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与新能源耦合发展模式探析》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3-02-16
  • 长期以来煤电作为我国的主力电源,在我国电力安全供应保障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远期来看,在碳中和目标下,无减排措施的燃煤发电量必然逐步削减乃至清零,但这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中期来看,到2030年,就全国总体而言,煤电仍然是我国的主体电源,提供近50%的电量,以及不低于60%的容量支撑和重要的电网安全保障;远至2040年,就电量贡献而言,煤电届时仍然可能是第一大电源品种。在低碳减排和安全保供的双重约束下,一方面煤电需要逐步由高碳电源转变为低碳或零碳电源,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推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长期逐步退出以顺应经济社会的清洁低碳发展;另一方面煤电同时作为电力供应安全、能源系统碳中和以及生态环境治理的“压舱石”,仍将长时期承担电力安全保供的责任,由主体性电源转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同时肩负供热服务。这就要求未来煤电向更加清洁低碳、更加高效、更加灵活的方向发展。

    由于可再生能源的能量密度低、间歇性、不可预测性和不具备电网支撑性能,在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程中,可再生能源与煤电不是简单的此消彼长的关系。《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指出,2030年前煤电装机和发电量仍将适度增长。为满足经济社会用电负荷增长以及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调峰需求,在严控煤电项目前提下,近期仍需要在部分地区发展适量为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服务的调峰机组和为保障电网安全供应服务的支撑性机组。至少在新能源及其配套的储能技术具备独立保障电力安全供应能力之前,要处理好煤电与新能源的优化组合问题,推进二者耦合发展。这既是我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由之路,也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跃升式发展的前提条件,更是煤电自身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

    煤电“三量”与“三新”的耦合发展

     

    (相关资料图)

    1. 煤电存量、增量、减量“三量”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预计煤电规模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和电网安全支撑需求下仍会有一定的扩张,近期将出现煤电规模小幅增长、灵活性改造大面积铺开的情形,从主力电源向基础电源转变,来满足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系统调节需求;达峰后以煤电碳捕获改造、容量有序清退、合规机组延寿运行(备用)为重点,从基础电源转变为补充电源,煤电发电存量由新能源逐步替代,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平稳过渡和煤电高质量有序退出。煤电存量、增量和减量“三量”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对于现役煤电机组、自备电厂,即存量机组来说,可作为主力机组在网侧起到基础支撑兜底保障作用,配合推进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改造与灵活性改造,保障电力系统的低碳、灵活和稳定运行。对于当前即将到期退役的煤电机组,根据需要完成适应性改造后符合能效、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可通过延寿运行来满足容量需求。存量机组的改造能快速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减少电力系统安全容量投资,应对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和用电负荷“双高峰”化所带来的供电安全挑战。

    对于增量煤电机组,未来以发展高参数的高效节水型火电为主,不再单纯以发电为目的,主要定位为灵活调节型和容量保障型机组,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在“双碳”目标约束下,煤电装机增量发展空间有限,在新建煤电机组时可考虑和新能源一体化耦合方案,发展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生产新模式,例如“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通过风光出力特性互补,联合调峰电源和储能,实现友好型并网,推动清洁能源最大化利用,或进行生物质耦合混烧,以大幅度降低碳排放,减少废弃问题。

    对于减量煤电机组,随着新能源渗透率的快速提升,源荷匹配难度加大、系统受冲击干扰的风险加剧,有必要逐渐扩大常备应急电源和战略备用电源规模,一来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供应阈值,二来充分利用退役煤电机组的技术价值。部分退役煤电机组不能简单地关停淘汰,可以作为备用机组应对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的尖峰用电需求,以及在极端情况下作为应急主力机组。

