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最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 来源专题:能源情报网监测服务平台
  • 编译者: 郭楷模
  • 发布时间:2025-04-22
  • 4月21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方案总体要求,认真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发、调、储、用协同发力,优化新能源装机结构,深挖电力系统调节潜力,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扩大绿电使用,丰富拓展消纳场景,实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方案强调,有序发展光伏。科学评估新能源入市对光伏行业的影响,合理保持集中式光伏发展节奏;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水平,明确新备案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制定省级具体方案,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引导新能源充分调用储能设施,主动优化出力曲线。

         稳妥组织价格结算机制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2025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5年原则上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开展竞价。

          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等模式建设试点,年内达到30个左右,建成威海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年内实现30家虚拟电厂参与市场调节。

         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源电厂新增制氢装机参与电网调峰,年内建成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原文如下:

    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新能源消纳能力,保障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认真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聚焦发、调、储、用协同发力,优化新能源装机结构,深挖电力系统调节潜力,加快新型储能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扩大绿电使用,丰富拓展消纳场景,实现新能源高水平消纳。2025年,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2000万千瓦左右,建成新型储能300万千瓦,全省新能源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新能源结构优化行动

    1.加快发展风电。快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减少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海上风电建成华能半岛北L、山东能源渤中G一期等项目,陆上风电加快推进济南国瑞等第一批集中式项目。

    2.有序发展光伏。科学评估新能源入市对光伏行业的影响,合理保持集中式光伏发展节奏;提升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消纳水平,明确新备案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

    (二)火电调峰增强行动

    3.加快存量机组灵活性改造。一厂一策制定改造计划,5月底前完成已改造机组核定工作;年内计划改造的机组确保9月底前完成;提前实施明年改造任务。2025年,完成2000万千瓦机组改造及核定。

    4.提升新建机组灵活性标准。新建纯凝和抽凝煤电机组最小技术出力不高于20%和30%额定负荷。加快恒新能源、济南热电等项目建设,年底前建成大型煤电机组268万千瓦。

    5.挖掘自备电厂调节能力。推动企业自有电网机组合法合规并网运行,同步开展灵活性改造。支持并网自备电厂按照国家规定参与电力市场,与公用电厂平等获得容量补偿等收益,引导企业在新能源大发时段“多购少发”。

    6.增强机组支撑系统能力。鼓励煤电企业在鲁北、烟威等新能源富集区域,因地制宜利用关停机组腾出的土地、设备等建设调相机,为电网提供电压支撑和转动惯量。支持亚临界机组升参数改造,进一步提升机组调峰性能,对按期完成改造的适当延长延寿时间。

    7.加大新技术推广应用。鼓励在计量出口内建设电供热储能设施,按照系统调峰设施进行管理,其发电深度调峰贡献根据现货市场分时价格信号获得合理经济收益,其用电参照厂用电管理但统计上不计入厂用电。

    (三)新型储能提振行动

    8.加快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重点在盐岩矿资源富集区规划建设大型压缩空气储能,推动中储国能、中能建泰安、中电建泰安等项目提速建设,年内新增规模100万千瓦左右。

    9.科学布局电化学储能。重点在新能源集聚区、负荷中心城市、特高压落地点等区域,规模化布局建设集中式电化学储能,加快东营津辉等项目建设,年内新增规模200万千瓦以上。

    10.鼓励新技术新场景应用。支持重力、钠离子电池、飞轮、超级电容等储能新技术项目建设,推动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绿电产业园、零碳园区试点单位科学配置新型储能,推广分布式储能等新场景规模化应用,提升灵活调节能力。

    11.支持独立储能发展。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独立储能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对于充电电量与放电电量差额部分偏大的独立储能电站,电网企业可按规定开展用电检查,如存在违规用电或转供电情形的,独立储能电站需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乃至强制解网。

    12.完善储能市场交易机制。适当放开现货市场限价,拉大充放电价差。支持储能自主参与实时电能量市场和调频、爬坡、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建立“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交易模式,释放储能快速调节能力。存量新能源场站继续实施容量租赁,按并网承诺落实配储责任。

    (四)电网支撑强化行动

    13.加强网架建设。夯实500千伏省域主网架,加快弥河新建、海口扩建工程建设。加强220千伏市域主网架结构,力争年内尽早投产东营富国至裕民线路等工程。实施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

    14.优化调度运行。开展并网运行服务专项行动,超前组织并网验收、停送电等工作,确保煤电灵活性改造、储能等建成即并网。细化统计分析方法,加强新能源运行数据管理。持续完善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智慧化调度系统,全面优化调度管理机制,提高电网对高比例新能源的调控能力。

    (五)绿电消费促进行动

    15.推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参与消纳新能源。支持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作为零售用户或代理购电用户在市场低价时段购电;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批发交易的电力用户(含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在低谷时段和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以我省公布的谷段和深谷时段为准)月用网电量高于其全部网电量50%以上的,对该电力用户中长期偏差收益回收系数为1。

