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单位线上虚拟活动-数字复杂对象的保存》

  • 来源专题:图书情报
  • 编译者: luoluo
  • 发布时间:2020-11-20
  • 2020年11月17日,国际图联(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Library Associations and Institutions,简称IFLA)发布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专业单位线上虚拟活动-数字复杂对象的保存(Professional Unit Virtual Event - Preservation of Digital Complex Objects)”。

    该线上活动有以下可用资源,均可下载:

    (1)复杂数字对象的保存-大英图书馆新兴格式的使用经验,作者是迈克尔·戴(Michael Day)、朱利亚·卡拉·罗西(Giulia Carla Rossi)、伊恩·库克(Ian Cooke)、莫琳·彭诺克(Maureen Pennock)。资源类型为幻灯片,链接如下:https://www.ifla.org/files/assets/information-technology/Webinars/2020-11-18-day-ifla-final.pdf

    (2)不要等到为时已晚-保存是否会影响复杂的数字出版物的设计?作者是妮可·科尔曼(Nicole Coleman)、茉莉(Jasmine Mulliken)。资源类型为幻灯片,链接如下:https://www.ifla.org/files/assets/information-technology/Webinars/don_t_wait.pdf

    (3)提取嵌入网站的在线出版物:NDL的倡议和挑战,作者是井上伸昭(Nobuaki Inoie)、柴田正树(Masaki Shibata)、工藤哲郎(Tetsuro Kudo)。资源类型为幻灯片,链接如下:https://www.ifla.org/files/assets/information-technology/Webinars/ndl20201029.pdf

    (4)通过数字人文科学保存GLAM社区中的数字复杂对象-古代印度文字研究,作者是阿什温·库玛·库什瓦哈(Ashwin Kumar Kushwaha)、阿杰·普拉塔普·辛格(Ajay Pratap Singh)。资源类型为幻灯片,链接如下:https://www.ifla.org/files/assets/information-technology/Webinars/a_kushwaha.pdf

相关报告
  • 《虚拟电厂:既不虚拟,也不发电,更不建厂》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10-08
    • 随着全球气候问题愈发严峻,受极端天气冲击的传统电网,大有溃不成军之势。 2021年美国得州极寒天气下的电网瘫痪,我国东北地区风电输出骤降导致的大范围限电,2022年川渝地区严重干旱,击穿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供应,加州高温天气带来的供电危机……无不说明日益恶化的能源供求关系。同时,波动性强,稳定性差的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持续增加,也对电网适应性提出了全新要求。 如何建立一套更加灵活、可靠且有效率的系统管理电力资源,满足供需双方的新需求,就成了当务之急。 虚拟电厂,正是一个可能的答案。 何为虚拟电厂 虚拟电厂(Virtual Power Plant,简称VPP),是一套高度智能的能源管理系统。它以物联网为基础,统合电网中的分布式电源、储能设施、可控负荷等资源,进行集中调度,参与电网的调度运行,为电力市场提供灵活性服务。虚拟电厂具有与电厂类似的功能,但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厂房,故称“虚拟电厂”。 1997年,经济学家西蒙·阿韦布赫(Shimon Awerbuch)博士就提出了虚拟电厂的相关概念,他在《虚拟公共设施:新兴产业的描述、技术及竞争力》一书中将其定义为:受市场驱动的独立实体间灵活合作,且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高效电能服务而不必拥有相应的资产 [1]。 今年8月26日,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深圳揭牌,它接入分布式储能、数据中心、充电站、地铁等类型负荷聚合商14家,接入容量达87万千瓦,接近一座大型煤电厂的装机容量 [2]。该虚拟电厂可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直接调度分散的充电桩、空调、储能等用电资源,通过它们降低用电功率 [3]。 虚拟电厂最显著的特征是兼具“源—荷”特性,既可以作为“正电厂”向系统供电调峰,又可作为“负电厂”加大负荷消纳,配合系统填谷;可快速响应指令,配合保障电网稳定并获得经济补偿,也可直接像传统电厂一样,参与到电力市场交易、电力辅助服务交易等。 又由于虚拟电厂依托的是高度智能化的控制系统,并接入大量设备的物联网,理论响应速度与调节能力也远超传统调峰手段,尤其适配以风光电为首,需要电网做出快速反应的可再生能源。 虚拟电厂的另一个优势,是优秀的经济性。根据国家电网的测算,如果通过火电厂实现电力系统的削峰填谷,满足5%的峰值负荷需要投资4000亿元。而通过虚拟电厂实现这一目标仅需投资500亿~600亿元,即火电厂成本的1/8~1/7,其性价比优势远超传统的冗余系统建设方案 [4]。 虚拟电厂的产业链由上游的基础资源、中游的虚拟电厂运营商和下游电力需求方共同构成: 上游基础资源:可调负荷、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设备。可控负荷重点是工业、商业和公共建筑、居民等,不同应用场景负荷可调潜力差异较大,商业和公共建筑可调负荷主要是空调、照明、动力等,相对容易管理;居民可调负荷分布散、单点容量小、聚合难度较大。分布式电源指的是小型分布式光伏、风电、火电、水电等机组。储能包括机械储能、化学储能等。 中游虚拟电厂运营商:包括资源聚合商与技术服务。资源聚合商主要依靠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整合、优化、调度、决策来自各层面的数据信息,实现虚拟电厂核心功能——协调控制,是虚拟电厂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技术服务商则重点聚焦虚拟电厂软件平台建设,为资源聚合商提供技术服务。 下游电力需求方:公共事业企业(电网公司)、能源零售商(售电公司)及一切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主体,实现电力交易、调峰调频和需求侧响应的参与并获取收益。 当前的虚拟电厂在国内尚未构建起清晰的商业模式,但在国外有两种相对成熟的范例可供参考。其一是侧重于分布式发电单位,通过参与电力交易来获取收益;另一种则是侧重于用户端的电力资源,通过提供辅助服务来获取收益。 第一种商业模式在欧洲较为普遍。这种模式下,虚拟电厂主要通过提供技术支持,优化发电成本,降低不必要损失,从而收取佣金;或是辅助发电单位接入电网,完成电力交易,获取服务费及溢价部分分成。代表性企业为德国虚拟电厂公司Next Kraftwerke,该公司也是欧洲最大的虚拟电厂运营商。 Next Kraftwerke盈利模式大致分为三种,一是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服务,协助发电商监测发电情况,节省不必要的成本;二是向电网侧提供短期柔性储能服务,提供来自发电侧的调峰、调频服务赚取收益;三是通过控制需求侧,服务电网侧,以赚取相应费用。 