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到2030年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400万千瓦》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2-28
  • 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的通知》。文件提出:“到2035年,系统电网供电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32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8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5分钟。”

    文件明确:“谋划新增区外清洁电力送入。加快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藏粤直流,落点花都区500千伏花西站)建设,谋划布局藏东南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南方电网直流(藏澜直流,藏桂粤/藏滇粤,拟落点南沙区500千伏万龙站),到2035年,新增省外“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省外电力1000万千瓦送电广州。”

    原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广州市面向2035年电力供应保障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部署要求,按照“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要求,加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电网供电能力持续提升。广州电网位于广东500千伏主环网中心,是南方电网交直流混联运行、西电东送受端负荷中心,已基本形成了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地区骨干电源为支撑的分区分片供电模式。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网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29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0座(含超高压输电公司运维3座),220千伏变电站82座、110千伏变电站337座,系统供电能力提升至268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降至10分钟以内;通过25回500千伏交流线路与广东省主网直接相连;南方电网“十一直”西电东送大通道中4回直流落点广州,广州电网通过±500千伏天广直流与广西电网相连,最大可接受西电东送180万千瓦电力,通过±800千伏楚穗直流和±500千伏牛从直流(双回)与云南电网相连,最大可接受西电东送1140万千瓦电力。

    本地电源规模不断扩大。本地电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十四五”以来投产花都热电、开发区东区“气代煤”、珠江LNG二期、黄埔天然气电厂4个燃气发电项目,燃气发电装机较“十三五”末增加一倍;生物质装机规模较“十三五”末增加1.4倍;光伏发电装机快速增长,成为广州电力装机新增长极。截至2024年底,全市电源总装机规模达到1533万千瓦,其中气电735万千瓦、煤电401万千瓦、水电2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93万千瓦、光伏发电284万千瓦。

    电力供需互动逐步增强。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年供电量、售电量、全社会用电量均破千亿千瓦时,电网负荷稳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2024年广州市全社会用电量1280.7亿千瓦时,最高瞬时用电负荷2455万千瓦,负荷、电量均为南方电网辖区各城市最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持续增强,建成全市统一的虚拟电厂管理平台、新型需求侧管理平台、智慧出行管理平台“羊城充”。截至2024年底,广州电网负荷控制能力达到502万千瓦,超过最高瞬时用电负荷的20%;实现常态化需求响应能力176万千瓦,占最高瞬时用电负荷的7.2%。

    2.电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成效显著。

    建成全国首个省会城市坚强局部电网。基本建成以500千伏站点为中心的7个坚强局部电网,重要用户已全部纳入坚强局部电网保障体系,实现重要用户“生命线”通道全覆盖。特级用户具备至少三路独立电源,并形成至少两路“生命线”通道;一级和二级用户至少具备两路独立电源,包含一路“生命线”通道,各级用户的“生命线”通道合格率均达100%。

    应急保障电源体系逐步健全。按照极端状态下坚强局部电网具有孤岛运行能力、区域应急保障电源总规模不低于核心负荷需求等要求,构建包含1座500千伏抽水蓄能电站、7座110千伏及以上天然气电厂和1座110千伏水电站在内的“1+7+1”本地应急保障电源体系,电源总装机与重要电力用户全部负荷需求的比值达到271%。推动新增投产机组按需配备黑启动或FCB功能,具备黑启动或FCB功能的本地保障电源比例已达到47%。

    电力极端情况应对能力显著提升。穿越沿海强风区的坚强局部电网新建或改造220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均按照至少50年一遇气象重现期进行设计和建设,杆塔基本具备抵御15级上限强台风灾害能力。涉及坚强局部电网的电网项目均按差异化标准要求执行,重要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及多回架设方式时,优先考虑重要线路与一般线路搭配同塔架设,最大限度提升线路防灾抗灾能力。

    3.发电燃料供应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煤炭供应保障基础不断夯实。组织燃煤电厂增加煤炭采购,签订发电用煤供应的中长期合同。强化煤炭采购运输保障,发挥广州港国家煤炭储备基地作用,提升煤炭码头及电厂存煤功能,全市煤电厂存煤天数保持在国家、省规定的天数以上。

