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力争到二〇三〇年装机规模达四十万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25
  • 《人民日报》(2025年02月25日 第 08 版)本报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刘诗瑶、窦瀚洋)24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召开《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联合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强海洋能科技创新、装备测试和工程示范,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总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指导意见》聚焦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旨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构建安全可靠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为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迭代优化,试点先行、提升规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五条原则,在核算资源潜力、科技创新引领、开展试点示范、产业发展环境、开放合作发展五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同时提出,要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任务部署和财政金融支持,做好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推进意见实施。

  • 原文来源:https://www.cnenergynews.cn/hangye/2025/02/25/detail_news_2025022520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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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7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十五五”期间油品消费达峰并稳中有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动其接入低电压配电网进行就地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等保障机制。 原文如下: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中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对标对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中山实际,增强系统观念,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导向。结合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碳排放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产业发展、能源消费、低碳交通、建筑节能、生态环境、居民生活和财政金融等方面科学设计政策工具,制定和实施配套政策,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低碳发展机制,为实现碳达峰创造良好条件。 稳中求进,重点突破。贯彻落实低碳发展理念,整体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城市,突出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提升碳汇能力、增强低碳意识等低碳发展重点环节。在重点领域企业开展降碳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后逐步推广。 创新引领,全民参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技术创新,提升核心关键技术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低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推广,加强对碳达峰工作的宣传,倡导全民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实现碳达峰的行动中。 项目带动,示范引领。整体谋划一批示范性强、带动面广、关联度高的低碳示范项目,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的载体和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全市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的控制水平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5%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根据碳达峰目标任务,围绕我市碳达峰要求,从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出发,提出以下重点领域降碳政策与行动: (一)开展能源领域降碳行动。 1.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严格落实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新建锅炉必须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十四五”期间对造纸等重点行业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有序进行现役机组的节能升级改造,推进供热改造。 2.保障能源安全。加快推进建设珠中江干线天然气管网。优化配置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在工业热负荷稳定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内建设区域式分布式能源站。到2025年,我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0亿立方米/年。 3.优化能源结构。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保持油品消费处于合理区间,“十五五”期间油品消费达峰并稳中有降。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因地制宜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推动其接入低电压配电网进行就地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消纳等保障机制。 4.发展氢能产业。制定中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全市加氢站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参与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成立中山市氢能源产业技术联盟,促进中山市氢能产业能级提升和技术进步。探索海水直接电解制氢技术攻关,加快研发制氢系统设备中的电源、电解槽、氢气纯化器、储氢系统和加氢装置等核心关键设备,发展新型氢燃料电池系统,积极推进国家液氢示范项目建设。 5.提高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建设安全、经济、环保、低碳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泥焚烧发电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现有垃圾焚烧机组的能源使用效率。探索实施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四期扩容项目,推动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焚烧厂二期扩容项目投入运营。 (二)开展工业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培育“4+6+4”产业集群,建设若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采用低碳模式,做大做强智能家居、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四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支撑全市制造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培育壮大半导体及集成电路、激光与增材制造、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精密仪器设备、数字创意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25%。 2.