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 guokm
  • 发布时间:2020-06-02
  • 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在电源侧通过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推进包括抽水蓄能在内的储能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用户侧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需求侧灵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日前,山东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标志着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从现在开始组织规划调研,明年6月底前将完成规划报批。

    《通知》提出,山东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涵盖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抽水及其他蓄能、海洋能等多个重点领域。规划将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创新方式和保障措施,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持续降低成本、扩大规模、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实现高比例、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系统评估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条件。全面梳理本地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系统分析生态、环保、林业、军事等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制约因素,研究提出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可开发空间。

    科学论证提出“十四五”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综合考虑技术进步、发展经济性、电网接入与消纳、创新发展及系统优化等因素,统筹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认真研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非电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清洁取暖中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在能源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在电源侧通过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推进包括抽水蓄能在内的储能设施建设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在电网侧研究完善省内和城市电网主网架、提升跨区域电网输送能力,优化调度运行机制等,为可再生能源和化石能源互济调配提供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在用户侧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需求侧灵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配套等方面,研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的举措。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能力,重点突破一批关键“卡脖子”技术问题,研究建立机构、企业和高校等共同构成的多层次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

    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健全政策统筹衔接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土地、环保、财政、科技、林业等政策的衔接协调,建立多规合一的统筹规划体系。研究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目标责任主体和考核机制,建立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动态评估和实施监管机制。研究完善市场推进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主体多元、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体系。

