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监管 纳入新能源》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2-03-13
  •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下称《监管任务》)。其中提出,2022年将新能源安全开展专项监管纳入三大专项监管之一,积极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区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动完善新能源发电安全技术标准体系。

    《监管任务》明确,2022年推进电力安全专项行动、开展电力安全专项监管,结合风电、光伏发电安全事故分析,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专项监管,做好政策储备,超前防范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深入排查隐患,保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同时在电网安全方面将研究“双高”电力系统特性,探索源网荷储安全共治的技术路径,推进新能源并网安全评估工作;在发电安全方面,积极探索新能源安全管理新思路,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区域集中管控模式研究,推动完善新能源发电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并加强电力保供期间煤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监管。

  • 原文来源:http://www.nengyuanji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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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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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其中提出: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4〕9号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们制定了《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2月1日 附件: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2024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推进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以高水平电力安全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要求,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 2.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树牢安全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培训。 (二)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3.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有关政策文件,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思路、原则、内涵和路径。持续深化完善运行方式分析制度,坚持抓好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加强年度及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电网风险动态管控。充分发挥重要输电通道部际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作用,落实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维、风险校核、灾害防控等要求。持续加强极端情形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出台防止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事故有关改革文件,启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修订工作,出台电力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针对性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涉网安全监管质效。 4.完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体系。推进施工安全制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修订《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实施规范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列大纲等的宣贯培训。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在电力建设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 5.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改革研究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加快研究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RCM试点工作和基于实时数据的可靠性管理模式相关工作,加强电力可靠性标准制度管理和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进RCM系列标准编制,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及交流平台效能,深化试点成效落地应用。出台电力设备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建设国家级电力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6.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加强电力应急体系顶层设计,积极推进电力应急力量建设,推动建设华东、华中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广州国家级电力应急研究中心,完善华北、南方、川渝国家级基地和北京国家级中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电力应急指挥系统,推动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加强电力应急装备配备,研究制定国家电力应急关键技术攻关指南、重要电力应急物资产品推广名录。常态化做好应急信息接报工作,加强灾害预警、防范、应对。 7.完善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及时披露通报典型问题,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动大坝安全监管方式由“管事故事件”向“管风险隐患”转变,持续完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大坝安全监管“四大抓手”。 8.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推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指导电力调度机构研究制定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攻防实战演习,指导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加强供应链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行业共建共用行业级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和漏洞资源基础设施。 9.完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推进《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修订,研究制定《电力行业防雷管理办法》及火电、水电、新能源等工程的“智慧工地”技术标准,组织修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指导做好电力建设安全规程、6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行业标准的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以“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牵引的电力安全监督政策法规体系。 (三)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10.开展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出台《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增强减少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落实24项治本攻坚任务,着力消除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存量,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11.开展配电网安全专项监管。聚焦山东、陕西、吉林、江苏、江西、广西等重点省份,围绕配电网安全运行、供电保障、防灾减灾、坚强可靠等方面,就政策法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推动配电网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12.继续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跟踪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披露通报典型问题。完成专项行动总结,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13.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针对部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压缩合同工期、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管控不严等实际问题,采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专项监管情况通报》。 14.开展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和重点地区多场景融合应急演练。重点演练电力系统互济和跨省区支援,检验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共同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沟通协调机制,提升迎峰度夏等大负荷和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的应对处置能力,推动地方政府强化大面积停电事件演练工作。 15.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指导电力企业汛前开展安全检查,汛中加强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汛后及时恢复治理和总结评估,最大限度减小汛情影响和损失。 16.做好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保电工作。密切跟踪2024年迎峰度冬和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以及重点地区电力保供形势。做好全国“两会”、建国75周年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保电工作。 (四)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17.加强电力安全风险常态化管控。持续优化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机制,定期召开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题会议,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实现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化、常态化。 18.持续推进电力行业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治理,动态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严格实施清单化管理。梳理分析光热发电用熔盐、煤电机组掺烧用液氨等新业态、新技术中的危化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管理措施。推进煤电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工程,2024年底前电力行业液氨重大危险源全部完成改造。 19.加强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管理。指导电力企业深刻认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煤电机组定位变化,梳理分析深度调峰工况下煤电机组安全风险,组织制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安全管理相关指导意见,提出机组运维检修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遏制设备事故发生。 20.推进电力行业北斗规模化应用。推动北斗和电力业务深度融合,培育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拓展应用领域、范围和规模,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 21.着力提高电力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深入应用,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加强季节性、规律性灾害提醒,密切跟踪危险天气情况,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重大灾情,开展灾后总结评估。编制印发电力行业防灾减灾典型案例汇编。 22.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推动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数据治理 深化可靠性数据应用发展的通知》,加快基于实时数据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建设,在保证可靠性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强化可靠性信息应用。研究探索电力可靠性在线评估,提升电力可靠性管理对电力行业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启动电力系统可靠性管理研究。 23.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成果运用,定期公布电力安全监管典型执法案例。鼓励地方电力管理部门依据职责独立开展或配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开展电力执法工作。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印发》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3-24