    天然气供应和储备调节能力不断增强。建成投产西气东输广州分输压气站、花都珊瑚城市燃气门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城市燃气门站增至7座,全市已形成大鹏LNG管线、省管网鳌头至增城干线、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及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等多层级高压天然气气源供应格局。高压燃气管网最高运营压力由原3.8兆帕提高至4.5兆帕,输配能力提高18%,为华电增城、粤电花都、恒运东区等电源项目供气。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建成投产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新增本地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32万立方米,为发展天然气发电提供基础。

    (二)发展环境。

    能源电力安全影响因素明显增多,电力供应保障面临新挑战。在发电方面,受国际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能源市场量价波动明显,发电用煤、发电用气等一次能源供应保障难度大,特别是天然气价格阶段性高企,对本地燃气电厂顶峰发电作用影响较大。在跨区域电力调度方面,西电东送是广东地区特别是广州等珠三角城市电力供应的重要组成,随着送端省份经济持续发展、自身负荷需求不断增长,送端省份在电力供需形势整体偏紧、部分时段存在供应缺口时,向广东地区的送电积极性下降;近年来西南省份主要流域来水持续大幅偏离规律,水电蓄能严重不足也造成西南水电出力大减,在西南省份供需形势变化及来水偏枯等因素综合影响下,西电减送将渐成常态。综上,既要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更大挑战,也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对高水平电力供应保障提出的更高要求。

    城市发展带来土地空间等资源日益紧张,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难度不断增大。广州市消费的一次能源绝大部分需要从外部调入,是国家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北煤南运的受端和消费侧,提升广州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离不开大量的电力基础设施项目作为能力支撑。作为超大型城市,广州城镇化率水平较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不断充盈扩张,在推进重要跨区输电通道、市内电源、电网、变电站、天然气管网、天然气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土地、规划等因素制约,建设难度增大的问题预计将持续存在。

    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既为电力系统效率提升、配置优化带来机遇,也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与能源系统深度融合,车网互动、虚拟电厂、需求侧响应等一批能源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互动、多能互补协调、用能需求智能调控提供了更多手段。电源与电网的互动方式,大电网与配电网、微网的互动模式都将逐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突破,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一批新兴市场主体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上将发挥更大作用。在新模式、新业态的带动下,电力系统将加速向多市场主体互动的模式转变,既为电力系统进一步提高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带来机遇,也要求电力系统提高安全韧性以适应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

    (三)需求形势预测。

    按“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的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并考虑通信基站、算力设施、电动汽车等用电需求增长新动能,同时横向对比国内外典型城市用电水平,经多种方法分析综合预测,到2027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160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3000万千瓦;到2030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195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3600万千瓦;到2035年,预计全社会用电量增长到2280亿千瓦时,最高用电负荷增长到4300万千瓦。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供应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广州超大型城市能源、电力输入型城市定位,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区内区外两种资源,提前布局谋划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设施和上游资源,以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

    (一)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保障能力。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电力需求作为首要任务,统筹用好区内区外的电力资源,构建灵活多元的电力供应体系,增强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电力供应风险安全防范,提升极端情况下应对电力供应风险的管控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低碳转型。不断优化电力供给结构,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切实满足市内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和市外清洁电力送入需要。全力支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电力与算力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发展,全面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统筹衔接,强化规划引领。适度超前布局电力供应保障基础设施,加强电力供应保障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产业、能源、交通等专项规划在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衔接互动。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加快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落地见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市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布式能源开发、新型储能等电力项目建设,利用价格激励等市场手段引导用户参与需求侧管理,促进源网荷储资源科学高效配置。

    (二)发展目标。

    按照“大干十二年、再造新广州”要求,以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原则进行规划布局,以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为重点,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源电力供应保障为底线,在2024年系统供电能力268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10分钟以内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推进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稳步提升期(至2027年),稳步提升电网供电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网架结构。到2027年,系统供电能力达到35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23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2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8分钟。

    加速转型期(2028至2030年),加快电网数字化转型,基本建成广州超大型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系统供电能力达到43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28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24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5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7分钟。

    全面建成期(2031至2035年),全面建成与广州现代化城市相匹配的供电保障体系。到2035年,系统电网供电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其中,500千伏主网下送供电能力3200万千瓦;力争本地电源装机规模3000万千瓦,支撑供电能力1800万千瓦);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5分钟。