    2. 新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三新”发展助力煤电低碳转型

    助力新能源,以绿色发展推动清洁转型。建设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推进整县式光伏、依托电力企业发展属地的转型光伏、开展风电下乡等,都是发展新能源的重要路径。而新能源发电出力的不稳定性对电网消纳带来压力,系统对储能和调峰电源的需求愈发迫切。然而电化学储能发展尚在初期(成本高,安全性待提升),抽蓄受自然资源条件限制较大,灵活性改造后的煤电调峰已成为当前最优选择。目前风光大基地项目配备调峰火电机组已成趋势,通过规划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以综合能源基地模式鼓励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发挥支撑性作用,促进存量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主动改变供给侧功能和定位以实现转型,推动煤电和新能源的优化组合,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

    探索新模式,以协调发展推动稳步转型。推进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中小型风光与风光火储互补项目资源储备和开发建设,创新多能互补商业模式。燃煤电厂特别是城市燃煤电厂可以开展多种服务,探索与变电站、储能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数据中心的局域集合,实现“源-网-荷-储-用”有机联动,形成面向城市、园区、社区及居民的综合能源服务“一站式平台”。

    布局新业态,以创新发展推动增长趋势。新能源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讯和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动着电力行业的转型升级,带来电网形态功能的改变,电力新业态不断涌现。发电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煤厂、库房、热网等厂区布置,因地制宜改造升级,配套部署风光可再生能源、储能、制氢、热泵等,为周边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提供冷热电气水等综合能源服务,并结合技术改造提高煤电机组经济运行和灵活运行水平,发挥煤电的兜底保障和灵活调节作用。

    3. “三量”“三新”的耦合关系

    面向电力安全保供和低碳转型的双重目标,电力行业低碳转型需要处理好传统电源与新能源之间的关系,实现煤电清洁高效利用与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的协调统一。

    煤电存量、增量、减量“三量”发展是新型电力系统转型规划的关键,是电力新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坚实基础,为消纳新能源、保障电力安全提供支撑。以风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并不等于有效容量,尤其是电力系统源、荷资源对越发频繁的极端天气的敏感度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面临更大挑战,煤电作为我国电力系统的“压舱石”和“调节器”,必须要发挥“三量”功能价值促进新型电力系统“三新”转型生态的发展。

    新能源、新业态、新模式是助力煤电低碳转型的重要形式,“三新”生态是推动“三量”发展的有效动力。煤电“三新”发展模式有利于推动风电光伏大规模、高比例、多元化发展,促进新能源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丰富的绿色电力。通过积极培育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虚拟电厂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业态、新模式,同时搭建能源数字经济平台,发展综合智慧能源,以“三新”模式推动煤电机组功能定位转型,促进煤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多元化发展。

    煤电与新能源耦合发展的典型模式

    “燃煤电厂+分布式光伏+储能厂内耦合”。燃煤发电“源随荷动”,光伏发电“靠天吃饭”且夜晚没有出力,当新能源并网容量不断提升,新能源的波动性和间断性将导致电源侧的调频和顶峰压力激增,因此,新型电力系统势必需要煤电机组拥有深度调峰的灵活性。除发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外,燃煤电厂可利用厂房和闲置土地加装光伏,利用光伏发电减少厂用电,可适当降低供电煤耗,减少发电厂碳市场履约成本、增加绿电收益;并根据装机容量,按比例配置一定规模的储能电站,与厂内燃煤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形成互补联动模式,提升项目整体的低碳性、灵活性和经济性。

    “燃煤电厂+分布式光伏厂外耦合”。我国建筑屋顶资源丰富,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潜力巨大。但是建筑屋顶分布广泛、资源分散、单体规模小、开发建设协调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屋顶分布式光伏的规模化发展。启动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引导地方政府协调更多屋顶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在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的政策契机下,燃煤电厂利用其中央企业或地方优势国企的资源优势,可以力争成为所在县域的整县分布式光伏平台服务商,实现业务、资产、技术和人员的整合优化和平稳转型。