    16.打造绿电产业园。制定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园区。紧盯国家绿电供给相关政策,稳妥有序推进就地就近消纳,实现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

    17.推动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适应算力中心绿电需求,协同布局算力中心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优先支持绿电占比超过80%的新建算力中心项目,打造新质生产力增量负荷。

    (六)消纳模式创新行动

    18.大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支持采用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等模式建设试点,年内达到30个左右,建成威海碳纤维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年内实现30家虚拟电厂参与市场调节。

    19.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推进“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源电厂新增制氢装机参与电网调峰,年内建成华电潍坊制氢加氢一体站项目。

    20.积极拓展省外消纳空间。加强与外电入鲁送端省份沟通,结合省内供需水平优化送电曲线。加大省间现货交易规模,实现富余新能源省间常态化交易,力争年内售出4亿千瓦时。

    (七)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行动

    21.推动新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制定省级具体方案,实现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引导新能源充分调用储能设施,主动优化出力曲线。

    22.稳妥组织价格结算机制竞价。科学确定机制电量规模,2025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增量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的比例,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2025年原则上按技术类型分类组织开展竞价。

    (八)用户侧响应能力提升行动

    23.持续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动态优化分时电价峰谷系数浮动比例和执行时段,引导“黑灯工厂”等用户增加午间绿电消费。健全零售侧价格监管机制,推动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向零售侧用户有效传导,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电网调峰。

    24.加快充换电示范站建设。推广济南起步区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模式,开展车网互动试点,扩大双向充放电(V2G)项目规模,丰富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电动汽车储能资源对电网调峰作用,组织开展示范站建设,实现市级全覆盖。

    三、保障措施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统筹协调新能源消纳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加强新能源消纳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开展“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引导居民、工商业用户等错峰就谷用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将安全管理贯穿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定期开展各类新型主体涉网能力检查,确保各新能源场站和调节资源稳定运行。

    上述政策重点促进2025年全省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2025年建成的项目,后续年度视情况另行制定或延用。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4月21日