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积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统一部署,及时发布并落实年度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深入挖潜存量项目,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严格落实省市“两高”项目有关规定,加强市域统筹,支持重大和战略性新兴项目建设。到2030年,全市单位水泥熟料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8%以上,我市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节能新材料应用,重点在化工、电镀、印染、食品、线路板、造纸、五金加工、建材等行业推进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高传统制造业科技附加值,实现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降低单位产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4.构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升级,鼓励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协作,建立绿色供应链模式,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及绿色产品供应商纳入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5.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业园区。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积极创建低碳工业示范园区,提高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引导低效工业集聚区绿色低碳发展。 (三)开展建筑(城乡建设)领域降碳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推动海绵城市等“韧性城市”建设,大力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和美丽乡村,增强城乡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完善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杜绝大拆大建。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结合城市更新,优化区域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系统,改善城市微气候环境。 2.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民自建住房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保障性住房应符合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区域范围的相关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开展建设。打造一批高等级的绿色建筑集聚区,推动绿色建筑高等级、规模化发展。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星级以上。 3.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空调系统、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增强示范带动作用。 4.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广应用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鼓励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和再生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建筑材料消耗。推广采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装配式建筑,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基地和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土地出让、项目规划阶段加入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供地方案和规划条件中。到203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 5.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鼓励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积极开发适合发展光伏发电的应用场景,在三角、南头、古镇和火炬开发区试点建设与建筑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应用示范,在政府、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既有公共机构建筑与公有物业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全市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6.强化绿色运营管理。强化公共建筑节能,重点抓好办公楼、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能耗限额管理,提升物业节能降碳管理水平。逐步在全市政府建筑和大型公用建筑实施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楼宇节能控制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到2030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综合能耗比2020年分别降低7%和8%。 7.落实绿色高效制冷行动。积极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淘汰低效设备,重点推进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加强智能管控和运行优化,提高制冷机房能效水平。重点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国有企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效制冷行动,推动集中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等,大幅提升建筑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到2030年,大型公共建筑制冷能效比2020年提高20%。 (四)开展交通运输物流领域降碳行动。 1.打造高效便捷城市交通网络。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推进绕城高速建设,加快零换乘交通枢纽建设。构建“四纵三横”铁路网、“四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完善“二环十二快”快速路网。“十四五”期间,实现轨道交通里程增加40%,高速通车里程翻一番,实现1小时内与大湾区相邻城市互达,干线公路通车里程增加30%,主城区与外围镇街间30分钟互达,引导黄圃港集装箱码头通过南沙港铁路和黄圃货运站开通“铁-公-水”联运业务。 2.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公共交通系统,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鼓励以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 3.推动客货交通高效低碳发展。鼓励绿色节能车辆使用,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政策倾斜力度,进一步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引导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推动客货交通车辆向新能源转型,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替换为清洁能源车辆。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电动乘用车销售量力争达到乘用车新车销售量的30%以上,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推进氢能在交通领域的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能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推进市内物流配送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引导老旧船舶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大力推广天然气动力船舶。 4.