    以上所述系统供电能力、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均为预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谋划新增区外清洁电力送入。

    争取区外稳定可靠电源。提前谋划西电接续和新增省外清洁电力,结合送端电源基地建设进度,积极争取青海、新疆等北方清洁能源基地、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州。加快推进省内国能清远二期、台山铜鼓电厂等煤电机组送电广州,提高煤电送入通道中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量占比,为广州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和系统支撑作用。结合省内海上风电、光伏、核电开发建设进度,争取粤西海上风电、粤北清洁能源、台山核电送电广州。

    加强对外联络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直流(藏粤直流,落点花都区500千伏花西站)建设,谋划布局藏东南澜沧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南方电网直流(藏澜直流,藏桂粤/藏滇粤,拟落点南沙区500千伏万龙站),到2035年,新增省外“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省外电力1000万千瓦送电广州。提前布局谋划省内佛山、清远等周边城市至广州方向的“网对网”通道,配合省内送端电源建设进度加快“点对网”送电通道建设。到2035年,规划新增佛山市500千伏西江站至白云区500千伏北郊站、佛山市500千伏雄伟站至番禺区500千伏楚庭站(楚庭第二电源通道)省内“网对网”通道2个,新增外区电力550万千瓦送电广州;规划新增国能清远电厂二期至黄埔区500千伏科北站、台山铜鼓电厂至番禺区500千伏傍海站省内“点对网”通道2个,新增外区电力400万千瓦送电广州。

    (二)构建坚强柔性主网架。

    优化500千伏骨干网。遵循广东省目标网架建设总体部署,按照珠西北、珠西南分区建设原则,结合对外联络通道和500千伏变电站建设,形成相对清晰的分区运行结构。到2035年,基本建成“合理分区、柔性互联、安全可控、开放互济”的500千伏主网架,北部电网形成“三横三纵+多电源分散深入”的结构形态,南部电网形成“纵向双回链+多电源分散深入”的结构形态,电网供电能力得到大幅提高,短路电流得到有效控制。

    完善220千伏主网架。加强立体式构网理念,提升区域间的电力互供及抵御风险能力,形成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9大供电片区。相邻供电区保持2回或以上220千伏线路联络,构建手拉手供电模式。到2035年前,形成定位明确、结构清晰、柔性互联、安全可控、运行方式相对灵活的220千伏主网架。以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性为出发点,探索利用220千伏多端柔直互联技术化解天河、黄埔等城市负荷中心供电难题,到2035年前,规划新增天河棠下、荔湾花地2个220千伏多端柔直互联工程,珠江南北供电片区通过多端柔直实现电力互济,提前储备500千伏林高、合庆等供电中心城区片网的柔直互联工程项目站址。

    超前谋划变电站布点。以广州负荷发展、电源建设、远景目标网架为指导,以实现供电能力提升且预留合理裕度为目标,聚焦“三脉、三轴、三核”重点发展区域,统筹谋划变电站总体布局,重点做好变电站布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到2035年,全市累计建成500千伏变电站18座,容载比1.75,另储备4座站址用地;220千伏变电站144座,容载比1.95;110千伏变电站618座,容载比2.24。

    (三)打造灵活智能配电网。

    协同构建中低压配电网网架。加快解决配电网网架薄弱风险,加强供电质量问题源头治理,进一步提升配电网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承载力,打造本质安全中低压配电网网架。实施乡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乡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进智能配电站、智能开关站、智能台架变项目建设,提高乡村电网配电自动化有效覆盖水平。助力“百千万工程”,保障现代化养殖等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不断提高乡村电气化水平,到2027年,累计完成约100个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到2030年、2035年,新时代电气化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到150个、200个。

    消除城中村配电网供电短板。加快城中村配电网改造升级,巩固健全“地方政府有力主导、供电企业深度参与、社会各方有效协同”的城中村供用电改造共建共治模式,针对城中村拆除新建、拆整结合、整治提升等不同改造方式,制定差异化改造策略,因地制宜、因村施策,补足城中村供电设施短板。到2027年,全市城中村区域供用电质量显著提升,完成全市100个城中村的整村供电改造;到2030年,基本消除城中村低压配电网各类用电问题,完成全市200个城中村的整村供电改造;到2035年,全面消除城中村低压配电网各类用电问题,完成全部城中村及城郊融合类村庄的供电改造。