  • 原文来源:https://www.in-en.com/article/html/energy-23383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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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能源应用。近年来,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我省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成为全省能源行业发展的突出亮点。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4.3%。新能源发电呈现跨越式发展,发电装机容量达24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19.4%。其中,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突破千万千瓦级,分别达到1061万千瓦、105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居全国首位,达到216万千瓦;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其他领域综合利用也实现新突破,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保有量约1.2亿平方米,占全国的30%左右;地热供暖面积40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利用居全国首位;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试点推广量约120万吨。新能源汽车推广快速增长,累计保有量14.6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2.2万个,均居全国前列。 3.新能源技术。顺应全球能源技术革命发展趋势,我省在核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技术实现突破,氢能源、海洋能等前瞻性技术稳步推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逐步建成,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17年年底,我省新能源领域共拥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7个。核电防火保护产品“电缆及电缆桥架防火包覆装置”与“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结构”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核电岛内电缆生产获得许可,打破国外该技术垄断。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国内唯一集核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可燃冰勘察开采技术、装备实现历史性突破,自主设计制造全球最先进的超水深、双钻塔半潜式可燃冰钻井平台,安装工艺、焊接工艺世界领先;在水合物微观测试技术、仿真模拟实验研究等方面居全国前列,为我国首次可燃冰成功试采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技术支撑。深海钻探隔水管打破了国外供应商对深海钻采核心部件的垄断。电动汽车充电群管群控、微网控制与电网互动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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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企业数量多,但龙头企业少。我省新能源领域企业总量达2400余家,但是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龙头骨干企业不多,带动作用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够显著。2017年,无一家新能源企业入围山东百强企业,产值过百亿的新能源企业仅有2家。江苏省仅光伏产业产值超过百亿元的已达6家,南京市智能电网产业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70%。 四是产业门类齐全,但核心竞争力不足。我省已初步形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门类比较齐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但新能源科技创新投入不足,自主创新技术薄弱,导致产业发展层次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缺乏制造关键核心新能源装备的龙头企业,缺少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产业产品配套协作能力不强,以基地或集聚区建设为载体的发展格局尚未形成,新能源产业总体上全而不优、多而不强。 二、发展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孕育、集聚迸发,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统筹全局,把握机遇,因势利导,集中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际看,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时出现,新能源汽车、页岩气等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蓬勃兴起;新能源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等相互渗透、不断融合,各主要国家纷纷将新能源作为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和产业转型发展的先手棋。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欧盟、日本、北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更新和制定新能源发展战略,能源加速向清洁化、低碳化新能源时代迈进。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纳入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为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指明了方向。顺应全球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加快实施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双替代战略”,明确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增量的主要力量。 从省内看,我省能源消费总量大,煤炭消费占比高,减少煤炭消费、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压力巨大。《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已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提高到18%左右”。同时,我省资源型、重化型产业结构突出,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纳入十强产业,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依托既有产业基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实现快速高效发展。 三、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转变发展方式,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积极推动新能源产业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在国际有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智造”“山东创造”转变,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筹规划新能源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能源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注重规划统筹协调发展,注重开发利用与产业提升、技术进步协调发展。统筹陆地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拓展成长空间,形成自身发展新优势与周边协同互动新格局。 突出重点,优质发展。紧跟国内外新能源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等重点领域发展,依托项目拉动和产业带动,大力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层次,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优质高效发展。 因地制宜,集聚发展。依据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结合各市发展定位,明确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方向,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产业上下游协作,延伸产业链条。创新管理运营机制,推动“筑巢引新凤”“无中生有”,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特色,积极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新理论、新技术,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健全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新能源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壮大。 (三)发展目标。未来5-10年,建成以创新引领、智能高效、龙头带动、集群发展为核心特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体系,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知名企业和品牌;逐步构筑以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多元互补、智慧互联为主要特征的能源消费体系,新能源消费比重显著提高,新能源供应基本满足未来能源消费增量需求;力争把新能源产业发展打造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有效促进我省能源结构转型与绿色低碳发展。 新能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400亿元。到2028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力争分别达到12000亿元和4000亿元,成为全省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新能源应用规模不断提高。到2022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至9%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30%左右。到2028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提高至15%左右,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500万千瓦左右,占省内电力装机的40%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重点骨干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左右;到2028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比提高到5%以上,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国际有影响力的自主技术、产品和品牌。 新能源产业集聚度大幅提升。到2022年,打造5个年产值过千亿元、在全国竞争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家产值过百亿的全国知名的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配套企业。到2028年,新能源装备大企业群体进一步壮大,区域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实现由新能源产业大省到新能源产业强省的转变。 四、重点任务 顺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围绕聚力建设新能源装备和应用强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加大要素支撑,分类施策,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优化提升4大优势产业,加快布局3大前沿产业,加快新能源在电力、热力、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5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国内尖端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研发、检验检测和产业发展高地。 (一)聚力做大做强3大重点产业。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基础性产业,代表了当前和未来发展重要方向和技术制高点,是很多省份都在重点布局、合力推进的关键新能源产业,也是我省从新能源产业大省向强省迈进的必由之路。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产业基础,聚焦3大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努力走在全国前列。 1.新能源汽车产业。