截至2022年二季度,Next Kraftwerke已管理14414个分布式发电设备,包括生物质发电装置、热电联产、水电站、风光电站等高度多样化设备,总管理规模达到10836MW [5]。 第二种模式则常见于美国电力市场。具体表现为,能源零售商开展虚拟电厂计划,通过提供低价储能电池或现金,换取家庭一部分电力的控制权,必要时给零售商提供电力,零售商的虚拟电厂聚合这些储能并在用电峰期提供给需要的用户,从而获取辅助服务收益。 并非救世主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虚拟电厂确实有诸多积极意义,但不意味着要彻底颠覆现有的能源供应体系,也不具备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 首先,虚拟电厂只是更高效地统筹了分布式的发电资源以及各种形式的可用发电能力或存量电力,并实现更智能地调配用电,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短缺”。 举例来说,川渝地区刚刚过去的严重缺电,就是由于严重旱情造成水电系统发电能力骤降四到五成,而水电又在当地发电结构中占比超80%,叠加高温带来的居民用电量大幅上涨,导致巨大的电力缺口 [6]。 这是虚拟电厂无力解决的。回顾当时的情况,即使当地建有成熟的虚拟电厂系统,也只可能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进一步降低未被关注的不必要消耗,以更有效率的方式保障居民用电,但对于巨大的缺口本身无能为力,保障工业生产更无从谈起。 毕竟虚拟电厂纵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虚空生电,“变”出电力堵住缺口。 这一点在当前的欧洲能源危机与美国的加州、得州电力危机中同样适用——虚拟电厂既没有能力填补天然气短缺,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供需矛盾,它所做的只是整合、协调与管理,并不具备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能力。 说到底,一套可靠的能源系统,无论具体的发电结构如何,无论其依赖传统化石能源发电还是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必须能够满足需求。 其次,虚拟电厂的建设远不止开发一套全新的数字控制系统,同样依赖匹配其功能的设备进行运作。 例如在对虚拟电厂的描述中,经常将新能源车搭载的动力电池视作一种分布式的临时储能工具,但在当前实践中,不是所有充电桩都具备从车载电池获取电力的功能,自然也就不可能向电网输电。此种现象也广泛存在于被纳入虚拟电厂构想,但尚不具备智能管理条件的各类电力设备。 当前的电网若想适应虚拟电厂的调控方式,将会需要较为广泛的技术设施升级。考虑到电网庞大的体量与复杂性,相应的基建将会是相当繁琐且长期的系统性工程。 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管理系统,虚拟电厂对新时代的电力系统的必要性不可忽视,但这也不意味着它可以超越现有电网,或是要彻底取代现有的能源供应模式。我们没必要,也不应该对虚拟电网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更要警惕借机炒作的风气。 特别的风险 虚拟电厂与传统电力设施结合后,设备的大规模互联,高度智能化的运作方式,加上传统电力设施自身特征,带来了一种在过往并不突出的风险:网络安全漏洞。 对于能源行业的“数字化转型”来说,接入数字技术与全新的控制系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将过去有限联网的关键设备并入一个更复杂的大型系统之中,会将一些原本相对安全的环节暴露在可能的网络攻击之下。 以虚拟电厂为例,整个系统由天量设备互联构成,而这导致网络攻击可能发生在任何并网设备上,且处于末端的设备也不太可能具有与核心设备相近的安全性,致使其在网络攻击中格外脆弱,极大地增加了防范难度。 “微电网”也是一个相似的例子。高度复杂化的本地电网使得系统运行高度依赖计算机网络进行控制与管理,但也提高遭到网络攻击的风险,以及被攻破后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 另一方面,日益凸显的暴露风险,也与能源行业自身特质有关。 能源行业作为现代工业社会基础中的基础,对任何社会组成部分都有着毋庸置疑的重要性,而这在行业的具体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了一种对新技术的保守态度。 能源行业并非排斥新技术,只是对可靠性与安全性的高要求,不可避免地导向了对新技术的严格监管以及相应的低采用率。这在硬件上表现为相对缓慢的更新换代与较为漫长的验证周期;在软件层面则意味着控制系统更久的投资周期与使用寿命,尤其是与那些系统升级非常频繁的行业相比(例如消费电子)。 具体来说,能源行业在运作良好的情况下,往往只会更换接近使用寿命的设备,对数字系统的升级需求也谈不上非常强烈。即使是当下,以风光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带来了全方面的冲击,整个行业的发展仍以数年为一个阶段推进,纵向比较明显加速,但横向对比其它行业仍然堪称审慎。 但这种发展节奏,并不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模式。 传统能源行业“沉稳行事”的风格,在应对花样繁多且诡秘多变的网络攻击时,很可能会表现为危险的迟钝,无法有效应对危机。 我们在近年已经看到了这样的实例。 相对早期的,有2015年,乌克兰电力公司遭受网络入侵,导致乌克兰一半以上地区出现大规模停电;2019~2020年,委内瑞拉电力系统多次遭到网络攻击,导致大规模停电;2020年,巴西电力公司遭受勒索软件攻击,被黑客勒索1400万美元等等 [7]。 近期的,2021年5月7日,美国最大燃油管道运营商科洛尼尔管道运输公司,遭遇黑客攻击,被迫关闭整个管道系统。这导致美国多地出现燃油短缺和恐慌性购买,燃油价格飙升,甚至迫使联邦政府宣布进入国家紧急状态。恐慌持续到13日运输系统重新上线,才有所缓解。在2022年初,欧洲包括阿姆斯特丹、安特卫普在内的数个码头同样遭遇大范围网络攻击,石油装卸和转运严重受阻,向内陆城市转运石油的驳船也出现延误 [8]。 在我国,某省电力网络安全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该省电力网遭受网络攻击42万余次,其中高危攻击占比高达65.4%,境外攻击占比18.27%,主要来自美国、印度等国家。高危攻击、专业化攻击呈现大幅增长的迹象,能源系统面临的安全压力越来越大 [7]。 如若类似成功的网络攻击出现在的虚拟电厂系统中,结合其特性,则可能导致蔓延整个电网的大范围瘫痪,带来的损失也将随着覆盖范围的增长迅速扩大。 如何化解随能源系统智能化进程而日益升高的潜在风险,将会是未来高度智能化的能源网络必须回答的问题。 另一方面,能源行业不太可能仅靠自身就完成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引入外部合作者,如网络供应商、云服务供应商等,但这些供应商对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往往较低。 例如,亚马逊云服务在近年不止一次出现大面积宕机,甚至有过系统全面崩溃,所有服务暂不可用的情况。能源行业不可能接受这样的风险,其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也远超单纯的交易系统关闭或物流混乱。 想要化解此类风险,能源行业可能也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协作框架,从供应商处购买更高安全级别的数字服务,更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安全措施升级周期,但这无疑代表更多的成本,更低的利润空间。 