    (四)提高本地电源供电能力。

    推进本地骨干电源建设。统筹各类电源规模和布局,在推进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所列广州地区电源项目的基础上,力争在“十五五”“十六五”时期增补燃气等骨干电源装机不低于400万千瓦,确保本地电源发电能力和省网下送电力能力满足电力电量平衡需要并留有合理裕度,为系统提供足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阻尼支撑,提升全市新能源消纳与电力供应的调节能力。

    夯实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增强煤电电源调节支撑能力,在“十三五”时期广州地区煤电机组均已完成“超洁净排放”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机组实际,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灵活性“三改联动”改造升级工作。在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前提下,2024年起安排增城中电荔新电厂2台煤电机组开展改造升级,持续做好南沙华润电厂“三改联动”改造工作,到2027年煤电机组清洁低碳灵活发电水平显著提升。优先保障现状煤电装机规模底线,按照广东省关于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老旧煤电机组等容量技改的部署安排,力争2025年前开展位于南沙的珠江电厂2×600兆瓦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力争2027年前开展位于黄埔的广州恒运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动珠电码头口岸正式开放,提升进口煤炭供应保障。

    提升天然气发供电能力。推进在建的增城旺隆气电、恒运白云天然气发电、知识城恒运天然气发电等建设,新增燃气发电装机容量276万千瓦。及时协调解决电网、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中涉及的穿越保护区、征地、青赔等关键问题,确保电源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天然气管网工程同步投产。积极推进广东能源广州气电、从化气电、增城石滩热电、珠江LNG三期、广东粤华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粤电花都二期、白云东部天然气发电等一批燃气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新项目的储备。结合天然气扩大利用需求,强化气源供应保障、气源调入路径等方面研究、布局,扩大市域高压燃气主干管网覆盖面积,进一步提高上游长输管道向广州城市燃气交气压力,支撑天然气供应及应急储备需求。

    (五)推动分布式光伏开发消纳。

    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根据“宜建尽建”的原则,实施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国有企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建筑、乡村绿能工程,积极推动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开发与建设。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及电力、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立项申请时明确分布式光伏建设要求,具备分布式光伏建设条件的新建公共机构和公共设施屋顶光伏项目覆盖率到2025年底达到100%,安装面积不小于屋顶可安装面积的40%;开展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和公共设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条件分析,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项目覆盖率到2025年底达到100%,安装面积不小于屋顶可安装光伏面积的20%。积极发动园区既有物业业主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到2030年底既有物业光伏项目覆盖率不低于50%,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到2030年实现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和车辆段、公交站场、港口码头、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系统,新建港口码头、物流枢纽实现光伏“能装尽装”。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及运营模式,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到2027年,全市力争建成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超过5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超过800万千瓦。

    积极购买区外绿电绿证。加强对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的最低占比要求。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国有平台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升绿证交易比例。

    (六)协同发展多元储能。

    推动电源侧储能配置。推动火电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进在建的开发区东区“气代煤”储能调频项目、展能电厂储能调频项目等建设,开展燃煤电厂抽汽储能示范,提升运行特性和整体效益。发挥储能平滑可再生能源出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作用,结合广东省的部署安排,2025年后装机容量大于3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鼓励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利用自然人及村集体权属等物业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需配置新型储能。

    加快电网侧储能发展。在负荷密集接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合理布局新型储能,充分发挥其调峰、调频、调压、事故备用、爬坡、黑启动等多种功能。在供电能力不足的电网末端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供电保障能力。在输电走廊资源和变电站站址资源紧张区域,如负荷中心地区、临时性负荷增加地区、阶段性供电可靠性需求提高地区等,支持电网侧新型储能建设,延缓或替代输变电设施升级改造,降低电网基础设施综合建设成本。发挥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探索应用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示范。

    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鼓励工商业用户运用电化学储能、冰蓄冷储能等多种新型储能技术减少高峰时段用电需求,结合广州用冷需求量大的特点发展区域综合智慧能源。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针对工业园区、重点用能企业、数据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量大且供电可靠性高、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和负荷特性按需配置新型储能,支撑高品质用电,提高综合用能效率效益。

