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来源专题: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
  • 编译者: icad
  • 发布时间:2022-12-19
  • 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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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16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类型: 政策解读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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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传感器作为信息系统与外界环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决定未来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能级的关键核心和先导基础。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广东省人...,传感器,论坛,智能,智能,智能制造,传感器
      智能 传感器 作为信息系统与外界环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决定未来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能级的关键核心和先导基础。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一)补齐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传感器产业上下游企业、协会和研究机构,建设智能传感器元器件测试评估和科学仪器整机组装测试平台、软件操作控制和实时处理算法验证平台、咨询评估和信息服务平台、新产品适配应用平台,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鼓励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动力厂房、办公楼、变电站、原材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能传感制造专业产业园区,可按园区运营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三)加强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推动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对大中小企业提供阶梯式服务价格,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折扣价格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本地智能传感器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支持专业园区为入园的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成体系专业化公共服务。同步引导企业利用本地MEMS中试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新产品开发,对企业在本地平台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NRE费用)按照最高30%、不超过100万的标准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
      (四)积极承担国家战略任务。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的智能传感器领域重大项目。根据国拨资金拨付情况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国拨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二分之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五)争取自主解决“卡脖子”问题。对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智能传感器及EDA设计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进工艺、关键设备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核心技术空白,能够解决智能传感器产业“卡脖子”问题,且未获得国家资金的重点项目,根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可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六)鼓励开展车规级、工业级认证。鼓励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并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三、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
      (七)支持打造应用场景形成示范应用。支持以“揭榜挂帅”方式在消费电子、 汽车 电子、智能制造、物联网、 仪器仪表 、工业自动化、地理信息测绘、生物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展应用场景开发和示范项目建设,对符合要求的应用标杆项目由应用落地所在区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国资委、水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民政局)
      (八)鼓励研发新产品参与智慧城市等建设。鼓励本地企业与各部门、各级国企密切沟通,了解掌握智慧城市等建设中智能传感器应用需求,并针对性研发新产品。可将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纳入深圳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各部门、各级国企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使用相关新产品,充分发挥国资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作用。(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九)助力建设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规划和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通过大科学装置建设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仪器设备所需高端传感器产品。面向国内外领先机构,引进精密仪器产业中机械设计、工艺开发、精密制造、管理规范等方面所需的技术、设备、人才,同步提升精密仪器、传感器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能力,打造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光明区等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
      (十)鼓励下游应用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采取联合申报、事后资助方式,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在深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对单颗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单款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按照企业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十一)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设立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聚集,积极帮助智能传感器企业对接业务资源、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管理水平、重塑发展战略,带动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共振式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管理局)
      (十二)支持行业组织发展。鼓励我市具备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打造专业论坛、展会,制定发布行业标准,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各项专业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民政局)
      四、其他事项
      (十三)本措施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可制定本辖区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政策。
      (十四)本措施涉及奖补条款执行范围结合市政府工作重点确定,具体以当年发布的申请指南为准;涉及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受年度资金预算总量控制。