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城乡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大力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新建住宅配套停车位及公共停车场应按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力争建成充(换)电站120座、公共充电桩7000个、加氢站15座以上,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形成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积极推动中山各港口配套建设船用岸电设施,新建码头(油气化工码头除外)严格按标准同步规划、设计及建设岸电设施,按省统一规划开展LNG加注站建设。 (五)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降碳行动。 1.提高农业减排固碳能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渔业、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减少甲烷排放。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30年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持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每年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4000亩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每年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8000亩以上,全面提升农田水分生产效率和化肥利用率。 2.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能效水平。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统筹推进田、土、水、路等方面综合治理和多方面创新。推进农机渔船节能减排,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实施更为严格的农机排放标准,减少废气排放。推进渔业设施和渔船装备节能改造,淘汰老旧木质渔船,鼓励建造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推动渔船节能装备配置和升级换代。 3.拓展农业农村清洁能源开发空间。支持农居连片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改造,建设与绿色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光伏生态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光伏发电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太阳能路灯、村镇级光伏集中应用,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利用发电示范。 (六)全社会绿色降碳行动。 1.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行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大力治理“餐桌污染”,提倡健康节约饮食文化。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推广绿色产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全面推进绿色办公和绿色行政,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2.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支持我市国有企业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参与研发与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加强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体系。采用“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各类机构开展低碳相关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依托建设翠亨新区零碳示范区的重大契机,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水平。依托先进低温研究院、明阳智能、中科富海、大洋电机等研究机构和企业,培育氢能装备制造和应用产业链。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节能降碳技术以及促进碳吸收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 3.推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垃圾源头控制体系,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继续推进现有垃圾焚烧发电扩容项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排查中山市已封场或已废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数量并制定清单,研究逐步资源化利用或焚烧发电。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不低于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65%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 4.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发展。以节能降碳为核心,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城市照明系统升级改造,提高照明系统能效、淘汰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使用紧凑型、直管型荧光灯及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灯具,推动办公区更换LED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域节能灯全覆盖。 5.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消灭宜林荒山,加快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和低效桉树林改造,逐步提高森林覆盖率。优化人造林树种结构,积极培育优质树种,实施乔灌草相结合、针阔叶树种混交、乡土阔叶树种培育等改造措施。通过生态疏伐、景观疏伐、卫生伐等措施,加强复层林培育,提高森林郁闭度和光能利用率,增强林地储碳功能。 (七)加强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1.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依托全省碳排放监测智慧云平台,完善温室气体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并探索推动市级部门间碳排放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研究将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逐步扩大至镇街范围。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推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城市发展建设相关标准的制定,研究建立碳减排量评估与绩效评价标准、低碳评价标准等管理技术规范。 3.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按省有关要求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对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的约束力。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有序推动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新建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严禁利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1.建设碳中和试点示范区。支持翠亨新区、神湾镇等开展碳中和示范区建设,科学制定实现碳中和目标总体方案和工作机制,明晰细分领域行业的节能减碳技术路线,推动中山碳中和技术与绿色产业协同创新实验室在中山落户,为全市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累经验。 2.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利用全市低效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契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引导全市低效工业园区(集聚区)向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园区(集聚区)国土空间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效率,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载荷能力和电网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提高节能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积极推进园区节能数字化平台建设。