    “风光大基地+支撑调节性煤电”形成综合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是稳步快速且有保障地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的主要途径。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配套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煤电发展为电热冷汽水综合能源。煤电需要从单一发电服务转型为提供多种能源联合供应服务,因地、因企制宜,构建智能供电、气、水、热等系统,构成区域综合供能网架,为城市提供“电、热、冷、汽、水、压缩空气”等多品类能源供应。煤电向综合能源转型发展可以通过煤电生物质耦合、煤电与资源再利用组合发展等方式开展。

    煤电生物质耦合发电,可以利用农林废弃物和城乡有机废弃物,通过将其加工成燃料颗粒替代燃煤掺烧,也可以通过气化处理产生可燃气体送入锅炉,实现生物质能处理耦合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实现锅炉低负荷稳燃,提高机组灵活性调峰能力。

    煤电与资源再利用组合发展是推动煤电“生态共享型电厂”发展的新模式,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垃圾及工业固废等可再利用废弃物,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可以使煤电向污染治理企业和多种能源类型综合供应商转型,实现区域内能量资源体系的梯级利用、循环利用,灵活匹配多种用能需求,降低区域碳排放,打造绿色智慧低碳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

    以煤电为中心的综合能源生产单元模式。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周孝信院士团队提出了一种融合火电机组碳捕集、燃煤机组混烧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新甲烷/甲醇合成等多种技术的设想——综合能源生产单元(Integrated Energy Production Unit,IEPU)。该生产单元既可以生产电力和各种近绿色燃料,又能以其高灵活调节能力支撑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稳定运行。

    IEPU通过单元内部各设备协同运行及单元与外部电网的灵活互动,实现多类型能源的生产、存储、转化和化工合成等过程耦合,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优点:一是以电解制氢装置作为可控负荷,通过与火电、水电等可调机组联合运行,在综合能源生产单元内部各子系统协同优化的同时,实现与电网互动,成为具有高灵活性的虚拟能源生产单元,为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提供灵活性支撑。二是通过二氧化碳与氢气合成生产甲烷、甲醇等便于存储、运输的绿色燃料或化工原料,一方面可规避大规模二氧化碳捕集后压缩及封存的高额成本,结合相应的产品收益模式,有利于火电企业推广应用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另一方面,所生产的氢气及合成产品,也可为能源领域化石燃料和原料替代提供一定的来源补充

