口,它有一个合适的容量。不解决白洋淀这个村落这个问题,显然是无法恢复白洋淀一个良好的生态系统。至少水污染控制不了,或者说不能完全控制到位。” 那么,纯水村搬迁工作如何有序推进呢?根据《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按照淀区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要求,分批有序实施外迁。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曲久辉:“叫做急缓有度,搬迁有序。腾挪出的生态空间可以恢复。对淀区的污染源减少有重要贡献,有比较大的贡献,剩下的会留下一些村庄,这些村庄也有历史的一些遗迹,要把它保存下来,要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要求,把这环境污染源控制住,阻断污染源。” 据了解,在人类生产生活和交通方式的影响下,白洋淀生态空间破碎严重。白洋淀历史上有143个淀泊,而现在只有不到40个,严重制约了白洋淀生态功能。根据规划,在治污的同时,淀区生态修复工作也会很快展开。 2017年9月,雄安新区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对白洋淀上游唐河污水库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唐河污水库存有10万立方米的污水,还有数量不少的固体垃圾和疑似危险废物。2018年5月,唐河污水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一期工程正式启动。 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赵钰介绍,除了治污和修复生态,这部最新出台的规划还明确了未来保护与利用白洋淀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保障机制。其中,规划提出将建立天地一体、功能完善、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建设流域生态环境大数据、云计算系统,搭建流域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生态环境智能管理平台与新区智能城市管理平台的互联互通。 赵钰:“随着白洋淀相关措施的实施,里面是动态实时的过程,方便我们随时调整,这和以往不同。以前提出一个问题,形成一个措施,就是一个手段,白洋淀是形成一个思路,进行一个试点和启动,同时建立一个智能化的监测体系,随着淀区变化调整措施,做到准确、科学、合理、经济。包括坑塘治理,关停散乱污,包括流域治理,都做了很多措施。” 根据规划,到2020年,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2022年,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进展,生态系统质量初步恢复;2035年,白洋淀综合治理全面完成,淀区正常水位保持在6.5-7米,淀区面积稳定在360平方公里,淀区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到四类标准。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曲久辉表示,有些工作现在已经开始,并且进展很快。根据工作安排,白洋淀上游八条河流,府河和孝义河会优先治理。淀区内,白洋淀北部、靠近起步区的水域,会优先治理。如今,《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2018—2035年)》出台后,治理行动的推进,会比想象的要快。但是总体目标的达成,可能会比想象中慢一些。 曲久辉: “现在就是我们有近期目标,有中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生态系统的恢复它需要时间,不仅需要时间,还需要我们做很多事情,包括刚才说的水量的问题,水质问题,生态空间的问题,同时它又需要我们耐心的呵护和保护,因为还需要做长期的这样的保育。就生态系统的恢复和自然过程的延替,我们必须尊重这个规律,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