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内打造一批掌握低碳核心技术、具有先进低碳管理水平的低碳企业,带动相关行业减污降碳技术的发展。到2030年,我市的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 3.开展近零碳建筑试点示范。以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总量稳步下降为主要目标,通过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和创新示范,引导开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着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降低建筑碳排放。到2030年,建设5个零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九)推动碳达峰后稳中有降。 在能源生产端通过技术创新继续提高传统燃煤、燃气电厂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每度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发展光伏、氢能等绿色新能源技术,降低电力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加快服装制造(印染、洗水等)、造纸、金属表面处理、化工、金属加工、管桩生产等传统产业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升级改造。发展高端制造业,降低工业领域的碳排放水平。推进居民生活领域“电气化”替代,推动家用炉灶和热水器由用气向用电转换,家用新能源车逐步取代燃油汽车。 三、重点项目 (一)助力碳达峰的能源领域发展项目。 为保障中山市未来社会和产业发展所需能源,预计2025年前安排建设天然气管道珠中江干线项目(中山段)50公里。 (二)“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在科技创新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规划项目221项,其中年碳排放超过1万吨的16项。高碳排放重大项目在原有节能降耗措施基础上,组织开展低碳建设运营技术措施的研究,进一步提升降碳潜力。项目立项阶段,在可研报告和项目环评中应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分析,识别关键碳排放节点,重点预测产生碳排放的主要工序或节点的排放水平。包括核算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能源活动与工艺过程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导致的二氧化碳产生量、排放量,碳减排潜力分析等。根据碳排放测算结果,分别从能源利用、原料使用、工艺优化、节能降碳技术、运输方式等方面提出碳减排措施。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明确碳排放主要工序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及综合利用情况、能效标准、节能降耗技术、减污降碳协同技术、清洁运输方式等内容,提出碳排放量削减方案。 (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在翠亨新区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多能互补新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包括建设总体规模1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水源热泵+冰蓄冷”供冷站1座、液氢储运型加氢站1座、氢燃料电池能源站1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过程,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镇街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积极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把相关内容列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 (二)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考核。 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镇街、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三)配套政策支持,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动清理地方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市低碳项目储备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绿色信贷发展专项资金,依托支柱产业加大绿色信贷投入。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积极发挥舆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碳达峰相关的宣传引导,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引导和科普教育,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利用好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加大低碳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阶层宣传落实低碳城市建设,提高公众对碳达峰的认知程度,推动全民广泛自觉参与低碳行动。
  • 《广州:到2030年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400万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28
    • 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到2035年,系统电网供电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32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8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5分钟。” 文件明确:“谋划新增区外清洁电力送入。加快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藏粤直流,落点花都区500千伏花西站)建设,谋划布局藏东南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南方电网直流(藏澜直流,藏桂粤/藏滇粤,拟落点南沙区500千伏万龙站),到2035年,新增省外“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省外电力1000万千瓦送电广州。” 原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部署要求,按照“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要求,加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电网供电能力持续提升。广州电网位于广东500千伏主环网中心,是南方电网交直流混联运行、西电东送受端负荷中心,已基本形成了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地区骨干电源为支撑的分区分片供电模式。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29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0座(含超高压输电公司运维3座),220千伏变电站82座、110千伏变电站337座,系统供电能力提升至268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降至10分钟以内;通过25回500千伏交流线路与广东省主网直接相连;南方电网“十一直”西电东送大通道中4回直流落点广州,广州电网通过±500千伏天广直流与广西电网相连,最大可接受西电东送180万千瓦电力,通过±800千伏楚穗直流和±500千伏牛从直流(双回)与云南电网相连,最大可接受西电东送1140万千瓦电力。 本地电源规模不断扩大。本地电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十四五”以来投产花都热电、开发区东区“气代煤”、珠江LNG二期、黄埔天然气电厂4个燃气发电项目,燃气发电装机较“十三五”末增加一倍;生物质装机规模较“十三五”末增加1.4倍;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成为广州电力装机新增长极。截至2024年底,全市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533万千瓦,其中气电735万千瓦、煤电401万千瓦、水电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93万千瓦、光伏发电284万千瓦。 电力供需互动逐步增强。