  • 原文来源:https://newenergy.in-en.com/html/newenergy-2418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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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0-12-12
    • 近日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西北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明发表《新形势下的能源耦合发展构想》其中提出,在当前形势下,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占比,实现能源清洁化是大势所趋,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更是今后能源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能源耦合发展是能源效率提升的新思路。能源产业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行业内纵向优化,进一步挖潜增效;二是行业间横向合作,实现能源耦合发展。 新形势下的能源耦合发展构想 中国能建规划设计集团西北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明 “十四五”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能源结构将持续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我国2019年发电总装机容量为201066万千瓦,发电总量为71422.1亿千瓦时,全年耗煤22.9亿吨,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五种发电形式装机容量占比分别为59.3%、17.7%、2.4%、10.4%和10.2%,发电量占比分别为72%、16%、5%、5%和2%。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火电装机容量仍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近60%,发电量占比接近3/4,这是由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和当前电力技术水平共同决定的。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占比已经超过40%,尤其以风电、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占比已经超过20%,发电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的速度在不断加快。 但同时也应注意到,从单位GDP能耗看,我国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差距,是世界平均值的1.5倍,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任务依然面临巨大压力;从煤炭消耗总量看,我国每年消耗40多亿吨标准煤,其中电煤消耗占比为57%,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也有着较大的煤炭消耗量;从能源转换效率看,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火电机组节能水平突飞猛进,目前全国新建60万千瓦以上机组供电煤耗已降低至300克/千瓦时以内,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在当前形势下,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占比,实现能源清洁化是大势所趋,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更是今后能源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 能源耦合发展是能源效率提升的新思路 能源产业要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实现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主要有两种路径:一是行业内纵向优化,进一步挖潜增效;二是行业间横向合作,实现能源耦合发展。 近年来,在电力行业,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全面实现了国产化,“二次再热”等技术也日益推广,我国各类机组的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逐年下降,2019年平均煤耗仅为307克/千瓦时,较本世纪初年均节煤可达数亿吨。同时,减排技术的不断升级也使火电厂实现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近零排放”。随着技术进步,其它用能行业的能耗水平也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49吨标准煤/万元。 关于能源耦合发展,首先是行业内不同能源形式的耦合。“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在充分发挥火电基础性保障作用的同时,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电力建设。以储能技术为突破口,依托精细化功率预测、优化调度、需求侧响应等一系列集成技术手段,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为主要模式,大力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的综合能源项目,进一步促进区域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带动能源电力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我国能源绿色低碳的发展目标。 能源耦合发展的另一重要方面是跨行业、跨产业间的能源耦合。近年来,针对如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个能源行业都在行业内部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果。然而,就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而言,各行业的“产出/投入比”越来越小。因此,打破行业间能源壁垒,开展跨行业合作,以能源耦合发展的方式,形成不同行业间能源利用形式的优势互补,实现资源梯级利用,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成为我国能源革命的必由之路。 跨行业能源耦合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我国一次能源禀赋,煤炭是最重要的一次能源,如何利用好煤炭资源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近年来,煤化工行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煤炭资源转化途径。我们同时注意到,煤化工也是重要的能源消费行业。