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意见要求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_》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lifs
  • 发布时间:2020-04-01
  •  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适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保护管理新机制,为坚决打赢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指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提升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意见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力量、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助巡护队伍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力争1—2年内建成投用一批亟需的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远程监控网络,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执法队伍和适宜规模的协助巡护队伍;通过近几年持续努力,尽快形成与长江大保护和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形成权责明确、规模适宜、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渔政执法管理格局,充分控制防范和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及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为各项保护修复措施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长江流域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协调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与保护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执法监管职责划分和落实机制,确保执法监管到位。要引导公益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抵制和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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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3-20
    • 3 月 18 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适应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保护管理新机制,为坚 决打赢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指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精神,提升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   意见要求,长江流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合理配置机构力量、加强设施装备建设、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助巡护队伍和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等方面努力,力争 1 — 2 年内建成投用一批亟需的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远程监控网络,建立高素质的专业执法队伍和适宜规模的协助巡护队伍;通过近几年持续努力,尽快形成与长江大保护和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形成权责明确、规模适宜、运行有力、管护有效的渔政执法管理格局,充分控制防范和及时发现制止非法捕捞及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为各项保护修复措施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强调,长江流域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协调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与保护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明确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执法监管职责划分和落实机制,确保执法监管到位。要引导公益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有奖举报等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抵制和举报等。
  • 《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

    • 来源专题: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知识资源中心 |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lifs
    • 发布时间:2020-07-16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要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各有关省、市、县三级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逐级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是强化转产安置,保障退捕渔民生计。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抓紧完成退捕渔船渔民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做到精准识别和管理。要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将其纳入相关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转产转业安置方案,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促进渔民转产转业。三是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相关补助资金。沿江各省(直辖市)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兜底保障禁捕退捕资金需求,鼓励有关省份统筹油补等相关资金。要合理确定本省(直辖市)补助标准,做到省域内基本平衡。加快配备禁捕执法装备设施,提升执法能力。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沿江各省(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机关、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指挥部,统筹推进各项执法任务。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是加大市场清查力度,斩断非法地下产业链。各地要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六是加强考核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沿江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湖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通知》还同时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别牵头制订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分享到: 更多 更多>> 动物“宝宝” 近一段时间,地处海口的海南热带野生动植物园的动物“宝宝”吸引了不少游客,形成了观赏游览的高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