      (十五)本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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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紧密结合,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不断激发产业发展潜力和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自立自强、创新引领。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构建自主安全、多元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深刻认识现代产业发展规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优势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联动,促进生产端、消费端有机衔接,以点带面锻长板、补短板,实现产业梯次发展和整体跃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发挥各区比较优势,统筹优化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土空间布局,“一群一策”推动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力的优质龙头企业,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一批现代化先进制造业园区和世界级“灯塔工厂”,形成一批引领型新兴产业集群,网络与通信、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新能源、海洋产业等增加值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优势更加凸显,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工业母机等产业短板加快补齐,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数字创意、现代时尚等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合成生物、区块链等未来产业逐步发展成为新增长点。 三、发展重点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 1.网络与通信产业集群。推动固网通信、移动通信和卫星通信协同发展,加强网络通信芯片、关键元器件与模组等技术攻关,建设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未来网络试验设施等重大创新载体,启动前沿技术储备,加强行业标准研制,支持南山、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球网络与通信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和“双千兆”、全光网标杆城市。 2.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加快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等产业链,开展EDA工具软件、半导体材料、高端芯片和专用芯片设计技术攻关,推进12英寸芯片生产线、第三代半导体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福田、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国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地、人才汇聚地、创新策源地。 3.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推动新型显示器件、面板生产、终端制造和应用等领域协同发展,着力突破4K/8K视频采集器件与设备、显示面板工艺与技术、核心基础材料等关键共性技术,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依托南山、宝安、龙岗、光明等区打造全链条产业创新区和全场景“AI+5G+8K”应用示范先行区,努力建设全球领先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 4.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围绕智能手机、个人电脑、VR/AR、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车机、智能家电等智能终端产品,打造从关键核心元器件到高端整机品牌的完整产业链,加快应用软件、核心器件等关键技术突破,推动智能终端产业向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等区集聚发展,打造全球手机及新型智能终端产业高地。 5.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聚焦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测、装备材料等环节,加快新型传感器材料、CMOS-MEMS集成技术、先进封装工艺等核心技术攻关,建设MEMS中试线、MEMS传感器产业基地,丰富智能传感器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场景,支持南山、龙华、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全要素完备的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 6.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低代码开发平台等关键性基础软件和CAD、CAE、BIM、CIM等工具软件实现源头创新,加大基础共性标准、应用示范标准研制及推广力度,实施开源生态孵化工程,推进软件技术在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依托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等区建设集聚区,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软件名城。 7.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数字文化装备、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细分产业,塑造一批优质数字内容原创作品和IP,高标准建成一批数字创意孵化和服务平台,加快数字创意与文化旅游产品以及教育等公共服务融合融通,支持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龙岗等区建设数字创意产业集群,构建“一核、一廊、多中心”的数字创意产业布局,打造全国数字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标杆。 8.现代时尚产业集群。推动服装、家具、黄金珠宝、钟表等优势传统产业时尚化、品牌化升级,加强服装功能面料、家具智能芯片、钟表机心等技术攻关,建设时尚产业互联网平台和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培育若干国际知名展会,支持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华等区,以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建设集聚区,打造新兴时尚产业高地、国际时尚消费中心城市、国际会展之都。 9.工业母机产业集群。聚焦数控机床、锂电池制造装备、半导体制造装备、显示面板制造装备等重点领域,突破主轴、丝杠导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加强装备数字化技术攻关,建设新型显示技术智能装备总部基地、集成电路检测装备研发及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支持宝安、龙华等区建设集聚区,增强工业母机对先进制造业的基础支撑能力。 10.智能机器人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无人机(船)等领域,突破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集成应用技术,扩展智能机器人在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应用场景,依托福田、南山、宝安、深汕等区及前海建设集聚区,打造智能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高端制造、集成应用示范区。 11.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高功率超快激光器与装备、增材制造装备与系统等行业,提高特种光纤、高功率光栅、高功率激光芯片、高性能激光器等上游材料和器件国产化率,开展专用特色装备技术攻关,建设光电光纤激光总部及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支持宝安、龙华、坪山等区及前海建设集聚区,巩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竞争优势。 12.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围绕工业自动化测控仪器与系统、信息计测与电测仪器、科学测试分析仪器等领域,提高探测器、传感器、高端示波器、频谱分析仪等关键零部件和产品创新能力,建设深圳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先进测试与高端仪器研究平台等重大创新载体,支持南山、宝安、龙华、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提高精密仪器制造国产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水平。 13.新能源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光伏、氢能、海上风电等细分产业,加强高效燃气轮机、高能量密度储能、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虚拟电厂落地,加快综合能源补给设施建设,依托龙华、龙岗等区推进数字能源融合发展示范区、国际低碳城和求雨岭氢能产业园等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14.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提升监测预警技术装备、应急处置救援技术装备、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先进环保装备等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安全节能环保服务业,健全安全应急物资生产保供体系和绿色生产消费体系,支持罗湖、宝安、龙岗、龙华、光明、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为建设韧性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15.