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年供电量、售电量、全社会用电量均破千亿千瓦时,电网负荷稳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2024年广州市全社会用电量1280.7亿千瓦时,最高瞬时用电负荷2455万千瓦,负荷、电量均为南方电网辖区各城市最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持续增强,建成全市统一的虚拟电厂管理平台、新型需求侧管理平台、智慧出行管理平台“羊城充”。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网负荷控制能力达到502万千瓦,超过最高瞬时用电负荷的20%;实现常态化需求响应能力176万千瓦,占最高瞬时用电负荷的7.2%。 2.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建成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坚强局部电网。基本建成以500千伏站点为中心的7个坚强局部电网,重要用户已全部纳入坚强局部电网保障体系,实现重要用户“生命线”通道全覆盖。特级用户具备至少三路独立电源,并形成至少两路“生命线”通道;一级和二级用户至少具备两路独立电源,包含一路“生命线”通道,各级用户的“生命线”通道合格率均达100%。 应急保障电源体系逐步健全。按照极端状态下坚强局部电网具有孤岛运行能力、区域应急保障电源总规模不低于核心负荷需求等要求,构建包含1座500千伏抽水蓄能电站、7座110千伏及以上天然气电厂和1座110千伏水电站在内的“1+7+1”本地应急保障电源体系,电源总装机与重要电力用户全部负荷需求的比值达到271%。推动新增投产机组按需配备黑启动或FCB功能,具备黑启动或FCB功能的本地保障电源比例已达到47%。 电力极端情况应对能力显著提升。穿越沿海强风区的坚强局部电网新建或改造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均按照至少50年一遇气象重现期进行设计和建设,杆塔基本具备抵御15级上限强台风灾害能力。涉及坚强局部电网的电网项目均按差异化标准要求执行,重要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及多回架设方式时,优先考虑重要线路与一般线路搭配同塔架设,最大限度提升线路防灾抗灾能力。 3.发电燃料供应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煤炭供应保障基础不断夯实。组织燃煤电厂增加煤炭采购,签订发电用煤供应的中长期合同。强化煤炭采购运输保障,发挥广州港国家煤炭储备基地作用,提升煤炭码头及电厂存煤功能,全市煤电厂存煤天数保持在国家、省规定的天数以上。 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调节能力不断增强。建成投产西气东输广州分输压气站、花都珊瑚城市燃气门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城市燃气门站增至7座,全市已形成大鹏LNG管线、省管网鳌头至增城干线、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及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等多层级高压天然气气源供应格局。高压燃气管网最高运营压力由原3.8兆帕提高至4.5兆帕,输配能力提高18%,为华电增城、粤电花都、恒运东区等电源项目供气。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建成投产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新增本地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32万立方米,为发展天然气发电提供基础。 (二)发展环境。 能源电力安全影响因素明显增多,电力供应保障面临新挑战。在发电方面,受国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能源市场量价波动明显,发电用煤、发电用气等一次能源供应保障难度大,特别是天然气价格阶段性高企,对本地燃气电厂顶峰发电作用影响较大。在跨区域电力调度方面,西电东送是广东地区特别是广州等珠三角城市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随着送端省份经济持续发展、自身负荷需求不断增长,送端省份在电力供需形势整体偏紧、部分时段存在供应缺口时,向广东地区的送电积极性下降;近年来西南省份主要流域来水持续大幅偏离规律,水电蓄能严重不足也造成西南水电出力大减,在西南省份供需形势变化及来水偏枯等因素综合影响下,西电减送将渐成常态。综上,既要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更大挑战,也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对高水平电力供应保障提出的更高要求。 城市发展带来土地空间等资源日益紧张,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难度不断增大。广州市消费的一次能源绝大部分需要从外部调入,是国家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受端和消费侧,提升广州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离不开大量的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能力支撑。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城镇化率水平较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不断充盈扩张,在推进重要跨区输电通道、市内电源、电网、变电站、天然气管网、天然气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土地、规划等因素制约,建设难度增大的问题预计将持续存在。 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既为电力系统效率提升、配置优化带来机遇,也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车网互动、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等一批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互动、多能互补协调、用能需求智能调控提供了更多手段。电源与电网的互动方式,大电网与配电网、微网的互动模式都将逐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一批新兴市场主体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上将发挥更大作用。在新模式、新业态的带动下,电力系统将加速向多市场主体互动的模式转变,既为电力系统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带来机遇,也要求电力系统提高安全韧性以适应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三)需求形势预测。 按“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并考虑通信基站、算力设施、电动汽车等用电需求增长新动能,同时横向对比国内外典型城市用电水平,经多种方法分析综合预测,到2027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160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3000万千瓦;到2030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195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3600万千瓦;到2035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228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4300万千瓦。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供应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广州超大型城市能源、电力输入型城市定位,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区内区外两种资源,提前布局谋划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设施和上游资源,以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 (一)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保障能力。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电力需求作为首要任务,统筹用好区内区外的电力资源,构建灵活多元的电力供应体系,增强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电力供应风险安全防范,提升极端情况下应对电力供应风险的管控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不断优化电力供给结构,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切实满足市内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和市外清洁电力送入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电力与算力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统筹衔接,强化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布局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设施,加强电力供应保障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产业、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衔接互动。