相关报告
  • 《16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出炉》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08
    • 当下,随着“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有序开展,各省对于“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的可再生能源装机计划也陆续呈现在大家眼前。经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整理,截止目前,在云南、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四川、江西、内蒙古、辽宁、广西、西藏、河北、宁夏、陕西、甘肃、海南等16个省份未来1-5年规划中,可再生能源计划新增装机规模已达108.578GW,其中光伏新增装机规模67GW以上。 具体如下: 云南:2021年光伏新增3GW 日前,《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加快国家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推进800万千瓦风电和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培育氢能和储能产业,发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9500万千瓦左右,完成发电量4050亿千瓦时。 2021年2月9日,云南省政府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文件显示,“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省电力装机达到1.3亿千瓦左右,绿色电源装机比重达到86%以上。在具体项目方面,“十四五”期间,云南将规划建设31个新能源基地,装机规模为1090万千瓦,建设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以及“风光火储一体化”示范项目新能源装机共1500万千瓦。 江苏:2021~2025年光伏新增9.16GW 2021年1月,江苏省能源局发布《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GW。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底,江苏省光伏累计装机规模为16.84GW,由此,“十四五”期间江苏省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2021~2025年光伏新增13GW 2021年2月10日,浙江发改委发文,对《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0日。意见稿指出,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持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800万千瓦。 广东:2021~2025年风电、光伏、生物质新增2.9GW 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根据文件,广东省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约10250万千瓦(其中核电装机约1850万千瓦,气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约4200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700亿立方米,制氢规模约8万吨,氢燃料电池约500万千瓦,储能规模约2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300亿元,新能源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 山东:2021年可再生能源新增4.09GW 2021年2月19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到2021年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2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2%以上,年内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数据显示,2020年,山东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累计达到4791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 围绕打造千万千瓦级盐碱滩涂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建成投运通威东营渔光一体化生态园区等项目;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建成新泰翟镇采煤塌陷地平价光伏等项目;支持利用厂房、商业建筑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5000万千瓦,年内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 四川:2020~2025年光伏新增20GW 2019年11月,四川省能源局下发《关于编制光伏发电基地规划(2020-2025年)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启动光伏基地编制规划工作,按照基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要求,每个市(州)原则上只规划1-2个光伏发电基地,最多不超过3个,每个光伏发电基地规模不少于1GW。 2020年6月30日,根据四川发改委官方消息,四川省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三州一市”光伏基地规划评审会召开。该规划修改完善规划后,将按程序报批,为四川省“十四五”及以后光伏基地建设创造条件。有消息称,四川“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十四五规划总装机容量预计20GW。 江西:2021~2025年光伏新增11GW 2021年2月,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2025年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2021年新增新能源装机10GW 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切实稳定电力供应,力争全年投产煤电633万千瓦、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新能源处处长焦佳于曾在新闻发布会中表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事实上,在30·60目标提出之后,各省纷纷提高了“十四五”期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比重。 辽宁:2022~2025年光伏新增1.5GW以内 2019年8月12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的《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三年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指出: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光伏投产目标达到510万千瓦左右。 2020年5月14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的《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将《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三年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辽发改能源[2019]508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2022-2025年),并启动新一轮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新一轮重点项目启动总规模控制在150万千瓦以内。新增规模重点支持煤炭资源转型城市利用废弃矿区闲置土地等建设项目。阜新矿区50万千瓦,抚顺矿区40万千瓦,南票矿区50万千瓦,北票矿区10万千瓦。 广西:最低1.028GW平价项目建成并网 2020年1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印发《2020年第二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文件指出共有10个项目列入2020年第二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装机容量76.8万千瓦,这些项目要求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开工建设或未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的将被收回未建成部分的建设指标。叠加此前发布的总装机260MW的第一批平价项目建设项目,广西2021年底最低将有1.028GW平价光伏项目建成并网。 此外,2020年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广西“能源网”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也明确:续建东兴市15万千瓦渔光互补旅游综合示范项目等5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5万千瓦,总投资30亿元,三年投资30亿元。新建玉柴农光公司桂平市玉柴桂平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三期光伏电站等18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96万千瓦,总投资78亿元,三年投资78亿元。 西藏:2021~2025年光伏新增8.63GW 日前,西藏自治区印发“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文件指出: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加快发展光伏太阳能、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底,西藏自治区伏累计装机已达1.37GW。由此推算“十四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将新增光伏装机8.63GW。 河北:2021年可再生能源新增6GW 2021年2月1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2021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光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00万千瓦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2%。 2020年10月,有消息称河北省发改委已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到2020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要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080万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到2025年,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600万千瓦、2000万千瓦以上。 但值得注意的是,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底,河北省光伏累计装机已达21.9GW。由此,河北省或许会上调2025年光伏装机目标。 宁夏:2021~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14.27GW以上 2021年1月3日,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占新增电力装机比重达到80%左右,占新增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整合沿黄地区和中部干旱带土地资源,结合电力外送和区内用电需求增长等情况,规划红寺堡区、盐池县、中宁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若干百万千瓦级平价光伏基地,建成国家高比例清洁能源发电基地。 1月5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曾表示,宁夏电网新能源装机已达25.73GW。如宁夏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最低达到40GW,则预计“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在14.27GW左右。 海南:2021~2025年可再生能源新增4GW 2021年1月,海南省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至2025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海南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400万千瓦,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50%左右,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82%,公共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电动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在2.5:1以下。 甘肃酒泉:2021~2025年新增电力装机20GW以上 2021年1月6日,中共酒泉市委通过《中共酒泉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酒泉市将倾力培育新能源产业基地。坚持“基地化推进、大电网外送”思路,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集中精力做大产业规模,做优发展质量。加大平价风光电开发力度,力争新增电力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 陕西:“十四五”期间打造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2021年1月,陕西省政府表示,将全面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实现电源侧平价上网,稳妥有序促进生物质发电,大力推进氢能、风光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力争装机规模达到50%,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0%。 “十四五”期间,全省将在建成两千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陕北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
  • 《浙江、江苏率先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信息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21-03-20
    •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任育之表示,国家能源局正在抓紧组织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初步考虑:制定更加积极的发展目标,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秉持市场理念,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由“补贴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巩固提升可再生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应用场景,培育可再生能源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曾发文,要求各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编制省级可再生能源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将正式稿报送国家能源局。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在其官网公示了《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浙江省将实施“风光倍增计划”,到“十四五”末,浙江省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1GW以上,新增装机达到4.55GW以上。 《意见稿》明确积极推进近海海上风电,探索深远海风电试验示范。 一是大力推进海上风电建设。 积极推进嵊泗2#、嵊泗5#、嵊泗6#、象山1#、苍南1#、苍南4#等已核准项目的开发建设,适时开展一批项目前期核准工作,加快海上风电规划修编,积极争取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入规,逐步探索利用宁波和温州外侧专属经济区建设海上风电,实现我省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海上风电力争新增装机容量450万千瓦以上,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 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 充分利用我省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和火电厂区空地等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计划”。启动老旧风电场技术改造升级。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鼓励业主单位通过技改、置换等方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 三是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 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实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重点在宁波、温州、舟山等开发规模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示范项目,带动我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深远海碳封存、海上能源岛等新技术、新模式。 除了浙江省披露改文件外,江苏省也在日前披露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显示,到2025年,江苏省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 《意见稿》明确,“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 坚持沿海规模化发展和内陆分散式应用并举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陆上和海上“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形成陆海统筹发展格局,实现风能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到2025年底,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 一是稳步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 加快推进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建设,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盐城、南通、连云港等地主要存续海上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形成近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以“近海为主、远海示范”为原则,发挥“统一规划、统一送出”的规模效益,通过技术引领、政策机制创新等多种方式,加快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技术成本低、并网消纳条件好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力争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和可持续发展,以合理规模带动省内海上风电产业平稳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海上风电网装机规模达到14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 二是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建设。 统筹考虑开发规模与电网消纳、发展布局与环境保护、技术进步与风能利用等方面因素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开发与分散式、小型风电开发建设并举,积极建设陆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科学有序建设环境友好型分散式风电,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按变电站容量及用电负荷水平就近接入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探索与其它分布式能源相融合的发展方式,实现分散风能的就地利用。在消纳市场、送出条件有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垦区农场、沿海滩涂、内陆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地制宜开发风力发电,推动低风速风电形成规模,推进陆上风电平价基地建设。到2025年底,全省陆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 在发展方式方面,《意见稿》明确: (一)因地制宜推动平价示范基地建设 突出市场化、低成本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进一步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提高和建设成本降低,结合场址资源条件、电网消纳和技术进步等综合因素因地制宜推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平价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建设上网电价低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可再生能源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垦区农场鱼塘水面、沿海滩涂、山地丘陵、沟渠等各类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 (二)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领跑示范 充分发挥我省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利用较早且发展成就显著的优势,加快我省近海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有序探索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国家海上风电研究与试验基地项目落户盐城,按照国际海上风电检测技术体系等相关要求,建设15兆瓦级多自由度加载全尺寸地面试验平台、120米级叶片试验平台、试验检测中心等项目实现对海上风电关键部件、整机、风电场的全面试验检测能力。加快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和高端智能技术发推动海上风电装备向大容量、高功率、智能化方向转型提升着力加强主轴承等关键技术攻关,降低海上风电建设成本江阴市以及省内泰州兴化市共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设,探索与分布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技术服务管体系、电力交易机制和输配电价政策改革,形成可普遍适用的分布式发电的技术、市场和政策体系。在海上凤电等领域探索推动大用户直供电等新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促进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