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夸大新能源发展对石油产业的冲击》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wukan
  • 发布时间:2018-02-11
  • 当前,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其新增装机规模已超过传统化石能源,有研究认为,新旧能源交替的“拐点”正在来临,这一判断使石油产业感到压力。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国家相继传出“燃油车禁售时间表”,我国也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这一十分现实的“能源革命场景”,加剧了业界对石油产业发展前景的担忧。

    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已经进入了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水电装机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88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7%、10.5%、68.7%和22.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凸显。与此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

相关报告
  • 《煤电与新能源耦合发展模式探析》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16
    • 长期以来煤电作为我国的主力电源,在我国电力安全供应保障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远期来看,在碳中和目标下,无减排措施的燃煤发电量必然逐步削减乃至清零,但这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中期来看,到2030年,就全国总体而言,煤电仍然是我国的主体电源,提供近50%的电量,以及不低于60%的容量支撑和重要的电网安全保障;远至2040年,就电量贡献而言,煤电届时仍然可能是第一大电源品种。在低碳减排和安全保供的双重约束下,一方面煤电需要逐步由高碳电源转变为低碳或零碳电源,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推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长期逐步退出以顺应经济社会的清洁低碳发展;另一方面煤电同时作为电力供应安全、能源系统碳中和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的“压舱石”,仍将长时期承担电力安全保供的责任,由主体性电源转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同时肩负供热服务。这就要求未来煤电向更加清洁低碳、更加高效、更加灵活的方向发展。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能量密度低、间歇性、不可预测性和不具备电网支撑性能,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程中,可再生能源与煤电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关系。《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指出,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为满足经济社会用电负荷增长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调峰需求,在严控煤电项目前提下,近期仍需要在部分地区发展适量为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服务的调峰机组和为保障电网安全供应服务的支撑性机组。至少在新能源及其配套的储能技术具备独立保障电力安全供应能力之前,要处理好煤电与新能源的优化组合问题,推进二者耦合发展。这既是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由之路,也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跃升式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煤电自身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煤电“三量”与“三新”的耦合发展   (相关资料图) 1. 煤电存量、增量、减量“三量”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预计煤电规模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和电网安全支撑需求下仍会有一定的扩张,近期将出现煤电规模小幅增长、灵活性改造大面积铺开的情形,从主力电源向基础电源转变,来满足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系统调节需求;达峰后以煤电碳捕获改造、容量有序清退、合规机组延寿运行(备用)为重点,从基础电源转变为补充电源,煤电发电存量由新能源逐步替代,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平稳过渡和煤电高质量有序退出。煤电存量、增量和减量“三量”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对于现役煤电机组、自备电厂,即存量机组来说,可作为主力机组在网侧起到基础支撑兜底保障作用,配合推进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改造与灵活性改造,保障电力系统的低碳、灵活和稳定运行。对于当前即将到期退役的煤电机组,根据需要完成适应性改造后符合能效、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可通过延寿运行来满足容量需求。存量机组的改造能快速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减少电力系统安全容量投资,应对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和用电负荷“双高峰”化所带来的供电安全挑战。 对于增量煤电机组,未来以发展高参数的高效节水型火电为主,不再单纯以发电为目的,主要定位为灵活调节型和容量保障型机组,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双碳”目标约束下,煤电装机增量发展空间有限,在新建煤电机组时可考虑和新能源一体化耦合方案,发展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生产新模式,例如“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通过风光出力特性互补,联合调峰电源和储能,实现友好型并网,推动清洁能源最大化利用,或进行生物质耦合混烧,以大幅度降低碳排放,减少废弃问题。 对于减量煤电机组,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快速提升,源荷匹配难度加大、系统受冲击干扰的风险加剧,有必要逐渐扩大常备应急电源和战略备用电源规模,一来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供应阈值,二来充分利用退役煤电机组的技术价值。部分退役煤电机组不能简单地关停淘汰,可以作为备用机组应对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的尖峰用电需求,以及在极端情况下作为应急主力机组。 2. 新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三新”发展助力煤电低碳转型 助力新能源,以绿色发展推动清洁转型。建设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推进整县式光伏、依托电力企业发展属地的转型光伏、开展风电下乡等,都是发展新能源的重要路径。而新能源发电出力的不稳定性对电网消纳带来压力,系统对储能和调峰电源的需求愈发迫切。然而电化学储能发展尚在初期(成本高,安全性待提升),抽蓄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较大,灵活性改造后的煤电调峰已成为当前最优选择。目前风光大基地项目配备调峰火电机组已成趋势,通过规划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以综合能源基地模式鼓励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发挥支撑性作用,促进存量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主动改变供给侧功能和定位以实现转型,推动煤电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 探索新模式,以协调发展推动稳步转型。