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加快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地见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布式能源开发、新型储能等电力项目建设,利用价格激励等市场手段引导用户参与需求侧管理,促进源网荷储资源科学高效配置。 (二)发展目标。 按照“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要求,以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原则进行规划布局,以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为重点,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为底线,在2024年系统供电能力268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10分钟以内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推进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稳步提升期(至2027年),稳步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网架结构。到2027年,系统供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23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2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8分钟。 加速转型期(2028至2030年),加快电网数字化转型,基本建成广州超大型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系统供电能力达到43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28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4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5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7分钟。 全面建成期(2031至2035年),全面建成与广州现代化城市相匹配的供电保障体系。到2035年,系统电网供电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32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8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5分钟。 以上所述系统供电能力、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均为预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谋划新增区外清洁电力送入。 争取区外稳定可靠电源。提前谋划西电接续和新增省外清洁电力,结合送端电源基地建设进度,积极争取青海、新疆等北方清洁能源基地、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州。加快推进省内国能清远二期、台山铜鼓电厂等煤电机组送电广州,提高煤电送入通道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量占比,为广州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和系统支撑作用。结合省内海上风电、光伏、核电开发建设进度,争取粤西海上风电、粤北清洁能源、台山核电送电广州。 加强对外联络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藏粤直流,落点花都区500千伏花西站)建设,谋划布局藏东南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南方电网直流(藏澜直流,藏桂粤/藏滇粤,拟落点南沙区500千伏万龙站),到2035年,新增省外“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省外电力1000万千瓦送电广州。提前布局谋划省内佛山、清远等周边城市至广州方向的“网对网”通道,配合省内送端电源建设进度加快“点对网”送电通道建设。到2035年,规划新增佛山市500千伏西江站至白云区500千伏北郊站、佛山市500千伏雄伟站至番禺区500千伏楚庭站(楚庭第二电源通道)省内“网对网”通道2个,新增外区电力550万千瓦送电广州;规划新增国能清远电厂二期至黄埔区500千伏科北站、台山铜鼓电厂至番禺区500千伏傍海站省内“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外区电力400万千瓦送电广州。 (二)构建坚强柔性主网架。 优化500千伏骨干网。遵循广东省目标网架建设总体部署,按照珠西北、珠西南分区建设原则,结合对外联络通道和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形成相对清晰的分区运行结构。到2035年,基本建成“合理分区、柔性互联、安全可控、开放互济”的500千伏主网架,北部电网形成“三横三纵+多电源分散深入”的结构形态,南部电网形成“纵向双回链+多电源分散深入”的结构形态,电网供电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短路电流得到有效控制。 完善220千伏主网架。加强立体式构网理念,提升区域间的电力互供及抵御风险能力,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9大供电片区。相邻供电区保持2回或以上220千伏线路联络,构建手拉手供电模式。到2035年前,形成定位明确、结构清晰、柔性互联、安全可控、运行方式相对灵活的220千伏主网架。以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性为出发点,探索利用220千伏多端柔直互联技术化解天河、黄埔等城市负荷中心供电难题,到2035年前,规划新增天河棠下、荔湾花地2个220千伏多端柔直互联工程,珠江南北供电片区通过多端柔直实现电力互济,提前储备500千伏林高、合庆等供电中心城区片网的柔直互联工程项目站址。 超前谋划变电站布点。以广州负荷发展、电源建设、远景目标网架为指导,以实现供电能力提升且预留合理裕度为目标,聚焦“三脉、三轴、三核”重点发展区域,统筹谋划变电站总体布局,重点做好变电站布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到2035年,全市累计建成500千伏变电站18座,容载比1.75,另储备4座站址用地;220千伏变电站144座,容载比1.95;110千伏变电站618座,容载比2.24。 (三)打造灵活智能配电网。 协同构建中低压配电网网架。加快解决配电网网架薄弱风险,加强供电质量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承载力,打造本质安全中低压配电网网架。实施乡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乡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提高乡村电网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助力“百千万工程”,保障现代化养殖等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不断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到2027年,累计完成约1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到2030年、2035年,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到150个、200个。 消除城中村配电网供电短板。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巩固健全“地方政府有力主导、供电企业深度参与、社会各方有效协同”的城中村供用电改造共建共治模式,针对城中村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整治提升等不同改造方式,制定差异化改造策略,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补足城中村供电设施短板。到2027年,全市城中村区域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完成全市100个城中村的整村供电改造;到2030年,基本消除城中村低压配电网各类用电问题,完成全市200个城中村的整村供电改造;到2035年,全面消除城中村低压配电网各类用电问题,完成全部城中村及城郊融合类村庄的供电改造。 (四)提高本地电源供电能力。 推进本地骨干电源建设。