    • 3月2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明确:“完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电力应急力量体系。”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的通知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我们制定了《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3月17日 2025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措施,以高水平电力安全保障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营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环境。 二、基本目标 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努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党组会)第一议题,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进一步落实属地电力安全责任,推动更多地区成立能源(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压紧压实市、县责任。完善齐抓共管机制,推动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与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2.科学谋划“十五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编制《电力安全生产“十五五”行动计划》,做好与“十五五”能源电力规划的衔接,明确“十五五”期间电力安全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行动。推动电力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省级能源电力规划。 3.完善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启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修订工作,提升电力安全事故监管执法能力。推动成立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委员会,开展电力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梳理和评估,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国行企团地各级标准协调发展的电力安全治理标准体系。 4.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指导电力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新时代电力安全文化。开展直达现场的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培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5.建设完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责任分工、任务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管,推动构建源网荷储共建共治共享的电力安全治理体系,打造隐患联治、风险联控、安全联创的治理模式。 6.完善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深入开展运行方式分析,排查电网结构性问题,从源头化解“十五五”电网安全重大风险。落实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重点加强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管控,着力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持续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国家级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7.完善涉网安全管理体系。研究出台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文件,明确用户侧涉网安全管理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分省制定强化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有关方案,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及存量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计划,推动各主体落实涉网安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地方电网涉网安全管理专项核查。 8.完善电力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安全质量制度标准,研究制定电力工程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电力工程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和《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修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试行)》。开展电力工程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常态化分析总结,动态更新事故反措。跟踪分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安全风险,研究建立风险隐患库。加强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有序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部署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定期通报典型问题。 9.完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建设,推动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电力应急力量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调用办法,建立跨企业跨区域电力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开展《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提升电力应急预案管理规范性。制定《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自备应急电源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提升重要电力用户自保自救能力。 10.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研究修订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完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政策体系。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演习,评估调整国家级电力网络安全靶场,推动行业漏洞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动态开展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推进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审核,编制“十五五”能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 11.推进电力行业北斗规模化应用。推动北斗和电力业务深度融合,培育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拓展应用领域、范围和规模,统筹推进行业标准制定、监测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共享、行业分理服务等工作。 (三)推进电力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12.推进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实现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增量年度目标。修订《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检查指引(试行)》,着力消除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存量。 13.持续提升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持续完善注册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大坝安全监管“四大抓手”,不断夯实大坝安全基础。 14.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召开防汛工作视频周例会,督促指导电力企业汛前开展安全检查,汛中加强带班值班和应急响应,汛后及时恢复治理和总结评估,最大限度减小汛情影响和损失。 15.着力提高电力行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密切跟踪危险天气情况,加强季节性、规律性灾害提醒,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重大灾情。开展电力行业防范应对台风、地震地质灾害研究,做好灾害处置总结评估。依托国家级电力应急基地(南方、川渝藏),组织开展多场景融合的电力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16.做好关键时段和重大活动保电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做好迎峰度夏(冬)电力保供工作,做好全国“两会”、全运会、抗战胜利80周年等重大活动、节假日保电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17.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督管理。研究起草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管指导意见,构建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事故分析研究、安全评价试点、反事故措施研究。组织部分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安全专项检查。 18.切实做好电力可靠性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供电可靠性数据核查管理办法,开展供电可靠性数据核查,推动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方供电企业纳入可靠性统计范围。开展可靠性管理40周年系列活动。稳妥推进低压供电可靠性试点和可靠性实时系统建设。组织开展第三批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电力检修(RCM)试点,指导建立行业RCM工作平台。 (四)落实电力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 19.加强电力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整治。持续优化电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召开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题会议,深入推进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季会周报”工作,强化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确保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化、动态化、精准化。持续开展反“三违”行动,加强典型经验宣传。组织开展重大、高频电力安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0.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强化精准严格执法,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各类督查检查和现场监管活动。优化监管执法成果运用,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建立“吹哨人”等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1.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组织修订电力安全信息报送、事故统计和核销工作制度,严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纪律,规范事故统计核销流程。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按月通报全国电力事故情况。严肃认真开展电力事故(事件)调查处理,查明事故(事件)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实事求是反映监管发现问题。 22.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选优配强各级电力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电力安全监管培训和交流,改进工作作风,在专项监管、应急抢险、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提升监管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打造一支专业化、能战斗、敢担当的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