由于自身工艺特点,煤化工系统中存在大量的用汽、用能需求,其解决方式通常是采用小容量、常规参数的锅炉直接供能的方式,产出的蒸汽一般直接供应或减温减压后供应给各工艺分系统。这种供能方式的能源利用效率不高,能耗较大,也未能实现能源的有效梯级利用。 目前,煤化工项目数量急剧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而且现代煤化工园区一体化建设模式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在这一大趋势下,热负荷总量和电力需求也大大增加,客观上需要统一规划园区及项目的供能系统,电力和煤化工的跨行业耦合越来越成为可能。在这种应用背景下,煤化工园区(或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高参数燃煤发电技术,一方面可以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燃烧效率同比提高3%~4%;另一方面,高参数蒸汽在优先发电做功后,依然可提供给化工系统,满足化工工艺用途,从而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采用这一耦合流程后,煤化工项目的发电能力得到放大,发电容量可达到常规项目的三倍以上,而且产出的电力能耗低、成本低,煤耗仅为常规纯凝发电机组的1/2,可有效地实现能源的高效梯级利用。此外,项目产生的余热、余汽可通过发电回热系统充分回收利用,产生的固废可用作燃料进行掺烧,从而最大程度地解决能源利用效率、排放总量、固废处理等一系列综合性问题,实现耦合的最大效益。 近年来,在华电天津滨海新区南港发电工程、榆林化学煤炭分质利用示范工程等项目的应用实践表明,能源耦合型发展不但可大大降低化工项目的能耗水平及排放总量,而且对于提高终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减少市场风险,同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与煤制油的耦合也是实现跨行业能源耦合、降低能源消耗的路径选择。IGCC技术是一种超洁、高效的发电技术,最高发电效率可达45%。相关研究表明,如果将煤制油与IGCC进行耦合发展,其综合能量转化效率可达60%,高于单独发电(45%)或单独制油(50%)的能量转化效率,应用前景良好。 化工产业与新能源发电耦合发展是推动我国新能源发展的有力手段。在大型化工项目周边建设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新能源相关的装备制造业等,可以为化工项目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同时,更可以制氢、供热,为煤化工行业提供动力及化工原料。 以跨行业能源耦合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跨行业能源耦合多联产系统集成和设计优化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根据多个行业和产品的市场定位,通过对工艺单元、中间产物、目标产品市场变化等方面的互补性分析,针对性地设计整合出合适的生产工艺路线进行耦合优化,从而实现理想的能源耦合联产,可谓是任重道远。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及企业凭借区位和资源优势,率先尝试将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电力进行跨行业耦合联产,在实现多能互补与平衡、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的同时,力争为能源革命做出示范。 综上所述,在我国“十四五”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能源结构将持续向绿色低碳转型,能源效率也将不断提升。行业内的纵向挖潜和横向耦合是“节能减排”的有力手段,而跨行业的能源耦合发展,对于打破能源、化工和动力等传统行业间的用能壁垒,在更大范围和规模内做优化和系统集成,实现多种能源的综合梯级转换利用,最终实现能源的高效、可持续发展,更是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 《从取消煤电联动看煤电产业发展》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11-14
    •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变化是: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对电力交易中心依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展的现货交易,不受此限制。国家发改委根据市场发展适时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范围进行调整。 煤电联动退出历史舞台 是必然选择 煤电联动机制始于2004年,2005年首次执行联动。截至 2015 年底,全国煤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共进行了11次调整。其中,除 2009年11月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2013年9月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进行脱硝、除尘改造,下调电价0.9~2.5分/千瓦时,以及 2014年9月为进一步疏导燃煤发电企业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矛盾,下调电价0.93分/千瓦时这3次以外,明确因煤电联动而调整共执行了8次。而在这8次中,6次上调、2次下调。最近一次发生在2015年底,实施煤电联动后,火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下调3分/千瓦时。 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69号),对已经执行了12年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进行了调整,主要是明确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年度为周期,由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启动,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实施;明确了依据的电煤价格按照中国电煤价格指数确定;对煤电价格实行区间联动,分档累退联动;明确了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测算公式严格按照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测算确定。 根据新联动机制的测算公式,2015年11月至 2016年10月全国电煤平均价格为347.54元/吨,以2016年1月1日旧联动机制最后一次执行前的标杆电价作为基准电价,测算可得,2017年1月1日起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相比 2014年的基准电价理论上应上调0.18分/千瓦时,不足0.2分/千瓦时,未达到执行联动的触发条件。 2017年,面对上涨的煤价与火电企业的经营困难,政府通过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一方面降低销售电价以减轻下游工商业用户用电负担,另一方面提高煤电上网电价以缓解火电企业经营困难。