    (七)增强需求侧响应能力。

    推进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摸排全市变压器装机容量在500千伏安以上非居民楼宇建筑中央空调负荷资源,全面掌握大型写字楼、党政机关、商场超市、酒店等场所空调负荷资源情况,提高空调柔性负荷调控能力。推进电化学储能、充电桩、通信基站等有备用电源用电设备的负荷柔性控制。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纳入节能监察用电企业优先完成柔性负荷改造并接入全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结合全市主要产业链企业生产特点、用能特性,考虑重点保障单位用能需求,将10千伏及以上高压电力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形成需求响应、有序用电和负荷控制的统一资源池。到2035年,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负荷控制能力达860万千瓦,建立规模化车网互动和秒级可中断负荷资源池,建成国际领先的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示范体系。

    开展车网互动示范。结合广州电力供需紧张区域和充电设施分布热点区域,合理规划布局充换电站。支持充电负荷规模化、常态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鼓励V2G项目聚合参与电力现货、绿电交易以及储能容量租赁等市场。制定完善充换电设施智能化相关技术要求,推动V2G场景下的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探索与园区、楼宇、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V2G技术和模式,满足公共领域和私人车辆的V2G应用需求。鼓励引导充换电设施企业投建充换电旗舰站,升级海珠区琶洲海保超充站等行业内标杆示范站点。积极开展商业合作和服务模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积极争取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

    推广虚拟电厂模式。支持各类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整合优化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等需求侧资源,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辅助市场交易,创新用电服务模式,培育用电服务新业态。建立和完善需求侧资源与电力运行调节的衔接机制,逐步将需求侧资源以虚拟电厂等方式纳入电力平衡。依托全市统一的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加快推动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V2G等接入虚拟电厂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参考深圳、重庆等地经验做法,由广州市电力管理部门组织电网企业2025年内挂牌上线“广州市虚拟电厂”,形成意向可调节能力50万千瓦,其中通过能力校核并确定可调节能力20万千瓦。到2035年,建成超大规模城市电网虚拟电厂应用样板,培育一批虚拟电厂新型产业。

    (八)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持续优化坚强局部电网。按照“坚强统一电网联络支撑、本地保障电源分区平衡、应急自备电源承担兜底、应急移动电源作为补充”的四级保障体系要求,梳理编制新增纳入坚强局部电网保障的重要用户“生命线”通道,明确坚强局部电网新增部分规模,实施交叉跨越点、密集通道风险评估,修编密集通道“一道一策”。

    提升电源应急保障能力。优化本地保障电源布局,全市7大坚强局部电网每个至少接入1座本地保障电源,同时合理配置1-2台具备黑启动能力且容量足够的机组。推动展能电厂、白云气电、旺隆气电等落实黑启动或FCB功能配置要求,实施黑启动电源带负荷全路径的黑启动试验。结合珠江电厂、恒运电厂等升级改造,鼓励本地煤电机组具备孤岛运行能力和FCB功能。完善用户应急自备电源配置,加快推进重要用户配置不间断应急电源(UPS),协调推动一级及以上重要用户配置应急发电车快速接入装置。

    差异设计建设电力设施。结合城市发展、综合管廊建设等要求,因地制宜提升坚强局部电网相关线路、变电站建设标准。纳入坚强局部电网范围的新增变电站采用户内变电站标准建设,新增线路按照差异化标准建设;对于重要输电线路采用同塔多回架设时,优先采用重要线路和一般线路搭配同塔建设;坚强局部电网范围内变电站采用高可靠性电气设备,重要区段杆塔、重要交叉跨越适当提高设计标准,提升结构安全性和防外力破坏能力。

    四、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方案合理性及协调性评价。

    本规划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进行衔接,变电站用地属性基本为电力设施用地,输电线路尽量沿绿化、道路走线,电力设施及走廊布局规划合理。

    (二)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将采取合理的电磁环境减缓措施,保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无线电干扰达标,不会对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规划包含的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已通过多回路并塔、优化线路路径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占地,最大程度降低线路走廊内电磁环境影响;电缆线路经过多重屏蔽以及大地的阻隔作用,地下电缆传播到地面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非常微弱,远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