如何平衡安全性与经济性,如何与其他行业建立更有效的合作机制,也将会是能源行业在数字时代绕不开的难题。 技术之外 作为一种相对前瞻性的概念,虚拟电厂在发展过程中面对的,也不仅仅只是技术问题。 作为处于早期探索阶段的行业,当前国内电力市场对虚拟电厂的定位与发展路线较为模糊,缺乏顶层设计。诸如谁建设、谁运营、谁监管、谁参与、系统如何设计、定价机制、技术标准、补贴发放等关键问题,甚至都还不明确,行业的长期发展面临很大困难。 关键政策的缺失导致各地对虚拟电厂的理解并不一致,各种试点示范项目差异不小,可能会导致一些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未来统一接入大电网。 虚拟电厂具体的商业模式同样需要进一步探索。虽然在运作模式上有所不同,虚拟电厂的本质仍然是电力交易,然而我国当前的电力市场并不是完全开放的。不完全市场化的电力产业,好处是电价能够维持在低位,但却极大地削弱了虚拟电厂的盈利能力,商业化运作也变得十分困难。 低电价同时也打击了电力供给单位的参与积极性,现阶段国内的虚拟电厂主要以邀约为主,由政府部门牵头,主动参与者有限。无法从社会上吸引足够的参与者,意味着虚拟电厂将难以保障基本的供电能力。 如何探索一套符合我国电力市场特征的商业模式,也是虚拟电厂必须面临的课题。 只能说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虚拟电厂要走的路,确实还很长。 References: [1] 张玲:大涨70%后又暴跌,这一新风口还能“上车”吗。 中国基金报。 2022.09.02 [2] 史军、程韧俐、李江南 & 刘传书:国内首家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在深成。 科技日报,2022.08.26 [3] 中国电力报:国内首个网地一体虚拟电厂平台来了!。 2021.11.29 [4] 科学报:火电成本1/7!虚拟电厂急需顶层设计。 中国电力网。 [5] 德邦证券:德邦证券电力系列报告(二):虚拟电厂,电改东风已至,广阔蓝海将成。 2022.08.17 [6] 李欣忆:水电大省四川为何会电力紧缺?。 川观新闻。 [7] 朱涵&林光耀:中国每年遭遇境外恶意网络攻击超200万次:如何防御高危攻击?。 半月谈。 [8] 陈铭:突发!黑客攻击欧洲港口石油设施,油轮无法靠港!油价已飙至7年新高,万亿新能源赛道卷土重来?。 券商中国。 2022.02.06 来源: 果壳硬科技
  • 《广东深圳:推动光伏、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设施建设》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4-07-06
    • 国际能源网获悉,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文件提出,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水,鼓励和倡导企业使用低成本、替代性资源,开展节能改造。 原文如下: 深圳市2024年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深圳市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构建市场机制有效、政府保障到位的市场化营商环境,全力培育和保护经营主体,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要素配置、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优化提升举措,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打造准入制度更完善、市场竞争更公平、信用体系更健全、要素配置更高效、政务服务更便捷的市场化营商环境,为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 1.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工作。争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同步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探索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工作,推动实现L3级别及以上自动驾驶产品量产上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推动商事登记“跨境办”。与香港公证人协会等机构签署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开展跨境商事登记注册服务工作合作备忘录,在河套“e站通”设立深港跨境委托公证服务窗口,为香港投资者办理主体资格证明提供咨询服务及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优化身份被冒用经营主体税务解绑流程。针对身份被冒用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申请税务解除关联关系,实行税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撤销登记联办,通过系统衔接、数据校验等方式,简化税务解绑登记环节,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撤销商事登记主体决定书”撤销商事登记后,税务部门自动校验办结税务解除关联关系事宜。(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推广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在河套合作区试点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开展经营范围主题式服务,按照行业类别整理归纳新兴行业、高频行业政策,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时向其推送该行业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推广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在前海合作区、河套合作区、盐田区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开办企业音视频双录电子签名,实现全市范围内开办企业无需银行U盾或CA证书作为电子签名介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6.试行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在前海合作区探索建立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政策制定的公平竞争审查。(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7.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采购的政策文件,通过推行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市场诚信行为等工作措施,对于超过400万元的政府投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中小企业参与份额提高至40%及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8.