把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作为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为发展的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档次为核心,瞄准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沿,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结合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布局,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产品、市场优化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到2022年,建成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聊城等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左右,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2500亿元。到2028年,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由低端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向高端新能源汽车制造强省转变,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4000亿元。 2.核电产业。围绕我国先进的三代、四代核电技术示范项目与核能小型堆多元供给平台建设,以核电技术自主创新为重点,发挥国家级核电产业创新示范平台作用,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打造我国先进的核能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和核能综合利用产业示范高地,支撑和培育核能材料与装备制造、核电建设运维等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装备基地和集成供应商。到2022年,核电技术创新能力与装备制造规模进一步提升,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到2028年,核电装备与材料关键技术走在全国前列,具备新一代核电共用技术支持能力,成为中国核电走向世界的“桥头堡”,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发挥我省电力强省优势,围绕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省内主网架升级改造、新能源接入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现实需求,加快突破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电网大数据分析、储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智能输变电成套装备、配网自动化设备、微电网系统以及智能化检测装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深入融合,推动输变电设备和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提升省内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设备自主配套能力。到2022年,输变电装备配套能力、成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电网核心装备自主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储能关键技术具备产业化能力,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1500亿元。到2028年,智能电网装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储能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省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产值超过2300亿元。 (二)加快提升4大优势产业。热泵、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是我省具有良好优势的新能源产业,也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我省较好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市场应用导向,加快4大优势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标准,推动价值链向高水平跃升,实现4大优势新能源产业提质发展。 1.热泵产业。抓住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重大机遇,发挥我省既有热泵产业基础,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加快推进热泵机组关键部件及控制系统研究,不断提升产品全寿命周期内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季节性能系数(SPF),着力提品质、创品牌、扩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打造绿色智慧化工厂,建设全国一流的热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实现由热泵生产大省向热泵制造强省的转变。到2022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2.太阳能产业。立足现有太阳能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挥济南、青岛等市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光伏产业和光热产业协同推进,大力研发推广高端、高质、高效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配套企业、原料供应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力争形成集上中下游于一体、各环节相互配合、契合度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建立和完善相关工程设计、检测认证及质量管理等产业服务支撑体系,促进太阳能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3.风电产业。以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立足山东、辐射沿海、面向全球,围绕风资源评估、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风电场设计建设施工控制运维等重点环节,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我省,鼓励省内已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条,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独立创新、联合创新,促进风电装备采购生产本地化、高端化,推动风电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承包、运维服务等于一体的风电全产业链,实现风电产业规模化、关键技术自主化、市场销售国际化、运营服务一体化。到2022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到2028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 4.生物质能产业。发挥我省作为生物质资源大省的优势,着力突破生物质高效低氮燃烧、气化耦合发电、纤维素乙醇、生物质航空煤油、生物质烯烃、生物质石墨烯等生物质能热转化和生化转化关键技术,重点推进生物质锅炉(窑炉)、成型燃料、发电设备、先进气化、碳化、生物发酵等领域关键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系列化产品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培育一批生物质装备制造、高值化产品开发、综合服务等特色骨干企业,着力打造生物质多元化利用示范省份。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4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 (三)加快布局前沿性产业。突出新能源行业战略引领作用,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培育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前沿性、先导性新能源产业发展,赢得发展先机,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1.氢能。以克服我省传统能源体系短板为抓手,把积极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突破作为我省超前布局先导产业、抢占能源技术制高点的重点任务,加强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协同,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支持整车生产企业提升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能力。开展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示范,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通过试点示范加速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培育一批国内一流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燃料电池和动力系统集成研发制造企业、整车生产企业,形成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系统集成、整车生产、运营与配套服务等产业集群。到2028年,全省氢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2.可燃冰装备产业。总结“蓝鲸系列”钻井平台的先进经验,加大发展勘探装备、生产作业装备与电控设备的研发力度。强化深海钻探成撬工程技术能力,推动参与天然气和凝析油勘探开发、天然气处理、天然气液化、海上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上游投资开发项目。以海洋地质研究机构为依托,加强对可燃冰模拟实验与测试、成藏过程与演化、资源勘查与评价等技术与机理的研究,助力可燃冰勘探开发。围绕防砂、储层改造、钻完井、环境监测等关键环节,集中攻关,研究适应不同类型特点的试采工艺和技术装备,形成从开采到储存到输运的全环节技术体系。到2028年,全省可燃冰装备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3.海洋能。以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为着力点,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温差能、海水浓度差发电等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发展低能流密度资源条件下的高效转换新技术、新方法,重点研发原创性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及关键部件;探索盐差能海洋能发电及综合利用机理,研发相应的发电原理样机。发展自主创新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实验室仿真技术方法,提升海洋能发电装置设计水平。加强海洋能发电装置海上测试方法及运行状态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并完善测试评价理论,形成相关测试标准与软件。研发深海漂浮式风电机组,探索海上风电和波浪能、潮流能等综合利用,掌握远距离深水大型海上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维等关键技术,推进深海风电发展。开展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的能源供给系统研究,争取突破高效转换、高效储能、高可靠设计等瓶颈,形成若干个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开展有居民海岛(礁)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到2028年,全省海洋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四)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思想,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对能源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清洁取暖等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新能源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交通等领域的生产与利用,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推动能源生产革命和消费革命,以绿色能源革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以加快推广应用支撑产业快速发展。 1.绿色电力。加快推进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省外来电发展,不断扩大新能源发电应用范围和规模,着力提升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加快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到2022年,力争实现两个3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3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力争突破两个40%,即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到40%、可接纳省外来电能力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40%。 