    (三)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将主要采用户内站型式建设,并采取合理的声环境减缓措施,保证变电站不会对站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规划建设的架空输电线路将采取合理优化线路高度等措施降低架空线路对走廊外声环境的影响;地下电缆敷设埋深一般在1米以下,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产生显著负面影响。同时,本规划将采取“多站合一”的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对变电站、线路走廊进行布局时,将本着尽量避让的原则降低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将采取先行修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治措施,减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规划实施后,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不会对附近水环境造成影响。

    (六)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规划电力建设施工时会产生扬尘,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会排放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施工时做好施工区与居民区围挡隔离,并采取措施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七)邻避效应及社会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应考虑规划项目对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对于社会环境敏感性高的建设项目,要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严格按照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取得各项审批文件;采取合理可行的化解措施降低影响,如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噪音、施工车辆出入等施工因素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及时向居民公示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方案及项目进度等;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有关输变电电磁环保知识的科普宣传,消除公众误解。

    (八)环境风险评价。

    本规划实施后,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变电站主变压器爆炸、燃烧和变压器事故时油泄漏的风险。本规划各电压等级变电站设计时将严格按照变电站设计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合理确定主变压器容量和负载率,配置必要的过电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接地设施以及在线温升监测装置、消防设施,变电站建成投运后变压器事故油泄漏造成的环境风险极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协同联动。发挥广州市保障能源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广州市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迁改指挥部办公室等统筹协调作用,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要素保障。

    落实关于价格、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电力结构优化升级等。对电网、电源等重大建设项目,在用地、用林等要素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光伏、储能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监测预警。

    建立完善电力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动态监测电力安全风险,按照局部突发性风险、区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界定预警级别,适时启动分级动用和应急响应机制。市、区电力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等规定。各区要切实履行电力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本区监测预警机制,保障电力安全。