支持香港专业机构作为代建主体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前海合作区先行先试,出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代建制管理办法,构建灵活委托、香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全过程代建与施工代建双轨并行的代建体系。(责任单位:市前海管理局) 9.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各业务板块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政府采购板块与其他业务板块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降低经营主体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构建包括采购人评价、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三类指标体系,实现政府采购分级分类监管。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深圳市开展政府采购易发多发问题源头治理工作方案》,形成对采购活动参加人(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闭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线履约保函在线申请、提交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在线提交履约保函。将深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签订合同功能延展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外的常规采购板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 12.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将信访焦点、投诉举报热点等要素纳入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名单精准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3.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价格、统计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 14.规范实施经营主体失信约束。进一步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和信用约束措施实施,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实施惩戒,避免超期惩戒。完善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服务、财政资金资助环节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促进数据交易和监管降本增效。制定深圳市数据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建立数据交易信用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共享机制,构建事前“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测+信用预警”,事后“信用激励+信用惩戒”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16.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出台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信用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监管规范,招引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17.降低土地(用房)成本。研究制定降低土地(用房)成本专项工作方案,深挖土地供给潜力,加快土地整备速度,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供应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机制,拓展市外产业发展新空间,为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 18.降低用工成本。研究制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企业招工、培训、留工等用工全生命周期,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供给,加强企业用工需求保障,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企业用工负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19.降低融资成本。研究制定降低融资成本专项工作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合理确定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强对贷款中介行为的规范管理,推动降低收费水平;创新“股权+债权”融资服务,发挥各产业专项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支持,进一步发挥市融资担保基金分险作用,帮助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20.降低物流成本。研究制定降低物流成本专项工作方案,优化物流软硬件服务配套条件,强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港口进出口查验配套设施升级,促进政府部门、港口与企业间的数据信息共享,稳步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强化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1.降低税费成本。研究制定降低税费成本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好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税费优惠直达快享,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行优质高效办税服务,优化监管执法,确保企业切实享受到税费优惠政策红利和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的办税缴费服务,减轻企业办税成本。(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22.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光伏、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水,鼓励和倡导企业使用低成本、替代性资源,开展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23.完善工业及产业用地管理机制。