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中小型风光与风光火储互补项目资源储备和开发建设,创新多能互补商业模式。燃煤电厂特别是城市燃煤电厂可以开展多种服务,探索与变电站、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数据中心的局域集合,实现“源-网-荷-储-用”有机联动,形成面向城市、园区、社区及居民的综合能源服务“一站式平台”。 布局新业态,以创新发展推动增长趋势。新能源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讯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动着电力行业的转型升级,带来电网形态功能的改变,电力新业态不断涌现。发电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煤厂、库房、热网等厂区布置,因地制宜改造升级,配套部署风光可再生能源、储能、制氢、热泵等,为周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提供冷热电气水等综合能源服务,并结合技术改造提高煤电机组经济运行和灵活运行水平,发挥煤电的兜底保障和灵活调节作用。 3. “三量”“三新”的耦合关系 面向电力安全保供和低碳转型的双重目标,电力行业低碳转型需要处理好传统电源与新能源之间的关系,实现煤电清洁高效利用与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的协调统一。 煤电存量、增量、减量“三量”发展是新型电力系统转型规划的关键,是电力新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坚实基础,为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安全提供支撑。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并不等于有效容量,尤其是电力系统源、荷资源对越发频繁的极端天气的敏感度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面临更大挑战,煤电作为我国电力系统的“压舱石”和“调节器”,必须要发挥“三量”功能价值促进新型电力系统“三新”转型生态的发展。 新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是助力煤电低碳转型的重要形式,“三新”生态是推动“三量”发展的有效动力。煤电“三新”发展模式有利于推动风电光伏大规模、高比例、多元化发展,促进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丰富的绿色电力。通过积极培育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同时搭建能源数字经济平台,发展综合智慧能源,以“三新”模式推动煤电机组功能定位转型,促进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多元化发展。 煤电与新能源耦合发展的典型模式 “燃煤电厂+分布式光伏+储能厂内耦合”。燃煤发电“源随荷动”,光伏发电“靠天吃饭”且夜晚没有出力,当新能源并网容量不断提升,新能源的波动性和间断性将导致电源侧的调频和顶峰压力激增,因此,新型电力系统势必需要煤电机组拥有深度调峰的灵活性。除发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外,燃煤电厂可利用厂房和闲置土地加装光伏,利用光伏发电减少厂用电,可适当降低供电煤耗,减少发电厂碳市场履约成本、增加绿电收益;并根据装机容量,按比例配置一定规模的储能电站,与厂内燃煤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形成互补联动模式,提升项目整体的低碳性、灵活性和经济性。 “燃煤电厂+分布式光伏厂外耦合”。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但是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的规模化发展。启动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在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契机下,燃煤电厂利用其中央企业或地方优势国企的资源优势,可以力争成为所在县域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平台服务商,实现业务、资产、技术和人员的整合优化和平稳转型。 “风光大基地+支撑调节性煤电”形成综合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是稳步快速且有保障地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的主要途径。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配套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煤电发展为电热冷汽水综合能源。煤电需要从单一发电服务转型为提供多种能源联合供应服务,因地、因企制宜,构建智能供电、气、水、热等系统,构成区域综合供能网架,为城市提供“电、热、冷、汽、水、压缩空气”等多品类能源供应。煤电向综合能源转型发展可以通过煤电生物质耦合、煤电与资源再利用组合发展等方式开展。 煤电生物质耦合发电,可以利用农林废弃物和城乡有机废弃物,通过将其加工成燃料颗粒替代燃煤掺烧,也可以通过气化处理产生可燃气体送入锅炉,实现生物质能处理耦合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实现锅炉低负荷稳燃,提高机组灵活性调峰能力。 煤电与资源再利用组合发展是推动煤电“生态共享型电厂”发展的新模式,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垃圾及工业固废等可再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可以使煤电向污染治理企业和多种能源类型综合供应商转型,实现区域内能量资源体系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灵活匹配多种用能需求,降低区域碳排放,打造绿色智慧低碳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 以煤电为中心的综合能源生产单元模式。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周孝信院士团队提出了一种融合火电机组碳捕集、燃煤机组混烧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新甲烷/甲醇合成等多种技术的设想——综合能源生产单元(Integrated Energy Production Unit,IEPU)。该生产单元既可以生产电力和各种近绿色燃料,又能以其高灵活调节能力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IEPU通过单元内部各设备协同运行及单元与外部电网的灵活互动,实现多类型能源的生产、存储、转化和化工合成等过程耦合,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以电解制氢装置作为可控负荷,通过与火电、水电等可调机组联合运行,在综合能源生产单元内部各子系统协同优化的同时,实现与电网互动,成为具有高灵活性的虚拟能源生产单元,为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提供灵活性支撑。二是通过二氧化碳与氢气合成生产甲烷、甲醇等便于存储、运输的绿色燃料或化工原料,一方面可规避大规模二氧化碳捕集后压缩及封存的高额成本,结合相应的产品收益模式,有利于火电企业推广应用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另一方面,所生产的氢气及合成产品,也可为能源领域化石燃料和原料替代提供一定的来源补充
  • 《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300万千瓦!湖北宜昌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2-02-18