7月7日,河南省发改委率先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7月1日起将省内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之后,江苏、陕西、河北、重庆等地陆续发布电价结构调整的通知。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共有24个地区上调了煤电标杆上网电价。 2017年全年电煤价格始终保持在高位运行,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的电煤平均价格为514.94元/吨。根据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与煤价联动计算公式可知,2018年1月1日起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相比 2014年平均上网电价应上调1.76分/千瓦时,与 2017年7月1日调整后的标杆电价相比,理论上应上调约3.67分/千瓦时。 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调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在此背景下,煤电联动搁浅。 2018年全年电煤价格相比2017年进一步上涨,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的电煤平均价格为533.28元/吨,2019年1月1日起燃煤机组平均上网电价相比2014年应上调2.49分/千瓦时,与2017年7月1日调整后的标杆电价相比应上调约4.40 分/千瓦时。但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连续两年降低下游销售环节中的一般工商业电价,上游发电侧的上网电价执行煤电联动上调仅是奢望,煤电联动机制已名存实亡。 实施煤电联动政策,虽然初衷是为了反映“用电成本”,但毕竟是临时性干预措施,而且还往往非常滞后,多少还有使“电价回归政府定价、进行宏观调控、调节物价指数和产业利润”的嫌疑,显然与新电改方案、价改意见中“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相违背。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突出表现为不能有效反映电力市场供求变化、电力企业成本变化,不利于电力上下游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尤其煤电联动的调整滞后性,导致电力价格调整不能及时反映煤炭价格变化,从而加剧周期的波动影响。同时,伴随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的逐步提升,所谓的煤电联动的存在意义已然不大。在电力市场化逐步深入的过程中,煤电联动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必然。 市场化绝非单纯为了降电价 文件提出,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同时明确,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省份,2020年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从表述可以看出,严格规定上浮区间,对下浮则是原则上不超过的概念,对下浮给了更多想象空间。尤其是明确了明年不上浮,也就是最多是持平,或者下调。 一方面要看到,这样的制度安排符合当前的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和工商业降成本的总体要求,短期看电力价格有下降空间。近年来,我国电力总体上是相对宽松的,其中煤电总装机容量已经超过10亿千瓦,2018年的年发电利用小时数4361小时,如果按照火电合理利用小时数5000小时计算,目前火电机组的富余容量达到29.5%(也有煤电机组担负更多调峰任务的原因)。尤其我国部分省区煤电过剩的局面比较严重,所以从供需决定价格的角度,下浮范围可能会超过15%,但是全国大体上都是在15%以内,所以原则上不超过15%是相对合理的安排。从成本端考量,工业制造业成本中能源成本是很重要的一项。工商业降成本的途径之一便是降低能源成本。尤其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阶段,如何通过降低成本来提升工业制造业的竞争力是一个重要问题。目前,美国工业用电平均电价为0.43元人民币/千瓦时,商业用电平均电价为0.67元人民币/千瓦时。据政府相关部门测算,我国工商业电价平均比美国高45%。美国制造业回归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用电成本下降,这一优势甚至吸引了我国沿海地区一些高载能工业向美国转移。所以从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和工业制造业降成本的角度,调整火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有利于降低电力成本。 另一方面,从中长期视角看,基础价加浮动价的机制更应是双向的,甚至中长期而言电力价格将伴随物价和制造成本抬高而有一定提升。电力本身也是商品。近几年,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钢铁、建材价格恢复性上涨,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紧张问题推升了用人成本。以火电上游煤炭开采为例,近三年煤炭开采成本大致上浮了30%左右(部分弥补前几年欠账),这种提升一般是不可逆的,而且伴随煤炭开采深度的加深,成本将进一步上涨。这种提升将伴随物价提升是可持续的。因此,将火电上网电价调整为基础价加浮动价的机制,短期看电价有望降低,但目的绝非单纯降电价,而是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增强价格调整弹性。 新形势下煤电与新能源应协调发展 以煤电为代表的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和则两立、斗则俱伤。在国家体系中,任何子系统内部的不协调都会对系统本身带来不利影响,更容易让政界、投资界、学术界迷失方向。我国能源体系中,以煤电为代表的常规能源和新能源产业应借鉴习近平总书记在国际外交上的新思维,变零和博弈为繁荣共进。 一方面,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最重要的主体能源。能源本质上讲是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国家的能源战略选择应与这个国家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相适应。目前美国、德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能源转型经验也绝非以可再生能源取代化石能源主体地位。根据BP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直到2035年化石能源仍然是世界的主体能源。对我国而言,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一是取决于我国的资源禀赋。煤炭资源量占常规一次能源的94%左右,远高于国际平均的54%,更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目前水平;二是取决于中国的发展阶段。