核电。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东部沿海核电基地,以高温气冷堆、AP1000压水堆、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示范和商业化应用为核心,积极稳妥、高效安全地推进核电发展。稳妥推进海阳核电一期工程、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产。有序推进海阳、荣成两大核电厂址后续项目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投运。加强潜在核电厂址资源的勘探和保护,适时启动沿海第三核电厂址前期工作。围绕打造烟台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基地,整合ACP100S、ACPR50S、海工平台等相关技术,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建设,促进核能多元化利用。 风电。按照“统筹规划、陆海并举”的原则,围绕山东半岛东部、北部沿海、海上风电带以及鲁中、鲁西南内陆山区风电带,科学有序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打造海陆“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海上,按照海上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岸经济建设、产业布局等统筹协调的总体要求,开展好海上风电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集约节约原则和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思路,科学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支持海上风电项目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域资源效益。陆上,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到2022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7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300万千瓦左右。 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分布式相结合,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不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高光伏发电质量和效益。在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等相协调的基础上,利用塌陷地、荒山荒地、滩涂、盐碱地等土地资源,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实施“光伏+环境治理”,重点打造采煤塌陷地光伏发电基地和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光伏发电基地;利用工业园区以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屋顶资源,建设一批“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推动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结合风电项目建设以及设施农业、渔业、养殖业等,建设一批风光、农光、渔光等“光伏+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探索发展“光伏+交通”等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光伏路面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光伏发电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积极推进“光伏+技术进步”“光伏+竞价上网”,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市场应用和成本下降,健全光伏发展市场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400万千瓦左右。 生物质发电。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多元发展,科学推动生物质能资源的能源化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在鲁西北、鲁中等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鲁南木材加工聚集区和农作物秸秆丰富地区,重点建设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胶东半岛果树枝桠柴资源丰富地区,重点建设林木资源为主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量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条件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在工业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地区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地区,合理布局沼气发电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 外电入鲁。着眼保障未来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压减煤炭、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等实际需要,强化外电在全省电力供应保障和消费升级中的供应能力。完善特高压骨干网络,积极做好与已建成的锡盟、榆横、扎鲁特、上海庙四条外电入鲁特高压送电通道送端省份衔接,落实配套电源和送电电量与电价,尽早实现规划送电能力,有序扩大省外来电规模。加快建设潍坊(昌乐)至临沂(高乡)至枣庄至菏泽至石家庄(邢台)特高压环网工程;继续开展“外电入鲁”新通道研究。到2022年,全省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3500万千瓦左右,占全省可用电力装机的比重达到30%;到2028年,接受省外来电能力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以及电网需求,统筹抽水蓄能发展与电源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抽水蓄能电站,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胶东负荷中心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增强区域电网调峰能力,提高东部沿海核电基地电力送出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水平;在“外电入鲁”通道落点集中的鲁中、鲁南地区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保障电网以及特高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到2022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到2028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 2.绿色热力。结合国家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部署要求,统筹区域内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经济承受能力和取暖用热特点,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在优先发展集中供热的同时,积极发展电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热,逐步实现供热资源和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供热领域各类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力争到2022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28年,全省绿色热力取暖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 电能取暖。结合取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取暖规模、电力资源等因素,在与电网公司做好充分衔接、落实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电取暖。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和新型社区,优先选用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取暖,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办公场所、酒店等昼夜冷热负荷变化较大的建筑配套建设电蓄热(冷)设施,促进电力负荷的移峰填谷,降低运行成本。在不具备市政集中供热的区域,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供热技术;对于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广家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或合理选择使用蓄热式电暖气、碳晶电采暖等分散式电采暖技术。到2022年,全省电能取暖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以上。 地热能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我省地热能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等特点,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广使用集中与分散式取暖。积极推动中深层地热能取暖,根据地热能资源分布及供热市场需求,在“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采用“采灌均衡、间接换热”或“井下换热”的工艺技术,在鲁西北、胶东、鲁中(西)南等地热资源相对富集地区,采用“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取暖。大力开发浅层地热能取暖,按照“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加强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采用热泵技术为主,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取暖(制冷),经济高效的替代散煤取暖。到2022年,全省地热能取暖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左右。 生物质能供热。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能资源储量大、品种多、分布广等优势,按照就地收集、就地消费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供热。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按照热电联产集中取暖规划建设,作为县城及周边乡镇、农村社区的重要热源;结合用热需求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对已投运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有序进行供热改造,积极为周边城乡居民及工业园区企业供暖、供气。在落实环保、选址、垃圾资源及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收集、加工和销售基地,采用生物质锅炉和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等方式,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供暖和农户分散供暖。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左右。 太阳能供热。依托我省太阳能资源和光热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热利用模式,实现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在条件适宜的小城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左右。 核能供热。密切跟踪低温供热堆技术商业化应用成熟度,借鉴北京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核反应堆的技术应用,积极推进核能示范项目研究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海上浮动堆和小型低温供热堆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3.绿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绿色交通省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以及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比例和规模,形成新增道路运输车辆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为主的发展格局。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使用。