    (四)加强实施跟踪。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和日常调度,协调推进工作,确保规划成果有序落地,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供需形势和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加强实施情况监测与评估,对各项目建设进度开展督查及通报工作。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71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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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确保生态安全,构筑渠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巴中市生态环境形成高质量常态,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大幅下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70万千瓦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加强源头防控 (三)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立足于区域自然生态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的衔接,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全面建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推动构建城市城镇发展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级生态功能区三大国土空间,构建“一屏三廊四区”的生态空间(大巴山系米仓山生态屏障;巴河、通江河、南江河三条生态廊道;光雾山、诺水河、五台山、驷马河湿地四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生态红线保护区、农田保护集中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农业发展区的“五区”发展空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差异化管理。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依托“智慧巴中”云,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充分对接、数据实现加快汇聚,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参与配合,不再列出,下同) (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监督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严禁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及产业定位的企业入园,从末端治理变为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引导与约束,发挥环评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在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以及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中开展碳排放核算评价。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平昌双滩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南江大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建设分散式风电,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推进通江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加快光伏资源开发,推动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打造农业、交通、市政等领域光伏应用场景,探索开发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绿色项目。推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加快南江3万千瓦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6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水电装机容量超过150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12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实施“气化巴中”行动。推动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大天然气、页岩气、页岩油勘探开发投入,持续推进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探索争取建立天然气、石油等资源开发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机制。完善天然气长输管网基础设施,建设CNG、LNG、加氢加注站点。推动天然气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建设巴中曾口-金堂化工园区、平昌石龙门化工园区,打造川东北天然气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加快通江燃机电站、华油中蓝LNG二期等项目建设。到“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天然气年产能分别突破20亿立方米、40亿立方米,页岩油产能分别突破2万吨、5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稳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合理压减煤炭总量,淘汰燃煤小锅炉,有序实施散煤治理,持续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替代工程。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统筹工业和化工原料用气。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大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扩大电能替代范围。在工业生产和油气开采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驱钻井等电动替代装置。在交通领域,加快公共交通、环卫、旅游景区、工程作业、家庭用车等领域电动化进程,优化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在农业领域,推广电制茶等。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25%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5%左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电网协调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接纳能力。推进电网提档升级,加快建设500千伏巴中站增容扩建工程、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优化110千伏、35千伏网架结构,完善主网架和输送体系。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补齐补强农配网“短板”,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推动配电网智慧化发展,加大中压配电自动化终端升级,加快配电自动化主站建设,实施配电终端物联网化改造,实现中压配电网可观可测可控,2030年基本建成高比例清洁能源和高比例电力电子特征下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化配电网。深化能源数字经济平台运用,健全新能源线上业务办理、消纳测算、补贴申报体系,建设全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促进新能源有序协调高效发展。深挖电力大数据价值,打造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企业节能减碳。“十四五”期间,城乡配网投资占电网总投资的50%左右,到2025年城乡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97%、99.87%。(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节水行动,深入实施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出行、商场、建筑等创建行动,选树一批优秀示范典型。到2030年,按省上要求完成国家、省级节约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近零碳排放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县级及以上机关9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市直、县(区)直机关达到100%。广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市民转变出行方式,鼓励选择绿色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大力推广使用节电灯具、节能家电、节水器具产品,扎实开展限塑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回收,鼓励使用布袋、纸袋和可降解购物塑料袋,全面减少一次性客房用品和餐具使用量。在全社会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到2025年,县(区)级以上政府采购中绿色采购比例达到90%,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3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领域 (七)强化工业领域协同增效。聚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引导企业加强工艺优化、设备技改、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围绕“两瓶酒、一块肉、一瓶水”,发展具有高附加值白酒、茶叶,争创省级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建设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围绕中医药、医疗器械,做专做特中药优质饮片、现代生物制品生产,打造西部现代生物医药康养新兴产业基地。围绕新能源新材料,加大天然气、石墨、霞石等特色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发展天然气加工应用、锂电池负极材料、先进碳材料等产业,建设川东北清洁能源基地和西部先进碳材料基地。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企业,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绿色制造体系,推动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力争建成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10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2030年进一步提升至62%。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明显下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交通运输协同增效。 1.推动运输装备绿色转型。扩大电力、天然气、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引导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运输工具新能源化。加快淘汰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车,鼓励重型柴油车更新替代,推广电力、液化天然气、氢燃料重型货运车辆。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完善港口岸电设施。推动机场保障车辆和设施设备“油改电”,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水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不含摩托车)比例达到40%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进入峰值平台期。(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拓展外向战略性大通道,完善高效便捷区域交通网络,加快构建内畅外联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持续提升恩阳机场运营保障能力,打造川东北重要中转机场和航空培训基地,推进南江、通江、平昌通用机场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逐步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加快推动广巴铁路扩能改造,推动汉巴南铁路汉中至巴中段启动项目前期,争取成巴安铁路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动市中心城区、文旅新区轨道交通规划研究。不断优化高速公路网,升级改造国省干线公路,推进“四好农村公路”提质扩面。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建立多层次、便捷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选用绿色出行方式。到2030年,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8%。到2030年,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85%。(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公路”试点建设,推广普通国省干线绿色低碳养护技术,实现废料回收率达98%,循环利用率达80%。因地制宜推进新建、既有道路路灯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路灯或太阳能路灯。完成码头岸电设施改造。合理布局主城区充电站点,在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增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快建成北环线、黄家沟新能源充电站、巴中红碑塝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及停车场项目建设,推动已建加油加气站拓展加氢功能。到2025年,实现快充电(换电站)覆盖80%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50%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到2030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客运枢纽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城乡建设协同增效。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围绕“一主三副多点六廊”城镇空间结构,建立健全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绿色协调发展机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开展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动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行动。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实施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广钢结构建筑和混凝土装配式住宅,全面推广节能门窗、绿色建材。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到2030年,城市绿地覆盖率达60%,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4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探索大型建筑智慧能效系统等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星级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等筑规模化发展。推动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0%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10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有序开展浅层地热能资源勘探开发,因地制宜利用燃气、太阳能、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耦合供能,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鼓励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进太阳能、光伏、浅层地热能项目开发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工业厂房、商业大厦、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引导建筑炊事、供暖、热水等向电气化发展,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水平。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引导建设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川东北民居,推广应用现代夯土、装配式建造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灯具、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破解农网“低电压”、重过载和“卡脖子”现象,提升农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全产业链,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利用。