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均未完成,煤炭在全球尤其在中国,仍是最具经济性的能源资源之一,日本、东南亚、中东地区部分国家目前仍在提升燃煤发电的比重;三是取决于煤炭的清洁利用可行性。目前的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技术、洁净煤技术、煤粉型锅炉等技术已经可以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和环境友好,且旨在减少碳排放的CCS技术也在推进之中。因此,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通过煤炭的绿色开发与清洁利用,煤基能源的发展也可以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目标保持一致。 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新能源是当前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替代常规化石能源份额是大势所趋。一是环境问题日益紧迫,尤其是化石能源的粗放利用方式给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是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碳减排压力大、时间紧。2014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为97.6亿吨,虽人均不到美国一半,但总量已居全球第一。中国承诺到2030年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挑战难度大;三是常规能源,尤其是常规化石能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其开发受资源承载力属性约束较强。 但在未来能源需求仍有空间的背景下,新能源和常规能源并非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的关系。今后很长一个时期,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会有所提高,但常规能源的总量也会有一定增长,更重要的是,巨大的存量部分仍需要结构调整和优化。所以这一过程中,并非零和博弈,不是你多了,我就少了的关系。比如德国被业界视为能源转型成功的国家之一,在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同时,2013年褐煤发电量达到1620亿千瓦时,创下了历史最高记录。对于能源系统而言,不是发展新能源,常规能源就不发展,或发展常规能源,就是抢占新能源空间。应看到,发展的含义并非是依靠“量”来体现,还有很重要的体制变革、结构优化、效率提升、产业进步等重要内涵。 一个国家在能源发展选择上,要综合考虑能源结构、发展阶段、环保要求、资源承载力、技术经济可行性等诸多因素,做到统筹协调、兼顾各方优势,实现全面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今后煤电的发展不宜一味追求高参数、大容量,而是因地制宜结合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燃料供应、老机组特点选择最佳可行技术。更重要的是,煤电的发展需要转变传统数量型发展模式,更多向质量型、辅助型模式转型。煤电企业的使命不再是发更多的电量,而是如何更好地调峰,让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弃风弃光,使电力系统更多地消纳可再生能源。按照这个定位,需要降低对煤电机组利用小时的预期。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时期,煤电的利用小时数在4000小时左右是正常的,因为煤电将更加侧重调峰。这就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充分认知到这一点,政府要出台与其配套的政策,一是建立容量电价机制,这是对煤电企业支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功能的认可;二是出台辅助服务价格机制,这是对煤电机组提供调峰能力的认可。社会也应给予煤电机组调峰作用充分认可,不能妖魔化煤电,更不能极端地简单关停煤电。当然煤电企业自身应加强设备调峰能力建设,尽早找准自己的定位。 各种能源协调发展、多能互补是未来趋势 火电和新能源绝不是“既生瑜何生亮”的关系,常规能源与新能源是命运共同体。未来伴随新电改的推进和能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能源协调发展、多能互补是未来的大趋势。 能源互联网时代即通过整合多类型能源的产、转(一次转二次、能源形式间转化)、输、储、配、用各环节,对环节中信息流、能量流(或物流)、资金流进行优化和重构,增强能源价值创造环节(产、消)功能和体验,提高能源价值传递环节(输、储、配)效率,构建高效、绿色、智能能源产业的一套体系。 一方面,新能源可以依靠煤基产业来发展。比如太阳能、核能、风能(制氢)与煤基多联产耦合。在煤基多联产中,需要大量氢气参与化学合成。而核电、太阳能、风能则可以通过电解水、热化学循环分解水、核能高温热裂解等多种方式获得氢气,实现清洁能源就地利用,从而避开清洁能源并网难题。再如,太阳能、风能发电,受光照、风速、风向等自然条件影响,存在稳定性、可靠性差的弊端,通过辅助服务机制的建立,火电进行调节从而“消峰填谷”,实现能源稳定可持续供应,火电通过辅助服务也得到补偿。另外,光热作为新能源,目前成本很高,国家正在积极开展示范项目,但光热发电基本原理和火力相似,若与火电项目联合布置或在既有火电项目上改造布置,可以降低成本,也有利于传统火电清洁发展。 另一方面,煤炭等常规能源也可以转型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是战略新兴产业,相对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本轮电改明确,对于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峰调频电量等可以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煤炭产业也可发挥煤矿用电多、负荷稳定、网架现成的优势,利用废弃工业场地、井田地面范围及其周边地区积极探索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既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也可以有效降低用电成本,若能结合自备火电厂,更可实现多能互补,结余电量优先上网销售,实现产业转型发展。此外,借当前退出产能之机,利用废弃矿井进行抽蓄储能,同步发展光伏与风能,也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国务院在《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中也明确指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 总之,取消煤电联动是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必然,煤电产业需要更高层次的发展。综合考虑我国发展阶段、环境容量、能源禀赋等因素,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应避免零和博弈,加强相互合作,携手共创未来。(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10期,作者系信达证券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