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特别是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购买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标准,提高高油耗、高排放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实施近零排放交通示范工程,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50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围绕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电动汽车顺畅出行。到2022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业务新模式,推进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融合,支持充电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运营模式创新。积极探索车辆共享、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模式,鼓励社区、园区等区域建设共享充电桩,打造新能源汽车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五)培育壮大5大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各自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施重点区域培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快速聚集、高效整合,着力培育壮大5个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层级高、产业链条完整、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有力带动全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1.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以济南、潍坊、聊城为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新能源高档客车和载货车以及环卫、医疗、园林等行业专用车,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全国一流的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等为重点,发展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促进新能源乘用车提升档次、快速发展,实现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转换接续,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青岛、淄博、枣庄、潍坊为重点,加快突破技术瓶颈,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电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先进电机产业装备生产基地。 2.核电装备产业集群。以济南、烟台、威海为重点,着力发展百万千瓦级及第三代、第四代核电装备研发制造,围绕华龙一号、AP1000、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堆等相配套的核电用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堆顶组件、核电法兰、铸造主管道、压力容器、稳压器、主泵泵壳、核燃料处理设备等核电关键设备,强化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竞争实力。支持烟台国家级核电研发中心和核电领域检验检测中心、济南核电材料及核压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利用国际创新示范园建设,稳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低温供热堆等核能综合应用项目,打造世界知名的集核电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与运维、中低放核废物处理、核设施退役后处理、核能多领域应用等于一体的核电产业集群和核技术创新集成基地。 3.智能电网及储能产业集群。依托济南、泰安,着力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装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用户端智能化成套装备等装备研发制造,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东营等市,加快发展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电网信息智能传感检测技术及装备、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电站智能清洗机器人等高端装备,打造清洁高效发电设备、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配电设备等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高端输变电及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 4.氢能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潍坊为重点,立足前沿、打造尖端,综合推广利用氢能源。积极推进济南“中国氢谷”建设,推动氢能制备、储运、加氢基础设施和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以及关键材料等方向领先的中央企业在我省落户。依托济南、潍坊等市骨干企业,建立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加快突破核心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的动力系统、核心部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 5.海上风电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市为重点,围绕海洋强省战略组织实施和“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建设,加快推进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带动相关配套装备产业发展,建设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流能等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配套、协同发展的建设格局。 (六)组织实施5大重点工程。围绕培育新能源领域新动能,扎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互联网+”智慧能源等5大重点工程,有效支撑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储能、氢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搭建一批对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山东烟台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作机制搭建,打造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到2022年,力争打造3-5家全国领先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成5-10家产学研合作的省(国家)级创新中心,并引导其建成集共性技术研发、业态模式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成果转化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载体。 2.质量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完善新能源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加强品牌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进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本控制、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围绕新能源重点领域及前瞻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培育“单项冠军”,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品牌。推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加强品牌文化内涵设计推广,强化产品质量标准提升,推动新能源产业“山东制造”向“山东质造”转变,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水平,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我省未来核电、海洋能综合利用、氢能、海上风电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依托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技术平台,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区。 4.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工程。以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既有工作为基础,在可再生资源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管理有基础、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各领域的应用,显著提高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和政策体系。 5.“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工程。以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积成工业园、泰安泰开工业南区等国家级新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为引领,在产业园区、大型商务区、大学城、交通枢纽中心等重点区域,加强终端供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等集成应用,探索发输储配用一体化的技术应用和商业运营模式示范,同时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新能源就地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围绕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积极推进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储能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用户需求,集成电网、企业、交通、路况、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立电动汽车用户综合服务系统,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省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要立足职能、主动担当,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推进新能源产业推广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各领域发展;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从破解土地制约难题、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布局、推进清洁取暖,科学指导海域使用、开展海洋能利用试验示范,加强电力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的政策配套;省统计局要完善新能源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实施跟踪监测,为科学监测、科学决策、强化考核提供支撑。各市要依托新旧动能转换相应工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督同步加强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包容创新、审慎监管、运行高效、法治规范的服务型政府。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最大限度地放宽投资准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保障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深化电价改革,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新能源价格体系。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降低准入门槛,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 (三)强化智力支撑。坚持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建立健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新能源领域智库、联盟(协会)和人才队伍协调推进体系。遴选国内新能源领域一流专家组建智库,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研究提出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新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政策建议,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调整提供咨询,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和研发提供指导。