    • 近日,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规划指出: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发展目标如下: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十四五”时期,宜昌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争当表率”,加快建设“六城五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确保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为此,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衔接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市能源工作坚持以能源保障为根本,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 (一)能源供应多元化,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水电供应能力稳中有升。2020年,全市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20万千瓦,年发电量1405亿千瓦时(其中三峡电站发电1118亿千瓦时)。 火电清洁替代有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落后煤电退出时序,积极支持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构建布局合理、清洁高效、保障有力的火电系统。 光伏产业稳步发展。积极实施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累计建成各类光伏项目422个,装机容量近30万千瓦。 风电项目大力推进。实现夷陵百里荒风电场、五峰北风垭风电场和长阳云台荒风电场3个风电项目并网。2020年底,全市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4.25万千瓦,年发电量2亿千瓦时。 生物质能资源综合利用。以小型沼气工程、沼气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有效推动各类生物质能资源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 (二)能源消费清洁化,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能源消费总量得到严控。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坚持节能优先,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居民等领域节能。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任务。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948.11万吨标准煤。 能源替代工作有序推进。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工作,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山区电能消费比重。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工作地、居住地、目的地为重点的城市充电服务体系和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充电服务体系。 绿色建筑理念持续深化。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点军绿色生态城区为引领,打造一批绿色公建、绿色住宅、绿色生态城区,完成绿色建筑面积总量1721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建筑节能水平全面提升,磷石膏建材研发、生产和供应得到推广。 能源效率意识有效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用能权有偿使用办法,对高耗能项目实行有偿使用、差别收费,对关停企业用能权进行收储,严控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三)能源调度智能化,能源系统科学高效。 现代能源运输网络形成。统筹推进公、铁、水、空能源运输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构建能源运输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升宜昌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为能源运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煤炭物流储备基地扩容。宜昌煤炭物流储备基地静态储煤能力达到158万吨,全市煤炭保障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 天然气配套设施升级。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宜昌力能天然气储气调峰基地建成投运,基本满足城区范围内小时调峰需求,全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进一步增强。 配网供电能力增强。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向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迈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能源革命,以创新引领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强化和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 ——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打造清洁能源之都。进一步发挥水电优势,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宜昌打造成清洁能源之都、中国动力心脏。 ——加快电网建设,支撑电源发展。加强特高压和输电网建设,加大配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消纳能力。 ——提升能源供应保障,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抓紧抓实能源保障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稳定能源供给能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支撑“高质量”“现代化”的社会经济发展。 ——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促进节能减排。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坚定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企业高能耗行为,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统筹协调、均衡发展。通过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系统优化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环节,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2.坚持结构优化与节约优先相结合,注重绿色低碳、节能发展。顺应能源消费革命新要求,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以较少能源消费支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坚决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进一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节能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3.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注重经济改革、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动能源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变革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坚持补齐短板与民生优先相结合,注重惠民利民、共享发展。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城乡输配电网,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促进城乡一体共享发展。 (三)发展目标。 抢政策抓机遇,补短板强功能,突出宜昌区域能源在渝东鄂西以及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地位,全面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各行业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能力预测,确定宜昌市能源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能源消费结构。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基本达峰,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降低至50%,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0%,石油消费比重7.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38%以上。 能源供应能力。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加强能源储运调峰体系建设,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2025年,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3300万千瓦(含三峡电站),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煤炭储备能力超过200万吨。 绿色低碳转型。提升能源系统综合利用效率,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0.4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3%、20%和20%。 三、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实施能源重点项目86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759亿元,其中:油气基础设施项目20个565.85亿元,清洁能源项目47个1039.98亿元,电网提升项目8个84.49亿元,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项目8个62.09亿元,煤炭储配设施项目3个7.07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对城市电网、储气设施、油气管道、煤炭储备等项目给予支持。 (一)积极稳妥发展水电,助推绿色转型发展。 1.充分发挥水电优势,促进水能资源高效利用。积极开展水电机组现代化增容改造,提高机组安全可靠性,增加发电容量,提高机组效率。重点实施葛洲坝、高坝洲水电站扩机及隔河岩水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重点推进远安宝华寺、长阳清江、五峰太平、宜都潘家湾、秭归罗家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开工2-3个项目。 2.有效整合小水电资源,全面启动绿色水电创建。严格控制中小流域、中小水电开发,维护流域生态健康。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积极促进分布式微水发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按照绿色水电创建要求,加强生态流量监管,抓好电站标准化建设,建设绿色水电、平安水电、智慧水电。 3.争取三峡电能消纳比例,提升城市能源供给能力。把握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和2030年碳达峰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调整三峡电站电能消纳方案,逐步增加宜昌市就地消化三峡电能的份额,减轻宜昌地区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压力,全面提升城乡供电能力,实现“送受并举、东西互济、智能高效”的目标。 (二)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打造清洁能源之都。 1.稳步推进风能开发。坚持“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布局原则,充分利用山区风力资源,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依托中国节能、国家电投、湖北能源等骨干企业,以五峰自治县、长阳自治县、秭归县、远安县、当阳市、夷陵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挖掘宜昌市风能利用潜力。 2.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开发模式,建设“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水光互补”示范项目。 3.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按照“综合利用、多元发展、政府扶持、市场推动”的思路,以生物质能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为重点,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生物质能源。积极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宜昌城区、枝江市、兴山县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为农村居民供暖、炊事等提供清洁能源,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供气、发电、企业自用等多元化利用。 4.打造新能源生产基地。着力推进“新能源+储能”创新发展,树立“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利用高效化”理念,创建若干个新能源装机超百万千瓦的“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探索具有宜昌特色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集成和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 5.超前布局氢能产业链。依托兴发化工、湖北宜化、和远气体等企业,利用市内工业副产氢优势,发挥煤炭深加工、高端化工、锻压机械、压力容器等产业优势,以煤制氢、化工副产气制氢、电解水制氢为主要技术路线,围绕制氢、储氢、加氢、氢燃料电池,打造零排放、零污染、可持续的全链条氢能产业,建设氢能源研发、生产、供应、示范应用基地。加强与武汉、荆门、荆州、黄冈等地合作,积极参与“武汉+宜荆荆黄”氢能制造带,拓展氢能制储运加用产业链,促进湖北清洁能源发展。 6.积极推动页岩气开发。加快鄂西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建设,争取自然资源部尽快推进区块划定和资源出让,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参与开发建设,推动页岩气开发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提前开展远安县、点军区、夷陵区、长阳自治县等地连接天然气长输管网的线型规划,做好土地预留和规划管控工作,为页岩气商业开发创造条件。 (三)推动能源消费升级,开创低碳发展新局面。 1.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大力倡导“节能优先”,转变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能源需求侧管理和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推动磷化工、煤化工、盐化工、硅化工等精细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2.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加大城镇绿色建筑标准执行力度,逐步实现新建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在农村地区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筑节能水平提升至75%,新增节能建筑2510万平方米。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充分利用宜昌广汽乘用车基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和新能源出租车更新换代。