修订《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健全用地规划、项目招商、供后管理等产业用地全周期协同监管服务机制,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4.完善人力资源生态服务平台。构建求职招聘、灵活用工、技能提升、创业服务、人才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等七大场景式服务专区,推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5.加大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制定扶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绿色金融相关主体及绿色金融业务活动的激励作用。全年认定不少于30家绿色金融机构,推动不少于100个绿色融资企业和绿色融资项目入库,支持入库企业及项目获得绿色信贷。(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26.推行创新积分增信支持。结合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技术成熟度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与涉企金融政策联动,为积分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 27.加强中试平台建设和概念验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梳理研究中试平台公共服务需求情况和建设模式,多元化筹措资金,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高水平中试平台,支撑企业创新技术迭代。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加快推动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精准对接,提升成果转化效率。面向原理验证、产品小试等实际需求,加大力度支持重点领域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局) 28.加大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实施力度。围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医药与医疗器械、低空经济与空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区域,定期征集并梳理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需求,以场景清单形式集中发布,打造应用场景重点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9.推动数据资产化加速落地。制定数据资产入表操作指南、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指南、数据资产入表披露指引、数据安全合规评估指南、行业数据资产标准等数据资产入表系列指引。依托深圳数据交易所搭建数据资产入表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出台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金融、电力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0.强化企业数据交易合规激励。制定数据交易合规评估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建立数据交易企业合规行刑衔接机制,将数据合规的激励效果延伸至行政监管领域。建立企业数据交易合规容错机制,探索数据交易领域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制定企业数据交易领域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31.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研究制定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企业群众需求和问题常态化收集响应机制,分对象、分场景动态梳理发布高频事项清单;针对重复填写、多次提交等问题推进业务流程再造,提升行政审批、咨询等政务服务效率;制定符合服务对象阅读习惯的导办指引,迭代升级“i深圳”“深i企”等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稳定性、流畅性、精准性。(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2.推动建设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审批、快速办理。打通环评与排污许可证审批系统,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在项目建设前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一次提交环评与排污许可申报材料,深圳本地系统抓取企业申报数据后将环评申报材料自动推送至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生成环评申报业务,审批部门同步审查,一次办结两项行政许可,实现“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3.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出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有关规定,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区认定的重大项目,可申请以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新增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等区域评估事项,在有条件的区域实行区域评估结果“一单尽列、免费公开”。建立公配设施建设统筹对接机制,由政府部门牵头会同建设单位征求配套设施涉及使用单位意见,推动各相关主体在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阶段就设计要点、装修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一次性反馈建设单位。完善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前的方案设计核查服务,开展提前介入技术审查,并同步征求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对已取得设计核查意见、且未改变设计图纸的项目,免于再次提交设计文件,实现工程规划许可“秒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4.打造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全市建筑信用管理系统、项目登记平台、多规合一平台、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城建档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以项目代码和房屋建筑编码为数据标识,实现项目立项(备案或核准)、用地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档案归档等相关数据的全面共享应用。