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智能感知系统、车载计算平台、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快速充电设施等细分领域,突破感知设备、线控底盘、智能驾驶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建设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深汕汽车工业园等重点项目,依托南山、坪山、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引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16.新材料产业集群。推动新材料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推进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超高模量透明聚酰亚胺薄膜工程化项目建设,支持罗湖、宝安、龙岗、光明、深汕等区建设集聚区,建成新材料创新中心和技术转化中心。 17.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新型医学影像、生命监测与生命支持、高端植介入产品等细分领域,突破高端影像系统、手术机器人、新型体外诊断设备、高通量基因测序仪等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充分发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作用,支持南山、龙华、坪山、光明等区建设集聚区,推动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18.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化学创新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发展,推动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工程细胞构建、抗体工程优化、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瓶颈技术突破,加快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器园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坪山、南山、福田、龙岗、光明和大鹏等区创建产业集聚区,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成为产业发展新亮点。 19.大健康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现代农产品、医疗美容、化妆品等行业,扩大健康产品高质量供给,加强再生医美材料、康复器具、种质资源与基因发掘、精准药物开发等技术攻关,建设精准营养研发与应用平台、健康设备计量测试平台等创新平台,支持罗湖、盐田、宝安、坪山、大鹏等区建设集聚区,促进大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20.海洋产业集群。巩固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能源与矿产业、海洋渔业等产业优势,培育壮大海洋工程和装备业、海洋电子信息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推进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深圳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海洋新城、蛇口国际海洋城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深圳西部海岸—东部海岸—深汕合作区为主轴,构建“一轴贯通、多区联动”海洋产业区域协同格局,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1.合成生物。重点发展合成生物底层技术、定量合成生物技术、生物创制等领域,加快突破人工噬菌体、人工肿瘤治疗等创制关键技术,推进合成生物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成生物学研发基地与产业创新中心。 2.区块链。重点发展底层平台技术、区块链+金融、区块链+智能制造、区块链+供应链等领域,推动在技术框架、测评体系、应用规范、跨链互操作等领域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打造区块链创新引领区。 3.细胞与基因。重点发展细胞技术、基因技术、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生物育种技术等领域,完善细胞和基因药品审批机制、监管体系、临床试验激励机制、应用推广机制,加快建设细胞与基因产业先导区。 4.空天技术。重点发展空天信息技术、先进遥感技术、导航定位技术、空天装备制造等领域,推动航空航天材料及部件、无人机、卫星等技术创新,规划建设国内领先的空天技术产业研发与制造基地。 5.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重点发展脑图谱技术、脑诊治技术、类脑智能等领域,开展类脑算法基础理论研究与前沿技术开发,推进脑解析与脑模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抢占脑科学领域发展制高点。 6.深地深海。重点发展深地矿产和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海高端装备、深海智能感知、深海信息等领域,推进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海洋大学等重大项目建设,打造深地深海科技创新高地。 7.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重点发展可见光通信技术、光计算技术等领域,推动建立可见光通信标准化体系,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促进可见光通信技术与光计算技术的应用示范,培育可见光通信技术与应用创新产业集群。 8.量子信息。重点发展量子计算、量子通信、量子测量等领域,建设一流研发平台、开源平台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在量子操作系统、量子云计算、含噪声中等规模量子处理器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六个一”工作体系。完善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坚持一个产业集群对应一份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清单、一份招商引资清单、一份重点投资项目清单、一套科技创新体系、一个政策工具包、一家战略咨询支撑机构,逐步实现“一集群、一基金、一展会、一论坛、一协会、一联盟、一团队”,做到专员负责、挂图作战,精准高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二)完善产业空间保障体系。坚持集中连片、集约节约,突出高端先进制造,在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深汕等区,规划建设总面积300平方公里左右的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形成“启动区、拓展区、储备区”空间梯度体系,加大园区土地连片整备力度,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建设一批定制化厂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三)健全市场主体培育体系。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30条”,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实施企业上市发展“星耀鹏城”计划,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培育“独角兽”企业,形成一批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隐形冠军”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未来新兴企业。 (四)创新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积极探索多样化、专业化的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存量资金结构,打通市、区两级产业基金通道,强化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协同联动,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实现“一产业集群、一专项基金”,建设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 (五)强化创新支撑体系。发挥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整体效应,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前瞻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加大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产业集群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六)构建市区联动推进体系。加强对产业集群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行动计划,按照“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原则,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市、区联动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健全统计监测体系,每半年滚动更新反映世界产业发展趋势和我市推进成效的产业报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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