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启动》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海洋科技情报网
  • 编译者: liguiju
  • 发布时间:2019-06-26
  •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启动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积极应对国内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和国际经济政治格局深刻变化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方案》明确,科学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对履行好“两统一”职责、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升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方案》要求,做好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战略性和操作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必须在规划衔接协调、编制程序等方面进行创新,在完善规划编制技术与方法、规划内容与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使“十四五”规划更好体现时代特征、更好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要求。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做好综合平衡,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算好资金、资源、财政、人力等重要资源要素的平衡账,既要体现到目标指标中,也要作为确定重大任务举措的重要依据。要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努力编制出一份符合时代要求,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的高质量规划。

      《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一是研究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专项规划。聚焦事关全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研究编制自然资源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战略意图、重点任务、重大布局和重大工程。二是提出自然资源“十四五”时期的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宏伟目标,研究提出自然资源“十四五”时期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内容。三是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在完成自然资源“十四五”时期基本思路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确定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形成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指导未来五年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四是开展自然资源重大问题研究。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全局性、前瞻性和关键性重大问题,设置研究专题,组织动员有关方面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发展经验,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形势任务,充分借鉴国外先进做法,对标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2035年),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以及在实现目标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挑战与应对预案。

      加强重大课题研究是本轮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方案》明确了15个课题,包括“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形势研判与战略目标研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内外对比研究、有效维护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研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研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研究、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研究、耕地保护战略研究、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问题研究、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研究、基础测绘及地理信息发展研究、自然资源改革创新研究、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信息化战略研究等。

  • 原文来源:http://www.mnr.gov.cn/dt/ywbb/201906/t20190625_244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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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快推进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部党组和李干杰部长批准,生态环境部于3月25日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编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具体举措,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科学谋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等,为“十四五”海洋生态环保工作谋好篇、开好头。   会议指出,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文件。各试点城市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通过高质量的试点工作夯实基础、积累经验,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铺开探索出一条成功的道路。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确保编制出的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这既是基于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也是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的需要。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针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突出短板,深入一线扎实调查、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真正找到解决问题、接地气的实招硬招。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各流域海域局的区域综合协调作用,以及各部属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既要迈出门去,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也要敞开门来,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在通过网络平台征集公众意见的基础上,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扩大宣传,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更加广泛地征集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是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及时组织各试点地区和参与单位做好成果总结和经验交流,不断优化完善规划编制的工作机制和实施路径;及时组织技术培训,充分吸纳试点地区的创新性成果,统筹推进各沿海省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辽宁省锦州市和江苏省连云港市4个试点城市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试点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沿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海河北海局、珠江南海局、太湖东海局以及环科院、华南所、海洋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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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译者:guo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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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在电源侧通过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推进包括抽水蓄能在内的储能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用户侧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需求侧灵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日前,山东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标志着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从现在开始组织规划调研,明年6月底前将完成规划报批。 《通知》提出,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涵盖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抽水及其他蓄能、海洋能等多个重点领域。规划将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续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实现高比例、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系统评估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全面梳理本地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系统分析生态、环保、林业、军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制约因素,研究提出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可开发空间。 科学论证提出“十四五”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发展经济性、电网接入与消纳、创新发展及系统优化等因素,统筹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认真研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非电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清洁取暖中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在能源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在电源侧通过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推进包括抽水蓄能在内的储能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电网侧研究完善省内和城市电网主网架、提升跨区域电网输送能力,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等,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互济调配提供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在用户侧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需求侧灵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配套等方面,研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的举措。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能力,重点突破一批关键“卡脖子”技术问题,研究建立机构、企业和高校等共同构成的多层次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健全政策统筹衔接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土地、环保、财政、科技、林业等政策的衔接协调,建立多规合一的统筹规划体系。研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责任主体和考核机制,建立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动态评估和实施监管机制。研究完善市场推进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主体多元、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