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changjiang
  • 发布时间:2017-06-20
  •  本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保障水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长江大保护,近日,长江委正式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流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长江流域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水利法治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要抓好构建工作机制、建立执法平台、明晰执法事权、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检查、严格依法办案、抓好普法教育等9大重点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评议、完善报告制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创新流域水行政执法机制,凝聚共抓长江大保护强大合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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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li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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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3-20
    • 3 月 18 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适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保护管理新机制,为坚 决打赢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指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提升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意见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力量、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助巡护队伍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力争 1 — 2 年内建成投用一批亟需的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远程监控网络,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执法队伍和适宜规模的协助巡护队伍;通过近几年持续努力,尽快形成与长江大保护和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形成权责明确、规模适宜、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渔政执法管理格局,充分控制防范和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及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为各项保护修复措施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长江流域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协调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与保护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执法监管职责划分和落实机制,确保执法监管到位。要引导公益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抵制和举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