统筹各类电源规模和布局,在推进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所列广州地区电源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五五”“十六五”时期增补燃气等骨干电源装机不低于400万千瓦,确保本地电源发电能力和省网下送电力能力满足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并留有合理裕度,为系统提供足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阻尼支撑,提升全市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供应的调节能力。 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增强煤电电源调节支撑能力,在“十三五”时期广州地区煤电机组均已完成“超洁净排放”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机组实际,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前提下,2024年起安排增城中电荔新电厂2台煤电机组开展改造升级,持续做好南沙华润电厂“三改联动”改造工作,到2027年煤电机组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水平显著提升。优先保障现状煤电装机规模底线,按照广东省关于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老旧煤电机组等容量技改的部署安排,力争2025年前开展位于南沙的珠江电厂2×600兆瓦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力争2027年前开展位于黄埔的广州恒运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珠电码头口岸正式开放,提升进口煤炭供应保障。 提升天然气发供电能力。推进在建的增城旺隆气电、恒运白云天然气发电、知识城恒运天然气发电等建设,新增燃气发电装机容量276万千瓦。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穿越保护区、征地、青赔等关键问题,确保电源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天然气管网工程同步投产。积极推进广东能源广州气电、从化气电、增城石滩热电、珠江LNG三期、广东粤华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粤电花都二期、白云东部天然气发电等一批燃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新项目的储备。结合天然气扩大利用需求,强化气源供应保障、气源调入路径等方面研究、布局,扩大市域高压燃气主干管网覆盖面积,进一步提高上游长输管道向广州城市燃气交气压力,支撑天然气供应及应急储备需求。 (五)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消纳。 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根据“宜建尽建”的原则,实施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建筑、乡村绿能工程,积极推动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开发与建设。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及电力、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立项申请时明确分布式光伏建设要求,具备分布式光伏建设条件的新建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屋顶光伏项目覆盖率到2025年底达到100%,安装面积不小于屋顶可安装面积的40%;开展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和公共设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条件分析,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项目覆盖率到2025年底达到100%,安装面积不小于屋顶可安装光伏面积的20%。积极发动园区既有物业业主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到2030年底既有物业光伏项目覆盖率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30年实现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和车辆段、公交站场、港口码头、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及运营模式,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到2027年,全市力争建成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超过5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超过800万千瓦。 积极购买区外绿电绿证。加强对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的最低占比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国有平台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升绿证交易比例。 (六)协同发展多元储能。 推动电源侧储能配置。推动火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进在建的开发区东区“气代煤”储能调频项目、展能电厂储能调频项目等建设,开展燃煤电厂抽汽储能示范,提升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发挥储能平滑可再生能源出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作用,结合广东省的部署安排,2025年后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加快电网侧储能发展。在负荷密集接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充分发挥其调峰、调频、调压、事故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种功能。在供电能力不足的电网末端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供电保障能力。在输电走廊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区域,如负荷中心地区、临时性负荷增加地区、阶段性供电可靠性需求提高地区等,支持电网侧新型储能建设,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降低电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成本。发挥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探索应用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示范。 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工商业用户运用电化学储能、冰蓄冷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技术减少高峰时段用电需求,结合广州用冷需求量大的特点发展区域综合智慧能源。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针对工业园区、重点用能企业、数据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量大且供电可靠性高、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按需配置新型储能,支撑高品质用电,提高综合用能效率效益。 (七)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 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摸排全市变压器装机容量在500千伏安以上非居民楼宇建筑中央空调负荷资源,全面掌握大型写字楼、党政机关、商场超市、酒店等场所空调负荷资源情况,提高空调柔性负荷调控能力。推进电化学储能、充电桩、通信基站等有备用电源用电设备的负荷柔性控制。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纳入节能监察用电企业优先完成柔性负荷改造并接入全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结合全市主要产业链企业生产特点、用能特性,考虑重点保障单位用能需求,将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形成需求响应、有序用电和负荷控制的统一资源池。到2035年,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负荷控制能力达860万千瓦,建立规模化车网互动和秒级可中断负荷资源池,建成国际领先的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示范体系。 开展车网互动示范。结合广州电力供需紧张区域和充电设施分布热点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充换电站。支持充电负荷规模化、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V2G项目聚合参与电力现货、绿电交易以及储能容量租赁等市场。制定完善充换电设施智能化相关技术要求,推动V2G场景下的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探索与园区、楼宇、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V2G技术和模式,满足公共领域和私人车辆的V2G应用需求。