统一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图抽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联合验收等环节所产生的电子图纸信息,实现房屋建筑工程在各审批审查环节都以同一套电子图纸为依据,形成“一套图纸走到底”的应用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5.探索优化勘察、设计等工程项目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研究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比例,试行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费用与实际工程进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等相挂钩、据实支付的实施路径。(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36.畅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企沟通渠道。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办理等阶段,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审批人员与企业直接沟通意见的功能,便利企业在线了解意见并修改资料,减少系统直接驳回频率。畅通施工图监督抽查沟通渠道,搭建设计单位、政府部门与第三方专家团队咨询交流平台,提高沟通效率和设计质量。(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7.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两个领域专利预审服务深度和广度。针对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两个新增预审领域,进一步拓展预审领域分类号,制定预审质量管理、预审流程管理、预审周期管理等业务规范,提高预审审查质量和效能,全年实现新增预审服务备案企业1200家以上,完成预审案件不低于5000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8.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支持力度。在南山区试点推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公证费用减免。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结合企业出海需求优化海外维权案例库和法律信息库,增加热点地区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山区) 39.构建多维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制定统一互认的商业秘密认定、立案、证据等标准,进一步推动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综合效能。以黄金内湾涉外商业秘密保护基地为依托,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建立海外维权援助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海外商业秘密保护智库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 40.推行跨境税费退库。根据纳税人退库申请,将退税、退费资金按原缴款币种跨境汇划至境外缴款人账户,减少退税、退费资金中转环节。(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1.优化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额度管理。根据纳税人风险、信用等状况,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发票开具等情况采取“自动+人工”方式优化数电票额度管理,满足企业合理开票需求。(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2.探索集团企业乐企直连“湾区通办”。结合集团企业跨区域分布经营的特点,联合广东省税务局创新探索乐企直连使用单位“湾区通办”。通过“局对局”沟通和“办对办”协调,助推湾区内成员企业批量接入乐企平台,提升集团企业接入效率和服务体验。(责任单位:深圳市税务局) 43.大力推进惠企利民事项“免申即享”。将分散的政策补贴事项在“i深圳”“深i企”平台统一上线,按业务场景分类展示,集约化管理。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梳理事项申请对象、办理条件等要素,对“i深圳”“深i企”平台用户加强数据分析,用主动精准的推送方式将政策补贴惠及企业群众。基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对对象明确、审批条件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政策补贴事项,实现“一键确认、免申即享”,全年新增50项惠企利民事项“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4.积极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及文体设施开放共享。丰富公园服务设施供给,在“公园深圳”“深i公园”设置全市公园开放共享信息发布、活动预约板块,打造“公园+市集”“公园+露营”等一批“公园+”系列公园消费体验活动。推进“i深圳”体育场馆一键预约平台建设,实现新增体育场馆资源120个以上,更好满足市民体育场馆使用需求。深入推广“i深圳”文艺一键通平台,全年展示全市文艺演出展览活动不少于1200场。(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各有关单位要把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对照本工作方案,细化本单位落实措施,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推进。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定期收集和通报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凝聚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优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宣传解读,挖掘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深圳—民意速办”平台、“深i企”一站式服务平台等沟通渠道作用,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反馈和督办解决闭环机制,厚植经营主体发展的肥沃土壤,把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深圳最闪亮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