组织省内新能源领域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组建联盟(协会),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交流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积极推进中国能源大学建设,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各层次教育、培训机构,强化新能源相关学科设置,加强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技能新等专业人才培养。完善新能源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顶尖或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矩阵式的研发能力布局和跨产业协同平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体系化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完善财税和价格体系。遵循财税和价格改革方向,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和价格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基础性领域、前沿性学科以及示范工程的倾斜力度,激励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严格落实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费用减免等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实施清洁能源取暖财政扶持引导政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附加补助目录;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引进技术和经济实力较强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推进技术水平提升和上网电价下降,逐步建立新能源发电价格补贴退出机制。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应新能源产业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采用多种投融资模式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产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探索建立项目推介常态化制度,搭建银企交流平台,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投贷联动等新模式,加大对新能源产业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实现融资。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作用,加大对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支持和引导。支持新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融资租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与高效利用。建立和完善新能源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 (六)扩大对外合作。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全方位实施新能源产业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支持我省优势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境)外优秀企业合作,通过相互投资、拓展市场等方式,对关键新能源技术和设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全面提升我省新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水平。
  • 《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来源专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先进能源知识资源中心 |领域情报网
    • 编译者:guokm
    • 发布时间:2019-03-19
    • 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称,山东地区未来核电发展以AP1000、CAP1400、华龙1号等三代核电技术商业化为核心,有序推进沿海核电规划建设,稳妥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推广。 主要着力于以下工作:在保障海阳核电一期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力争大型先进压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获得国家核准并开工建设,海阳核电三期、荣成压水堆扩建及招远核电一期获准开展前期工作。启动海阳核电一期核能供热工程,解决周边70万平方米居民区清洁供热;推进海上核能综合利用平台示范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泳池堆等小型堆供热研究论证。力争在运核电装机250万千瓦,在建装机570万千瓦,全年发电量不低于170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落实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发展质量和效率,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战略思想,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这一目标,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深度开发利用“双轮驱动”,着力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着力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省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工作目标:把清洁绿色能源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核电、天然气,以能源转型助力产业转型,以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努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增量主要由绿色能源提供,电力生产和消费增量主要由绿色电力提供。2019年,力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同比增长13%、发电量增长35%,接纳省外来电最高负荷增长17%、电量增长28%,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0%;煤炭产量控制在1.3亿吨以内,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稳定在2300万吨、4亿立方米左右;全社会用电量6330亿千瓦时,增长4%;发电量5430亿千瓦时,增长2%。 一、加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 (一)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双招双引”战略决策,加强与有实力有资质的大型企业合作,聚焦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汐能融合发展等领域,启动15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打造经略海洋典型标杆。巩固济宁、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基地经验成果,推进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本着自我平衡、就近消纳原则,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和城市周边,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垃圾热电联产机组。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1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2%;发电量540亿千瓦时,约占总发电量的10%。(责任处室单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二)安全高效发展核能。以AP1000、CAP1400、华龙1号等三代核电技术商业化为核心,有序推进沿海核电规划建设,稳妥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在保障海阳核电一期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力争大型先进压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获得国家核准并开工建设,海阳核电三期、荣成压水堆扩建及招远核电一期获准开展前期工作。启动海阳核电一期核能供热工程,解决周边70万平方米居民区清洁供热;推进海上核能综合利用平台示范工程前期工作,开展泳池堆等小型堆供热研究论证。力争在运核电装机250万千瓦,在建装机570万千瓦,全年发电量不低于170亿千瓦时。(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电力处配合) (三)扩大天然气开发利用。加快沿海LNG接收站规划建设,推动青岛董家口接收站扩建工程,力争中海油烟台龙口、中石化烟台龙口、保利协鑫烟台西港区接收站开工建设,新建接卸能力2500万吨,日气化外输能力1.8亿立方米。积极配合、稳妥推进清洁取暖“煤改气”,稳步实施天然气车船发展和加气站建设。重点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新旧动能转换核心城市,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责任处室单位:石油天然气处、电力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二、补齐补强能源基础设施短板 (四)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推进沂蒙、文登、潍坊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泰安抽水蓄能电站利用效率,力争泰安二期工程获得核准;推动火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力争纯凝机组、热电联产机组最低出力分别降至额定容量的30%~40%和40%~50%;落实《2019年山东省应急调峰电源建设方案》,健全完善应急调峰储备电源运行管理机制。按照2019年山东省储气设施建设计划和达标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力争烟台西港区省级储气库、济南南曹范储气站二期、日照储气库开工建设,济南南曹范储气站一期、淄博中心储气站、滨州城区储气站建成投用。(责任处室单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电力处、石油天然气处) (五)加强主干输送网络建设。推进菏泽特高压送出、大唐东营电厂送出等21项工程建设,力争枣庄特高压送出、德州贝州等10项工程建成投运,新增500千伏线路788.7公里,变电容量700万千伏安。推进日照-濮阳-洛阳、董家口-东营原油和日照港-京博油品管道建设,力争山东管网环线、西港区-济南等天然气管道开工建设,董家口-潍坊三期原油管道建成投用,新增长输油气管道里程1100公里,总里程达到1.3万公里。(责任处室单位:电力处、石油天然气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六)加强普遍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区电网着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农村电网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小城镇、中心村、小康电示范县电网改造,力争配电网户均停电时间5.9小时,较上年缩短1.6小时。启动实施第二批边防部队电网建设,在不具备通大网电的地区探索构建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和微电网。积极推进天然气利用向农村延伸,在管道尚未通达区域,鼓励建设CNG、LNG供气站。坚持压煤搬迁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结合,协调推动煤炭企业与地方政府实现和谐搬迁,力争年内搬迁村庄10个。(责任处室单位:电力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三、强化煤电油气供应保障 (七)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继续实施“退出东部、压缩中部、稳定西部、稳妥开发北部”煤炭开发战略,释放先进高效产能,稳妥推进黄河北矿区阳谷-茌平煤田开发前期准备,年内投产煤矿1处、产能45万吨。(责任处室单位:煤炭处、煤矿工程质量检验中心) (八)加强电力运行管理。建立完善优先发、购电制度,编制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下达各类机组发电调控目标。加强直调煤电机组在线监测,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安排煤电机组生产运行。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调动各方参与电网调峰积极性。积极向国家争取煤电机组投产规模。扩大电力需求响应试点范围,完善补贴标准及评估机制,将需求侧机动削峰、填谷能力分别提高到200万千瓦、100万千瓦。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保障居民生活等重要用户电力稳定供应;完善有序用电奖惩考核机制,提高强停机组地市限额用电比例,引导地方支持直调公用机组多发保供。(责任处室单位:电力处) (九)增加油气供应能力。