加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种养循环利用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巴适巴食”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强农田保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节水灌溉、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绿色农药,提高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生态建设协同增效。加快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开展全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试点,抢抓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机遇。科学实施森林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空山、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建立以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湿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发展,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全覆盖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升森林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控,大力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持续完善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巩固保持水网密度指数和环境限制指数,全力降低土地胁迫指数和污染负荷指数,确保到2025年,生态质量指数不低于现有水平。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重点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竹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重大工程。大力开展宜林“四荒”造林、“四旁”植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渠江源头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建成水系防护林新(补)植1000公里,实现主要河流流域内宜林荒山全部复绿。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700万立方米。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0%。(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环境治理 (十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以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污染控制制度,建设“巴中智慧大气”监管系统,综合利用移动走航、便携式检测、值守监控、终端调度等监测手段,构建起市、县、乡三级大联动体系,实现监管全履盖。以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为中心,划为核心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对管控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污染源台帐清单,挂牌整治销号,实现精准防控。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打造“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绿色标杆建设工地)。聘请专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组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技术团队,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大气污染形势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大气污染源解析、源清单编制、节能减排等基础工作,动态更新大气重点污染源。重点推动PM2.5和O3污染协同治理,统筹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针对夏秋季和冬春季分别以O3和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气,探索区域协同治理路径,深化川东北地区大气联防联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快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持续推进县城及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统筹推进沿河场镇、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输送管道及改造,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站全覆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在100%,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8%,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6%以上,全市75%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优先推进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农村人居环境二类区建设,同步推进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三类区建设。坚持“厕污共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示范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均达90%以上。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保持重点区域的清洁卫生。全覆盖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置工程,持续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同步监测、溯源分析,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完成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面整治,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形成管理系统比较完备、技术体系较为科学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及通江县、巴州区共21个“千吨万人”规模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探索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源头监管,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结合“清废”行动,逐步消除填埋处理方式,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比例。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敏感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查清环境风险,建立土壤污染源清单。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土壤污染现状。对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未利用地,要实行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的快速增长,严格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加强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保护,加强建设用地、农用地等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涉重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健全工矿、医疗、农林、建筑、电子电器固体废物等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系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推动实施各县(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巴中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1个。中心城区(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江县、南江县和平昌县分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分别实施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巴中市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服务于巴中市城市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产业,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规划期内,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启动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9%。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制度,确保到2025年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率保持在100%。加快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达标改造,推进巴中市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全面排查并整治生活污水污泥违法处置、存放企业,完善生活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到2025年全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率稳定在100%,生活污水污泥资源化利用率程度进一步提高,污泥全过程监控体系更加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模式创新 (十六)推动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基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推动各县(区)因地制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差异化路径和有效模式,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深化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温室气体减排要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恩阳区“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探索不同类型区域减污降碳推进机制,促进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加快实现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探索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路径。(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园区根据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园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探索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等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促进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通过绩效评级等政策手段,倒逼企业采取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工艺改进、能源替代、节能提效、数字赋能、综合治理等措施实现提标升级,大气、水和固体废物等多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大幅减排,环境治理绩效显著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深度节能减污降碳路径,打造“近零”排放标杆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支撑保障 (二十)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积极探索开展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统筹管理,衔接减污降碳管理要求。积极融入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施碳市场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咨询、检测、核查等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实施碳排放数据“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的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严格落实履约制度。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系统建设,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等环境信息披露。(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技术研发、试点示范、能力建设、老旧装备淘汰的财政支持力度,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贴息范畴。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有助于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电价政策。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应用,将其作为阶梯电价、用水定额、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巴中市公用事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开展光雾山温室气体监测站点试点建设,开展主要温室气体浓度试点监测,服务支撑碳排放量核算校验,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吸纳、培育减污降碳方面专家。落实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落实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监管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扛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系统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取得成效。(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开展宣传引导。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教育内容,鼓励开展减污降碳人才培养。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人员配备和教育培养,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干部培训和日常工作内容。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鼓励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支持开展碳中和公益活动。加大减污降碳先进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提高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拓展对外合作。积极参与气候和环境区域合作,加强友好市(州)在绿色能源、生态环境等领域经验交流。强化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深化清洁能源产业、温室气体减排、“无废城市”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合作。推动高校、大型企业战略合作融入减污降碳。开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气候投融资等领域合作。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生产绿色低碳产品。(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严格考核督察。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减污降碳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实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