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充电桩达到2.6万个。加快城乡用能变革。积极引导居民合理用能、错峰用能,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式转变。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进行技术改造,深入开展企业节能减排行动。 (四)加强能源设施建设,建设区域能源保障网。 1.推进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推进煤炭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施宜昌枝城港、姚家港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升级改造工程。到2025年,全市静态储煤能力超过200万吨。 2.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建设,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中长燃宜昌油库迁建。推进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建成宜都市红花套镇至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天然气管道、秭归县移民安置区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加强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冬季供气保障能力。推进“气化长江”先导工程,对长江三峡区域的旅游船进行标准化改造,在长江三峡沿线建设LNG水上加注站。继续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推进城市暖居工程、农村分布式燃气微管网等项目建设。 3.全力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满足新能源发电并网对电网消纳能力和运行控制水平的要求。全面开展宜昌地区配电自动化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升级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推进电网调度模式由“调电源”向“调负荷”延伸,向源网荷储多源协同调控新模式转变,逐步实现负荷资源在电网端的全景感知和协同控制。到2025年,宜昌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镇区域、工业园区等区域实现配电自动化全覆盖。 4.提升工业园区集中供热能力。统筹推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优化布局,重点推动华润二期热电联产项目、中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宜都化工园区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到2025年,宜都工业园等11个工业园片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5.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光伏+储能+充电设施”、“分布式电站+微能源网+储能”等一体化储能应用,有效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推动多能互补发展,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外送通道利用率和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发展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能源规划衔接。 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有关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各相关专业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或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打造能源产业联盟。 建立健全以市发改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高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等创新主体,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实现能源产业技术突破,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实行能源产业链长制,由龙头企业作为链长,确定产业链条节点,实现上中下游的有效衔接。建立市内外能源产业联合网络,充分吸收市外资源,形成“宜荆荆恩”能源产业联盟。 (三)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严格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四)优化能源监管机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部门在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监管责任细分机制,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能源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做好油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价格及成本监管、清洁能源电网接入监管等工作。 (五)建立人才培养体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创新用人机制,加大激励力度,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高传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科融合、科教融合、校企融合”,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全力支持高校参与能源产业。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的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学研究等方面以特殊政策、财政补贴、平台共建等形式进行资源输入。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人才,为宜昌能源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坚持节约优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以化石能源为重点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能源强度将由2020年0.5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5年0.4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能源生产、转化、利用、消费全过程,严格实施能源节能提效,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广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降低对大气环境、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影响。 加强能源生产和转化环节的环境保护。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规划引导项目布局和实施,加强能源项目节能评估。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提升油气管网储运能力。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加快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建设,减少过驳产生的损失浪费和环境影响。对固态能源产品存储设施,重点加强防尘集尘、截污治污、预防自燃措施。加强能源消费和利用环节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能耗双控制度,推进重点领域能源节能提效,实现能源行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