配合中石化等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力争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300万吨、4亿立方米左右。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沟通对接,力争全年向我省供气180亿立方米,同比增加10%。完善天然气运行监测和预警预测机制,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责任处室单位:石油天然气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四、提升节能和科技创新水平 (十)坚持节能优先。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的理念。加大燃煤机组节能改造力度,力争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千瓦时。做好群众燃煤取暖工作,对暂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条件的区域,实施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清洁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力争推广清洁型煤350万吨。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遴选能效“领跑者”,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耗能设备能效提升计划,利用世亚行等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责任处室单位: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电力处、煤炭处、执法监察局) (十一)实施“绿动力计划”。清洁高效利用传统能源,深度开发利用新能源。推广高效环保锅炉,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举办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多能互补应用展览会;推广阳信、泗水等县生物质能源应用做法,打造县域清洁供热“山东模式”。实施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等重大工程。(责任处室单位: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十二)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四个一工程”,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作用,搭建一批产学研用平台,推进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大型核电站余热回收利用等课题科研力度,力争尽早形成科研成果,稳步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围绕培育大容量储能、生物质液体燃料、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新业态,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生物质分布式锅炉等先进适用装备,建设一批产业化项目;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处室单位: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发展规划处) 五、拓展能源对外开发合作 (十三)推进“外电入鲁”。围绕发挥“两交两直”既有特高压通道作用,与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及宁、蒙、陕、东三省等省区沟通衔接,加快上海庙通道配套电源建设,全力提高省外来电送入电力电量;加快山东-河北特高压交流环网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开展“陇电入鲁”等通道前期研究论证,积极做好向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等汇报争取工作。力争全年接纳省外来电最高负荷2000万千瓦以上,接纳电量90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0亿千瓦时。(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电力处配合) (十四)提升省外能源开发供应。支持兖矿集团、山东能源集团等骨干能源企业走出去,参与煤电联营、新能源开发等领域投资建设。加大宁蒙、晋陕、云贵、新疆、澳大利亚五大能源基地开发,力争省外基地煤炭年产量提升到1.8亿吨。力争山东能源集团上海庙基地2×100万千瓦煤电机组建成投产并向我省送电;支持国家电投集团联合省内骨干能源企业,在扎鲁特通道送端布局大型新能源基地。(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煤炭处、电力处配合) 六、防范化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风险 (十五)成立四个工作专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部署要求,聚焦能源领域重大风险点,立足职责职能,成立煤矿重大风险管控与治理、采煤塌陷地治理、防范化解油气管道重大风险加强管道保护、保障电力稳定运行防范化解大面积停电风险四个工作专班,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确保风险隐患发现得早、防范得准、化解得好,守牢守住重大风险底线。(责任处室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处、电力处、煤矿工程质量检验中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十六)狠抓煤矿安全生产。逐矿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研究制定千米以下冲击地压风险较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意见,超前落实63处高风险煤矿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42处冲击地压煤矿,严格落实“三限三强”措施;到年底,冲击地压矿井原则上采煤工作面实现智能化无人或少人开采,掘进工作面实现远距离操控。围绕“5+2”危险因素,开展“1+4”风险辨识评估,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煤矿“四化建设”,加快实现减人、增效、保安。强化标准化动态管理,做到动态达标、不达标不生产。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加快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查保促”和群众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构建群防群控群治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调度员10项授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到位。(责任处室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处、人事处、煤矿工会) (十七)狠抓油气管道保护。宣传贯彻落实《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深化管道外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日常巡护和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监管,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加快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地方政府、管道企业协同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体系。(责任处室单位:石油天然气处、安全监督管理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 (十八)狠抓电力安全生产指导。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设备设施运维管理,健全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动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大面积停电应急演练,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处室单位:电力处、安全监督管理处) 七、深化能源领域各项改革 (十九)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巩固煤炭、煤电行业去产能成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清理整顿违规产能。全年计划关闭煤矿4处,退出产能162万吨。指导发电企业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科学把握煤电规划建设节奏;关停一批能耗高、污染重、服役时间长的小煤电机组,完成国家下达的去产能任务。(责任处室单位:煤炭处、电力处) (二十)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电量规模,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全年交易电量不低于1600亿千瓦时,市场开放度达到70%以上。加快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牵头编制建设方案,配合制定交易规则,确保6月底前具备模拟试运行条件。完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股份制改造,搭建多方参股、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推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输送和销售业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机制;推动建立省级天然气管理运营平台,增强运行调节能力。(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电力处、石油天然气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配合) (二十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总结“一链办理”试点经验,省域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让群众“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实现低压电力接入“零投资”,年底前将中心城区及农村地区的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容量标准分别提高到160千伏安、100千伏安。(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电力处) 八、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二十二)突出规划引领。启动全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编制出台核能中长期发展、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电站选址、地热能开发利用等规划,加快构建导向明确、政策配套、协同推进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体系,完善规划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规划指引和刚性约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处室单位:发展规划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二十三)推进依法治理。制定和修订《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山东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制定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办法、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实施方案、优先发电量计划管理办法、煤电机组运行在线监测管理办法、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煤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煤炭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电力处、安全监督管理处、执法监察局配合) (二十四)加强调查研究。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制约能源行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为能源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撑,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处室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 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十五)以党建统领能源各项工作。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常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要求,大胆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李云龙式”干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讲好山东能源故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为全省能源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