鼓励引导充换电设施企业投建充换电旗舰站,升级海珠区琶洲海保超充站等行业内标杆示范站点。积极开展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积极争取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推广虚拟电厂模式。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市场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建立和完善需求侧资源与电力运行调节的衔接机制,逐步将需求侧资源以虚拟电厂等方式纳入电力平衡。依托全市统一的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V2G等接入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参考深圳、重庆等地经验做法,由广州市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2025年内挂牌上线“广州市虚拟电厂”,形成意向可调节能力50万千瓦,其中通过能力校核并确定可调节能力20万千瓦。到2035年,建成超大规模城市电网虚拟电厂应用样板,培育一批虚拟电厂新型产业。 (八)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持续优化坚强局部电网。按照“坚强统一电网联络支撑、本地保障电源分区平衡、应急自备电源承担兜底、应急移动电源作为补充”的四级保障体系要求,梳理编制新增纳入坚强局部电网保障的重要用户“生命线”通道,明确坚强局部电网新增部分规模,实施交叉跨越点、密集通道风险评估,修编密集通道“一道一策”。 提升电源应急保障能力。优化本地保障电源布局,全市7大坚强局部电网每个至少接入1座本地保障电源,同时合理配置1-2台具备黑启动能力且容量足够的机组。推动展能电厂、白云气电、旺隆气电等落实黑启动或FCB功能配置要求,实施黑启动电源带负荷全路径的黑启动试验。结合珠江电厂、恒运电厂等升级改造,鼓励本地煤电机组具备孤岛运行能力和FCB功能。完善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加快推进重要用户配置不间断应急电源(UPS),协调推动一级及以上重要用户配置应急发电车快速接入装置。 差异设计建设电力设施。结合城市发展、综合管廊建设等要求,因地制宜提升坚强局部电网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纳入坚强局部电网范围的新增变电站采用户内变电站标准建设,新增线路按照差异化标准建设;对于重要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多回架设时,优先采用重要线路和一般线路搭配同塔建设;坚强局部电网范围内变电站采用高可靠性电气设备,重要区段杆塔、重要交叉跨越适当提高设计标准,提升结构安全性和防外力破坏能力。 四、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方案合理性及协调性评价。 本规划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进行衔接,变电站用地属性基本为电力设施用地,输电线路尽量沿绿化、道路走线,电力设施及走廊布局规划合理。 (二)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将采取合理的电磁环境减缓措施,保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达标,不会对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规划包含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已通过多回路并塔、优化线路路径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占地,最大程度降低线路走廊内电磁环境影响;电缆线路经过多重屏蔽以及大地的阻隔作用,地下电缆传播到地面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非常微弱,远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 (三)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将主要采用户内站型式建设,并采取合理的声环境减缓措施,保证变电站不会对站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规划建设的架空输电线路将采取合理优化线路高度等措施降低架空线路对走廊外声环境的影响;地下电缆敷设埋深一般在1米以下,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产生显著负面影响。同时,本规划将采取“多站合一”的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对变电站、线路走廊进行布局时,将本着尽量避让的原则降低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将采取先行修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治措施,减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后,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不会对附近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电力建设施工时会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会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施工时做好施工区与居民区围挡隔离,并采取措施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七)邻避效应及社会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应考虑规划项目对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对于社会环境敏感性高的建设项目,要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取得各项审批文件;采取合理可行的化解措施降低影响,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施工车辆出入等施工因素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及时向居民公示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及项目进度等;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有关输变电电磁环保知识的科普宣传,消除公众误解。 (八)环境风险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变电站主变压器爆炸、燃烧和变压器事故时油泄漏的风险。本规划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设计时将严格按照变电站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合理确定主变压器容量和负载率,配置必要的过电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设施以及在线温升监测装置、消防设施,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变压器事故油泄漏造成的环境风险极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协同联动。发挥广州市保障能源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广州市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迁改指挥部办公室等统筹协调作用,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要素保障。 落实关于价格、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电力结构优化升级等。对电网、电源等重大建设项目,在用地、用林等要素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光伏、储能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监测预警。 建立完善电力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动态监测电力安全风险,按照局部突发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界定预警级别,适时启动分级动用和应急响应机制。市、区电力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各区要切实履行电力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本区监测预警机制,保障电力安全。 (四)加强实施跟踪。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和日常调度,协调推进工作,确保规划成果有序落地,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供需形势和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强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对各项目建设进度开展督查及通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